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养成手册(重生) 作者:非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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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m养成手册(重生)
作者:非夕
☆、重生
车祸的时候,怀里抱着的,是一本旧了的蓝色日记本。里面记载的点点滴滴,都是关于他。
醒来时,竟然回到了日记本的第一页——十年前。
我跳下床,冲到镜子前,看到自己十六岁的模样,缓缓流下眼泪来。
该庆幸吧?这不是二十六岁才失去一切的我。
2001年,我十六岁。
可重生后的我,却再也变不回曾经的懵懂天真。
镜子里的我,是漂亮的,那是无需任何修饰的美。
然而我却知道,那时的我,有多自卑。
黑圆的眼珠,微微淡蓝的眼底,看过我眼睛的人,都说它们美,可我总是习惯将它们藏在厚重的刘海后,从阴影中看人,我才有安全感。
衣柜中少有的几件衣裳,都是暗沉的色调——灰、黑、深蓝。
就连走路,也习惯性的低着头。
现在想来,我自卑的原因着实可笑。
贫穷、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
其实,这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年轻、聪明、漂亮,而且没有其他女孩的骄奢,朴素又勤劳。
这一切,都值得我为之骄傲。
我不该自卑,我也不会再自卑。
爷爷还在,他的身体还很结实。我会好好照顾他,让他长命百岁。再也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男人惹他生气。
哦,他现在还不算是个男人,他只是同我一般大的少年。
他的名字,叫温航。
☆、8月1日 晴
2001年8月1日晴
美好的一天,因为我遇见他。
温航。
真可笑,重生后的我,居然还抱着这本不该存在的日记本。
也许,它是在提醒我,有些仇恨,即使死了,也绝对不能够忘记。
衣柜里唯一的亮色是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胸前有耐克的标志。
我记得了,那是高一运动会时,我跑八百米赢得的奖品,尽管上面印着学校的红色印章,尽管其他同学绝对不屑穿。但却是我衣柜中最贵重的衣服了,而且看样子,应该是新的。
拿出来套在身上,镜子里的女孩,白t恤,蓝牛仔裤,黑漆漆的眼睛,丰盈剔透的脸颊,显得干净纯真。
拿起背包,转身对刚买菜进门的爷爷道:“爷爷,我到同学家住几天,一个礼拜后回来。”
大概因为事出突然,爷爷明显愣了愣,然后不自觉看了看手中的菜。家里没有冰箱,他买了两个人的菜量,一个人吃便要浪费了。
虽然这些菜,不值几个钱。
甚至,有些是从菜市场捡来的。
想到这里,忍不住湿润了眼眶。
我走过去,紧紧抱住了他。
如果是从前的我,会羞涩于这样的表达。
可是失去之后才明白,爱是要说出口的。
“爷爷,爱你。”我低声说。
爷爷,对不起。
我拖累了你。
如果没有我,你可以过得更好。
回到乡下,种菜养地。
绝不会像在城里生活这样举步维艰。
可因为我考上了城里的重点高中,那是培养富家子弟的专门学校,就算我可以拿到一等奖学金,也依旧付不起那昂贵的宿费和餐费。
更何况,就算我日夜努力,也只能勉强拿到二等奖学金。
除了少数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那里的学生个个聪明优秀,不得不承认,温航这个冷漠娇惯的少爷,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我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离了书本,我就好像白痴。
而这所学校,是提倡素质教育的。
几乎那里的每个学生,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特长。
最常见的是美术类和音乐类,而温航除了会这两样,还擅长击剑。
他甚至代表学校,参加过全国高中组的击剑比赛,得过银奖。
他爱我的时候,也曾经柔情款款地为我演奏过《,》。那时《野蛮女友》风靡亚洲,他特地包下了整个西餐厅,弹奏完毕后,单膝跪下,为我献上一支玫瑰。
不过我最喜欢的,却是他弹奏的《小星星亮晶晶》。
因为,那是属于我的歌。
对,我就是这样的土气。
我就是这样的格格不入。
一无所长,除了跑步,我不会任何。
所以拼了命的练习,想在这所群星璀璨的校园里,绽放哪怕最黯淡的一点光。怀着少女自卑又天真的心,渴望他能看上一眼。
再也、不会那么傻了。
再也不会。
推着银灰色的自行车,从破旧的烂尾楼中走出来。
这辆自行车,是我考上重点高中的奖品。
208元,我清晰的记得。
爷爷把钱从烟袋中套出来的时候,我心都疼了,推脱着不要。
这是我们爷孙两个,一个月的伙食费。
可我知道,爷爷已经决定了。
学区的房子太贵,我是租不起的。就算骑自行车上学,也要半个小时。
爷爷从横栏参差的阳台里探出头来,嘱咐我要与同学好好相处。
那阳台钢筋曝露、破烂不堪,我看得心惊胆战,忙挥手喊他回去,口中应着:“爷爷放心吧。”
其实,那样高贵的校园里,又怎会有属于我的伙伴?
