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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要成为boss的存在 作者:快叫女王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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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人权益的法律,可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女人们安心生孩子。
林白白又不晓得七皇子是哪个,这不,才想着先到皇城去再慢慢打听,没想到竟然意外的碰到了,倒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现在,别说侍剑让她留下来,就是赶她走,她都不走。
“好生……别致的名字。”侍剑琢磨了许久,才琢磨出别致这个词来,“那以后便管你叫小林吧?”
林白白忙点头,“不知道我留下来能做些什么呢,我之前读过几年书,倒是认得几个字,公子他还缺书童么?”
任务既然是辅佐安皖毅登基,她肯定要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如今她没有武力值可使,那就向着谋臣的位置出发,第一步就是要先靠近安皖毅,展露展露才华,取得他的信任。
“这我得问问公子的意思才行。”说白了他们留林白白是有别的用处。
也不知道侍剑是怎么和安皖毅说的,总之第二天,她就领到了两身合体的和侍剑他们的衣裳一个款式的制服,她换好衣服,侍剑说公子在书房等她。
她推门进去,便看到一个玉冠,锦袍绣云纹的男子背对着她站在书架前。
书童应该做点什么呢?
绿鬓视草,红袖添香,眷属疑仙,文章华国?
不不不,这些是红颜知己做的,她现在是一枚汉子,于是她上前一些,至书桌丈余位置站定,恭敬的唤了声:“公子。”
那男子将一本书抽出来握在手中转过身来,他的皮肤在肤色普遍蜜黑的天水国男子中算白皙的,剑眉星目,轮廓深邃,嘴唇微微上翘,眼里却没有什么笑意。
这个表情若是由另外一个人来做,一定不是这样的,他应该是嘴角微翘,眼里星光闪烁,含春带笑。
这个安皖毅,他长了一张冷长书的脸。
好看的人大多数都是雷同的,她也不是没有见过像冷长书的人,只是没有这么像,像到若不是他眼神太冷,她几乎就要认错。
冷长书……她总是有些对不住他的吧。一想到千千万万年里,有一个人那样痴心不悔的等着她,心里便忍不住泛起些涟漪。
“你哭什么?”一只微凉的手划过她的脸颊,“本公子有这么吓人?”
林白白吓了一跳,退后了些许,“小的没有哭,只是风太大,不小心迷了眼睛。”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重要的是她其实没打算哭的啊,莫不是这房里有什么特殊的刺激人泪腺的香料?
安皖毅看了看书房紧闭的门窗,在看看擦了眼泪,微红着眼半颔着首,站在他跟前的林白白,啧啧,这梨花带雨半春羞的小模样,他确定自个绝不喜欢残童,可也免不得想要怜惜一二,这要是用好了,可当真是了不得,只要他能忠心无二的为他所用。
第269章 第9个任务 你杀人来我埋尸
林白白眼里的吃惊诧异和怀念,安皖毅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在眼里,那份感情一定不是故弄玄虚,林白白定是将他认成了别人。但他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还有些兴奋。
想要利用一个人办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心甘情愿的为自个所用,哪有比用感情控制人更来得能叫人忠心耿耿,这枚棋子这么美好,便当做是闲暇的消遣,逗着玩玩也挺有意思。
“听侍剑说你识字?”
“嗯,小时候念过几年书,只是不知道奉天的文字与天水的一样不一样。”
安皖毅铺开一张宣纸在书桌上,站在一旁道:“过来写几个字我看看。”
林白白想了一下,舔了墨,写了“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几个字。
安皖毅站在她身后,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她纤长优美的脖颈,细嫩皓腕,十指纤纤,连指甲都圆润饱满,真是个精致的美人,再看她的字,倒是字如其人,秀美清新,翩若惊鸿。
“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倒是好句。”安皖毅贴过来站在她身后,气息喷薄在她的耳朵后面,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将她的手连笔一起握住,他的字矫若游龙,骨气洞达,“本公子的字配这句话更恰当一些不也不是?”
