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纵横 作者:刘天军
一百一十六章 发现
一百一十六章 发现
这两双眼眸,一双苍老而浑浊,一双童稚而清澈,此刻,因为刚刚目睹了杀戮的血腥场面,所以在眼眸中,都流露出万分惊骇的神情。
两个人以爬行的难看姿态,贴着草皮,缓缓的向后退去,其时,他们跟正在挖坑的张锐,相距足有百丈之远,再加上坡度和青草的遮掩,便是站起身来,大摇大摆的向后走,张锐也不一定能够发现。
但,刚才的杀戮场面,给他们的心灵,造成了太大的震憾了,特别是陆恒在离去时,骑在马背上,那充满杀意的一眼扫视,甚至让两人产生了如果能够变成一只蚯蚓,钻到地底深处去躲藏多好啊的念头。
其实,因为距离相隔的遥远,连面目看的都不是很清楚,陆恒那一眼,之所以能够造成这样的效果,完全是心理的下意识反应。
倒退过山岗的最高处,两人才敢直起腰身来,这是一名匈奴老汉,和一个扎着满头小辫的十二三岁的匈奴小男孩。
那名老者身上的袍服,因为脏污,已经看不清是什么颜色了,发辫花白凌乱,脸色赤黑如铁,肌肤上布满了树皮般的皲裂。
而那名小男孩看上去则颇为可爱,细嫩的脸蛋上,有着苹果般的红晕,特别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
从这一面山坡往下看去,草地上,放牧着洁白如云絮般的羊群,地上还插立着一根驱赶羊群的套杆,套杆上的皮索在风中“嗖嗖”抖动。
在套杆旁,有一大一小的两匹骏马,正在悠闲的啃食着地上的青草,旁边堆放着粗简的鞍鞯。
“爷爷,爷爷,这是怎么回事啊?”
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充满了疑惑:“是两个有世仇的部落人碰到一起了么?那个人好厉害啊!”
“相互有世仇的部落?也许吧?”
老汉颇为困惑的思索着,仰着的那张老脸上,交错着岁月的沧桑和风尘,良久,他自言自语的道:“不对啊,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在勇士之间的对决时,也不会采取这种下流无耻的方法,来偷袭暗算啊,难道他就不怕长生天的惩罚么?除非”
说到这里,老汉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仍有余悸的回头瞅了一眼,似乎担心那恶魔般的身影,忽然从身后冒出:“除非那人不是大草原上的人,是”
老汉因为自己的推断,而浑身肌肉猛然崩紧,在他那苍老而浑浊的眼中,迸发出战士才具有的警惕光芒:“不行,这几个人实在是值得怀疑啊,我得跟上去瞅瞅,如果真象我想的那样,那事情可就麻烦了,得向当户大人报告呢。”
老汉越想越是觉的,刚才目睹的那场凶杀,透着说不出的诡异,他当下便向那匹高大的骏马跑去,他的身影虽然是毅然决然的坚定,但毕竟年岁已高,在此刻心情激荡的急切间,步履便有些磕磕绊绊的跄踉。
“爷爷,爷爷,我也要跟你一起去!”小男孩喊叫着追了上来。
“你跟我一起去?!”
