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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能陪你一起难过 作者:西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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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待遇,直接跟随文沛然进入剧组。文沛然嘲笑他没有原则。用霍海的话说:“人家姑娘都舍命相救了,我再怀疑她就太不是东西了。”
放下电话的曾安岑,还在犹豫要不要真的去当什么助理。本来就是抱着买彩票的心态来的,没想到连再来一瓶都没有中过的人,这次竟然中了。刚毕业的时候投了几百封简历才找到一份工作,如今这份工作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拿到,倒是幸运。不过,自己的好运貌似来得太晚,不过,来都来了,就好好做吧。曾安岑心里想。她喜欢让命运帮他做决定,即使命运对他从来都不公平。
第二天就曾安岑就正式上班啦。合同、签约、代言这些事情都由霍海来处理,于是曾安岑则负责订酒店、扛东西,她这个助理就彻彻底底沦为了一名保姆。即便如此曾安岑把助理的工作干得很好。职场的经验是相通的,助理的工作对于曾安岑来说是游刃有余的。工作之余,曾安岑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此次前来最初的目的,细心地观察着文沛然的生活。
那一天他们刚到一个新剧组,曾安岑又华丽丽地失眠啦。曾安岑在床上辗转反侧煎了几遍鱿鱼,终于穿上衣服,准备出去逛逛。月色如水,酒店门口的树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文沛然竟也没睡,端坐在树影里。
“好巧啊,你也失眠!不习惯这里?”文沛然主动给她打招呼。
“是啊。你怎么也失眠?”
“我这是祖传的。”文沛然开起了玩笑。“谢谢你那天救我。”
“哦,不用客气,海哥已经代你谢过。”曾安岑虽然是文沛然的助理,但是从入职以来除了工作上的交流,其他交流甚少。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一起不聊工作的事。
“海哥本不想招你的,后来招你当助理就是为了表示感谢,可是相处这么久,发现你好像不是我的粉丝。所以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奖励。”
“是,我以前是你的歌迷,现在是你的影迷。”
“不是吧。我又不红。”文沛然用面试时候偷听到的话来揶揄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盯着曾安岑,曾安岑感觉欺骗这双眼睛的主人有些于心不忍。
“ 我当真是你的粉丝啦。从第一次听你的《卑鄙》开始,那次还是老师在课间的时候放的。其实,我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你的歌迷,因为我在音乐方面是白痴我不能分辨出什么歌好听,什么歌不好听。什么歌,听久了,听熟了我也就觉得好听了。不过,你的那首《出卖》真的很好听,那首歌陪伴着我走出了最艰难的日子。但是我还是喜欢看电视和电影看电视,因为我能轻易分出哪个喜欢哪个不喜欢。”
“我恰恰相反,我一直不喜欢拍戏,我只喜欢唱歌。可惜我现在只能演戏。”
“对啦,你的马术是在哪里学的,那么好!”
“算不上马术,都是一些野路子。我跟爷爷学的,小时候经常跟他一起放马。”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渐渐天空开始泛白。文沛然开始萌生困意,他准备回去少睡一小会儿,然后开始一天的拍摄。他告诉曾安岑,今天不用她去片场了。他给她安排了一个新任务:取东西——一个抱枕。他说:“你坐飞机回去,越快越好。”到底是什么抱枕,竟然这么重要,她百思不得其解,但也没有多问。多年的职场经验让她知道何时保持沉默,如何保持沉默。
文沛然的家,着实吓了曾安岑一跳,满屋子都是hello kitty的logo。连马桶上都是。她很快在他的卧室找到了那个绿白相间的抱枕,那是一个胶囊的形状,上面有英文字母:prozac。触目惊心的几个字母。proac是一种药:氟西汀,俗名:百忧解。曾安岑即使有一天忘了dog、apple怎么拼写,也不会忘记它的拼写。这是一种治疗抑郁症的药。
曾安岑当天就赶回了剧组。
“很特别的抱枕!你喜欢凯丽.费雪?我也喜欢她,一个用生命在搞笑的艺人,据说她有个百忧解的模型,后来用来装骨灰了。”曾安岑抱着抱枕,试探着问道。
“是啊,我喜欢她,不过这个可不是用来装骨灰的哦?”