这厮都做得这么明显了,林白白自然知道他在撩她,心中有点惋惜,可惜了这个长相,竟然是个弯的。当然,心里如何鄙视不提,面上还是要奉承,“小的拙笔,如何能同公子相提并论。”
“你的字也十分不错,只是过于秀气,不过也正常,你这样秀气的人,就该配那样的字。”
安皖毅捏住那只柔若无骨的手有些舍不得放开,看林白白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不禁有些兴意阑珊,没撩到别个,倒是自个被撩到了,这叫什么事儿?
“这大书房便归你管了,你只需要每日的清扫整理便可,其余的时间,你愿意做些什么便做些什么。”
林白白自是谢过,安皖毅又问了她几句闲话,便被人请走了,她闲来无事,就在这书房里看看书打发时间。
自从当上了安皖毅的书童,林白白的生活水准一下提高了好几个档次,顿顿能吃上肉不说,每月还有三两的月银加两身新衣裳,工作也不繁忙,反正安皖毅这厮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偶尔回来一趟,也是躲在小书房忙点见不得人的事。
林白白这进府十来天了,也不过才见过他两回,一回是之前他特地召见,一回是远远的在长廊上看到。
大书房说是大书房,其实也没多少书,根本不够她看,这不,书看完,她就有些闲得无聊,很想出去逛逛,顺便打探打探消息,每天跟个闺阁儿女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怎么完成任务?
不过既然拿人钱便要受人管,她能不能出去,还得请示管家大人,管家大人大概早得了吩咐,痛快的给她支了一两银子,还热情的嘱咐个一看便知有些功夫的护院带她出去逛逛,林白白可不认为这个傻大个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可她又不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跟就跟着呗,还能当个保镖,毕竟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
为了表示自个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她特特在卤肉铺子花了六十文,买了十只卤猪蹄让掌厨的给剁吧了带去渡口,大概是因为她魅力点数高,逃来天水的时候,一行人对她都挺照顾的,她这意思意思的回个礼。
去的时候正赶上码头上放饭,她将带来的猪蹄子解开,每人能分两块,正好就饭吃,毕竟码头上的伙食,粗粮管饱,菜是没有的。
许久没见她,大家都挺高兴的,林白白舔着脸从大锅里顺了一只煮地瓜,蹲在地上和大家一起吃。
领队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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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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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人权益的法律,可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女人们安心生孩子。
林白白又不晓得七皇子是哪个,这不,才想着先到皇城去再慢慢打听,没想到竟然意外的碰到了,倒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现在,别说侍剑让她留下来,就是赶她走,她都不走。
“好生……别致的名字。”侍剑琢磨了许久,才琢磨出别致这个词来,“那以后便管你叫小林吧?”
林白白忙点头,“不知道我留下来能做些什么呢,我之前读过几年书,倒是认得几个字,公子他还缺书童么?”
任务既然是辅佐安皖毅登基,她肯定要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如今她没有武力值可使,那就向着谋臣的位置出发,第一步就是要先靠近安皖毅,展露展露才华,取得他的信任。
“这我得问问公子的意思才行。”说白了他们留林白白是有别的用处。
也不知道侍剑是怎么和安皖毅说的,总之第二天,她就领到了两身合体的和侍剑他们的衣裳一个款式的制服,她换好衣服,侍剑说公子在书房等她。
她推门进去,便看到一个玉冠,锦袍绣云纹的男子背对着她站在书架前。
书童应该做点什么呢?
绿鬓视草,红袖添香,眷属疑仙,文章华国?
不不不,这些是红颜知己做的,她现在是一枚汉子,于是她上前一些,至书桌丈余位置站定,恭敬的唤了声:“公子。”
那男子将一本书抽出来握在手中转过身来,他的皮肤在肤色普遍蜜黑的天水国男子中算白皙的,剑眉星目,轮廓深邃,嘴唇微微上翘,眼里却没有什么笑意。
这个表情若是由另外一个人来做,一定不是这样的,他应该是嘴角微翘,眼里星光闪烁,含春带笑。
这个安皖毅,他长了一张冷长书的脸。
好看的人大多数都是雷同的,她也不是没有见过像冷长书的人,只是没有这么像,像到若不是他眼神太冷,她几乎就要认错。
冷长书……她总是有些对不住他的吧。一想到千千万万年里,有一个人那样痴心不悔的等着她,心里便忍不住泛起些涟漪。
“你哭什么?”一只微凉的手划过她的脸颊,“本公子有这么吓人?”