老汉犹豫了一下,但一想,自己岁数毕竟大了,而且这个孙儿从小就机灵,也许,还真需要他去送信呢,当下便应允道:“好吧,你跟我一起去,但要小心了,不要发出任何声音,如果真的能探听到确切消息,到时报告给当户大人,可是能获得重赏啊。”
老汉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能掩饰的热切。
长途奔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才能掩人耳目,不被发现,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利用匈奴铁骑,此刻要全力面对大齐帝国军队的攻伐,而换装成匈奴人,在匈奴铁骑调动时,出现的空当,来个乘虚而入,这只是手段之一,另外,在行军路线的选择,和行军时间的安排上,陆恒也同样经过了深思熟虑。
在路线上,陆恒来了个大迂回,他知道,现在双方交战,对峙要紧处,必然警戒森严,要想从这些地方穿入匈奴腹地,近乎不可能,于是,陆恒设计了一个大斜角,再往里插,利用匈奴人还不知道,门阀世族的族兵已经四散出击的消息,提前穿越过了,匈奴人的第一道警戒线。
在行军的时间上,陆恒选择了在夜晚和早上行军,因为在这两个时间段里行军,相比而言,碰到匈奴铁骑的概率要小的多。
等日上中天,草尖上的露珠化为清凉的水汽时,队伍就会停止前进,找一个偏僻,不引人注意之处,来扎营休息。
以这种方法行军,虽然不容易被人发现,但一天所能奔行的路程,也极为有限,但只要能够人鬼不知的,深入草原五六百里以后,匈奴人的戒备必然放松,那时候,就可以加快行军速度,而不用这样小心翼翼了。
这一次的营盘,是扎建在一片树林之中,帐篷的形状,营中的布局,完全是按照,匈奴铁骑游动营盘的样式来建立的,那名匈奴老汉领着小男孩,利用对这一带地形的熟悉,花了颇长的时间,绕了一个大圈子,从侧面爬上了一座山岗,此处,和营盘的距离足有二三百丈远。
老汉迎着阳光,眯着老眼,打量了足有顿饭时间,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难道是我错了,不应该啊?!”老汉小声嘀咕道。
“当时距离远,也许爷爷你没有看清楚呢。”小男孩提出了一种可能。
“就算是没看清楚,但,那种感觉也是错不了的。”老汉固执的坚持道:“当年,我可是咱们白羊部落最伟大的勇士呢。”
“要不,咱们再离近一点,这里太远了,什么也看不清楚,什么也听不见。”小男孩的眼睛放射出兴奋的光,建议道,对于他来说,此刻,正在玩着一个既危险而又刺激的游戏。
“离的近一点?找死啊!一般军队宿营,岗哨都要布在营盘外的半里处,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呢。”
老汉叱责道,不过随后,老汉又想到,虽然在这里,出现敌人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真的能够发现敌情,那么,所能获得的重赏老汉的心又怦然而动起来,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个险还是值得冒一冒的。
“讷布,你骑着你的小马,先回部落去,记着,如果在天黑之前,还没有见到我回去,便说明在这个营盘之中,驻扎的是汉人,我可能被抓,或者已经被杀死了,你便去把今天的事情,报告给当户大人,让当户大人领兵来为我报仇。”
老汉把他的手掌,放在小男孩讷布的脑袋上,用慎重的语气吩咐道:“你现在就走,记住我的话,千万别忘了。”
“爷爷!”
讷布叫道,很是不情愿,不过,在老汉鹰一般目光的盯视下,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
看着讷布纵马远去,老汉的脸上,露出一丝踏实的微笑,他把腰间的短刀移动到顺手的位置,便向那个营盘的方向潜行了过去。
虽然老汉是当年的部落勇士,但他精通的是纵马飞驰,挥刀杀人的豪情,而此刻,需要的却是潜踪匿迹侦察敌情的斥候本事,这,实在有些难为老汉了,他匍匐在草地上,笨拙的拱动着身子,屁股时高时低,因为触压的青草,发出稍微大一点的声响,便紧张的心跳不已。
我怎么会这样呢?我怕什么?我在怕什么?!
老汉在心中,一遍一遍对自己发出质问,我应该象当年那样,催动着胯下战马,来到营盘前,向这些人发出质问,要求他们说明,自己是那一个部落的战士,并拿出证明来。
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明,并流露出敌意,自己就应该毫无畏惧之色的纵马离去,如果有敌人追击,远的用箭射,近的用弯刀劈,沐浴着鲜血而冲出重围,这,才符合自己勇士的称谓啊。
而此刻,实在是有失尊严啊!
这时候,老汉又想起了清晨时,在山岗上目睹的杀戮场面,一段一段的,仿佛是噩梦的回放,还有那依稀闻到的血腥气息,和听到的垂死惨叫,老汉又觉得,自己用爬行的方法,来窥探情况,是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我老了,所以,不能象当年那样勇武了,如果我还年轻,哼。
心中有了开解的理由,再爬行起来,便有干劲了许多,不过,也就是一小会功夫,汗水便把衣服湿透,呼吸也粗重的有如牛喘。
“老帮子的,你他妈的爬的还挺快,你爬啊,你再爬啊,屁股再他妈的撅高点啊!”
