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公在做公子的时候,与郑国在狐壤作战,被郑国俘虏,郑国既不想与鲁国的关系更加恶化,又念及隐公当时成为国君继承人的可能性极大,就没把他当做国家的俘虏,而把他软禁在尹氏家里。
    尹氏在郑国是一个小党小派,大家都是周室之臣,隐公就贿赂尹氏并在尹氏的神主钟巫之前祷告,如将来当上鲁国国君,必以尹氏为相。
    因此尹氏举家跟随隐公逃回鲁国,鲁国给了一座城来安顿尹氏的神主,尹氏放弃郑城而得到鲁城,隐公是不是国君呢?反正尹氏没得到相位。
    隐公你愿祭钟巫请便,和我们尹氏无关。隐公只好在同一个城里找到毫无实力的寪氏那里安顿,壬辰这天,羽父派人在寪氏家里杀了隐公,立桓公登基。
    跟着就讨伐寪氏,寪氏有人承认罪行,说与寪氏无关,本着不憯不贼的精神,就只诛杀了自首之人。也没有按国君的葬礼来安葬隐公。
    借,不管是甲借钱还是借物给乙方,双方到政府有关部门订立合同,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政府一份,乙方必须偿还,但甲方只能凭借自己的那份和政府的那份印证后才能提出权利,如果合同有失误比如不合法,则政府负责,乙方无需负责。
    贷,不管是甲贷物还是贷钱给乙方,双方到政府有关部门订立合同,合同只一式一份,由政府持有,如果合同有失误比如不合法,则政府负责,乙方无需负责。乙方有能力并同时有意愿归还来得到信用时,双方到政府完成。甲方不能单独提出权利,当然乙方须有司陪同以证明贷的困难户资格。
    不作名词解释,都不知道在讲些什么。
    为什么春秋时大家有话不好好说,偏偏要用诗来表达,商朝和前代一样也是有话直说,到了后来什么烧烤、什么做丸子、什么饲养小动物就都来了。
    后来,周朝就制定了礼,有话可以用诗来表达,知道这一点就可以谈诗了。
    史家和音协、诗协一样有史协,章程是:第一,保证史料和史书的绝对不受干扰,绝对的安全,为天下为后世传史。
    第二,保证第一条的情况下,保证不影响史家同行的安全。
    第三,为了保证第一和第二条,尽可能保住家族和自身的安全。
    参与议事,在最后的决议中,最应该保持警惕的事就是通过实施方案。如果方案很容易通过,就会显得百姓更像刁民。政府办公场所越宏伟,田野与之对比更荒芜,国库与之对比更空虚,官员们想方设法防范百姓,却压低百姓的生活水平而使自己人显得衣食无忧,虽然制度在形式上依然完美,但已经失去了精神。
    崇拜谷神的部落虽然已经不在了,它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被崇拜黑色之母的部落所继承,这新部落的大门,为所有崇拜天地万物的部落而开放,千百年过去了,仿佛所有参与传承的部落仍然存在,他们为后世带来的各种好处永远用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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