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小天狼星,连邓布利多也被林祐的话所吸引,一时间将伏地魔都抛诸脑后。
虽然疯疯癫癫,对教务工作也不是很负责,但霍格沃茨的校长先生绝对是最具求知欲和探索欲的巫师,否则不会在魔法、炼金术等多个方面都取得过人成就。
知道黑魔法和白魔法有源头是一回事,能不能找到这个源头是另一回事。哪怕没什么明确概念,仅凭直觉也能猜到,越接近魔法源头,对巫师来说越有好处。
对黑魔法源头固然要畏而远之,但是白魔法源头却大可以亲近。
“魔法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产物,它来自地球之外,宇宙的另一个维度。你可以简单地把它称之为魔法维度;当然了,黑魔法和白魔法的维度各自独立,两种魔法力量也各有主导者。”
林祐觉得可以适当满足一下巫师们的好奇心,权当“紧张、严肃”之后的短暂“活泼”。
“那魔法又是怎么来到我们的世界,巫师又是怎么出现的呢?”邓布利多认真而专注,不过相比与对抗伏地魔和食死徒,这份专注显得轻松一些,却又更严谨。
“通过魔力的流通,还有魔法概念的流通。就好像你打开了一扇窗户,于是外边的风就吹了进来。吹进世界的“风”接触到了许多人、动物、植物。魔法有自己独特的频率,有些生物的内在特征——比如内脏排异能力、血液流通速度、乃至脑电波与呼吸节奏正好与魔法相契合,于是拥有了不同程度驾御魔法的能力,并因为魔法的力量而在漫长时光中逐渐变异;这才有了巫师和各种各样的神奇生物。”
小天狼星下意识地想找茬:“你这种说法,倒是很符合那些巫师至上主义白痴的心意。他们就认为巫师得天独厚,比麻瓜更高贵;当然了,还有比他们更蠢的,叫纯血主义者。”
“更高贵?不,他们只是运气更好而已。”林祐不屑地一笑,“他们的身体内在特征正好契合了魔法的频率,所以就成了巫师;怎么说呢,就好像总有些人更容易被蚊子叮咬,从本质上来说,和魔法更青睐少数人成为巫师是一样的。”
小天狼星继续抬杠:“如果纯粹是运气,那为什么巫师父母更容易生出巫师?”
林祐对纯血论调嗤之以鼻:“巫师父母也同样会生出哑炮,据说比例还不低呢!巫师家庭之所以更容易生出巫师,是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娘胎里就开始接触魔法环境;在他们从胚胎成长成型的过程中,不断有魔力洗刷他们的身体内在特征,所以他们契合魔法频率的可能性自然更高。实际上,麻瓜家庭出身的小巫师缺少从小接触魔力的机会,在起跑线就落后一步的情况下,还能契合魔法频率,他们的天分相对纯血巫师的孩子反而会更高也说不定。”
“有这种说法?”小天狼星半信半疑。
“这不是说法,而是事实。”林祐循循善诱,“想想看,当‘魔法之风’刚刚吹进这个世界,第一批接触魔法的人,他们的父母不也是麻瓜吗?如今这些麻瓜出身的小巫师,如果生在几千、几万年前,他们不都有机会成为某个巫师家族的开创者吗?”
邓布利多考虑更多的却是研究层面:“魔法的源头,您有多接近它们,伯爵?”
“很近,我能随时看到两个源头对我们世界的持续影响;包括上一次伏地魔复活,正常情况下本就该由佛瑞斯特家族来处理。”林祐含糊其辞,故意将执笔人的职责与家族责任混为一谈。
“佛瑞斯特家不允许巫师接触魔法源头吗?黑魔法和白魔法都一样?”