一个嚣张并且充满恶意的声音忽然响起,头顶的阳光被一团黑影遮挡。
虽然老汉听不懂那话语中的意思,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的身子在草地上,倏然用力滚动,手一抬,腰间的短刀已经拔了出来。
在这瞬间,老汉觉的,他此刻动作的敏捷,和心中怒涌而起的杀意,便是在他青壮年,最勇武之时,也不过如此,而就在这时,一道劈练般的青光,却已毫不留情的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噗”
鲜血喷溅,人头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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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以爬行的难看姿态,贴着草皮,缓缓的向后退去,其时,他们跟正在挖坑的张锐,相距足有百丈之远,再加上坡度和青草的遮掩,便是站起身来,大摇大摆的向后走,张锐也不一定能够发现。
但,刚才的杀戮场面,给他们的心灵,造成了太大的震憾了,特别是陆恒在离去时,骑在马背上,那充满杀意的一眼扫视,甚至让两人产生了如果能够变成一只蚯蚓,钻到地底深处去躲藏多好啊的念头。
其实,因为距离相隔的遥远,连面目看的都不是很清楚,陆恒那一眼,之所以能够造成这样的效果,完全是心理的下意识反应。
倒退过山岗的最高处,两人才敢直起腰身来,这是一名匈奴老汉,和一个扎着满头小辫的十二三岁的匈奴小男孩。
那名老者身上的袍服,因为脏污,已经看不清是什么颜色了,发辫花白凌乱,脸色赤黑如铁,肌肤上布满了树皮般的皲裂。
而那名小男孩看上去则颇为可爱,细嫩的脸蛋上,有着苹果般的红晕,特别是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
从这一面山坡往下看去,草地上,放牧着洁白如云絮般的羊群,地上还插立着一根驱赶羊群的套杆,套杆上的皮索在风中“嗖嗖”抖动。
在套杆旁,有一大一小的两匹骏马,正在悠闲的啃食着地上的青草,旁边堆放着粗简的鞍鞯。
“爷爷,爷爷,这是怎么回事啊?”
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充满了疑惑:“是两个有世仇的部落人碰到一起了么?那个人好厉害啊!”
“相互有世仇的部落?也许吧?”
老汉颇为困惑的思索着,仰着的那张老脸上,交错着岁月的沧桑和风尘,良久,他自言自语的道:“不对啊,就算是有天大的仇恨,在勇士之间的对决时,也不会采取这种下流无耻的方法,来偷袭暗算啊,难道他就不怕长生天的惩罚么?除非”
说到这里,老汉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仍有余悸的回头瞅了一眼,似乎担心那恶魔般的身影,忽然从身后冒出:“除非那人不是大草原上的人,是”
老汉因为自己的推断,而浑身肌肉猛然崩紧,在他那苍老而浑浊的眼中,迸发出战士才具有的警惕光芒:“不行,这几个人实在是值得怀疑啊,我得跟上去瞅瞅,如果真象我想的那样,那事情可就麻烦了,得向当户大人报告呢。”
老汉越想越是觉的,刚才目睹的那场凶杀,透着说不出的诡异,他当下便向那匹高大的骏马跑去,他的身影虽然是毅然决然的坚定,但毕竟年岁已高,在此刻心情激荡的急切间,步履便有些磕磕绊绊的跄踉。
“爷爷,爷爷,我也要跟你一起去!”小男孩喊叫着追了上来。
“你跟我一起去?!”
老汉犹豫了一下,但一想,自己岁数毕竟大了,而且这个孙儿从小就机灵,也许,还真需要他去送信呢,当下便应允道:“好吧,你跟我一起去,但要小心了,不要发出任何声音,如果真的能探听到确切消息,到时报告给当户大人,可是能获得重赏啊。”
老汉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能掩饰的热切。
长途奔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才能掩人耳目,不被发现,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利用匈奴铁骑,此刻要全力面对大齐帝国军队的攻伐,而换装成匈奴人,在匈奴铁骑调动时,出现的空当,来个乘虚而入,这只是手段之一,另外,在行军路线的选择,和行军时间的安排上,陆恒也同样经过了深思熟虑。
在路线上,陆恒来了个大迂回,他知道,现在双方交战,对峙要紧处,必然警戒森严,要想从这些地方穿入匈奴腹地,近乎不可能,于是,陆恒设计了一个大斜角,再往里插,利用匈奴人还不知道,门阀世族的族兵已经四散出击的消息,提前穿越过了,匈奴人的第一道警戒线。