我只是骑车回乡下,去打扫那个被遗弃很久的老房子。
孤零零的一座草房,很适合用来做些什么。
里面已经积了很多的尘土和蜘蛛网,窗户上的玻璃也碎掉了几块,好在土炕和灶台都在,收拾一下就可以用了。
屋里还有一个老式的上弦挂钟,拨弄几下竟然开始走动。这样一直忙碌到下午二点多,我看看时间不早,便匆匆洗了几下,骑上自行车向飞机场奔去。
如果没有记错,他是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当然不会记错,因为那一天,全校的学生组织暑假旅游,只有我不能去。
因为我穷。
一个暑假,我可以打多份工来赚钱,就算是免费,我也没有去的资格。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温航那样特殊高傲的人,是不会去的。
后来才知道
,就算他们本身对旅游不感兴趣,也不会放过这样结识同类好友的机会。毕竟在以后的商场竞争中,同学情谊要相对好用的多。
一路赶得匆忙,就算我向来不太愿意出汗,鼻尖也沁出了汗珠。到达机场的时候,离他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候机大厅里,着统一纯白休闲制服的学生群,还是很扎眼的。
而在这些学生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他了。
一头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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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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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m养成手册(重生)
作者:非夕
☆、重生
车祸的时候,怀里抱着的,是一本旧了的蓝色日记本。里面记载的点点滴滴,都是关于他。
醒来时,竟然回到了日记本的第一页——十年前。
我跳下床,冲到镜子前,看到自己十六岁的模样,缓缓流下眼泪来。
该庆幸吧?这不是二十六岁才失去一切的我。
2001年,我十六岁。
可重生后的我,却再也变不回曾经的懵懂天真。
镜子里的我,是漂亮的,那是无需任何修饰的美。
然而我却知道,那时的我,有多自卑。
黑圆的眼珠,微微淡蓝的眼底,看过我眼睛的人,都说它们美,可我总是习惯将它们藏在厚重的刘海后,从阴影中看人,我才有安全感。
衣柜中少有的几件衣裳,都是暗沉的色调——灰、黑、深蓝。
就连走路,也习惯性的低着头。
现在想来,我自卑的原因着实可笑。
贫穷、无父无母,只有一个年迈的爷爷。
其实,这没什么可自卑的。
我年轻、聪明、漂亮,而且没有其他女孩的骄奢,朴素又勤劳。
这一切,都值得我为之骄傲。
我不该自卑,我也不会再自卑。
爷爷还在,他的身体还很结实。我会好好照顾他,让他长命百岁。再也不会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男人惹他生气。
哦,他现在还不算是个男人,他只是同我一般大的少年。
他的名字,叫温航。
☆、8月1日 晴
2001年8月1日晴
美好的一天,因为我遇见他。
温航。
真可笑,重生后的我,居然还抱着这本不该存在的日记本。
也许,它是在提醒我,有些仇恨,即使死了,也绝对不能够忘记。
衣柜里唯一的亮色是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胸前有耐克的标志。
我记得了,那是高一运动会时,我跑八百米赢得的奖品,尽管上面印着学校的红色印章,尽管其他同学绝对不屑穿。但却是我衣柜中最贵重的衣服了,而且看样子,应该是新的。
拿出来套在身上,镜子里的女孩,白t恤,蓝牛仔裤,黑漆漆的眼睛,丰盈剔透的脸颊,显得干净纯真。
拿起背包,转身对刚买菜进门的爷爷道:“爷爷,我到同学家住几天,一个礼拜后回来。”
大概因为事出突然,爷爷明显愣了愣,然后不自觉看了看手中的菜。家里没有冰箱,他买了两个人的菜量,一个人吃便要浪费了。
