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我入明火 作者:果汁甜椰
分卷阅读60
公寓。
他选这里的唯一原因,是为了陶奚时上学方便。
厨房很整洁,纤尘不染,看起来像是从来没人用过一样,事实上,确实没人踏足这里。
陶奚时踏进厨房时,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应该先烧一壶水。
她的行李箱里带了几盒感冒药,那是饭前吃的药,盛林野现在在房间睡觉,等水烧开,得让他先吃了药再睡,睡醒正好可以吃饭。
陶奚时没什么做饭经验,但胜在还算有点天赋,以前几次照着菜单做出来的菜也不难吃,她小心又缓慢地切着蔬菜,想着盛林野感冒了应该多吃点清淡的。
水壶咕噜咕噜地冒出了水,啪地一声,开关跳动了一下,陶奚时放下手中的菜,倒了一杯开水又去行李箱里翻出药,缓步进了盛林野房间。
将近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他这会儿睡得挺沉,陶奚时打开灯他也毫无反应,柔软的黑发压在暗色的枕边,衬得他的睡容格外乖巧安静,身上那股子自带的气势现在被敛得很彻底。
乖巧这两个字,此刻用在他身上,竟然一点也不觉突兀。
陶奚时一边拆开感冒药的包装,一边喊他,“盛林野。”
一连喊了几句,仍是毫无反应。
她疑惑地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幸好不发烧,可能只是因为真的太困了。
收回手的同时,她又试着喊了一声,这次终于有所反应,只见他的睫毛动了动,眼睛睁开了一些,不是全睁的那种,显得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
陶奚时就坐在床边,端起热开水轻声说:“你先醒来吃药好不好?”
他眯眼适应了一会儿,睁开眼,撑着手臂起身,嗓音更哑了,“好。”
陶奚时一手端水杯,一手放着几枚药,耐心地等着他。他先是看了她几秒,而后全都接过,一口气吞完药,又耷拉着眼皮,像个随时都可能打瞌睡的小孩。
“你好好睡,睡醒了就可以吃饭了。”
极其温和动听的声音,就响在耳边,温柔的致命。
盛林野从小到大没这么乖过,扯过被子接着睡,意识朦胧之前,这一床柔软的被子被一只带有温热温度的手轻轻拉了一下,盖得更彻底。
墙角的空调不断散发着暖气,一室温暖。
☆、第45章 陪读
从那天开始, 陶奚时每天上下学全都由盛林野负责接送,盛林野的生物钟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规律过了。
他现在每天七八点起床,三餐定时, 生活节奏变得缓慢又惬意。
每天的行程是这样的——
早晨起来给陶奚时做早餐,吃完后送陶奚时去学校。中午接她出去吃饭,陪她把附近的各种美食尝了个遍。下午准时在教室门口等她下课, 晚餐有时候在外面吃, 有时候他来了兴致会自己做。
把陶奚时照顾得无微不至, 这一个月里,一门心思全放在她身上。
于是, 在整个川大看来, 盛林野现在宛如一个陪读的。
他在川大马上就要赶上陶奚时的知名度了。
……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十二月中旬, 初冬的天气干燥,寒意渐浓,枯黄的落叶满地。
周日这一天,陶奚时起得挺早,走出房间便听到了厨房那边传过来的动静,应该是盛林野在准备早餐,他总能起得比她还早。
他真的如同宋沉之前说的那样, 厨艺非常好,什么都能做, 但是又不像宋沉说的, 吃他一顿饭比登天还难。
他几乎每天都做给她吃, 没几天就养刁了她的胃口。
陶奚时转身回房间上了秤,垂眸一看,果然是胖了一些,顿时有点惆怅地去洗漱。
一头黑发扎得很干净,一股脑全用黑色的发绳扎在脑后,完整地露出那张素净白皙的脸,她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脸也圆了一点。
她咬着牙刷,取下牙杯去接热水。
刷牙时还在思考着最近是不是该少吃一点,腰间突然一紧,身后覆过来一副温热的身躯,同时一双手圈上她极细的腰,脖颈处有炙热的呼吸喷洒,“阿时。”
陶奚时低头吐掉漱口水,正要开口回应一句,可她低头弯腰这一瞬,塞进衣服里的项链顺着她这个动作滑了出来,银色的拨片在微黄的灯光中泛着刺眼的光。
盛林野抬眸,从镜中看向她,目光落在她胸前。
她微怔,身后的气息一瞬间消散。
他一声不响地出去了。
……
陶奚时洗漱完毕,去餐厅吃早餐的时候,盛林野回房间补觉了,桌上的晚餐很丰盛,热气腾腾,浓烈的香味弥漫在餐厅。
