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 仙人跳,但是要命
    九十年代初的春城。
    开放不久,商业渐渐繁荣起来,人心思动。
    社会到处充斥着对金钱的渴望。
    27岁的李某是个社会混子,
    靠偷抢爬拿过活,典型的有今天没明天,
    潇洒一天是一天。
    18岁的钟某,
    刚刚从师专幼师班毕业,
    被分配到当地小学任教,担任语文老师。
    小学教师,不论在哪个年代,都是一份安稳体面的工作。
    但钟某并不这么觉得。
    在她眼里,每个月300元工资实在太少,
    根本配不上她的美貌。
    钟某确实长得好看,外形甜美,身材还好,
    追求者很多,但她全都拒绝了。
    她喜欢打扮,喜欢好看的衣服包包。
    但是普通的家境却不允许她像其他有钱女孩一样打扮自己。
    所以在她拿到工资之后,便开始报复性消费。
    别人拥有的东西,她必须要有,
    不管是包包、鞋子、名牌化妆品
    看着月光的钱包,钟某便用课余时间找了个兼职-——在ktv和酒吧打工。
    这份兼职确实让她赚到了钱。
    于是钟某出手更加阔绰,
    在学校里,钟某成了最洋气的女老师,
    穿着时髦,吃穿用度全都是大牌。
    一个美女老师,一个混子,按理说应该没有交集。
    二人命运的转折点就在一场朋友的婚礼上。
    酒桌上的钟某一眼就看见了高大英俊,戴着名表,出手阔绰的李某。
    别人随份子钱都是十块二十,李某一抬手就是五张大团结。
    震惊全场,
    要知道,工作体面的钟某一个月的工资才300块。
    这番操作迅速俘获了钟某的芳心。
    婚礼结束后,李某用自己的桑塔纳载钟某回家,之后开始追求,
    二人一【啪】即合,很快确定了关系。
    没多久,钟某所在的小学即将解散,她本人也被停薪留职。
    借着这个机会, 20岁的钟某向家人提出,要与李某领证。
    在当地,人人都知道李某是个什么货色,家人听她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反对。
    但反对也没有用,二人还是同居在一起,
    后来,李某在火车站打伤了人,赔完医药费还倒欠3000块。
    这一次,钟某把她积攒下来的10000多块钱,全给了李某。
    两人打算做买卖,
    可做买卖赚钱,哪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上世纪90年代,人们每月的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几百块。
    但钟某和李某,每个月却要掉一两万。
    没有收入来源,再加上两个人生活开销巨大,他们很快就光了积蓄。
    正是因为缺钱,钟某来到了她熟悉的地方——酒吧。
    第一场戏:双峰酒吧。
    炫目的灯光下,
    男男女女声色犬马,旁若无人。
    穿着性感清凉的钟某坐在吧台前,
    独自一人喝酒,
    镜头一个快速切换特写,
    定格在女人的脸上。
    女人朱唇轻轻抿了一口酒,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的漂亮。
    一头瀑布般的长发,面若桃。
    镜头一路向下,
    一双玉腿并拢着垂下来,两只玉足晶莹剔透如同玉石雕刻,
    又仿佛是盛开的白莲,十个白嫩脚趾整齐的排列,
    脚趾甲上还涂着桃红色的指甲油,
    脚弓弧度很美白嫩玉足包裹在透明丝袜中更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性感。
    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让人口水直流。
    不远处,
    真的有一个肥胖的男人在流口水,
    熊某,珠宝商人,在春城市商业街有一间两层的铺面,
    二楼住人,一楼则是金店。
    熊某经营店铺多年,收入颇丰。
    他平日里没别的爱好,
    单单就好一个色字。
    每日里就挖空心思物色漂亮女人。
    身为丛老手的熊某自认阅女无数,
    但也承认,吧台前这个长腿女人姿色是他平生仅见。
    说她性感妖娆,但妖娆中又透着一股属于知识分子的知性美,
    不说那惊艳的容颜,单单这双美腿。
    熊某就已经饥渴难耐了。
    “小姐,一个人喝闷酒可不太好哦。”
    熊某一屁股坐在女人身边,
    撸起袖子露出明晃晃的金表,
    顺手解开衣领,
    拇指粗的大金链子看起来极为诱人,
    熊某的搞女人的套路很简单,
    就是拿钱砸,硬砸,
    力大砖飞,钞能力加持下,熊某还很少失手过。
    再漂亮的女人也扛不住红彤彤的票子。
    熊某看着女人绝美的容颜,
    依旧对自己很自信,
    “酒保,来瓶马爹利,给这位小姐。”
    熊某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女人的身体,
    “小姐,您的酒。”
    酒保给女人送上一杯洋酒。
    怎料,女人不为所动,依旧自顾自的喝着手里的残酒。
    “不好意思,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女人瞥了一眼熊某,满脸的不屑。“呦呵,果然不是凡品。”
    熊某心中狂喜。
    庸脂俗粉他已经倦怠了,
    这天仙般的人物,还如此清高,
    要是能拿下,那成就感·······
    “美女,熊某人在春城不说大富大贵,但这钱是不缺的。”
    熊某抖了抖脖子上拇指粗的大金链子,壕气冲天:“商业街周八福金店就是我开,里面金银首饰、钻石珠宝一应俱全···”
    “哦,是吗?”