林祐笑道:“中国有句古话叫‘过犹不及’,我们认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都应该适可而止,尤其是面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时。开窗虽然能通风,但也会把户外的灰尘、虫蚁吹进来。如果是冬天,窗外的暴风雪会冻死人的。”
邓布利多若有所思,小天狼星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林祐抢先打断了。
“对学术的研究可以先放一放,先生们,别忘了眼下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小天狼星大为不满:“我当然没忘,魂器!在遇袭之前,我和月亮脸已经快把阿尔巴尼亚的黑森林翻过来了;我们掏遍了森林里每一个树洞,就差把那些兔子和松鼠抓起来拷打了,却什么都没找到。”
“冠冕?”林祐问。
“你也知道?”小天狼星反问。
林祐应道:“拉文克劳女士和她女儿的家庭纠纷并不算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人们传说,女儿离家出走时偷走了冠冕,然后就长期躲藏在阿尔巴尼亚。你们认为伏地魔找到了冠冕,而且制成魂器后还藏在黑森林里?”
“谁知道呢,反正我们是没找到,反而招来了一个黑魔王。”小天狼星悻悻然。
旁边的莱姆斯在长时间的沉默后再次开口,对小天狼星的话做了补充:“我们按照格雷女士给出的方位,搜索了大约五英里半径内的树林,一无所获。如果黑魔王确实获得了冠冕,他肯定将其转移了。”
“但是汤姆却特意跑去阿尔巴尼亚,袭击了你们。”邓布利多沉吟道,“如果不是为了保护冠冕,又是为了什么?”
“想不通的就暂时不要想,信息不够,想得再多也只是瞎猜。现在只要确定一件事,因为某种我们暂时还不清楚的原因,小天狼被伏地魔列为必须活捉的目标。我觉得,在查清楚原因之前,您最好把布莱克先生牢牢拴在家里,别让他出门撒欢,教授。”林祐对邓布利多如此提议,理所当然引得大脚板先生暴跳如雷。
莱姆斯好说歹说,差点化身狼人的力量才拉住了自己朋友,没让他去找自己雇主送人头。
“你那边怎么样,教授。除了冠冕,我记得还有一个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是和金杯一起落入伏地魔之手的?”林祐好似没事人一样,看也不看身边拖拉抱拽的两个男人,转头开启了另一个话题。
“我确实查到了线索,收到小天狼星遇袭消息时,我正准备去一探究竟。”
“哦,什么地方?”林祐明知故问。
“一个对汤姆来说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一个留在他童年记忆深处的隐秘之地。”
“哈,每个男孩都有自己的秘密基地,对吧?”
“或许,可以这么说吧!我现在正准备过去,你要一起吗,伯爵?”邓布利多发出邀请,“小天狼星,莱姆斯,你们也一起来吧,那里可能比马尔福家的地下室和古灵阁金库都危险得多;或许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
“当然,今天已经扑过一次空了,希望这次不会失望。”小天狼星趁机挣脱了卢平的桎梏,不满地瞪了好朋友一眼。
“那就走吧,先离开庄园到外面去,需要幻影移形,我带着你们。”
林祐拒绝了顺风车:“你带着他们两个就好,我跟得上。”
以戈夫伯爵如今的魔力,想用幻影移形带着他走,简直比拖一座山还重;邓布利多归根结底只是个凡人,不是齐天大圣。于是三个格兰芬多巫师先走,林祐循着幻影移形留下的痕迹,打开次元门轻松跟上。
不出所料,空间门的另一边正是海边;林祐刚一跨出门去,就吃了满满一肚子裹挟着腥咸味的海风。海浪拍打着礁石,溅起数英尺高的浪。
三人跟着邓布利多的脚步,来到悬崖下的山洞入口。
“血液、诅咒,同时削弱来访者的肉身与精神。”一股隐隐约约的血腥味萦绕于众人鼻端,夹杂着黑魔法的腐烂气息,让人平添几分不适;“最近有人开启过这道密门,我猜,伏地魔回来过?如果这里真是他收藏魂器的地方。”
林祐懒得与黑魔法陷阱纠缠,一边说话一边掏出最适合眼下场景的道具——赫利俄斯圆球。
悬崖下终年不见天日的阴暗缝隙里,第一次铺满了温暖的阳光。什么黑魔法、什么陷阱,在正大光明的太阳面前无所遁形,被熊熊烈焰燃烧殆尽。
小天狼星“啧啧”称奇,阴阳怪气:“佛瑞斯特家的好东西还真多。”说这话的时候,他不禁想起了三强争霸赛上引发争论的那块宝石。
几乎源源不断的魔力,神奇程度大大超乎寻常魔法道具的范畴,足以被任何一个魔法组织和魔法家族当成传家宝的好东西,就那样被一个小姑娘随手送出去了。
小天狼星越发理解那些平民巫师对贵族的敌视心理。
狗大户!
