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传来几声响亮的吆喝,来斯特看去,却是有一个恕瑞玛大汉正踮着脚尖踩木桩。
    木桩高低错落,组成一道惊险的‘回’字形,钝头面积不足五公分,木桩下方的空地上插满了刀尖向上的金属短棍,一旦从上面失足摔落,金属短棍足以取人性命,
    在看客的凝神注视下,额头上出了一层细汗的恕瑞玛杂技演员全神贯注地赤脚踩在木桩上,看起来四平八稳,随着脚步的速度逐渐加快,大汉整个人就像是在木桩上跑步一样,视线之内竟是有了残影。
    “接刀!”
    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喝声把看客的目光从大汉的身上吸引,却是同为杂耍艺人的一个褐皮脏辫女人把一把常见的沙漠弯刀丢向木桩之上,
    脚步并未停顿,眼疾手快的男人一把握住打着旋的弯刀,开始有模有样的耍起花刀。
    “好身手!”
    “这动作也太漂亮了!”
    “功夫不浅啊这人,我看也不是什么善茬……”
    “表演不易,有钱的大爷捧个钱场,没钱的伙计捧个人场,谢谢啦!”
    在此起彼伏的喝彩声中,已经有不少看热闹的客人把手里的铜板丢向褐皮女人脚下的皮毯,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约两平方米的皮毯上已经堆了五六十十枚铜板,以沙漠的物价水平来说,已经不能算少了。
    环视一周,视线微微一顿,来斯特便摸了摸口袋,随手弹出一枚银币。
    银币划过人群,以完美的抛物线落在了一个少女的脑袋上,正挤在前排看表演捧人场的少女愣了一下,摸过脑袋,手中却是多了一枚银币。
    少女抬头看向人群对面,却见人堆里正有一个好看的陌生青年对自己打手势。
    挠挠头,少女看了一眼手里的银币,想到刚才自己的窘迫,露出了然而感激的神色。
    “大姐!这是那个大哥赏你的!接好了!”
    女杂技师看向说话声传来的方向,正好看到少女丢来的银币,脸色一喜,直接用右手接住,确定是来自于帝国的真货后,眼角旁的褶子都绽开了花。
    “小姑娘,这是哪位大哥赏的?”
    少女指了指丢银币的来斯特。
    “那个穿兜帽的帅哥哥!”
    女杂技师回过头定睛一看,眉开眼笑道。
    “果然是一位帅哥哥!谢谢大爷的赏钱!”
    对女杂技师微微一笑,来斯特对卡蜜尔和辛德拉使了个眼色,两女默默离开,然后就对少女打了个手势,开始往人群外走。
    对于自己的这番奇遇颇为不解,少女低头沉思了一下,也挤出了人群,除了两人之外,还有三四个面相绝非善类的混混跟了出去。
    来斯特站定在一处不算太嘈杂的古董摊位前,仔细打量着跟来的少女,几乎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鹤立鸡群的出众少女应该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少女是典型的恕瑞玛人种,身高大概有一百四十多公分,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
    一身廉价的粗布短衣也无法掩盖少女紧致而有型的流线型肌肉,一头浓密的褐色长发用兽筋扎成了粗辫,浓眉大眼却不失女人的柔美,微笑性感的唇角边有一颗恰到好处的美人痣。
    要说最令人难忘的还是少女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翡翠色眼眸,这双眼睛充斥着某种令人着迷的野性,看着这双眸子,来斯特就仿佛看到了正在南美洲热带雨林里捕食的美洲豹。
    他看得出来,面对他这个陌生人,少女虽说有些警惕,却并未有什么恐惧情绪,反而是有些兴奋。
    “这位帅大哥,你给我银币就是想让我以自己的身份打赏给那位大姐吧?”