“她这种有趣的人,明明身患抑郁症却最搞笑的一面留给观众,大概都是是拿自己来献祭才能达到做到吧。”说这句话的曾安岑在灯光下特别的耀眼,蓝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如黑夜里的灯塔。文沛然从一开始认识曾安岑,她就每天瞪着蓝色的眼睛。
“你长年带着蓝色美瞳,对眼睛不好吧。”文沛然心里想着嘴里也就问了出来。
“没有啊!我天生就是蓝瞳。不信的话,你扣个看看!”安然的眼睛天生是蓝色的,而她的父母则都是汉族人。刚出生的时候,家里人还以为医院报错了孩子,要不是除了眼睛她跟爸爸的百岁照长得一样,大家都要怀疑她不是亲生的了。医生说她这是一种罕见的返祖现象,大概是因为曾安岑的祖先有蓝瞳的血脉,直到她这里才成为显性基因。
“你的眼睛很漂亮!”文沛然说。
“很高兴,你多年以后还这么觉得。”这句话曾安岑是在心里默念的。她想起,文沛然对她说的第一句就是这句话,那时她还是因为是蓝眼睛被同学耻笑,一度觉得这双眼睛是耻辱。文沛然是除了家人以外第一个夸她眼睛好看的人。
“要不我还是扣个试试吧?”文沛然作势来扣曾安岑的眼睛。两个人都笑了起来。(要不要改成,当年文沛然去村子里受了安岑的气,一直在假装打击报复她。一开始她以为去抱枕是无理取闹,后来才发现是真心需要。)
影视城里的日子像曾安岑想得那样无聊,闷热的天气使得她愈加地不舒服。她淘了小风扇、冰枕等一系列小物件为自己跟文沛然解暑。有探班的日子会好过些,朝气逢勃的女孩子们,在风和日丽的天气里穿上最美的衣服,去见见最爱的人。自己也是在这样的年纪开始认识文沛然的,只是她在聊天的时候撒了谎,她从未是文沛然的粉丝。但是这次探班的人有些特别,是文沛然的哥哥和嫂子。曾安岑本想回避一下,却硬生生撞上他们。曾安岑索性大大方方的打了声招呼:“老师、师娘好。”
“曾安岑,你也来这里旅游?”老师诧异的问道。
“哥,你认识她啊?她是我现在的助理。”
“我当然认识她,她是我以前的学生,得意门生。”老师后面那四个说得意味深长。高中的时候,曾安岑觉得将来自己会成为一个金融白领。穿着当季最流行的高定套装,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乘坐顶级的商务舱去谈天文数字的生意。所以,那个时候的她特别努力,文易然很难想象到她现在再这里。
“哦,怪不得她说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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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待遇,直接跟随文沛然进入剧组。文沛然嘲笑他没有原则。用霍海的话说:“人家姑娘都舍命相救了,我再怀疑她就太不是东西了。”
放下电话的曾安岑,还在犹豫要不要真的去当什么助理。本来就是抱着买彩票的心态来的,没想到连再来一瓶都没有中过的人,这次竟然中了。刚毕业的时候投了几百封简历才找到一份工作,如今这份工作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拿到,倒是幸运。不过,自己的好运貌似来得太晚,不过,来都来了,就好好做吧。曾安岑心里想。她喜欢让命运帮他做决定,即使命运对他从来都不公平。
第二天就曾安岑就正式上班啦。合同、签约、代言这些事情都由霍海来处理,于是曾安岑则负责订酒店、扛东西,她这个助理就彻彻底底沦为了一名保姆。即便如此曾安岑把助理的工作干得很好。职场的经验是相通的,助理的工作对于曾安岑来说是游刃有余的。工作之余,曾安岑也没有忘记自己的此次前来最初的目的,细心地观察着文沛然的生活。
那一天他们刚到一个新剧组,曾安岑又华丽丽地失眠啦。曾安岑在床上辗转反侧煎了几遍鱿鱼,终于穿上衣服,准备出去逛逛。月色如水,酒店门口的树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文沛然竟也没睡,端坐在树影里。
“好巧啊,你也失眠!不习惯这里?”文沛然主动给她打招呼。
“是啊。你怎么也失眠?”
“我这是祖传的。”文沛然开起了玩笑。“谢谢你那天救我。”
“哦,不用客气,海哥已经代你谢过。”曾安岑虽然是文沛然的助理,但是从入职以来除了工作上的交流,其他交流甚少。这是他们第一次在一起不聊工作的事。
“海哥本不想招你的,后来招你当助理就是为了表示感谢,可是相处这么久,发现你好像不是我的粉丝。所以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奖励。”
“是,我以前是你的歌迷,现在是你的影迷。”
“不是吧。我又不红。”文沛然用面试时候偷听到的话来揶揄她。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盯着曾安岑,曾安岑感觉欺骗这双眼睛的主人有些于心不忍。
“ 我当真是你的粉丝啦。从第一次听你的《卑鄙》开始,那次还是老师在课间的时候放的。其实,我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你的歌迷,因为我在音乐方面是白痴我不能分辨出什么歌好听,什么歌不好听。什么歌,听久了,听熟了我也就觉得好听了。不过,你的那首《出卖》真的很好听,那首歌陪伴着我走出了最艰难的日子。但是我还是喜欢看电视和电影看电视,因为我能轻易分出哪个喜欢哪个不喜欢。”
“我恰恰相反,我一直不喜欢拍戏,我只喜欢唱歌。可惜我现在只能演戏。”
“对啦,你的马术是在哪里学的,那么好!”