    一提到珠宝,女人来了兴致。
    伸出纤纤玉手,嘴角微微上扬:“熊先生,我现在想要一枚钻戒,不知道···”
    “不就是钻戒吗,美女要不要去我那看看?”
    熊某心中暗喜。
    果然,管你什么清高仙女,女人都一样。
    酒都没喝,
    女人便催着熊某去看戒指,
    两人出了酒吧,坐上了熊某的黑色皇冠。
    熊某这会儿满脑子都是一发入魂,
    完全没注意到身后还跟着一辆黑色桑塔纳。
    桑塔纳驾驶位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
    昏暗的灯光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车,
    眸子里似乎透着莹莹的绿光。
    如同择人而噬的饿狼一般。
    第二场戏:
    半夜的街道空旷。
    车子很快到了商业街。
    周八福金店门口。
    熊某领着女人下了车,
    拉起卷帘门,
    所有的灯全部打开,
    女人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两边回字形的玻璃柜台里,
    黄金首饰一应俱全,值钱的珠宝玉器也摆得满满当当。
    “怎么样,妹妹,哥哥我的实力看到了吗?想要什么都给你!”
    熊某满脸淫笑,伸出舌头舔着口水,
    一把拉住女人的手就往楼上去。
    “咚”
    一声闷响,
    熊某的后脑勺瞬间凹了进去。
    红白之物喷在玻璃展柜上。
    肥硕的身躯轰然倒地。
    后面露出一个英俊的笑脸。
    男人高大俊朗,手里把玩着一柄通体黝黑的铁锤。
    男人邪魅一笑,跨过脚下的尸体,
    走到女人身前,
    一把搂住女人的杨柳细腰,
    吻了上去,
    不得不说,如果不是这个凶杀场面,
    被璀璨珠宝包围的这对男女绝对可以上杂志封面。
    两人正在激吻。
    楼梯口却传来一声惊呼,
    “你们是什么人?”
    “啊!!!老公?杀人啦!杀人啦!!”
    “咚”
    又是一声闷响,
    男人看着倒地的女人,
    摇摇头,一脸的无奈:“这个色鬼,还真是不把老婆当人看。”
    “我也算是帮伱们处理家庭矛盾了,夫妻吗,要和睦……”
    男人边说边从车上拎出一个帆布包和几个大编织袋,
    淡定的关上卷帘门。
    熟练的将两具尸体摆好,
    掏出刀具,正准备动手,
    “妈妈~~妈妈你在哪?”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楼梯传来。
    男人叹了口气。
    又把刚才的动作再来了一遍。
    画面一黑,
    终于安静了。
    亮堂堂的珠宝店里,
    男人女人分工明确,
    男人在奋力挥刀,干到难处,
    斧子锯子齐上阵,一脸的严肃认真。
    女人则是慢悠悠的打开一个个展示柜,
    像是一个购物的贵妇,
    每个首饰都拿在手里把玩一番,
    再放进男人带来的大袋子里。
    不得不说,
    男人的动作很专业,
    切砍剁锯极为娴熟,
    天还没亮,他已经把一家三口打包装好,
    就连大厅的地面都仔仔细细的拖了两遍,
    看不出一点血迹,
    然后又认真的擦了所有可能留下脚印指纹的地方。
    最后
    关灯锁门。
    把几个大袋子放进后备箱。
    扬长而去。
    黑色的桑塔纳行驶在黎明的公路上,
    远方的天际划过一道细细的金边,
    “你喜欢这个?”
    车上,男人掏出一条拇指粗的金项链。
    女人摇摇头,看向窗外:“沾了血的,我不要。”
    男人抚摸着女人的脸颊,眼里没有刚才杀人时候的凶光,
    反而出奇的柔和:“我不会让你沾血的,永远不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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