密门轰然洞开,露出门后黑漆漆的洞穴。
众人走进洞内,赫利俄斯圆球突然从林祐手中飞起,一直飞到洞穴的顶端,宛如烈日临空,大放光明。
这个洞穴比众人想象得要大得多,中间一汪深潭,其大小甚至可以称之为一座湖。
阳光照耀下,湖水泛起阵阵波澜。
“湖水下面有东西。”莱姆斯提醒道。
“看到了,阴尸,至少上百具;下这么大的血本,要说不是收藏魂器,我可不信。”林祐探身看了一眼水下,面无表情。
作为黑魔法造物,阴尸本能地畏惧阳光,尤其这还是带着神性的阳光;光芒之下,即便躲在水下,阴尸的身体也开始出现消融迹象。
它们本能地往其他同伴身下钻,既是为了拉开距离,也是为了躲在同伴的阴影之下,避开阳光直射。
互相争抢更深处的位置,导致水面上泛起波纹阵阵。
远看湖面中央,一块黑石高出水面,石头上竖着四四方方一个石台。
“这条船只能载两人过去。”邓布利多从水下拖起一根铁链,将一只小木船拖到岸边。
“我不用。”林祐一个跨步,人已经出现在石头上。
“对啊,可以幻影移……”小天狼星话说到一半,一个令他极度不适的回忆就袭击了他的大脑;当初在魔法部“幻影移形”把自己拆成一堆零件的记忆可谓历历在目。
虽然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一堆“散件”,又被人一块一块拼回来,那感觉怎么会好受?
“我守在这里吧,教授,您带小天狼星过去。”莱姆斯·卢平主动请缨留守后路;实在是他知道自己老朋友的性子,要是把小天狼星留在岸边,卢平很担心这货最后会忍不住变成大黑狗,跳下水去玩狗刨游去湖心。
“当然……我是说,好主意,月亮脸。”小天狼星当仁不让,抢着第一个跳上了小木船。
结果等布莱克先生回头招呼邓布利多的时候,却听戈夫伯爵的声音从湖心远远传来:“这里没什么危险,过来吧。”
随着话音落下,一道次元门在邓布利多与卢平面前打开。
邓布利多微微一笑,跨门而过;卢平满脸无辜朝好朋友耸耸肩,也跨过了传送门。
小天狼星在木船上呆立半晌,一张脸比深潭还黑,可最后还是骂骂咧咧、不情不愿地从木船上下来,走次元门抵达湖心。
这时候,林祐已经清空了石台里的“毒水”,用阴沉木魔杖从石台凹槽里挑起一只挂坠盒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斯莱特林挂坠盒,但它肯定不是魂器。”
“你确定?我能感觉到上面深沉的黑魔法气息。”邓布利多半信半疑。
“确实有黑魔法,很深很恶毒的诅咒,而且施加上去的时间不长。但并不是魂器。”林祐将挂坠盒挑到高处,使之正对赫利俄斯圆球。
原本普照的“阳光”突然暗淡了几分,一道收束的刺眼光芒从圆球上落下,正正落在挂坠盒上。
黑气滚滚,所有的诅咒陷阱在“阳光”下瓦解冰消。
打开盒子,里边躺着一张纸条,上面的内容许多哈利波特书迷都能倒背如流。
“r.a.b?这是谁?”小天狼星一字一句念着三个字母,后知后觉,“按纸条上说的,这个家伙拿走了魂器,还留下一张字条来嘲讽黑魔王?这干得可太漂亮了!”(本章完)
