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妇卢筠求生记 作者:桐阁鹤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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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原主的母亲蒋氏似乎是叫宝珠,虽然也有疼惜之意,但和上头姐姐的璀璨光华比起来似乎就黯淡许多。蒋氏身体不好,却有一个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的姐姐吸引周围所有人的目光,一般这样长大的人对感情都会比较偏执,卢筠暗暗评估着,如果有一个男人给了她之前从未收到过的爱慕,当她发现终于有一个人不是看着她姐姐,为这份感情牺牲其它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是那个男人到底是谁?现在又在何处?他心里嫉恨卢善英,即便自己远远躲开,他就会放过自己么?
当务之急,自己该考虑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脚跟了。
卢筠前世是个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从升学到就业到投资,从来没有什么事是她想做而失败的,用她老妈的话来说她一向是个主意很正的人,从上小学的第一天,卢筠就学会了挑自己喜欢的黄色发卡而坚拒她妈妈要给她戴上红色头花的建议,卢筠二十多年始终信奉的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事业才是女人最忠诚的伴侣。
她从舅母那里借了几本乱七八糟的书,加上对沁月的旁敲侧击,很快就认清了一个事实:在这个世界,女人能拥有的职业无非几种,仆役、娼妓、巫医媒婆、商人以及女官,在她的认知范围内唯一能接受的也只有后面两个,而女官又不是年年开考,就只剩做生意这一个选项了。
这里少数女掌柜都是商户人家的女儿或者寡妇,商人地位卑贱,然而在卢筠看来做生意实在是一份正当不过的职业,财能通神,有钱总比没钱好。
“沁月,我们去做生意吧。”卢筠巧笑嫣然,眼中全是跃跃欲试的光芒。
“小,小姐,你说什么?”沁月结巴了,她家小姐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我说我们去做生意吧。”卢筠拍拍她的肩膀,“明天我们就上街。”
☆、第八章
、卢筠向方氏表达了要上街游玩的意思,方氏对她出门透气很赞同,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还给她准备了一辆马车。
“京城地方大,好吃的好玩的比清元县都多,你呀多瞧瞧,看见什么衣裳首饰喜欢的就让人送回来,我让大全给你驾车,家里面他对京城最熟悉了,大街小巷哪里有意思他都能给你找出来。”
“那就多谢舅母了,舅母需不需要带什么东西回来?”
方氏思索片刻,说到,“若是方便的话,不妨给我带一盒如意斋的千丝糖回来就好,挺久没吃了还怪想的。”
“包在我身上。”卢筠应下。
......
“小姐,那里有卖绢花的!”沁月拉着卢筠就往一个老头子摆的摊位上挤,“这个好漂亮,小姐,这朵黄色的你戴最合适了。”
卢筠任由沁月把她当娃娃似的打扮,心中暗笑,逛街无论什么时候对女人来说都是具有无上魔力的,沁月一直跟着原主,几乎没机会走入市井街头,这刚一出来就被迷花了眼。像沁月这个年纪的时候她还在上大学,她那时候的生活比起这里的女孩子来说精彩的像是天堂了。
“你也挑几个吧,送给你。”卢筠于是忍不住说到。
以古代的眼光看,这座京城称得上是天子之都,比卢筠想象的更大,光是这东坊她们足足走了一个时辰也没有逛完,越看卢筠心里便越是低落,之前的兴奋劲也被稍稍泼了冷水,这里的商户之多,门类之广,让她明白了自己之前那一肚子计划可以统统扔到护城河里去了,古人的钱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好赚。字画文玩成本太高,药材干货她没有渠道,卖小吃的话,从街头到街尾能看见几十个不重样的担子,各个商户的推销手段也很丰富,打折的、买赠的、试吃的——放到她那个年代也不显得落伍。
一路过来,卢筠走走看看,她并不知道,在临街的一个窗口里,有人已经注意到她。
“谢兄,窗外有什么东西么?让你看得如此出神?”
“没什么。”谢长安低头喝酒掩去眸中目光,“刚才见到一稚童在路上摔倒而已。”
“谢兄这是触景生情了,谢兄也老大不小了,正是春风得意时,是该养几个小儿膝下作伴了。”
“王大人见笑了,政事为重,现在还无心家事,一人反而自在。”
王猛咧嘴笑了,向他举起杯子,“谢兄是个聪明人,该有的自然会有的。”
“借王大人吉言。”谢长安回敬。
......
