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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PG里开旅馆的勇者 作者:失格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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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PG里开旅馆的勇者 作者:失格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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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际万家灯火点亮,一盏灯是一颗星,铺陈于天与地的星光同时闪烁明灭,这光景何其梦幻,这世界又是何等美丽,美丽到一个个勇者前仆后继地用生命去保护它。
我们在夜色下登上了旅馆的露台,今晚气候格外凉爽,凯恩半靠栏杆惬意地眯起眼,好像一只在月光下晒着顺滑毛皮的贵族猫咪。我们没有提艾比斯的事,而是随心所欲地谈了很多没营养的话题,凯恩说他隐约想起了一些成为勇者前的事情,他小时候的愿望是一个人带几本书周游世界,作文课上他把这个愿望写在作文里念给全班同学听,语文老师还表扬了他一朵小红花。
凯恩和我应该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同一个国度,我把这个推测说给他听,他侧着头笑笑:“多好,我们回去后见面就方便了。”
“不止见面,我们还要住在一起。”我趴在栏杆上一点点接近凯恩,徐徐勾勒出比未来更远的那个未来的蓝图,“还要养只狗,拉布拉多或者阿拉斯加都可以。凯恩你喜欢狗吗?”
凯恩认真地想了会儿回答:“我更想养鸟,有雪白羽翼的鸟。”
——因为鸟可以自由地飞往于各地吗?
“好啊,鸟也很不错,养一条狗,再养一只鸟。它们的名字怎么取?”我又接近了他一点,把自己的阴影铺在他的身上,凯恩不动声色地躲到一边说:“狗叫伊尔塔,鸟叫白翼。”
我转转眼珠追上去抓住他的衣摆:“听你的。”
“买双层的房子,鸟和狗住下面,我们住在二层,卧室的天花板一定要开一个够大的天窗,晚上睡前就可以像现在这样一起躺在床上看星星。”
凯恩拿掉我放在他衣摆上的手,转过身去仰视一尘不染唯余星芒的璀璨天幕。
我如他描述的那样同他一起仰望星辰:“看不出来你还有一颗少女心。”
“最多算童心而已。”凯恩咕哝说。
我偷瞄他被风吹起鬓发而露出的染红耳根,所见美景诱得我心中悸动。
“让我们一起打败魔王拯救世界吧。”
我把视线移回静谧的夜空,装作没感到本能的抵触,以随意的口吻说出了这句rpg主角常说的台词。
“阿尔……”凯恩转过头来,双眼中的色泽愈加鲜艳,随即坚定地点了一下头,伸出了他的拳头道:“伊尔塔和白翼还在外面的世界等我们回去。”
为了立下这个神圣的誓约,我勾起唇角也握起拳来和他的相碰。
——凯恩,我绝不会让你们进入坏结局的。
☆、第65章 异世界的祭典
圣秋神节的前一天,艾比斯托一只黑发红眼的鹰身女妖告诉我们莉莉娅和其附属意识已被修的族人成功吞噬,他们处理得很干净,没留一点后患,永夏城在他们的能力下得以维持运行,听说事成之日永夏城上方的晚霞显得尤为殷红,霞光一直绵延至岛外的海天交际处,远远看去血染一片。
至此永夏城的事便告一段落了。
圣秋神节是旅人城镇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之一,由市长和各贵族一手操办的祭典拢共持续三天,草月的27日是第一天,这天市中心的广场早早地被城里商贩摆出的小摊占领,无论是卖鱼的还是卖宝石的都支起棚子挤在了一起,广场喷泉处更是有马戏团跟剧团的表演助兴,炒热了节日的气氛。
对旅人城镇的风俗习惯差不多了如指掌的温莎妮娅说这还只是第一天,往后两天会越来越热闹,尤其明晚的大型化装舞会很有意思,绝对不能错过。
