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血超辣 作者:炒饭江南

    分卷阅读23

    她血超辣 作者:炒饭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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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怎么可以让她喝酒呢。”朝她跟前的果汁和牛奶扬扬下巴,“你们喝那个。”

    悠悠先给外婆夹了块排骨,又给老妈夹了一块,权当贿赂,“妈妈,我和你讲,我这位小同学从小是酒罐子里泡大的,所以无妨。”

    郑丽皱眉。

    悠悠继续胡说八道:“她身体不大好,你看她瘦得。都是因为体质特殊,医生让她喝酒养生。”

    吴越哈哈大笑:“还有这事。”

    悠悠一本正经点头:“对啊。”

    这么一来,郑丽也不好多说什么了。更何况,酒本来就是人家带过来的,也不好强烈制止,顶多注意别让她灌醉了自己。尽管这样,也免不了还是要说一句:“请你过来吃饭,感谢你对悠悠那么好,你这什么都不吃,那怎么成?”

    宋清晨没说话,只是端起杯子,朝她举了举杯。

    郑丽无法,晃晃酒杯轻抿一口品了品,是好酒。好酒不挑配菜。红酒配中餐便也无不妥。

    吃到一半,外婆发现不对劲了,“怎么尽喝酒了?小宋,吃点儿菜。”说着用公筷给她拣了一个虎皮鹌鹑蛋,“尝尝,郑阿姨手艺还过得去。”

    宋清晨低头望着碗里的食物。

    悠悠不知道自己看错没有,居然觉得那目光有点悲伤。下一秒,趁人不备,她将筷子伸过去,将那蛋俘虏过来,自己啊呜一口吃掉了。

    吴越找来,本就是有工作上的事,郑丽便和他聊一两句,因此没有注意到这一节。但吴越却看见了,朝悠悠挤挤眼,露出一个“你知我知”的微笑。

    说了个大概以后,总算告一段落,郑丽回过脸,也发现了问题,因问宋清晨:“是菜不合口味么?”

    这位端着酒杯的小同学答道:“都,很好吃。”

    郑丽也拿公用的小勺子给她舀了一勺松鼠鳜鱼,“这是我的拿手菜,尝尝。”

    说着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她。

    对方辜负了她的期待。宋清晨看着那鱼,整个人都默默的。

    郑丽悻悻地:“不爱吃鱼?你们小孩子就是要多吃鱼,吃鱼聪明。”

    悠悠揉了揉眼睛,没有看错,真的是有点悲伤的神情!?是了,也太可怜了,成了精以后,面对这些香喷喷的东西,居然都碰不得,可不是很悲伤么。将筷子一伸,鱼也啊呜一口吃掉了。

    郑丽微怒:“郑悠悠你干什么!?”

    悠悠一面笑眯眯地将食物咽下去,一面笑:“我最喜欢吃鱼了。”

    “这里这么多,你抢人碗里的?谁教你的规矩?有没有一点礼貌?”郑丽额角的青筋都有点突突乱跳。

    吴越在旁边和稀泥,打着哈哈:“她们小孩子玩得好,你就别封建大家长了,来来来,喝汤,喝汤。”

    郑丽偏生也是个倔性子,又给宋清晨添了筷子凉拌三丝。瞪了郑悠悠一眼。

    郑悠悠头皮有点发麻,但等了两秒,等郑丽转过头去了,悄悄将三丝也帮忙吃掉。对宋清晨悄悄眨了眨右眼。

    谁知她妈妈只是故意装作转过脸,眼角的余光一直盯着她呢。这时突然将筷子一拍,“郑悠悠!”

    悠悠吓得筷子啪嚓一声掉地上,脸顿时垮了。

    “郑女士。”宋清晨突然发声。

    这个严肃的称呼令大家都静了一瞬。

    “我有个问题。”宋清晨蜜汁沉稳的气质让郑丽一时间忘了发火。

    “你说。”

    宋清晨放下手中的酒杯,“贵府近年来,是否搬过家?”

    作者有话要说:  我知道有些同学老讨厌别人给自己添菜了233333

    ☆、抱抱

    郑家的确搬迁了好几次。

    郑丽与前夫伍建瓴离婚之后,只争取了女儿的抚养权,便带着悠悠飞速搬离了原住址。随后颠沛流离好几年,去小姐妹的宿舍打过地铺,也租过临时公寓,可以说是回到了社会底层去体验人生百态。悠悠外祖家家底虽谈不上雄厚,却也不差她和悠悠一口饭吃,但郑丽拒绝依赖父母,认为那是社会主义蛀虫的表现,坚持自力更生。一开始除了正职还做各种兼职,一步一步积累,渐渐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等到悠悠的小舅郑泽表演迟来的叛逆,天南海北地跑出去浪之后,郑丽把母亲也接到了自己身边。郑悠悠细细揣度过,郑丽女士的生活,真要追溯起来,大概可以拍一部现实版的《我的前半生》或是《good wife》之类。

    但是,哪怕她的生平可以写成一部《战争与和平》,又和宋清晨有什么相干?

    ——再者宋清晨又是怎么知道她们搬过家的?

    悠悠连筷子都忘了捡,目不转睛地凝望身侧一脸隐忍不发的宋清晨。心想,哇,这兔子精,管得还真多啊。

    虽然难免讶异,郑丽毕竟年纪和涵养在,不像悠悠那样容易失态,手里的酒杯甚至还在轻轻晃动,是个悠闲品酒的形容,“是搬过几次家。怎么了?”

    悠悠在一旁勾了勾手指,帮忙补充道:“搬过七次了。”

    宋清晨闻言,垂下眼睫,专心将杯子里的红酒饮尽。悠悠眨巴着眼看她徐徐仰脖,侧脸的弧度、脖颈处因为吞咽而发生的轻微颤动,不自觉咽了咽口水,转过身坐端正,为免沉沦,不敢再看。过了会儿,耳边响起一个稍显低沉的声音:“那八年前,是住在人和路?”

    郑丽微微一愣,手里的酒杯也放下了,点头:“是。”

    不知道这个简单的是字哪里触动了兔子精的神经,宋清晨居然浑身微微抖索起来。悠悠看得害怕,连忙捧过酒瓶来,在她杯子里再次斟了大半杯酒,示意她:“你喝点儿。”

    宋清晨端过酒,咕嘟咕嘟喝水一样喝掉了,看一眼郑悠悠,推开椅子起身。

    她大约一七二左右的个子,陡然站立,给尚且坐着的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悠悠仰起脖子,看她捏了捏眉心说道:“我先走了。”

    这人果然不按牌理出牌。

    郑丽点点头:“好。”

    悠悠咬着小手指目送她推门走了出去。

    实际上不止她,屋子里的其他所有人也都目光一瞬不瞬地追随着她的背影。

    “悠悠啊。”吴叔一直抱着双臂作壁上观,这时候开腔了,“你这个小同学,很不简单哪。”

    悠悠“嘎?”了一声。

    “来你家做客,可是她自己来的吧,”吴叔手指在桌面轻叩,“来了却不吃东西,只问了一句原先你家住哪。这可不是很不一般么。”

    悠悠歪着脑袋想了想,摇头:“她有苦衷吧。”至于问她家先时住哪儿这一节,她也没明白是什么意思。不做评价。

    ——不过她的脑洞已经制止不住地往外冒了:哇,难道是,兔子成精以前,被她们家养过一段?上小学的时候确实养过一阵子兔子的说…

    这是比较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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