虽然疯疯癫癫,对教务工作也不是很负责,但霍格沃茨的校长先生绝对是最具求知欲和探索欲的巫师,否则不会在魔法、炼金术等多个方面都取得过人成就。
知道黑魔法和白魔法有源头是一回事,能不能找到这个源头是另一回事。哪怕没什么明确概念,仅凭直觉也能猜到,越接近魔法源头,对巫师来说越有好处。
对黑魔法源头固然要畏而远之,但是白魔法源头却大可以亲近。
“魔法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产物,它来自地球之外,宇宙的另一个维度。你可以简单地把它称之为魔法维度;当然了,黑魔法和白魔法的维度各自独立,两种魔法力量也各有主导者。”
林祐觉得可以适当满足一下巫师们的好奇心,权当“紧张、严肃”之后的短暂“活泼”。
“那魔法又是怎么来到我们的世界,巫师又是怎么出现的呢?”邓布利多认真而专注,不过相比与对抗伏地魔和食死徒,这份专注显得轻松一些,却又更严谨。
“通过魔力的流通,还有魔法概念的流通。就好像你打开了一扇窗户,于是外边的风就吹了进来。吹进世界的“风”接触到了许多人、动物、植物。魔法有自己独特的频率,有些生物的内在特征——比如内脏排异能力、血液流通速度、乃至脑电波与呼吸节奏正好与魔法相契合,于是拥有了不同程度驾御魔法的能力,并因为魔法的力量而在漫长时光中逐渐变异;这才有了巫师和各种各样的神奇生物。”
小天狼星下意识地想找茬:“你这种说法,倒是很符合那些巫师至上主义白痴的心意。他们就认为巫师得天独厚,比麻瓜更高贵;当然了,还有比他们更蠢的,叫纯血主义者。”
“更高贵?不,他们只是运气更好而已。”林祐不屑地一笑,“他们的身体内在特征正好契合了魔法的频率,所以就成了巫师;怎么说呢,就好像总有些人更容易被蚊子叮咬,从本质上来说,和魔法更青睐少数人成为巫师是一样的。”
小天狼星继续抬杠:“如果纯粹是运气,那为什么巫师父母更容易生出巫师?”
林祐对纯血论调嗤之以鼻:“巫师父母也同样会生出哑炮,据说比例还不低呢!巫师家庭之所以更容易生出巫师,是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娘胎里就开始接触魔法环境;在他们从胚胎成长成型的过程中,不断有魔力洗刷他们的身体内在特征,所以他们契合魔法频率的可能性自然更高。实际上,麻瓜家庭出身的小巫师缺少从小接触魔力的机会,在起跑线就落后一步的情况下,还能契合魔法频率,他们的天分相对纯血巫师的孩子反而会更高也说不定。”
“有这种说法?”小天狼星半信半疑。
“这不是说法,而是事实。”林祐循循善诱,“想想看,当‘魔法之风’刚刚吹进这个世界,第一批接触魔法的人,他们的父母不也是麻瓜吗?如今这些麻瓜出身的小巫师,如果生在几千、几万年前,他们不都有机会成为某个巫师家族的开创者吗?”
邓布利多考虑更多的却是研究层面:“魔法的源头,您有多接近它们,伯爵?”
“很近,我能随时看到两个源头对我们世界的持续影响;包括上一次伏地魔复活,正常情况下本就该由佛瑞斯特家族来处理。”林祐含糊其辞,故意将执笔人的职责与家族责任混为一谈。
“佛瑞斯特家不允许巫师接触魔法源头吗?黑魔法和白魔法都一样?”
