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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 作者:萌哒哒蹦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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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狼吼靠近。
“你们听到什么声音沒有。”莫忆儿最先从睡梦中感受到大批的狼嚎,他们距离这里还不是很近,但她听到了。
“有许多狼嚎。”小绒球也是刚刚确定,睁开眼睛坐起身体,神色凝重。
如果只有他和莫忆儿,他们完全不用怕,狼再凶悍,也是沒有翅膀的,他们飞过之后,他们就无法用气味來追寻他们的踪迹。
“大家快起來,收拾东西走。”莫忆儿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下达命令的同时,自己也快速收拾着兽皮袋子。不用一分钟时间,莫忆儿收拾好,去帮助睡得迷迷糊糊的女人们。
“阿母,怎么了。”有的孩子被吵醒,嘟着嘴巴询问。
“男人们把孩子背上,女人在前面,男人紧跟着,我在最后沒,大家快速顺着大路奔跑。”莫忆儿不等母亲回答孩子,厉声下达了这个严肃的逃亡命令。
☆、第121章大逃亡
其他人的听力不够敏感导致他们还沒能听到狼吼,但他们对莫忆儿的话坚信不移,就连只花部落的男人,也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莫忆儿坚信不移,也许,连他们自己都沒察觉到。
收拾东西的同时,莫忆儿看到女人们胳膊和腿上面绑着的兽皮袋子,也命令他们一并解下丢掉。马上开始的是与狼群的赛跑,这些束缚会让他们少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短短三分钟时间,一切准备就绪,一大批族人们开始疯狂的顺着大路往淌崖部落方向逃走。
也许狼群会不休止的追赶,但跑出这片大草原,有了参天的古树,大家就有了生机。
按着莫忆儿的指挥,女人跑在最前面,孩子趴在父亲的背上,沒有父亲的孩子也被其他强壮的男人背着,这种逃亡时带着孩子的感觉让一些男人有了一丝骄傲的使命感。
女人们的速度比以前提高了一些,这也许是兽皮沙袋的功劳,也许是后面狼群的功劳,总之他们的速度让男人们都诧异。
男人们见女人们这么快,也不肯认输,紧跟着她们的脚步。
莫忆儿、小绒球和丝末拉坠在他们后面,他们还沒发挥自己的全力速度,只是想要后面保护族人们,或者帮助掉队的族人。
他们不停的逃,后面的狼群也在不停的追,似是有狼在指挥,每隔一会儿,就会听到一阵狼嚎。就连其他的族人,也都听到了。
这接连不断的狼吼声让族人们心里开始害怕,这不是一匹狼,也不是一群狼,是群群狼啊。
沒有人知道这片草原有多大,更沒有人知道这片草原一共有多少匹狼,在未知的强大惊恐中,族人们都发挥了自己的潜能。
小孩子们紧紧的搂着自己阿父的脖子,更小一些的还不知道害怕,只觉得兴奋,还有大胆的会‘嗷嗷’兴奋大叫。
莫忆儿奔跑的时候,偶尔会回头看一眼,只见一望无际的深绿色草原上有着数不清的灰狼身影。此刻无风,原本一动不动的草会因为狼群的奔跑而荡起涟漪,很容易让莫忆儿看到它们已经追到了哪里。
狼群不会担心追踪不到他们的仇敌,因为莫忆儿和丝末拉的身上沾染了头狼鲜血的气味,这是单纯去擦洗不掉的。而头狼死去的地方,同样有他们两个的气味。
相反,小绒球纤尘不染的特征成为了他最好的保护,让诸如狼群这些靠气味來追踪的动物无法发现他,也无法得知他是否是仇人。
草原很大,想要跑出去也要很久。但莫忆儿也发现,第一群追上來的狼把第二群追上來的狼抛下很远,如果第一群先追上來,她完全有时间先把它们杀死。
这个计划在脑中成形,莫忆儿在奔跑中,就告诉了小绒球和丝末拉。
因为丝末拉是完全的人类身体,战群狼这件事情莫忆儿不想让他再参加,于是对他说:“丝末拉,你负责跟在族人们身后保护他们。我和小绒球负责拦下第一批狼群。”
丝末拉有三秒钟的犹豫,三秒钟他想了很多,但这个时候不是逞强和无休止讨论的时候,他点头答应下來。“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这些族人们有事。”
丝末拉知道,这个任务也是艰巨的,他们跑在前面,狼群短时间不会追到他们,但不表示不会有其他的野兽在等待他们。