    “不错,我刚才看你颇为沉迷杂技表演,又有些囊中羞涩,觉得颇为有趣,就想着成全你,毕竟这个世道,像你一样实诚的人并不算多。”
    “哈哈,实诚吗?帅大哥说话好有意思,谢谢大哥的好意,这钱是你赏的,我可没法占这个便宜。”
    嘴上说着来斯特好有意思,少女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我只是不太在意钱这种东西啦,对我来说这玩意儿够用就行,只是这次出来逛街没想到还能碰上这么精彩的杂耍,又刚好没带钱,我爸妈就是靠杂耍讨生活,我最讨厌看了不给钱的那些看客了……
    嘛,这也是最后一次逛街了,正好帝国在卑尔居恩要征募新兵,我已经准备去诺克萨斯参军了,到时候恐怕钱对我来说更没用了,我这种人肯定是要在诺克萨斯讨生活的。”
    注意到已经有不少人盯上了自己,来斯特有心试探少女的本性,就笑着开口道。
    “看起来你还挺喜欢诺克萨斯帝国?据我所知,在大部分人眼里诺克萨斯帝国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吧?”
    听到这话,少女却是皱起了眉头,反问道。
    “帅大哥,别管别人怎么说,你自己是怎么想的?”
    来斯特好笑地耸耸肩。
    “我就是诺克萨斯帝国的贵族,当然是支持帝国了。”
    “啊?你还是帝国贵族啊?啊,难怪那么有钱,随手就打赏一个银币,
    可问题是,你的恕瑞玛语竟然说的这么好?”
    “一项技能而已,不值一提。”
    话说到这里的时候,正好有一个‘路人’走过来斯特的身边,还没等不怎么干净的手摸到什么东西,就被来斯特一把抓住。
    ‘嘎吱’一声,小偷的手腕关节已经错位,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声。
    少女脸色一变,转过身,已经有五个人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
    “哎幼,你干嘛?外地人来这里欺负本地人是吧?”
    “敢欺负我弟弟,活腻歪了吧?”
    “日内瓦!赔钱!”
    “十个银币速速拿来!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差点没被这几个没出息的本地混混逗笑,来斯特好不容易才绷住脸色,一脚把无力挣扎的小偷踹倒在地,冷声道。
    “这里好像是诺克萨斯人的地盘,你们还真敢光天化日地勒索我?”
    “谁说这是勒索了?明明就是你先动的手,打了我弟弟,就算是卫兵过来也一样,不赔钱就别想离开!”
    “是啊!我都亲眼看见了!”
    “我能做证!你就说赔不赔钱吧?”
    在几人刚开始闹事的时候,古董摊主就卷铺盖走人了,其他的行人更是远远绕开这边,要说人证还真不好找。
    “我能做证你们在放屁!明明就是盯上了帅大哥的钱袋子,别扯这些没用的犊子!”
    少女机敏地躲在来斯特的身后,中气十足的骂道。
    “现在滚蛋还来得及!不然一会儿卫兵过来肯定把你们都抓起来!”
    “嘿!这儿还有个敢耍横的小姑奶奶!不想活了是吧?妈的,还挺漂亮的!”
    “我认得她!她叫莎弥拉,是杂耍艺人格兰瑟姆的女儿,性格泼辣,比他奶奶的龟孙子都麻烦,你最好别惹她。”
    “格兰瑟姆……啊,是那对东边逃难来的夫妇!”
    “一个小姑耐能而已,怕个屁!”
    “听着!小姑娘,这里没你的事!别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面对几人的威胁,莎弥拉却是拽了拽来斯特的衣摆。
    “呐,贵族帅大哥,你可是大人物,我想闹得大一点,你能兜住吗?”
    来斯特微微一笑。
    “能啊,你想怎么做?”
    莎弥拉也笑了。
    “能兜住就行,我准备给他们一点教训。”
    说着话的莎弥拉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弹弓,压上石子就射了出去,正中一个人的裤裆。
    “嗷嗷嗷!
    !
    ”
    鸡飞蛋打的混混翻着白眼双手捂裆,如同一只死虾一样蜷缩着倒在地上,呼呼地吐着凉气,让其他的几个混混亡魂大冒。
    “妈的!这狗日的真敢打啊!”
    说话间,莎弥拉已经再次拉紧了皮筋,松手的一刹那,石子打在了混混头子的大腿一侧,大腿一阵剧痛的混混头子暗自庆幸,要不是他够机灵早早的转过身,怕不是也得挨一次致残打击。
    “我告诉你们!我最不怕的就是麻烦!要么你们就干死我!要么我干死你们!”