在行军的时间上,陆恒选择了在夜晚和早上行军,因为在这两个时间段里行军,相比而言,碰到匈奴铁骑的概率要小的多。
等日上中天,草尖上的露珠化为清凉的水汽时,队伍就会停止前进,找一个偏僻,不引人注意之处,来扎营休息。
以这种方法行军,虽然不容易被人发现,但一天所能奔行的路程,也极为有限,但只要能够人鬼不知的,深入草原五六百里以后,匈奴人的戒备必然放松,那时候,就可以加快行军速度,而不用这样小心翼翼了。
这一次的营盘,是扎建在一片树林之中,帐篷的形状,营中的布局,完全是按照,匈奴铁骑游动营盘的样式来建立的,那名匈奴老汉领着小男孩,利用对这一带地形的熟悉,花了颇长的时间,绕了一个大圈子,从侧面爬上了一座山岗,此处,和营盘的距离足有二三百丈远。
老汉迎着阳光,眯着老眼,打量了足有顿饭时间,也没有看出丝毫破绽。
“难道是我错了,不应该啊?!”老汉小声嘀咕道。
“当时距离远,也许爷爷你没有看清楚呢。”小男孩提出了一种可能。
“就算是没看清楚,但,那种感觉也是错不了的。”老汉固执的坚持道:“当年,我可是咱们白羊部落最伟大的勇士呢。”
“要不,咱们再离近一点,这里太远了,什么也看不清楚,什么也听不见。”小男孩的眼睛放射出兴奋的光,建议道,对于他来说,此刻,正在玩着一个既危险而又刺激的游戏。
“离的近一点?找死啊!一般军队宿营,岗哨都要布在营盘外的半里处,一不小心就会被发现呢。”
老汉叱责道,不过随后,老汉又想到,虽然在这里,出现敌人的可能性很小,但如果真的能够发现敌情,那么,所能获得的重赏老汉的心又怦然而动起来,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个险还是值得冒一冒的。
“讷布,你骑着你的小马,先回部落去,记着,如果在天黑之前,还没有见到我回去,便说明在这个营盘之中,驻扎的是汉人,我可能被抓,或者已经被杀死了,你便去把今天的事情,报告给当户大人,让当户大人领兵来为我报仇。”
老汉把他的手掌,放在小男孩讷布的脑袋上,用慎重的语气吩咐道:“你现在就走,记住我的话,千万别忘了。”
“爷爷!”
讷布叫道,很是不情愿,不过,在老汉鹰一般目光的盯视下,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
看着讷布纵马远去,老汉的脸上,露出一丝踏实的微笑,他把腰间的短刀移动到顺手的位置,便向那个营盘的方向潜行了过去。
虽然老汉是当年的部落勇士,但他精通的是纵马飞驰,挥刀杀人的豪情,而此刻,需要的却是潜踪匿迹侦察敌情的斥候本事,这,实在有些难为老汉了,他匍匐在草地上,笨拙的拱动着身子,屁股时高时低,因为触压的青草,发出稍微大一点的声响,便紧张的心跳不已。
我怎么会这样呢?我怕什么?我在怕什么?!
老汉在心中,一遍一遍对自己发出质问,我应该象当年那样,催动着胯下战马,来到营盘前,向这些人发出质问,要求他们说明,自己是那一个部落的战士,并拿出证明来。
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明,并流露出敌意,自己就应该毫无畏惧之色的纵马离去,如果有敌人追击,远的用箭射,近的用弯刀劈,沐浴着鲜血而冲出重围,这,才符合自己勇士的称谓啊。
而此刻,实在是有失尊严啊!
这时候,老汉又想起了清晨时,在山岗上目睹的杀戮场面,一段一段的,仿佛是噩梦的回放,还有那依稀闻到的血腥气息,和听到的垂死惨叫,老汉又觉得,自己用爬行的方法,来窥探情况,是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我老了,所以,不能象当年那样勇武了,如果我还年轻,哼。
心中有了开解的理由,再爬行起来,便有干劲了许多,不过,也就是一小会功夫,汗水便把衣服湿透,呼吸也粗重的有如牛喘。
“老帮子的,你他妈的爬的还挺快,你爬啊,你再爬啊,屁股再他妈的撅高点啊!”
一个嚣张并且充满恶意的声音忽然响起,头顶的阳光被一团黑影遮挡。
虽然老汉听不懂那话语中的意思,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被发现了,他的身子在草地上,倏然用力滚动,手一抬,腰间的短刀已经拔了出来。
在这瞬间,老汉觉的,他此刻动作的敏捷,和心中怒涌而起的杀意,便是在他青壮年,最勇武之时,也不过如此,而就在这时,一道劈练般的青光,却已毫不留情的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噗”
鲜血喷溅,人头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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