虽然这些菜,不值几个钱。
甚至,有些是从菜市场捡来的。
想到这里,忍不住湿润了眼眶。
我走过去,紧紧抱住了他。
如果是从前的我,会羞涩于这样的表达。
可是失去之后才明白,爱是要说出口的。
“爷爷,爱你。”我低声说。
爷爷,对不起。
我拖累了你。
如果没有我,你可以过得更好。
回到乡下,种菜养地。
绝不会像在城里生活这样举步维艰。
可因为我考上了城里的重点高中,那是培养富家子弟的专门学校,就算我可以拿到一等奖学金,也依旧付不起那昂贵的宿费和餐费。
更何况,就算我日夜努力,也只能勉强拿到二等奖学金。
除了少数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那里的学生个个聪明优秀,不得不承认,温航这个冷漠娇惯的少爷,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我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离了书本,我就好像白痴。
而这所学校,是提倡素质教育的。
几乎那里的每个学生,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特长。
最常见的是美术类和音乐类,而温航除了会这两样,还擅长击剑。
他甚至代表学校,参加过全国高中组的击剑比赛,得过银奖。
他爱我的时候,也曾经柔情款款地为我演奏过《,》。那时《野蛮女友》风靡亚洲,他特地包下了整个西餐厅,弹奏完毕后,单膝跪下,为我献上一支玫瑰。
不过我最喜欢的,却是他弹奏的《小星星亮晶晶》。
因为,那是属于我的歌。
对,我就是这样的土气。
我就是这样的格格不入。
一无所长,除了跑步,我不会任何。
所以拼了命的练习,想在这所群星璀璨的校园里,绽放哪怕最黯淡的一点光。怀着少女自卑又天真的心,渴望他能看上一眼。
再也、不会那么傻了。
再也不会。
推着银灰色的自行车,从破旧的烂尾楼中走出来。
这辆自行车,是我考上重点高中的奖品。
208元,我清晰的记得。
爷爷把钱从烟袋中套出来的时候,我心都疼了,推脱着不要。
这是我们爷孙两个,一个月的伙食费。
可我知道,爷爷已经决定了。
学区的房子太贵,我是租不起的。就算骑自行车上学,也要半个小时。
爷爷从横栏参差的阳台里探出头来,嘱咐我要与同学好好相处。
那阳台钢筋曝露、破烂不堪,我看得心惊胆战,忙挥手喊他回去,口中应着:“爷爷放心吧。”
其实,那样高贵的校园里,又怎会有属于我的伙伴?
我只是骑车回乡下,去打扫那个被遗弃很久的老房子。
孤零零的一座草房,很适合用来做些什么。
里面已经积了很多的尘土和蜘蛛网,窗户上的玻璃也碎掉了几块,好在土炕和灶台都在,收拾一下就可以用了。
屋里还有一个老式的上弦挂钟,拨弄几下竟然开始走动。这样一直忙碌到下午二点多,我看看时间不早,便匆匆洗了几下,骑上自行车向飞机场奔去。
如果没有记错,他是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当然不会记错,因为那一天,全校的学生组织暑假旅游,只有我不能去。
因为我穷。
一个暑假,我可以打多份工来赚钱,就算是免费,我也没有去的资格。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温航那样特殊高傲的人,是不会去的。
后来才知道
,就算他们本身对旅游不感兴趣,也不会放过这样结识同类好友的机会。毕竟在以后的商场竞争中,同学情谊要相对好用的多。
一路赶得匆忙,就算我向来不太愿意出汗,鼻尖也沁出了汗珠。到达机场的时候,离他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候机大厅里,着统一纯白休闲制服的学生群,还是很扎眼的。
而在这些学生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他了。
一头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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