但是一桌的早餐没动过,她看了一眼盛林野紧闭的房门,慢慢抽出餐椅坐下,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在出神。
其实对于付临清,她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大概是盛林野给她的世界太美好,美好到除他以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于是过去那一点遥远的温暖倒显得微不足道了,也没有必要眷恋了。
她之所以没有摘下这枚拨片,并不是在怀念着谁,如今只是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像过去那样行尸走肉地活着,也不要再回到过去。
可是盛林野不这么想,他好像挺介意。
陶奚时想,等他睡醒了一定要和他说清楚,他那么好,她不想让他失望。
……
这一等,等到了下午。
她坐在客厅角落软绵绵的地毯上写课程论文。
冬日的阳光暖洋洋的,从落地窗打进来,将这一方小角落照亮,键盘敲击的声音在寂静的客厅里回响着,清晰可闻。
大概是因为太过舒适,陶奚时后来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
醒来时,身下是盛林野的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房间昏暗,温度适宜。
陶奚时有一瞬间的怔愣,只因此刻躺在盛林野的房间。
她意识回笼,掀开被子大步走出去,找了一圈并没有在公寓里看见盛林野,她给他打电话,却听见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在响。
黑色的手机旁还放着她的笔记本电脑,幽暗的光映在沙发上,她踩过地毯走过去,蹲下身滑动鼠标,视线挪到屏幕上,动作突然一滞。
午间时她仅仅写了一行的论文,此刻屏幕中黑色的字体却满满地填满了整页的word,往下滑,还不止一页,粗略地扫一眼,语句通顺,视野开阔,思维逻辑严密,结论严谨且内容充实。
鼠标旁还放着一罐喝了一半的可乐,她几乎能想象到,在这一个午后,盛林野是怎样一边喝着可乐,一边默不作声替她敲出这篇课程论文。
那时候他的表情一定是漫不经心的,这些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是不用费神就能轻易完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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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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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
他选这里的唯一原因,是为了陶奚时上学方便。
厨房很整洁,纤尘不染,看起来像是从来没人用过一样,事实上,确实没人踏足这里。
陶奚时踏进厨房时,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应该先烧一壶水。
她的行李箱里带了几盒感冒药,那是饭前吃的药,盛林野现在在房间睡觉,等水烧开,得让他先吃了药再睡,睡醒正好可以吃饭。
陶奚时没什么做饭经验,但胜在还算有点天赋,以前几次照着菜单做出来的菜也不难吃,她小心又缓慢地切着蔬菜,想着盛林野感冒了应该多吃点清淡的。
水壶咕噜咕噜地冒出了水,啪地一声,开关跳动了一下,陶奚时放下手中的菜,倒了一杯开水又去行李箱里翻出药,缓步进了盛林野房间。
将近三十六小时没合眼,他这会儿睡得挺沉,陶奚时打开灯他也毫无反应,柔软的黑发压在暗色的枕边,衬得他的睡容格外乖巧安静,身上那股子自带的气势现在被敛得很彻底。
乖巧这两个字,此刻用在他身上,竟然一点也不觉突兀。
陶奚时一边拆开感冒药的包装,一边喊他,“盛林野。”
一连喊了几句,仍是毫无反应。
她疑惑地伸手碰了碰他的额头,幸好不发烧,可能只是因为真的太困了。
收回手的同时,她又试着喊了一声,这次终于有所反应,只见他的睫毛动了动,眼睛睁开了一些,不是全睁的那种,显得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
陶奚时就坐在床边,端起热开水轻声说:“你先醒来吃药好不好?”