    说话间又是几颗石子飞过,余下的几个混混终于不敢傻在在原地,四窜着逃开不知所踪,只剩下了三个倒霉蛋。
    这边的骚乱终究还是引起了卑尔居恩城卫军的注意,三个穿着轻甲手持帝国长枪的士兵快速跑来,把来斯特五人团团围住。
    “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是怎么搞的?”
    大腿上挨了一下的混混头子声泪俱下,对装‘陌生’的老熟人诉说着冤屈。
    “军爷!他们欺负人!先是打断了我三弟的手,又用弹弓打,打了我二弟的二弟,又给我把腿打瘸了,他们根本就不把军爷放在眼里啊!”
    为首的城卫军似乎并未听信混混的一面之词,警惕地看向来斯特和莎弥拉。
    “我问你,他们说的可属实?”
    无沦属实与否,在言论相左的情况下,必然得把这些闹事者带到监牢里进一步审讯,到时候有没有背景,能不能招惹就很清楚了,至少明面上不能表现出明显的包庇倾向。
    知道这些城卫军恐怕跟这些闹事的混混有一腿,来斯特就拿出了自己的帝国通行证,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手腕断的那个是惯偷,偷我东西被我抓了个现行,我略施惩戒,谁知他还有团伙,围上来就讹诈我,
    幸好这姑娘侠肝义胆,为了保护我,不得已才用弹弓击退了这些暴徒,事情的真相就是如此。”
    说话的来斯特刻意用上了诺克萨斯语,城卫军看过来斯特的那份签发自菲德来特的帝国通行证,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有些发慌,
    “原,原来如此,先生,很抱歉,给您带来了不愉快的旅行体验……我一定会狠狠地惩戒这些作奸犯科的混混……
    那个,姑娘,谢谢你的勇敢行为,很了不起。”
    盯着态度转变的城卫军士兵,来斯特笑了笑,没有说话。
    略显卑微地把通行证还给来斯特,城卫军转过头,对混混头子使了个眼色,神色变得阴寒。
    “把他们抓起来!带走!”
    知道自己遇上了惹不起的大人物,混混头子也不敢多说什么,任由士兵把自己和两个手下捆住押走。
    一场闹剧就此落下帷幕,却也无形之中揭露了帝国黑暗的一角。
    能够行使权利的地方就必然存在腐化,贪婪是人类的天性,更是人类永远都无法根除的劣根。
    来斯特知道,像这种官匪勾结的情况绝不是少数,尤其是边境或是国界之外的帝国据点,这种事情根本避免不了,除非所有的执法者和审判官都是冰冷无情,只认对错的人工智能,
    只有让那些不会跟利益产生瓜葛的冰冷程序掌控法律才能保证相对公平,他这个帝国皇帝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尽可能地在自己能产生影响的地方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
    或许等他彻底掌握了所有的世界符文,能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来解决也说不定。
    等到城卫军带着混混离开,莎弥拉才收起弹弓,兴奋地来到来斯特的身前背着手。
    “果然大哥你很厉害,我没看错人。”
    “你就不怕我骗你,把你交出去?”
    “不怕,因为大哥不会是那种人,更不会出卖我。”
    莎弥拉的目光看不到半分动摇,来斯特都不知道眼前的少女哪来的信心。
    男人低头看了一眼右手手背上的千珏印记,暗自思忖。
    难道说千珏印记的标记者还能反向对千珏印记的拥有者产生信任感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倒是说的通,看来有机会得问一问镜爪这件事情了。
    “那个……帅大哥,你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告诉我?”
    不知为何,飒然的莎弥拉忽然变得有些扭捏,明明只是问个名字而已。
    事实上,对于莎弥拉自己来说这种莫名其妙的羞涩感也真是来的莫名其妙,一点都不像她的风格。
    “来斯特,我叫来斯特。”
    “这个名字总感觉有点……熟悉……”
    把‘亲切’改成熟悉,莎弥拉忽然打消了参军的想法,她有种预感,自己若是与眼前的男人失之交臂,必然会抱憾终身。
    考虑的功利一点,眼前的帅大哥可是个难得一见的大人物,自己参军就是为了变强,若是能得到这种帝国大人物的青睐,这得少走多少弯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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