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
    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
    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
    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
    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
    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
    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
    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
    “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
    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
    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爱德华,这只史莱姆的父亲。我要带他回城堡。”
    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叽叽。”
    路遥明白了。
    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
    哈罗德走过来,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气爽:“小明,快跟你爸爸回家。”
    姆姆:“……叽。”
    路遥按住哈罗德,低头去看姆姆,“姆姆?”
    “叽叽……叽叽叽……叽叽……”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
    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
    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
    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只是简单的命名,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
    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
    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维。
    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睡觉、吃饭、研究魔法,不离一步。
    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
    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大概一个月前,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便带他一起。
    路上遇到一点意外,等爱德华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
    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小明。
    而另一边,小明从荒野醒来,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
    大约伤心了三天,然后他发现,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除了有点孤独。
    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怎么都挣脱不开。
    遇见路遥的时候,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
    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
    被路遥救下之后,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
    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聪明。
    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
    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忽然遇见一泓温泉。
    “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
    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干。
    姆姆很可爱。
    姆姆超级棒。
    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
    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
    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
    可是,可是。
    这是血族!
    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
    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
    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
    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
    路遥:“……”
    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
    路遥吐出一口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
    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
    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但有一点,我不是很同意。虽然是一只史莱姆,但姆姆很能干。自他入职以来,我交给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
    爱德华有些惊讶,“史莱姆能做什么?”
    路遥认真道:“可能不论我怎么说,您都不会相信。不如您亲自体验一下?”
    “如何体验?”爱德华承认被这个人族挑衅到了。
    几分钟后,爱德华坐到工作台前,姆姆举着黑金指甲锉,小心翼翼帮他磨指甲。
    爱德华一脸不可思议,“噢噢噢,小明居然会拿工具!”
    不知道为什么,安布罗斯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一种并不意外的感觉。
    第61章 第二间店
    趁姆姆给爱德华磨指甲的空隙, 路遥递出平板,让这位慈爱的父亲挑选美甲款式。
    爱德华还在惊异姆姆的能干,血族的爪子可以自由收缩, 为方便姆姆磨爪子, 他特意连爪尖也露了出来。
    他的手比常人苍白, 指骨修长,指缘圆润, 指尖锋利。
    即使不做美甲,看起来也足够赏心悦目。
    爱德华推开平板,微微扬起下巴, 骄傲地说:“我先不选了。小明一定会给爸爸做一副好看的指甲。”
    姆姆也很来劲,欻欻几下替爱德华磨好指甲, 从抽屉里取出一排深色甲油。
    路遥在一旁围观,姆姆大概很了解爱德华的喜好, 磨好甲面, 涂上保护甲油,照灯后, 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开始操作。
    安布罗斯、克拉丽莎两位新学徒也站在一旁学习。
    姆姆先薄涂两层黑色,拿笔刷浅浅晕染开, 层层叠加出富有质感的通透底色。
    再换成小笔刷, 在指甲上画出十字格纹,刷上银色的魔镜粉,扫去余粉后, 就有了暗黑系复古风美甲的调调。
    这还不够, 姆姆还在爱德华的指尖刷了银色猫眼甲油, 用磁石吸出一弯浅浅的银色月牙。
    做完四个指头, 姆姆摸出一瓶绿色甲油,和一瓶浅蓝色甲油,推到路遥面前:“叽叽。”
    路遥听姆姆咕噜咕噜说了一阵,坐到爱德华面前,拿起笔刷开始调色。
    姆姆想要一个彩绘的甲面,但他还没有学好,做不出想要的样子,请求店主帮忙。
    路遥调好甲油颜色,捏住爱德华的手指,开始工作。
    爱德华有点抵触被人族触碰,路遥伸手的时候,他皱眉往后收手。
    姆姆“叽”了一声,他才不情不愿的顿住不动。
    血族的手颜色冷白,像画室里的石膏像,摸起来更是冰凉。
    姆姆有意留了无名指没有刷底色,路遥拿出白色甲油胶薄涂叠加,画出纯白底色,然后换成细细的软笔刷,开始描图。
    爱德华紧紧盯着路遥,眉宇间带着淡淡的嫌弃。
    他真的很不放心这个人族。
    路遥先蘸取一点浅蓝色甲油,点到甲面上。
    笔刷刚落上去,爱德华就不耐烦的“啧”了一声。
    他不喜欢这种浅浅淡淡的清新色彩。
    路遥加快速度,三两下描画出蓝色史莱姆的形态,爱德华表情一顿。
    随着笔刷反复勾画,甲面上呈现出“史莱姆眯着眼睛,靠在黑色的绿眼睛蝙蝠身侧”的小插画,爱德华渐渐失去表情管理能力。
    姆姆想要的构图,真的很考验手法。主要是配色和风格和另外四根手指完全不一样,处理不好就会很割裂。
    路遥画得比较有棱角,但又十分可爱,像童话插画,又莫名有一种硬质的机械感。
    姆姆趴在桌子上,盯着那副图看了许久,满意点头。
    转头又拉起爱德华的另一只手,牵起他的食指,让路遥再画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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