林祐笑道:“中国有句古话叫‘过犹不及’,我们认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都应该适可而止,尤其是面对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时。开窗虽然能通风,但也会把户外的灰尘、虫蚁吹进来。如果是冬天,窗外的暴风雪会冻死人的。”
邓布利多若有所思,小天狼星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林祐抢先打断了。
“对学术的研究可以先放一放,先生们,别忘了眼下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小天狼星大为不满:“我当然没忘,魂器!在遇袭之前,我和月亮脸已经快把阿尔巴尼亚的黑森林翻过来了;我们掏遍了森林里每一个树洞,就差把那些兔子和松鼠抓起来拷打了,却什么都没找到。”
“冠冕?”林祐问。
“你也知道?”小天狼星反问。
林祐应道:“拉文克劳女士和她女儿的家庭纠纷并不算秘密,很多人都知道;人们传说,女儿离家出走时偷走了冠冕,然后就长期躲藏在阿尔巴尼亚。你们认为伏地魔找到了冠冕,而且制成魂器后还藏在黑森林里?”
“谁知道呢,反正我们是没找到,反而招来了一个黑魔王。”小天狼星悻悻然。
旁边的莱姆斯在长时间的沉默后再次开口,对小天狼星的话做了补充:“我们按照格雷女士给出的方位,搜索了大约五英里半径内的树林,一无所获。如果黑魔王确实获得了冠冕,他肯定将其转移了。”
“但是汤姆却特意跑去阿尔巴尼亚,袭击了你们。”邓布利多沉吟道,“如果不是为了保护冠冕,又是为了什么?”
“想不通的就暂时不要想,信息不够,想得再多也只是瞎猜。现在只要确定一件事,因为某种我们暂时还不清楚的原因,小天狼被伏地魔列为必须活捉的目标。我觉得,在查清楚原因之前,您最好把布莱克先生牢牢拴在家里,别让他出门撒欢,教授。”林祐对邓布利多如此提议,理所当然引得大脚板先生暴跳如雷。
莱姆斯好说歹说,差点化身狼人的力量才拉住了自己朋友,没让他去找自己雇主送人头。
“你那边怎么样,教授。除了冠冕,我记得还有一个斯莱特林的挂坠盒,是和金杯一起落入伏地魔之手的?”林祐好似没事人一样,看也不看身边拖拉抱拽的两个男人,转头开启了另一个话题。
“我确实查到了线索,收到小天狼星遇袭消息时,我正准备去一探究竟。”
“哦,什么地方?”林祐明知故问。
“一个对汤姆来说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一个留在他童年记忆深处的隐秘之地。”
“哈,每个男孩都有自己的秘密基地,对吧?”
“或许,可以这么说吧!我现在正准备过去,你要一起吗,伯爵?”邓布利多发出邀请,“小天狼星,莱姆斯,你们也一起来吧,那里可能比马尔福家的地下室和古灵阁金库都危险得多;或许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
“当然,今天已经扑过一次空了,希望这次不会失望。”小天狼星趁机挣脱了卢平的桎梏,不满地瞪了好朋友一眼。
“那就走吧,先离开庄园到外面去,需要幻影移形,我带着你们。”
林祐拒绝了顺风车:“你带着他们两个就好,我跟得上。”
以戈夫伯爵如今的魔力,想用幻影移形带着他走,简直比拖一座山还重;邓布利多归根结底只是个凡人,不是齐天大圣。于是三个格兰芬多巫师先走,林祐循着幻影移形留下的痕迹,打开次元门轻松跟上。
不出所料,空间门的另一边正是海边;林祐刚一跨出门去,就吃了满满一肚子裹挟着腥咸味的海风。海浪拍打着礁石,溅起数英尺高的浪。
三人跟着邓布利多的脚步,来到悬崖下的山洞入口。
“血液、诅咒,同时削弱来访者的肉身与精神。”一股隐隐约约的血腥味萦绕于众人鼻端,夹杂着黑魔法的腐烂气息,让人平添几分不适;“最近有人开启过这道密门,我猜,伏地魔回来过?如果这里真是他收藏魂器的地方。”
林祐懒得与黑魔法陷阱纠缠,一边说话一边掏出最适合眼下场景的道具——赫利俄斯圆球。
悬崖下终年不见天日的阴暗缝隙里,第一次铺满了温暖的阳光。什么黑魔法、什么陷阱,在正大光明的太阳面前无所遁形,被熊熊烈焰燃烧殆尽。
小天狼星“啧啧”称奇,阴阳怪气:“佛瑞斯特家的好东西还真多。”说这话的时候,他不禁想起了三强争霸赛上引发争论的那块宝石。
几乎源源不断的魔力,神奇程度大大超乎寻常魔法道具的范畴,足以被任何一个魔法组织和魔法家族当成传家宝的好东西,就那样被一个小姑娘随手送出去了。
小天狼星越发理解那些平民巫师对贵族的敌视心理。
狗大户!