给我们科普完这些她就绑了个村姑的头巾挡住尖耳朵,又穿上遮住脚踝的亚麻布裙子一个人出门浪去了,连平时形影不离的跟班迪特都没带上。
这三天城里所有的店铺都停止营业(要摆摊),我的旅馆也不例外,经营模式直接歇菜,按钮全灰,改建不能,只有仓库能动。由于没有可招待的客人,那些从工作介绍所雇佣来的npc们我结算了当月的工钱全都放回去让他们好好过节,反正圣秋神节一过没两天就要翻月。
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节假日,主旨不外乎也就那四样,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今天旅馆没客人我也就睡了个自然醒,睁开眼被温莎妮娅塞一嘴奶油蛋糕,再喝一碗凯恩昨晚新炖的绣球鱼汤,帮凯恩刷碗洗锅收拾厨房后随便打理一下自己,就可以陪着他去街上享受节日了,至于迪特,他的打算是去和小花园的鸽子们相亲相爱蹉跎一天。
难得放松,我俩都没有穿勇者的装备,而是效仿温莎妮娅换了套普通镇民的装束,这样能更好地融入到百姓中去。凯恩的金发从石月起就没剪过,到现在也挺长了,原先就有些盖颈子,现在几乎是扫到了肩胛骨上头,他把过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戴上一顶农民下地用的遮阳草帽配他卡其色的粗布短上衣,这身村民装很接地气,无奈凯恩气质太好,这么穿压根儿不像那回事,反而像个偷溜出来体验市井的小少爷。
我的衣服和凯恩那套是兄弟装,样式一样只有颜色不同,我的是土得掉渣子的土黄色,从头到脚都灰不啦叽,我宽慰自己想,就当是牺牲一下来衬托凯恩的帅气。
没有法师袍的清凉功能降温,凯恩在毒辣的日头下才走一小会儿就出了一额头的汗,他用手背擦了擦汗,二话不说开了瓶清凉药水喝。有钱了就是奢侈。
相比前日街头巷尾都是行人的光景,此刻街道上的人稀稀拉拉的,前进的方向还都一样,毕竟大家的目的地都是市中心广场嘛,就像赶集似的。多走几分钟人就密集起来了,越接近广场人流越拥挤,放眼望去前面一簇簇的花花绿绿,尽是人墙,比机械军团进城时还夸张,光是看我都能闻到一股汗臭味。
事实上不只是汗臭味,广场上的小吃摊可不少,花店也是有的,所以它们融合在一起的味道非常难言,要不是凯恩在旁边兴致勃勃地左右打望,我一定会逃回旅馆回归宅男本色的。
——就是因为这些因素才会有那么多家里蹲死活不肯外出的,人多了一抱团比鬼神更可怕。
我和凯恩像是那见缝就插的针头,撕开条道儿就往里拱,平时是喷泉的地方被人墙包围得密不透风,我们只能隐约听到点念台词的女高音跟古典的管弦乐传来,只闻其声不见其景,极其吊人胃口。
以旅人城镇的发展程度来说这里的娱乐活动本来就少,不进暗巷的话更谈不上多少消遣,说起来我还没看过这个世界的戏剧,也不知道近来流行的剧本是些什么类型。
我们学着地鼠那样“挖坑打洞”,与陌生人炙热体表接触的感觉相当糟糕,我就退几步尽量和凯恩贴一块儿,要热一起热,汗水一起流。
我像是把凯恩圈在怀里那样靠在他的后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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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夜色下登上了旅馆的露台,今晚气候格外凉爽,凯恩半靠栏杆惬意地眯起眼,好像一只在月光下晒着顺滑毛皮的贵族猫咪。我们没有提艾比斯的事,而是随心所欲地谈了很多没营养的话题,凯恩说他隐约想起了一些成为勇者前的事情,他小时候的愿望是一个人带几本书周游世界,作文课上他把这个愿望写在作文里念给全班同学听,语文老师还表扬了他一朵小红花。
凯恩和我应该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同一个国度,我把这个推测说给他听,他侧着头笑笑:“多好,我们回去后见面就方便了。”
“不止见面,我们还要住在一起。”我趴在栏杆上一点点接近凯恩,徐徐勾勒出比未来更远的那个未来的蓝图,“还要养只狗,拉布拉多或者阿拉斯加都可以。凯恩你喜欢狗吗?”
凯恩认真地想了会儿回答:“我更想养鸟,有雪白羽翼的鸟。”
——因为鸟可以自由地飞往于各地吗?
