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通思考的时候,小六也在挠着头琢磨。
    不对!
    这事儿不对!
    明明是自己追着金光赶过来的,花费一个月的时间外加无数灵果,结果好处都给哪吒、龙阳捞走了,自己毛都没赚。
    虽然从主人那得到了阐教版天地法相的修行功法,但自己原本就会,得到了也没什么大惊喜。
    八九玄功七十二变自己也能修炼,这倒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可是跟他俩的收获比起来,就九牛一毛了。
    倒不是小六心理不平衡。
    自己付出最大努力却收获最少,他俩什么也没干,好处一个比一个多,想想就来气。
    俗话说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后悔终生,小六琢磨着怎么也得让这哥俩给自己点补偿。
    比如那把白毛狗借给自己骑一下。
    似乎感觉到了猴子的坏心思,小黑缩到龙阳身后,尖细的脑袋从龙阳腿间伸出,明亮的黑眼睛直勾勾盯着小六。
    小六立刻想到了杨戬凄惨的死状。
    八九玄功的强横体魄,龙阳的剑都刺不破,它却一嘴三斤肉,最后更是把杨戬的脑袋咬了下来。
    也算杨戬憋屈,八九玄功还没修炼到大圆满,否则别说掉了脑袋,滴血重生不在话下,元神出窍也能继续存活。
    小六哆嗦了一下,尾巴唰的卷了一圈缠在身上,尴尬的转过头去,移开视线。
    结果,眼角瞥见一抹金光。
    熟悉的色彩,熟悉的亮度,正是自己此行的目的。
    金光越来越盛,随即便看到一个金色的光球从岩壁中飘出,一路飘摇的来到小六身边。
    这是……
    看到金色光球中的事物,习通眉头一挑,它怎么会在这里?
    “好宝贝,你是来找我的吗?”
    摊开猴爪,那光球乖巧的落入掌中,随即光芒消敛,化作一枚外圆内方的钱币,左右生有小翅膀,钱币表面有时隐时现的神秘纹路。
    落宝金钱。
    传说中能引得空中法宝掉落的法宝。
    和亚索的风墙一样,是所有飞行道具的天敌。
    比如哪吒的乾坤圈、金砖,只要脱手,便会被落宝金钱克制,一去无回。
    落宝金钱也有局限之处,那就是对武器无效,不能落敌人手持的兵刃。
    比如哪吒的混天绫,如果扯在手中当鞭子,就没法落,可一旦丢出去当绳索,那就撒手没。
    小六高兴地躺在地上打滚,心中总算平衡了。
    “我问它为何选我,它说我这一个月来与山中妖精公平交易、诚信买卖,所以青睐于我。”
    习通心中暗道:不,这是借口。它分明是馋你身子。
    小六作为先天金灵,又有金灵珠在手,还斩杀了命中注定的石猴,土生金,小六一身金属性力量蜕变提升,精纯得不像话。
    想当初,习通为了修炼金属性力量,每天啃食无数金属材料,即便如此,金属性力量也不如小六,而且是刚出生时的小六。
    这就是天赋,没得比。
    习通的金属性力量已经止步不前了,小六却还在稳步提升,追都追不上。
    对落宝金钱这种天地生成的灵宝而言,小六就像是唐僧肉,闻一口长命百岁,吃一口长生不老。
    它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话,除了积攒功德之力求突破,就只能汲取精纯的金属性力量,潜移默化蜕变。
    小六身具金属性能量,而且这种能量精纯得不像话,小六又是系统主神教的弟子,斩杀石猴时便获得天道眷顾,跟着他混绝对有前途。
    落宝金钱除了落宝功能,还可以用来演算天机,认主小六绝对不是一时头脑发热,而是深思熟虑的决定。
    至于它为何藏了一个月都不出来,看哪吒和杨戬就知道了。
    “不错,还知道送投名状。”
    世上哪有那么多机缘,有也只是人们自作多情罢了。
    白素贞驼许仙,那是为了了却千年前的因果。
    老乌龟驼唐僧,那是为了给自己算一算未来。
    根本不存在什么舍己为人,即便有,也是舍弃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换取不可期的事物。
    在落宝金钱看来,无论金属性能量还是功德造化都属于遇不到也求不到的东西,帮主人打架不消耗任何东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乐而不为?
    “你既然送我系统主神教一份礼物,我也还你一份造化。”
    随即,习通唤出飞剑。
    “走,去朝歌!”
    作为商朝的都城,朝歌既是神州最大的城市,也是封神世界最大的城市。
    虽然建筑水平不咋地,但架不住人家大,反正地不要钱,可劲占就是。
    习通一行人或是御剑,或是腾云,居高临下看向几十里外的朝歌。
    茫茫浩野中,一团熊熊火光升腾炽盛,煌煌烈烈,向上直冲云霄,四向笼罩百里。
    火光正中,一团漆黑的事物模模糊糊,若隐若现,只是气息微弱,看看不出形貌。
    孔宣躬身,“师尊,此乃大商国祚气运,最近一段时间,大商的国祚气运蒸蒸日上,远超历代先帝。”
    陆压也解释道:“师尊,大商尚火德,所以人族气运显化为火焰,大商图腾为金乌,那一团黑色的事物便是纣王。”
    此时没有皇帝的说法,人类的首领称王,按照天地人的概念,纣王与天地是平等的,还没有自降身份称天子,天子是周朝以后的事情。
    封神演义中,纣王在女娲殿手冲,惹怒了女娲娘娘,可是纣王身上凝聚着万民气运,女娲便是圣人之尊也奈何不得,只能派九尾妖狐坏大商气运。
    由此可见,“王”这个称谓不是随便叫的,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叫的。
    便是习通,也不能贸然出手击杀纣王。
    做了必遭天谴。
    不说别的,光是世界的压制和抹杀就够习通喝一壶的。
    好在习通这次并不是找纣王单练的,相反,他有一场大造化送给纣王。
    只是这个造化有点大,纣王一个人吃不下,还得找个人一起撑场子。
    孔宣在朝歌有一处住宅,习通一行人便在朝歌城边缘处落地,一路步行入关进城。
    正在午间小憩的太师闻仲猛然惊醒。
    方才,他感受到朝歌城的气息猛烈动荡起来,仿佛一股烈风吹入篝火,火势翻卷鼓荡起来。
    风可以助火势,但也能将火吹灭。
    闻仲不擅占卜,万事不决问老师。
    很快,一道金光从朝歌飞出,没入青云之中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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