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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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快的微笑,“不说这些了,我呀,如今就该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养家糊口!”

    “露姐的性格真让我羡慕,你这样好的人,宁总错过了是他没福气!”

    夏露捂嘴咯咯咯的轻笑,“你是我的人才会这样夸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一直迷迷糊糊的,总是做错事……”

    明歌对夏露这种人自然是了解的很,这种天生就有玛丽苏光环笼罩的女人,迷迷糊糊的性格才是她的特色!顺利进入安检,明歌这才松了一口气,她真怕那个女人再咋咋呼呼粘上来顺便再引来宁佑玺那只大灰狼。

    她现在的身体很弱,刚做完手术的缘故,浑身都在冒冷汗,宁佑玺若是来把她押回去,她几乎没有半点的反抗之力。

    为了省钱明歌买的是经济舱不太好的位置,属于特价机票,抛开机票钱,她身上还有五千多,这点钱对于时父的手术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或许过去的第一件事,还是卖房子。

    米国那套房子是时父时母两人当初度蜜月的时候买的,颇具有纪念意义,明歌下定决心,渡过这次难关,她一定得努力赚钱把这套房子重新买回来。

    那么问题来了,她拿什么赚钱。

    宿主这孩纸一心想着找个老公赚钱养家,她自己负责在家貌美如花,所以虽然时父花了大把财力精力培养她,可依旧没把她变成个商场精英!

    而明歌,她自己在自己的时代,宫斗宅斗战场都不是什么问题,可是,可是让她商场斗……

    她只想哭晕在厕所……

    好在哭不是明歌的长项,她哪怕想哭也挤不出来眼泪,她想啊想,想啊想,快速赚钱又不需要脑力以及学历的窍门似乎只有一种!

    在飞机上浑浑噩噩的睡了一觉,精神状态倒是好了许多,明歌一下飞机便直奔医院。

    手术时间不能再耽搁,她和时母商量着,要不然用房子在银行贷款。贷款需要时间,她可以先去找医院院长,用房产证来通融抵押,让时父先做手术,等到款项下来,第一时间把钱补齐。

    事实上上一世因为手术时间紧张,房子一时卖不掉,时母跪着朝医院院长磕头乞求,使得院长心软,用自己的钱给时父垫了上,明歌这一次打算自己上阵,跪也罢,求也罢,都她来,她要代替宿主,为时父时母撑起一片蓝天。

    第114章 总裁的女人

    “直接卖了吧!”时母坐在病床前,与时父对视着,半晌才对明歌道,“当年还打算这房子留给你当做……”当做嫁妆几个字没有说出来,时母已经哽咽。

    明歌上前将时母搂在怀里,算是无声的安慰。

    院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华侨,明歌找了他几次,见面以后,她第一件事就是将写的欠条还有她自己的护照,以及房产证全部抵到院长的手上,并且还跪在地上一脸诚恳的保证发誓。

    明歌这种直奔主题的方式估计是让院长有些吃惊,他看了看手上的东西,这房子是在市中心的繁华区域,卖了的话手术钱绰绰有余,所以他只是犹豫了下就答应了。

    时父的手术很顺利,一直到时父手术完毕,明歌这才将自己已经找到工作每天会上班赚钱的事告诉的两位老人。

    大概没想到明歌会找工作赚钱,时父时母都无比惊讶,尤其时母愣了愣,哽咽道,“你这孩子终于懂事了,要是当初你能这样独立,何至于……”

    “妈妈,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明歌低头认错,可怜天下父母心,时父时母若不是因为宿主一心要嫁给宁佑玺并且把自己的事业交给宁佑玺,时父也不会和宁家在生意上纠缠不清!

    “你能知道错就好!”时父躺在床上,短短几个月,他的头发已经斑白,脸上因为药物关系有些浮肿,也因此更显苍老,不过听到明歌的话,他眼底却略有欣慰,待时母不再说话,他才缓缓说,“是好事,只是你脸色不太好,这些日子为了公司和我的事一定累着了吧,先休息几天再上班也不迟!”

    许是自己身体不好的缘故,时父比时母先注意到明歌的脸色不好,苍白无血色,两个黑眼圈极为明显,且明歌一看就比之前瘦了好大一圈。

    经时父这么一提醒,时母这才扭头打量自己的女儿,自从明歌来到身边,时母便不四处奔波了,她专心守在时父病床旁,外面的一切都交给女儿打理,如今一回想,才发觉这几日都是女儿在四处奔波,顿时又是一阵内疚心疼,“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着急的去上班,先休息几天,身体最重要,我和你爸又不会怨你!”

    “我没事,找的工作比较对我的专业,挺适合我的,而且也很清闲,没事的,你们放心,咱家日后就由我来撑,我不会让自己轻易倒下的!”明歌故意捏了捏拳头,朝二老做了个我很厉害的手势,惹的两老轻笑,病房里顿时充满的温馨的气息。

    或许是明歌这一次来的及时,两位老人都没有对明歌过多的埋怨,其实哪怕就算埋怨,他们更怨的是宁佑玺骗了自己的女儿,而不是时明歌!

    明歌所谓的清闲工作,也是一个来钱快的工作,那就是乞丐……

    身为一个公主,只有在当乞丐的时候,明歌才想起忘了维护公主的体面了嘤嘤嘤嘤!

    果然节操这种东西离她越来越远。

    明歌用自己仅有的那几千元,买了一把凑凑合合的古筝,一个杌子,一套古装的衣服,在米国最出名的学院门口,摆了个乞丐摊,拉开了自己的卖艺生涯!

    其实卖艺之前,她有蹲点几天研究了学生们出入校门的高峰期,以及米国这个地方有木有所谓的城管还有保安会不会赶人!

    发现摆摊是有固定时间和固定地点的,离了这两点,都会被赶,而且摆摊若是卖吃的,还需要办食品证,幸好她不卖吃的……

    第一天卖艺,周围是各种卖小吃的大爷大妈大婶们,黑人白人黄人,大家在忙碌之余,全都瞪着明歌,当然,路过的那些个学生们,也会短暂的停顿,他们的围观不是因为明歌的古筝声,而是因为明歌那属于帝国的古装扮相。

    宿主这身子底子好,穿上一身帝国的女式古装,再把头发挽起个髻,还真有种古代仕女从画中走出来的感觉,尤其她端坐在那里弹古筝的时候,飘渺如云中仙,让人不由自主的就想停下脚步为她驻足!

    所以说,装逼神马的,只要有技能有道具,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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