“嗯,一会儿见。”莫忆儿看了丝末拉一眼,然后和小绒球双双停住,看着丝末拉和族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拼命往前跑。
原始人类的速度要比二十一世纪的奥运冠军还要快,只可惜这里是草原,如果是丛林,他们会从树藤上荡來荡去,速度比这样还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
比起以前的战斗,这一次莫忆儿更加主动。看着越來越近的第一批狼群,莫忆儿心头热血澎湃,迫切的渴望马上开始战斗。这个念头刚过,她的手便发生了异样,利爪开始形成。莫忆儿用一秒钟的时间想过,她也许应该试着控制自己这些野兽能量。这是小绒球的金狮血带给她的能量,她为何不好好珍惜。
莫忆儿亮出利爪,寒光乍现。她与小绒球默契的对视一眼,小绒球也亮出利爪,两人目光中是相同的残忍,也就注定了马上赶來的狼群的宿命。
这是一场大屠杀,一个绝美的男人在血雨中纤尘不染,一个看似弱小,却蕴含着无尽能量的小女人在浴血奋战。
第一批狼群有十几只,数量比后面的狼群少许多,但不得不说它们速度很快,也凶狠。只是比起之前杀掉的狼群差上许多,这不奇怪,昨晚那些都是由头狼带领,绝对的狼群勇士。
晨光倾斜在这片草原上的时候,这群狼终于被他们杀光。两人相视而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
但他们不敢停留太久,下一批狼已经逼近。小绒球刚想叫上莫忆儿离开,却看到莫忆儿带着一脸的若有所思,紧接着,就听到莫忆儿说:“小绒球,你想不想嘘嘘。”
“哈。”小绒球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个生死大逃亡的时候,她竟然问他嘘嘘……尿尿的问題。
“我是问你,想不想撒尿。咳,你要是不想,那我來。”莫忆儿暗自纠结,自己的尿液的气味会不会影响狼群呢。
“好吧,可以嘘出來。”小绒球纠结的说,然后拉下自己的兽皮短裤。(ps:因为有了莫忆儿的建意,神域部落的男人都把兽皮短裙换成兽皮短裤了。许多年來,神域部落一直引领这片大陆的兽皮时尚潮流……)
留下了小绒球的尿液,两个人开始奔跑,目标就是追上前面的族人们。小绒球沒有亮出自己的翅膀,虽然奔跑也浪费体力,但绝对比用翅膀飞翔浪费的少。
有人也许会疑惑,不过是一点血,小绒球怎么就会虚弱成这样。那么请你想一想,人每天都放血会如何。能量强大如小绒球,他的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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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狼吼靠近。
“你们听到什么声音沒有。”莫忆儿最先从睡梦中感受到大批的狼嚎,他们距离这里还不是很近,但她听到了。
“有许多狼嚎。”小绒球也是刚刚确定,睁开眼睛坐起身体,神色凝重。
如果只有他和莫忆儿,他们完全不用怕,狼再凶悍,也是沒有翅膀的,他们飞过之后,他们就无法用气味來追寻他们的踪迹。
“大家快起來,收拾东西走。”莫忆儿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下达命令的同时,自己也快速收拾着兽皮袋子。不用一分钟时间,莫忆儿收拾好,去帮助睡得迷迷糊糊的女人们。
“阿母,怎么了。”有的孩子被吵醒,嘟着嘴巴询问。
“男人们把孩子背上,女人在前面,男人紧跟着,我在最后沒,大家快速顺着大路奔跑。”莫忆儿不等母亲回答孩子,厉声下达了这个严肃的逃亡命令。
☆、第121章大逃亡
其他人的听力不够敏感导致他们还沒能听到狼吼,但他们对莫忆儿的话坚信不移,就连只花部落的男人,也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莫忆儿坚信不移,也许,连他们自己都沒察觉到。
收拾东西的同时,莫忆儿看到女人们胳膊和腿上面绑着的兽皮袋子,也命令他们一并解下丢掉。马上开始的是与狼群的赛跑,这些束缚会让他们少一分活下去的希望。
短短三分钟时间,一切准备就绪,一大批族人们开始疯狂的顺着大路往淌崖部落方向逃走。
也许狼群会不休止的追赶,但跑出这片大草原,有了参天的古树,大家就有了生机。
按着莫忆儿的指挥,女人跑在最前面,孩子趴在父亲的背上,沒有父亲的孩子也被其他强壮的男人背着,这种逃亡时带着孩子的感觉让一些男人有了一丝骄傲的使命感。
