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钰到底没能吃个痛快,倘若只有父子俩人,他今天说不定就执拗一回了,只不过当着全家人的面儿他不想忤逆周二郎。
    小孩儿黑白分明的眸子瞥了周二郎一眼,认命地拿起旁边儿的小笼包子往嘴巴里塞,鼓着腮帮子,又委屈又乖巧的模样儿着实可怜了。
    周凤英上次多给喂了几块儿芋头惹得小侄子积食儿好几天,万万不敢再擅做主张瞎喂,周大郎的原则性不比周二郎差,狠不下心让孩子少吃,就得狠下心看他难受,是爱他还是害他呢。
    以前家里的吃食每天就那几样,能有个猪肉,鸡蛋就挺好了,钰哥儿也不知道贪嘴,想让他多吃两口还要哄着呢,如今这京城里的吃食花样儿实在多,由着他吃,小肠胃可受不了。
    显然二弟在照顾孩子上懂得比家里人都多,来京城的路上折腾两个月,孩子除了犯过两次喘但很快就过去了,连个头疼脑热都没有过。
    最近一段时间,来京城路上掉的肉也给养回来了,小胳膊小腿儿肉乎乎的,抱着不硌手了。
    吃过午饭,小丫鬟们过来收拾碗筷,朱云娘和周凤英第一次感受到吃完饭不用洗碗的快乐。
    几个小丫鬟年龄都不大,周凤英自己亦有闺女,心里多少有些不落忍,转念一想,自己家不买回来,她们也会被别家买去,到时候没准儿比现在命更苦。
    至少周家没有刻薄之人,大郎和二郎两个男人也都是正派之人,不会祸害她们。
    嗐,操心这么多干嘛,赚了钱那就得享受,有功夫不如多想想咋赚更多钱才是正经事儿。
    云娘一会儿要安顿几个小丫鬟,周二郎带着儿子去卧房午睡。
    今日天气实在闷热,像是把人放在了蒸笼里,坐着不动都能出一身汗,一顿饭吃完,爷儿俩身上都有些汗津津的,周二郎不喜欢带着一身黏腻上床,在浴盆里兑好温水,带儿子冲了个澡。
    洗完澡出来,给孩子换了件儿凉快的无袖小汗衫和宽松短绔,他自己亦换了轻薄凉爽的交领纱袍,两套衣裳都是上次朱云娘从“虞美人”那里买回来的奢侈品。
    若是周凤英花那么多银子,一定会买穿在外面能让人看得见的外衣才会觉得不吃亏,朱云娘却敢把白花花的银子买了睡衣,她知道周二郎一定会喜欢的。
    轻薄软滑的布料带一点点儿天然的凉意,挨在肌肤上舒爽得很,周二郎很是满意,果真是一分钱一分货,一百两银子没白花。
    周锦钰拽了周二郎的手放在自己小衣裳上:“爹,娘给钰哥儿买的新衣裳可真舒服,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很滑。”
    “我们钰哥儿喜欢,以后咱们的小衣裳就都穿这家铺子里的。”周二郎笑着把儿子抱到一旁花梨木的红色交椅上。
    交椅靠背上放了软枕,月牙形的扶手可以防止小孩儿后仰摔下来。
    周二郎拉过矮凳,坐儿子对面儿,把孩子的小脚丫放到膝盖上,给修剪一下趾甲,小孩儿脚趾甲长得快,今天早上脚丫子蹬到他腿上,划得还挺疼。
    在这个时代剪指甲是个精细活儿,和现代那种很安全的指甲刀不同,就是比裁衣剪刀略小巧的一种交股剪刀,没有技术,或是不小心都有可能造成流血事件的。
    周二郎自己指甲修剪得勤,技术好得很,朱云娘亦是不及,因为大干朝的女子都喜欢把指甲留长,越是富贵人家越是,平民女子为了干活儿方便不会留太长,但亦不喜欢留得像男人一样短,朱云娘给儿子剪指甲从不敢剪太短。
    小孩儿白嫩的小脚趾一嘟一嘟的肉着,晶莹的趾甲盖儿像是染了三月桃花瓣儿的浅粉,可爱得不得了。
    周二郎叮嘱儿子不准乱动,周锦钰点点头,他那敢乱动,这剪刀前几日才被大伯磨过,寒光闪闪地,看着都瘆人。
    周二郎见儿子扭过头去不看,笑道:“不用怕,你不要看这剪刀磨得锋利,掌握了使用它的方法,越是锋利了才越是好用,爹不会伤到你的。”
    周锦钰其实想要弄出个现代版的指甲刀来着,但他又不想小小年纪太过妖孽,刚弄出个滑板车又发明指甲刀,也太那啥了,给家里设计的简易洗澡池都得缓缓再说呢。
    周二郎一手攥住儿子的脚趾,一手握着剪刀,动作又快又稳,没多一会儿的功夫,十个脚趾头全给修剪完,他又拿了小锉刀小心得给挫得圆润平滑。
    周锦钰看着他专注温柔的神情,真得感觉自己是最幸福的小孩儿。
    云娘是敏感的,周锦钰前世寄人篱下,对他人的情绪何尝不敏感,云娘痛苦,他何尝不痛苦。
    主观上他是无辜的,但他确实是用原主的身体重生了,接管了原主的一切,他害怕面对云娘探究的目光,相比跟云娘睡在一间屋子里,他更愿意面对大伯。
    但他不敢。
    他害怕自己那样做了,云娘的怀疑更重,他强迫自己面对云娘,但面对云娘时,他又感觉自己手足无措,无所遁形,原主的记忆他不能说一点儿没有,但是支离破碎,模糊得很,他无法在一个与儿子朝夕相处的娘亲面前有底气。
    他强迫自己做得更像一个孩子,说幼稚的话,做幼稚的动作,偶尔滑稽搞笑,他知道云娘是半信半疑的,否则对待他不会总是如此矛盾,他想让她相信他。
    钰哥儿已经走了,就当他是转世投胎来的吧。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便宜事?