卢筠被一个首饰摊给吸引了,要说也不是特别珍贵的东西,但胜在手工精致,古代的东西样样比不过现代,唯独这需要能工巧匠的手工活,比现代的机器流水更加用心,带着朴素的趣味。
她忍不住开口询价,“老板,这支钗子多少钱?”
“三十文,多买一支可以算便宜点。”老板笑意满面。
突然,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从卢筠身边走过,险些撞着她。
“什么人呐......”正嘟囔着卢筠猛然面色一变,用力摸向自己腰部,果然空空如也。
遭了贼了!
“沁月,你守在这!”卢筠面色严肃,不容置喙就下了命令,一边还快速地摘下自己的玉佩首饰,把这堆亮闪闪的东西往沁月怀里一推,“看好了。”然后便转身向着那个灵活的影子狂奔。
“小姐——”沁月还没来得及吭声,卢筠离她已经几步远了。
很快,沁月眼睛微瞪,嘴巴忍不住张开——天哪,她看见了什么,小姐把头发咬在了嘴里,还提着裙子在大街上跑!很快她又疑惑,小姐怎么会跑的这么快?
卢筠不是弱不禁风的女人,工作以后甚至被老板拉去跑过马拉松,虽然这具身体缺乏锻炼,但暂且还撑得住。
“给我站住!”卢筠仅仅咬着前面的小贼,出门前她特意多放了些银子,还有张五十两的银票,这些都是她安身立命的希望,她绝对不可能放过他。
抢女人钱就够可恶了,他居然还抢自己一个弃妇的钱,简直厚颜无耻!
两人一前一后拐进一条小巷,卢筠顺手就抄起巷口摆着的一个旧竹笼,向前一扔,“站住!”
也许今天卢筠的运气真的很好,那小偷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又很快爬起来,匆匆跑走了,卢筠在他摔倒的地上看见了自己的钱袋。
卢筠捡起钱袋,举在眼前盯了半天,半晌,无奈叹口气。
银子君,今日为了你我可是豁出去了。
卢筠回到原来的地方以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沁月,她正低着头似乎是不想引起别人注意。
“小姐,你总算回来了。”看见卢筠到时候她几乎快要哭出来了。
“我把钱抢回来了。”卢筠得意道,这时她发现沁月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这是什么 ?”
“我刚刚遇见姑,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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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原主的母亲蒋氏似乎是叫宝珠,虽然也有疼惜之意,但和上头姐姐的璀璨光华比起来似乎就黯淡许多。蒋氏身体不好,却有一个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的姐姐吸引周围所有人的目光,一般这样长大的人对感情都会比较偏执,卢筠暗暗评估着,如果有一个男人给了她之前从未收到过的爱慕,当她发现终于有一个人不是看着她姐姐,为这份感情牺牲其它也就不足为奇了。
只是那个男人到底是谁?现在又在何处?他心里嫉恨卢善英,即便自己远远躲开,他就会放过自己么?
当务之急,自己该考虑如何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站稳脚跟了。
卢筠前世是个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者,从升学到就业到投资,从来没有什么事是她想做而失败的,用她老妈的话来说她一向是个主意很正的人,从上小学的第一天,卢筠就学会了挑自己喜欢的黄色发卡而坚拒她妈妈要给她戴上红色头花的建议,卢筠二十多年始终信奉的就是靠人人跑靠山山倒,事业才是女人最忠诚的伴侣。
她从舅母那里借了几本乱七八糟的书,加上对沁月的旁敲侧击,很快就认清了一个事实:在这个世界,女人能拥有的职业无非几种,仆役、娼妓、巫医媒婆、商人以及女官,在她的认知范围内唯一能接受的也只有后面两个,而女官又不是年年开考,就只剩做生意这一个选项了。
这里少数女掌柜都是商户人家的女儿或者寡妇,商人地位卑贱,然而在卢筠看来做生意实在是一份正当不过的职业,财能通神,有钱总比没钱好。
“沁月,我们去做生意吧。”卢筠巧笑嫣然,眼中全是跃跃欲试的光芒。
“小,小姐,你说什么?”沁月结巴了,她家小姐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我说我们去做生意吧。”卢筠拍拍她的肩膀,“明天我们就上街。”
☆、第八章
、卢筠向方氏表达了要上街游玩的意思,方氏对她出门透气很赞同,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还给她准备了一辆马车。
“京城地方大,好吃的好玩的比清元县都多,你呀多瞧瞧,看见什么衣裳首饰喜欢的就让人送回来,我让大全给你驾车,家里面他对京城最熟悉了,大街小巷哪里有意思他都能给你找出来。”
“那就多谢舅母了,舅母需不需要带什么东西回来?”