密门轰然洞开,露出门后黑漆漆的洞穴。
众人走进洞内,赫利俄斯圆球突然从林祐手中飞起,一直飞到洞穴的顶端,宛如烈日临空,大放光明。
这个洞穴比众人想象得要大得多,中间一汪深潭,其大小甚至可以称之为一座湖。
阳光照耀下,湖水泛起阵阵波澜。
“湖水下面有东西。”莱姆斯提醒道。
“看到了,阴尸,至少上百具;下这么大的血本,要说不是收藏魂器,我可不信。”林祐探身看了一眼水下,面无表情。
作为黑魔法造物,阴尸本能地畏惧阳光,尤其这还是带着神性的阳光;光芒之下,即便躲在水下,阴尸的身体也开始出现消融迹象。
它们本能地往其他同伴身下钻,既是为了拉开距离,也是为了躲在同伴的阴影之下,避开阳光直射。
互相争抢更深处的位置,导致水面上泛起波纹阵阵。
远看湖面中央,一块黑石高出水面,石头上竖着四四方方一个石台。
“这条船只能载两人过去。”邓布利多从水下拖起一根铁链,将一只小木船拖到岸边。
“我不用。”林祐一个跨步,人已经出现在石头上。
“对啊,可以幻影移……”小天狼星话说到一半,一个令他极度不适的回忆就袭击了他的大脑;当初在魔法部“幻影移形”把自己拆成一堆零件的记忆可谓历历在目。
虽然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一堆“散件”,又被人一块一块拼回来,那感觉怎么会好受?
“我守在这里吧,教授,您带小天狼星过去。”莱姆斯·卢平主动请缨留守后路;实在是他知道自己老朋友的性子,要是把小天狼星留在岸边,卢平很担心这货最后会忍不住变成大黑狗,跳下水去玩狗刨游去湖心。
“当然……我是说,好主意,月亮脸。”小天狼星当仁不让,抢着第一个跳上了小木船。
结果等布莱克先生回头招呼邓布利多的时候,却听戈夫伯爵的声音从湖心远远传来:“这里没什么危险,过来吧。”
随着话音落下,一道次元门在邓布利多与卢平面前打开。
邓布利多微微一笑,跨门而过;卢平满脸无辜朝好朋友耸耸肩,也跨过了传送门。
小天狼星在木船上呆立半晌,一张脸比深潭还黑,可最后还是骂骂咧咧、不情不愿地从木船上下来,走次元门抵达湖心。
这时候,林祐已经清空了石台里的“毒水”,用阴沉木魔杖从石台凹槽里挑起一只挂坠盒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斯莱特林挂坠盒,但它肯定不是魂器。”
“你确定?我能感觉到上面深沉的黑魔法气息。”邓布利多半信半疑。
“确实有黑魔法,很深很恶毒的诅咒,而且施加上去的时间不长。但并不是魂器。”林祐将挂坠盒挑到高处,使之正对赫利俄斯圆球。
原本普照的“阳光”突然暗淡了几分,一道收束的刺眼光芒从圆球上落下,正正落在挂坠盒上。
黑气滚滚,所有的诅咒陷阱在“阳光”下瓦解冰消。
打开盒子,里边躺着一张纸条,上面的内容许多哈利波特书迷都能倒背如流。
“r.a.b?这是谁?”小天狼星一字一句念着三个字母,后知后觉,“按纸条上说的,这个家伙拿走了魂器,还留下一张字条来嘲讽黑魔王?这干得可太漂亮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