女人们的速度比以前提高了一些,这也许是兽皮沙袋的功劳,也许是后面狼群的功劳,总之他们的速度让男人们都诧异。
男人们见女人们这么快,也不肯认输,紧跟着她们的脚步。
莫忆儿、小绒球和丝末拉坠在他们后面,他们还沒发挥自己的全力速度,只是想要后面保护族人们,或者帮助掉队的族人。
他们不停的逃,后面的狼群也在不停的追,似是有狼在指挥,每隔一会儿,就会听到一阵狼嚎。就连其他的族人,也都听到了。
这接连不断的狼吼声让族人们心里开始害怕,这不是一匹狼,也不是一群狼,是群群狼啊。
沒有人知道这片草原有多大,更沒有人知道这片草原一共有多少匹狼,在未知的强大惊恐中,族人们都发挥了自己的潜能。
小孩子们紧紧的搂着自己阿父的脖子,更小一些的还不知道害怕,只觉得兴奋,还有大胆的会‘嗷嗷’兴奋大叫。
莫忆儿奔跑的时候,偶尔会回头看一眼,只见一望无际的深绿色草原上有着数不清的灰狼身影。此刻无风,原本一动不动的草会因为狼群的奔跑而荡起涟漪,很容易让莫忆儿看到它们已经追到了哪里。
狼群不会担心追踪不到他们的仇敌,因为莫忆儿和丝末拉的身上沾染了头狼鲜血的气味,这是单纯去擦洗不掉的。而头狼死去的地方,同样有他们两个的气味。
相反,小绒球纤尘不染的特征成为了他最好的保护,让诸如狼群这些靠气味來追踪的动物无法发现他,也无法得知他是否是仇人。
草原很大,想要跑出去也要很久。但莫忆儿也发现,第一群追上來的狼把第二群追上來的狼抛下很远,如果第一群先追上來,她完全有时间先把它们杀死。
这个计划在脑中成形,莫忆儿在奔跑中,就告诉了小绒球和丝末拉。
因为丝末拉是完全的人类身体,战群狼这件事情莫忆儿不想让他再参加,于是对他说:“丝末拉,你负责跟在族人们身后保护他们。我和小绒球负责拦下第一批狼群。”
丝末拉有三秒钟的犹豫,三秒钟他想了很多,但这个时候不是逞强和无休止讨论的时候,他点头答应下來。“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不会让这些族人们有事。”
丝末拉知道,这个任务也是艰巨的,他们跑在前面,狼群短时间不会追到他们,但不表示不会有其他的野兽在等待他们。
“嗯,一会儿见。”莫忆儿看了丝末拉一眼,然后和小绒球双双停住,看着丝末拉和族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拼命往前跑。
原始人类的速度要比二十一世纪的奥运冠军还要快,只可惜这里是草原,如果是丛林,他们会从树藤上荡來荡去,速度比这样还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
比起以前的战斗,这一次莫忆儿更加主动。看着越來越近的第一批狼群,莫忆儿心头热血澎湃,迫切的渴望马上开始战斗。这个念头刚过,她的手便发生了异样,利爪开始形成。莫忆儿用一秒钟的时间想过,她也许应该试着控制自己这些野兽能量。这是小绒球的金狮血带给她的能量,她为何不好好珍惜。
莫忆儿亮出利爪,寒光乍现。她与小绒球默契的对视一眼,小绒球也亮出利爪,两人目光中是相同的残忍,也就注定了马上赶來的狼群的宿命。
这是一场大屠杀,一个绝美的男人在血雨中纤尘不染,一个看似弱小,却蕴含着无尽能量的小女人在浴血奋战。
第一批狼群有十几只,数量比后面的狼群少许多,但不得不说它们速度很快,也凶狠。只是比起之前杀掉的狼群差上许多,这不奇怪,昨晚那些都是由头狼带领,绝对的狼群勇士。
晨光倾斜在这片草原上的时候,这群狼终于被他们杀光。两人相视而笑,这是胜利者的微笑。
但他们不敢停留太久,下一批狼已经逼近。小绒球刚想叫上莫忆儿离开,却看到莫忆儿带着一脸的若有所思,紧接着,就听到莫忆儿说:“小绒球,你想不想嘘嘘。”
“哈。”小绒球以为自己听错了,这个生死大逃亡的时候,她竟然问他嘘嘘……尿尿的问題。
“我是问你,想不想撒尿。咳,你要是不想,那我來。”莫忆儿暗自纠结,自己的尿液的气味会不会影响狼群呢。
“好吧,可以嘘出來。”小绒球纠结的说,然后拉下自己的兽皮短裤。(ps:因为有了莫忆儿的建意,神域部落的男人都把兽皮短裙换成兽皮短裤了。许多年來,神域部落一直引领这片大陆的兽皮时尚潮流……)
留下了小绒球的尿液,两个人开始奔跑,目标就是追上前面的族人们。小绒球沒有亮出自己的翅膀,虽然奔跑也浪费体力,但绝对比用翅膀飞翔浪费的少。
有人也许会疑惑,不过是一点血,小绒球怎么就会虚弱成这样。那么请你想一想,人每天都放血会如何。能量强大如小绒球,他的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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