    穿越亦是,用了人家的身体,是要付出代价的。
    周锦钰前世是孤独的,穿越异世后除了孤独还有无法言说的不安全感。他害怕孤独,所以他要努力融入这个家里,云娘不认可他,他就努力讨好周二郎,讨好周家其他人。
    甚至他根本就意识不到自己讨好的行为,一切都是下意识的行为,因为“不让人讨厌”在前世已经成了他骨子里的本能。
    青年人的灵魂,孩子的躯体,认真观察周围的小孩儿,努力模仿孩子的一言一行,为了不露馅儿,逼迫自己代入孩子的思维。
    周锦钰本就不是周大郎那样心智坚定之人,长久以来的愧疚不安、精神和行为的分裂、各种情绪压力之下他的人格在无意识中已经越来越幼童化——
    除了智商和经历,他的潜意识里很少能记得起自己是个青年人,属于成人的意识被封印了。
    一定意义上来说,他现在其实是一个精神病人,只不过配上他幼童的身体,病得很完美,没有任何人会感觉到违和。
    这对周锦钰来说,何尝不是一种最好的解脱,他不需要再辛辛苦苦扮演,演得不好自己尴尬地脚趾头扣地,演得好又对自己的幼稚羞愧到无地自容。
    如今他就是一个孩子,被家人宠爱的小孩。
    周二郎给剪完脚趾甲,抱起孩子出了耳房,去卧房午睡,周锦钰亲昵地搂住他的脖子,“谢谢爹。”
    周二郎逗他,“那你要怎么谢谢爹?”
    周锦钰:“孝敬爹。”
    周二郎:“怎么孝敬爹?”
    周锦钰:“天气热,钰哥儿一会儿给爹扇风,让爹凉快。”
    周二郎以为小子会说长大了孝敬,因为他小时候就是这么给周老爷子画大饼的,屡试不爽,不成想自家这个贴心小棉袄说得竟然不是哄人的话,是小孩儿的心里话呢。
    周二郎真是感动了,一把将儿子小脑袋扳过来,用力地在脑门儿上亲了一口,“爹的乖娃。”
    把儿子放到藤席上,周二郎搬了一盆儿冰水过来,放到床边儿。
    大干朝的冰不算稀罕之物,平民中的富户也能享用,买些硝石回来,制作起来也省事儿,准备一大一小两个水盆,大盆里倒入些水,小盆里也倒上水,放入大盆中,再将硝石倒入大盆中,小盆里的水就会结成冰。
    聊胜于无,其实能带走的热量很有限,不过心理上却会感觉很凉快。
    上了床,挨着儿子躺下,周锦钰盘腿儿坐在大床上,小短胳膊挥舞着大蒲扇给他扇风,莫名滑稽得很。
    周二郎假装享受地闭了眼,嘴里指挥着儿子,“就帮爹扇二十下吧。”
    周锦钰摇摇头:“不行,要扇到爹睡着了才能停下。”
    周二郎:“好吧,那爹就抓紧时间早点儿睡着,别累着我们钰哥儿。”
    周锦钰的生物钟不能再准时,没给周二郎扇几下子,眼皮子就开始上下打架,小身子就像个不倒翁,跟那儿东倒西歪,栽过头儿了,猛地打个激灵,眼睛强行撑开,晃晃小脑袋,又继续接着扇。
    周二郎悄悄撩起一只眼皮,偷看儿子一眼,憋住笑,在心里开始默默倒数:“十、九、八、七……三、二、——”
    一字还没有数出来,周锦钰小身子一歪,栽到床上睡着了。
    周二郎把人轻轻给抱起来,放到他自己的小枕头上,给调整了个舒服的睡姿。
    他才刚刚洗过澡,没有束发,长到腰际的柔顺墨发披散开来像是瀑布一般,不经意划过儿子的小脸儿,就象是缓缓流动的水的轻吻。
    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很小,却润物细无声,让周二郎感到精神上的抚慰和满足。
    闷热了一天的空气中突然传来丝丝凉意,很快,有小风儿从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带着几分凉爽和潮气,舒服极了。
    周二郎给儿子的小肚子和胸口盖了薄单,又起身把窗户开得小了一些。
    不多会儿,外面传来了沙沙的细雨声,绵软细密的、多情的,可以感受得到的温柔。
    朱云娘安排好几个小丫鬟儿,一挑门帘儿进屋来,看到床上一大一小熟睡的父子俩,坐在床头静默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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