他眯眼适应了一会儿,睁开眼,撑着手臂起身,嗓音更哑了,“好。”
陶奚时一手端水杯,一手放着几枚药,耐心地等着他。他先是看了她几秒,而后全都接过,一口气吞完药,又耷拉着眼皮,像个随时都可能打瞌睡的小孩。
“你好好睡,睡醒了就可以吃饭了。”
极其温和动听的声音,就响在耳边,温柔的致命。
盛林野从小到大没这么乖过,扯过被子接着睡,意识朦胧之前,这一床柔软的被子被一只带有温热温度的手轻轻拉了一下,盖得更彻底。
墙角的空调不断散发着暖气,一室温暖。
☆、第45章 陪读
从那天开始, 陶奚时每天上下学全都由盛林野负责接送,盛林野的生物钟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规律过了。
他现在每天七八点起床,三餐定时, 生活节奏变得缓慢又惬意。
每天的行程是这样的——
早晨起来给陶奚时做早餐,吃完后送陶奚时去学校。中午接她出去吃饭,陪她把附近的各种美食尝了个遍。下午准时在教室门口等她下课, 晚餐有时候在外面吃, 有时候他来了兴致会自己做。
把陶奚时照顾得无微不至, 这一个月里,一门心思全放在她身上。
于是, 在整个川大看来, 盛林野现在宛如一个陪读的。
他在川大马上就要赶上陶奚时的知名度了。
……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十二月中旬, 初冬的天气干燥,寒意渐浓,枯黄的落叶满地。
周日这一天,陶奚时起得挺早,走出房间便听到了厨房那边传过来的动静,应该是盛林野在准备早餐,他总能起得比她还早。
他真的如同宋沉之前说的那样, 厨艺非常好,什么都能做, 但是又不像宋沉说的, 吃他一顿饭比登天还难。
他几乎每天都做给她吃, 没几天就养刁了她的胃口。
陶奚时转身回房间上了秤,垂眸一看,果然是胖了一些,顿时有点惆怅地去洗漱。
一头黑发扎得很干净,一股脑全用黑色的发绳扎在脑后,完整地露出那张素净白皙的脸,她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脸也圆了一点。
她咬着牙刷,取下牙杯去接热水。
刷牙时还在思考着最近是不是该少吃一点,腰间突然一紧,身后覆过来一副温热的身躯,同时一双手圈上她极细的腰,脖颈处有炙热的呼吸喷洒,“阿时。”
陶奚时低头吐掉漱口水,正要开口回应一句,可她低头弯腰这一瞬,塞进衣服里的项链顺着她这个动作滑了出来,银色的拨片在微黄的灯光中泛着刺眼的光。
盛林野抬眸,从镜中看向她,目光落在她胸前。
她微怔,身后的气息一瞬间消散。
他一声不响地出去了。
……
陶奚时洗漱完毕,去餐厅吃早餐的时候,盛林野回房间补觉了,桌上的晚餐很丰盛,热气腾腾,浓烈的香味弥漫在餐厅。
但是一桌的早餐没动过,她看了一眼盛林野紧闭的房门,慢慢抽出餐椅坐下,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在出神。
其实对于付临清,她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大概是盛林野给她的世界太美好,美好到除他以外的一切都黯然失色,于是过去那一点遥远的温暖倒显得微不足道了,也没有必要眷恋了。
她之所以没有摘下这枚拨片,并不是在怀念着谁,如今只是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像过去那样行尸走肉地活着,也不要再回到过去。
可是盛林野不这么想,他好像挺介意。
陶奚时想,等他睡醒了一定要和他说清楚,他那么好,她不想让他失望。
……
这一等,等到了下午。
她坐在客厅角落软绵绵的地毯上写课程论文。
冬日的阳光暖洋洋的,从落地窗打进来,将这一方小角落照亮,键盘敲击的声音在寂静的客厅里回响着,清晰可闻。
大概是因为太过舒适,陶奚时后来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
醒来时,身下是盛林野的床,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房间昏暗,温度适宜。
陶奚时有一瞬间的怔愣,只因此刻躺在盛林野的房间。
她意识回笼,掀开被子大步走出去,找了一圈并没有在公寓里看见盛林野,她给他打电话,却听见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在响。
黑色的手机旁还放着她的笔记本电脑,幽暗的光映在沙发上,她踩过地毯走过去,蹲下身滑动鼠标,视线挪到屏幕上,动作突然一滞。
午间时她仅仅写了一行的论文,此刻屏幕中黑色的字体却满满地填满了整页的word,往下滑,还不止一页,粗略地扫一眼,语句通顺,视野开阔,思维逻辑严密,结论严谨且内容充实。
鼠标旁还放着一罐喝了一半的可乐,她几乎能想象到,在这一个午后,盛林野是怎样一边喝着可乐,一边默不作声替她敲出这篇课程论文。
那时候他的表情一定是漫不经心的,这些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是不用费神就能轻易完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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