“算不上马术,都是一些野路子。我跟爷爷学的,小时候经常跟他一起放马。”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渐渐天空开始泛白。文沛然开始萌生困意,他准备回去少睡一小会儿,然后开始一天的拍摄。他告诉曾安岑,今天不用她去片场了。他给她安排了一个新任务:取东西——一个抱枕。他说:“你坐飞机回去,越快越好。”到底是什么抱枕,竟然这么重要,她百思不得其解,但也没有多问。多年的职场经验让她知道何时保持沉默,如何保持沉默。
文沛然的家,着实吓了曾安岑一跳,满屋子都是hello kitty的logo。连马桶上都是。她很快在他的卧室找到了那个绿白相间的抱枕,那是一个胶囊的形状,上面有英文字母:prozac。触目惊心的几个字母。proac是一种药:氟西汀,俗名:百忧解。曾安岑即使有一天忘了dog、apple怎么拼写,也不会忘记它的拼写。这是一种治疗抑郁症的药。
曾安岑当天就赶回了剧组。
“很特别的抱枕!你喜欢凯丽.费雪?我也喜欢她,一个用生命在搞笑的艺人,据说她有个百忧解的模型,后来用来装骨灰了。”曾安岑抱着抱枕,试探着问道。
“是啊,我喜欢她,不过这个可不是用来装骨灰的哦?”
“她这种有趣的人,明明身患抑郁症却最搞笑的一面留给观众,大概都是是拿自己来献祭才能达到做到吧。”说这句话的曾安岑在灯光下特别的耀眼,蓝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如黑夜里的灯塔。文沛然从一开始认识曾安岑,她就每天瞪着蓝色的眼睛。
“你长年带着蓝色美瞳,对眼睛不好吧。”文沛然心里想着嘴里也就问了出来。
“没有啊!我天生就是蓝瞳。不信的话,你扣个看看!”安然的眼睛天生是蓝色的,而她的父母则都是汉族人。刚出生的时候,家里人还以为医院报错了孩子,要不是除了眼睛她跟爸爸的百岁照长得一样,大家都要怀疑她不是亲生的了。医生说她这是一种罕见的返祖现象,大概是因为曾安岑的祖先有蓝瞳的血脉,直到她这里才成为显性基因。
“你的眼睛很漂亮!”文沛然说。
“很高兴,你多年以后还这么觉得。”这句话曾安岑是在心里默念的。她想起,文沛然对她说的第一句就是这句话,那时她还是因为是蓝眼睛被同学耻笑,一度觉得这双眼睛是耻辱。文沛然是除了家人以外第一个夸她眼睛好看的人。
“要不我还是扣个试试吧?”文沛然作势来扣曾安岑的眼睛。两个人都笑了起来。(要不要改成,当年文沛然去村子里受了安岑的气,一直在假装打击报复她。一开始她以为去抱枕是无理取闹,后来才发现是真心需要。)
影视城里的日子像曾安岑想得那样无聊,闷热的天气使得她愈加地不舒服。她淘了小风扇、冰枕等一系列小物件为自己跟文沛然解暑。有探班的日子会好过些,朝气逢勃的女孩子们,在风和日丽的天气里穿上最美的衣服,去见见最爱的人。自己也是在这样的年纪开始认识文沛然的,只是她在聊天的时候撒了谎,她从未是文沛然的粉丝。但是这次探班的人有些特别,是文沛然的哥哥和嫂子。曾安岑本想回避一下,却硬生生撞上他们。曾安岑索性大大方方的打了声招呼:“老师、师娘好。”
“曾安岑,你也来这里旅游?”老师诧异的问道。
“哥,你认识她啊?她是我现在的助理。”
“我当然认识她,她是我以前的学生,得意门生。”老师后面那四个说得意味深长。高中的时候,曾安岑觉得将来自己会成为一个金融白领。穿着当季最流行的高定套装,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乘坐顶级的商务舱去谈天文数字的生意。所以,那个时候的她特别努力,文易然很难想象到她现在再这里。
“哦,怪不得她说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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