“好啊,鸟也很不错,养一条狗,再养一只鸟。它们的名字怎么取?”我又接近了他一点,把自己的阴影铺在他的身上,凯恩不动声色地躲到一边说:“狗叫伊尔塔,鸟叫白翼。”
我转转眼珠追上去抓住他的衣摆:“听你的。”
“买双层的房子,鸟和狗住下面,我们住在二层,卧室的天花板一定要开一个够大的天窗,晚上睡前就可以像现在这样一起躺在床上看星星。”
凯恩拿掉我放在他衣摆上的手,转过身去仰视一尘不染唯余星芒的璀璨天幕。
我如他描述的那样同他一起仰望星辰:“看不出来你还有一颗少女心。”
“最多算童心而已。”凯恩咕哝说。
我偷瞄他被风吹起鬓发而露出的染红耳根,所见美景诱得我心中悸动。
“让我们一起打败魔王拯救世界吧。”
我把视线移回静谧的夜空,装作没感到本能的抵触,以随意的口吻说出了这句rpg主角常说的台词。
“阿尔……”凯恩转过头来,双眼中的色泽愈加鲜艳,随即坚定地点了一下头,伸出了他的拳头道:“伊尔塔和白翼还在外面的世界等我们回去。”
为了立下这个神圣的誓约,我勾起唇角也握起拳来和他的相碰。
——凯恩,我绝不会让你们进入坏结局的。
☆、第65章 异世界的祭典
圣秋神节的前一天,艾比斯托一只黑发红眼的鹰身女妖告诉我们莉莉娅和其附属意识已被修的族人成功吞噬,他们处理得很干净,没留一点后患,永夏城在他们的能力下得以维持运行,听说事成之日永夏城上方的晚霞显得尤为殷红,霞光一直绵延至岛外的海天交际处,远远看去血染一片。
至此永夏城的事便告一段落了。
圣秋神节是旅人城镇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之一,由市长和各贵族一手操办的祭典拢共持续三天,草月的27日是第一天,这天市中心的广场早早地被城里商贩摆出的小摊占领,无论是卖鱼的还是卖宝石的都支起棚子挤在了一起,广场喷泉处更是有马戏团跟剧团的表演助兴,炒热了节日的气氛。
对旅人城镇的风俗习惯差不多了如指掌的温莎妮娅说这还只是第一天,往后两天会越来越热闹,尤其明晚的大型化装舞会很有意思,绝对不能错过。
给我们科普完这些她就绑了个村姑的头巾挡住尖耳朵,又穿上遮住脚踝的亚麻布裙子一个人出门浪去了,连平时形影不离的跟班迪特都没带上。
这三天城里所有的店铺都停止营业(要摆摊),我的旅馆也不例外,经营模式直接歇菜,按钮全灰,改建不能,只有仓库能动。由于没有可招待的客人,那些从工作介绍所雇佣来的npc们我结算了当月的工钱全都放回去让他们好好过节,反正圣秋神节一过没两天就要翻月。
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节假日,主旨不外乎也就那四样,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今天旅馆没客人我也就睡了个自然醒,睁开眼被温莎妮娅塞一嘴奶油蛋糕,再喝一碗凯恩昨晚新炖的绣球鱼汤,帮凯恩刷碗洗锅收拾厨房后随便打理一下自己,就可以陪着他去街上享受节日了,至于迪特,他的打算是去和小花园的鸽子们相亲相爱蹉跎一天。
难得放松,我俩都没有穿勇者的装备,而是效仿温莎妮娅换了套普通镇民的装束,这样能更好地融入到百姓中去。凯恩的金发从石月起就没剪过,到现在也挺长了,原先就有些盖颈子,现在几乎是扫到了肩胛骨上头,他把过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戴上一顶农民下地用的遮阳草帽配他卡其色的粗布短上衣,这身村民装很接地气,无奈凯恩气质太好,这么穿压根儿不像那回事,反而像个偷溜出来体验市井的小少爷。
我的衣服和凯恩那套是兄弟装,样式一样只有颜色不同,我的是土得掉渣子的土黄色,从头到脚都灰不啦叽,我宽慰自己想,就当是牺牲一下来衬托凯恩的帅气。
没有法师袍的清凉功能降温,凯恩在毒辣的日头下才走一小会儿就出了一额头的汗,他用手背擦了擦汗,二话不说开了瓶清凉药水喝。有钱了就是奢侈。
相比前日街头巷尾都是行人的光景,此刻街道上的人稀稀拉拉的,前进的方向还都一样,毕竟大家的目的地都是市中心广场嘛,就像赶集似的。多走几分钟人就密集起来了,越接近广场人流越拥挤,放眼望去前面一簇簇的花花绿绿,尽是人墙,比机械军团进城时还夸张,光是看我都能闻到一股汗臭味。
事实上不只是汗臭味,广场上的小吃摊可不少,花店也是有的,所以它们融合在一起的味道非常难言,要不是凯恩在旁边兴致勃勃地左右打望,我一定会逃回旅馆回归宅男本色的。
——就是因为这些因素才会有那么多家里蹲死活不肯外出的,人多了一抱团比鬼神更可怕。
我和凯恩像是那见缝就插的针头,撕开条道儿就往里拱,平时是喷泉的地方被人墙包围得密不透风,我们只能隐约听到点念台词的女高音跟古典的管弦乐传来,只闻其声不见其景,极其吊人胃口。
以旅人城镇的发展程度来说这里的娱乐活动本来就少,不进暗巷的话更谈不上多少消遣,说起来我还没看过这个世界的戏剧,也不知道近来流行的剧本是些什么类型。
我们学着地鼠那样“挖坑打洞”,与陌生人炙热体表接触的感觉相当糟糕,我就退几步尽量和凯恩贴一块儿,要热一起热,汗水一起流。
我像是把凯恩圈在怀里那样靠在他的后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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