林白白吓了一跳,退后了些许,“小的没有哭,只是风太大,不小心迷了眼睛。”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重要的是她其实没打算哭的啊,莫不是这房里有什么特殊的刺激人泪腺的香料?
安皖毅看了看书房紧闭的门窗,在看看擦了眼泪,微红着眼半颔着首,站在他跟前的林白白,啧啧,这梨花带雨半春羞的小模样,他确定自个绝不喜欢残童,可也免不得想要怜惜一二,这要是用好了,可当真是了不得,只要他能忠心无二的为他所用。
第269章 第9个任务 你杀人来我埋尸
林白白眼里的吃惊诧异和怀念,安皖毅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在眼里,那份感情一定不是故弄玄虚,林白白定是将他认成了别人。但他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还有些兴奋。
想要利用一个人办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心甘情愿的为自个所用,哪有比用感情控制人更来得能叫人忠心耿耿,这枚棋子这么美好,便当做是闲暇的消遣,逗着玩玩也挺有意思。
“听侍剑说你识字?”
“嗯,小时候念过几年书,只是不知道奉天的文字与天水的一样不一样。”
安皖毅铺开一张宣纸在书桌上,站在一旁道:“过来写几个字我看看。”
林白白想了一下,舔了墨,写了“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几个字。
安皖毅站在她身后,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到她纤长优美的脖颈,细嫩皓腕,十指纤纤,连指甲都圆润饱满,真是个精致的美人,再看她的字,倒是字如其人,秀美清新,翩若惊鸿。
“天健行,君子自强不息,倒是好句。”安皖毅贴过来站在她身后,气息喷薄在她的耳朵后面,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将她的手连笔一起握住,他的字矫若游龙,骨气洞达,“本公子的字配这句话更恰当一些不也不是?”
这厮都做得这么明显了,林白白自然知道他在撩她,心中有点惋惜,可惜了这个长相,竟然是个弯的。当然,心里如何鄙视不提,面上还是要奉承,“小的拙笔,如何能同公子相提并论。”
“你的字也十分不错,只是过于秀气,不过也正常,你这样秀气的人,就该配那样的字。”
安皖毅捏住那只柔若无骨的手有些舍不得放开,看林白白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不禁有些兴意阑珊,没撩到别个,倒是自个被撩到了,这叫什么事儿?
“这大书房便归你管了,你只需要每日的清扫整理便可,其余的时间,你愿意做些什么便做些什么。”
林白白自是谢过,安皖毅又问了她几句闲话,便被人请走了,她闲来无事,就在这书房里看看书打发时间。
自从当上了安皖毅的书童,林白白的生活水准一下提高了好几个档次,顿顿能吃上肉不说,每月还有三两的月银加两身新衣裳,工作也不繁忙,反正安皖毅这厮大部分时候都不在家,偶尔回来一趟,也是躲在小书房忙点见不得人的事。
林白白这进府十来天了,也不过才见过他两回,一回是之前他特地召见,一回是远远的在长廊上看到。
大书房说是大书房,其实也没多少书,根本不够她看,这不,书看完,她就有些闲得无聊,很想出去逛逛,顺便打探打探消息,每天跟个闺阁儿女似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怎么完成任务?
不过既然拿人钱便要受人管,她能不能出去,还得请示管家大人,管家大人大概早得了吩咐,痛快的给她支了一两银子,还热情的嘱咐个一看便知有些功夫的护院带她出去逛逛,林白白可不认为这个傻大个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货,可她又不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跟就跟着呗,还能当个保镖,毕竟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
为了表示自个是个有情有义的人,她特特在卤肉铺子花了六十文,买了十只卤猪蹄让掌厨的给剁吧了带去渡口,大概是因为她魅力点数高,逃来天水的时候,一行人对她都挺照顾的,她这意思意思的回个礼。
去的时候正赶上码头上放饭,她将带来的猪蹄子解开,每人能分两块,正好就饭吃,毕竟码头上的伙食,粗粮管饱,菜是没有的。
许久没见她,大家都挺高兴的,林白白舔着脸从大锅里顺了一只煮地瓜,蹲在地上和大家一起吃。
领队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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