方氏思索片刻,说到,“若是方便的话,不妨给我带一盒如意斋的千丝糖回来就好,挺久没吃了还怪想的。”
“包在我身上。”卢筠应下。
......
“小姐,那里有卖绢花的!”沁月拉着卢筠就往一个老头子摆的摊位上挤,“这个好漂亮,小姐,这朵黄色的你戴最合适了。”
卢筠任由沁月把她当娃娃似的打扮,心中暗笑,逛街无论什么时候对女人来说都是具有无上魔力的,沁月一直跟着原主,几乎没机会走入市井街头,这刚一出来就被迷花了眼。像沁月这个年纪的时候她还在上大学,她那时候的生活比起这里的女孩子来说精彩的像是天堂了。
“你也挑几个吧,送给你。”卢筠于是忍不住说到。
以古代的眼光看,这座京城称得上是天子之都,比卢筠想象的更大,光是这东坊她们足足走了一个时辰也没有逛完,越看卢筠心里便越是低落,之前的兴奋劲也被稍稍泼了冷水,这里的商户之多,门类之广,让她明白了自己之前那一肚子计划可以统统扔到护城河里去了,古人的钱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好赚。字画文玩成本太高,药材干货她没有渠道,卖小吃的话,从街头到街尾能看见几十个不重样的担子,各个商户的推销手段也很丰富,打折的、买赠的、试吃的——放到她那个年代也不显得落伍。
一路过来,卢筠走走看看,她并不知道,在临街的一个窗口里,有人已经注意到她。
“谢兄,窗外有什么东西么?让你看得如此出神?”
“没什么。”谢长安低头喝酒掩去眸中目光,“刚才见到一稚童在路上摔倒而已。”
“谢兄这是触景生情了,谢兄也老大不小了,正是春风得意时,是该养几个小儿膝下作伴了。”
“王大人见笑了,政事为重,现在还无心家事,一人反而自在。”
王猛咧嘴笑了,向他举起杯子,“谢兄是个聪明人,该有的自然会有的。”
“借王大人吉言。”谢长安回敬。
......
卢筠被一个首饰摊给吸引了,要说也不是特别珍贵的东西,但胜在手工精致,古代的东西样样比不过现代,唯独这需要能工巧匠的手工活,比现代的机器流水更加用心,带着朴素的趣味。
她忍不住开口询价,“老板,这支钗子多少钱?”
“三十文,多买一支可以算便宜点。”老板笑意满面。
突然,一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从卢筠身边走过,险些撞着她。
“什么人呐......”正嘟囔着卢筠猛然面色一变,用力摸向自己腰部,果然空空如也。
遭了贼了!
“沁月,你守在这!”卢筠面色严肃,不容置喙就下了命令,一边还快速地摘下自己的玉佩首饰,把这堆亮闪闪的东西往沁月怀里一推,“看好了。”然后便转身向着那个灵活的影子狂奔。
“小姐——”沁月还没来得及吭声,卢筠离她已经几步远了。
很快,沁月眼睛微瞪,嘴巴忍不住张开——天哪,她看见了什么,小姐把头发咬在了嘴里,还提着裙子在大街上跑!很快她又疑惑,小姐怎么会跑的这么快?
卢筠不是弱不禁风的女人,工作以后甚至被老板拉去跑过马拉松,虽然这具身体缺乏锻炼,但暂且还撑得住。
“给我站住!”卢筠仅仅咬着前面的小贼,出门前她特意多放了些银子,还有张五十两的银票,这些都是她安身立命的希望,她绝对不可能放过他。
抢女人钱就够可恶了,他居然还抢自己一个弃妇的钱,简直厚颜无耻!
两人一前一后拐进一条小巷,卢筠顺手就抄起巷口摆着的一个旧竹笼,向前一扔,“站住!”
也许今天卢筠的运气真的很好,那小偷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又很快爬起来,匆匆跑走了,卢筠在他摔倒的地上看见了自己的钱袋。
卢筠捡起钱袋,举在眼前盯了半天,半晌,无奈叹口气。
银子君,今日为了你我可是豁出去了。
卢筠回到原来的地方以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沁月,她正低着头似乎是不想引起别人注意。
“小姐,你总算回来了。”看见卢筠到时候她几乎快要哭出来了。
“我把钱抢回来了。”卢筠得意道,这时她发现沁月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这是什么 ?”
“我刚刚遇见姑,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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