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瞧瞧咱们见到了什么?一个秃驴(求收藏求支持)
    “血肉血肉.平日如此行事,如今还能得到什么血肉!”
    “方圆十万里?他以为咱们不曾去寻过?百万里都寻过了,可如今哪儿还有血肉!”
    黑风城信奉实力至上.应当说修行界皆是实力至上,只是南州更为野蛮,而黑风城,更是将野蛮发挥至极致。
    掠夺、杀戮、欺骗、下毒.强者掠夺弱者、弱者掠夺更弱者,无有道德、不分手段,只要肯杀,只要夺得结果,一切皆允。
    此乃蛮横者之天堂、弱小者之地狱。
    因而,黑风城极少寻常血肉.凡人数量为二十三城最少。
    且当秩序崩塌,群魔乱舞,无数盘踞黑风城之人纷纷出手夺取凡人,与高家分庭抗礼、毫不留情。
    那留下的些许人数,不过短短几日便被瓜分一空!
    夺取凡人的魔道修行者也纷纷离去,只余下高家。
    为凑足血肉,高家甚至连府邸奴仆都清扫大半,唯有护卫依靠实力躲过一劫。
    可.也只是暂时。
    若再寻不到血肉,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怎么办?要逃吗?”
    “我们也逃吧如此混乱,即便我等逃走,他们也无法抓捕我等”
    有人试图逃窜,有人冷笑嘲讽。
    “若是能逃,我等会不逃?”
    “你我体内皆种有毒种,但有逃窜,便是毒发身亡、十死无生!”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会无比痛苦地死去。
    浑身血肉如被虫蚁啃食,经脉寸断、意识清醒,直至血肉被啃食殆尽,魂飞魄散。
    新人被种下毒种,尚未见识过毒发身亡之苦,所以说得出逃窜二字,可老人又岂敢?
    新人面色惨败,心生绝望,莫不成当真上天无门、下地无路?
    他们不想死.还不想!
    “等等.你们看那边,那是不是人?”
    在众人绝望之际,一眼尖男子无意瞥见,黑风城通道之上,有人正缓步而来。
    他以为是自己眼,想人想至失魂落魄。
    可当细细望去,方才确信。
    那是人!
    是人!
    他们寻到凡人血肉了!!!
    “是凡人吗?”
    “无有灵力、无有佛光.是凡人!毫无疑问,是凡人!”
    “我等有救了虽说只有一人,可也够了!”
    一人,好过寻不到人!
    “等等.大伙儿看看,那个家伙,是秃驴?”
    众人望去对,没错,秃头、戒疤.他们,竟然寻到了一秃驴!?
    南州竟还有秃驴存在?
    “莫不是金山寺秃驴?”
    随金山寺与白蛇大妖传遍五洲,灵越城和尚一事也迅速传出,无数人以为,那便是金山寺秃驴,灵越城众人更痛心疾首,为何自己不曾把握机会,将秃驴抓起,献于大妖,反而让他就此离去。
    “不曾想,那秃驴流落至我黑风城内!”
    “上天有路伱不走,下地无门闯进来!”
    无论他是与不是,今日,他都必须是!
    “抓住他!”
    ——————
    见父亲望来,高要一脸不忿。
    “爹,这又岂能怪孩儿,孩儿怎知这些畜生还有如此大用舍利子竟然只有凡人血液可破,那些该死的秃驴,就该全部杀掉!”“如今再说这些也毫无意义,下去吧,等那些家奴寻到了凡人血肉,你再来。”
    高阳哼了一声,起身告退。
    他在父亲那儿得了训,离开大厅后便憋着一身气来到了地下室。
    这是他的私人地下室,他会在此折磨他人,听着他人动听的哭喊绝望沉醉。
    平日里此处鲜血喷涌、哭喊不断,可如今,却早已空空荡荡。
    多出的人儿已被送至三月山。
    不过他还留了那么一个.为自己偶尔的发泄所留下的那么一个。
    足有七八百平米的地下室内,有着一琵琶骨被锁链穿透,四肢均被铁钉钉至墙壁的女人。
    她身无片缕,伤痕累累,低垂着头好似死过去了。
    这是他留下的最令他满意的杰作。
    高要下来后毫不忍耐,握住长鞭便狠狠甩下!
    带刺的皮鞭打在肉体之上,鲜血溢出、皮开肉绽,清脆之声让人听着便毛骨悚然。
    那女人不由地发出哀嚎,可那哀嚎之音却极其微弱,微弱地像是听不见。
    一鞭、一鞭.高要不知挥了多久,每一鞭都结结实实落在其中,每一下皆皮开肉绽。
    那满目伤痕.令人发寒。
    打了许久,将心中气愤发泄,高要方才停下动作,却又不满道:“真是无趣.本少爷打了这么久,就这么一两声的哀嚎,你莫不是看不起本少爷!”
    “叫!给本少爷叫!再叫大声点!”
    他又开始拳打脚踢,这一次,女人配合地发出了哀嚎.可那不是高要要的
    配合的叫声不存恐惧、不含惧怕.那不是他要的。
    他不需求如此声音。
    “看来你你还是不懂.”
    “既如此,那本少爷也只好让你再体验体验.恐惧的滋味!”
    他低下眼眸,盯着女人的腹部,女人似是想起什么,那麻木眼中,浮现神情是恐惧。
    无与伦比的恐惧。
    “不、不求求你.不要不要”
    不要?
    你说不要便是不要,那我高家少爷名头又该往哪儿放?
    他只手放在女人腹部.在女人腹部处,有条疤痕.自胸口直达腹部,似是要将其一分为二。
    伤痕从未恢复应当说不让其恢复。
    高要故意留着这个疤痕,便是要让女人清楚的记住,她的孩子,是从这儿出来的!
    这个女人其实是高要平日发泄的玩具,高要不在乎她、不在意她,当有不顺便拳打脚踢。
    因此而死的女人不知有几何。
    可意外的是,当一次荒诞后,这女人竟无意地有了?
    她有了高要的孩子。
    高要也知道了,可那又如何,南州.从不在意血亲。
    以前也有女人得了他的子嗣,可无一例外,全都死了。
    他本也想让这女人打了,可在动手之际却又忽地觉得,这样是否过于无趣?
    即便是拿了,这女人怕是也难有情绪波动。
    说来,他有些想要知晓,当爱着自己孩子的母亲见到孩子从自己腹中出来,会是什么感觉。
    那一定.会很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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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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