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 作者:张瑾
分卷阅读132
处在这种焦虑之中,他每日坐立不安心神不定,生怕晚上回到家的时候那人会做出什么会令他疯狂的事情来,要知道,他是花了多大的心血才能保住他的一条命,原本以为守得云开,却没想到陷入一个更加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些焦灼不安一天一天的积蓄,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最终在他心中爆发了,冲破了理智,让他差点做出伤害他的事。
他在这种不安和自责之中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临近中午,他翻身下床,像往常一样走进院中,他满以为会看到那个百无聊赖在树荫下呆坐的人,却没想到院中空空如也。
心中咯嗒了一下,像是有根维系全部秩序的弦断了,所有的意识、情感、理智乱糟糟的撒了一地。
元清河慌了。
他跑遍了院中所有的房间都没有找到那人的身影,他觉得眼眶有点潮湿,胸腔中仿佛被巨大的阴影哽住了,那阴影压得他喘不过气。
走了?
他会去哪里?
他能去哪里?
他会不会去寻死?
他会去哪里寻死?
他不停的问自己,眉毛几乎纠结在一起。如果那人出了什么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他捏紧拳头,指甲几乎掐进掌心里,红着眼睛冲出院子。
他在院墙外停下脚步,整个人浑身像过了电一般僵硬在那里。
他看到石诚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拿着一个报纸包,正以奇慢的速度一点一点的往大门口这边挪过来,看到元清河快步冲出门,他的表情也是明显愣了一下,怔在那里。
元清河阴沉着脸走过去,就是为了这个混蛋,他的灵魂刚刚在地狱里走了一遭,差点连活下去的信念都丢失了,而这个混蛋、这个混蛋……
他一把拽住石诚的手臂,报纸包从他手中掉出来,在地面摔散了,两个圆烧饼骨碌骨碌的滚出来,朝不同的方向滚去。
石诚的注意力似乎都在那两个烧饼上面,他蹲下身去,一边去捡那两个烧饼,一边用低沉却温和的声音说道:“原本想着你一定没吃早饭,特意出去买的,没想到买回来已经到中午了,我真是慢……”
元清河怔在那里,他觉得眼眶发热,喉头发紧。
他看着石诚艰难的蹲下身,捡起滚到脚边的烧饼,又拄着拐杖挪向前方,捡起另一个烧饼,很认真的拍了拍吹了吹,淡淡笑道:“似乎还能吃……”
后腰一紧,却是被元清河从后面拥进了怀里。
元清河一言不发,只知道紧紧抱着他,似乎想把他勒进自己的身体里,他觉得自己好像从濒死的混乱状态下活过来了,无法控制的浑身颤抖。
石诚表情一滞,然后缓缓的柔和下来:“我这些天已经想通了,我这个样子,以后也不能帮你什么了,但至少要能照顾自己,让你少操点心……”
“对不起……”元清河把整张脸都埋在他脖颈里,颤声说道:“对不起!”
石诚安静了,任他用强硬有力的臂膀搂着自己。
他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意志消沉的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面目面对元清河炽烈的目光和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觉得自己成了个累赘,即使无声无息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也不会对任何人任何事物产生任何影响。
他却没想到,有这么一个人,视他如整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第 54 章
立夏这天,马司令家大门洞开,元清河坐在车里,闻着从身边女孩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车缓缓的开进院子。
这位马玉雪是马司令的亲妹妹,也是马司令现在唯一的亲人,在英国留学,这次跟学校告了两个月的假期回来省亲。
马玉雪是个长得粉嫩娇小的女孩子,打扮得满身西洋味,头发烫成了波浪卷,两颊涂了淡淡的胭脂,一身缀满繁复蕾丝花边的华丽洋装,黑漆皮鞋光可鉴人,性格倒是活泼健谈,张口闭口蹦出的都是英文单词。之前元清河抽空跟着马耀辉学了一点,但马耀辉毕竟只是个半吊子,而这位马家三小姐的英文到底是更流利更正统,他试着听了许久,愣是一句都没能听明白。
马家三小姐一路兴高采烈的东张西望,这也难怪,她已经两年多没回中国了,虽说每个月例行写信回家,三言两语问候了二哥然后就是伸手要钱,但马耀辉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唯一的小妹,他自己忙着去一位世伯家打麻将,就把身边最器重的警卫团长拨给小妹作陪,因此,这一个下午,元清河已经陪着马玉雪坐在车里沿着上海滩的大街小巷不知道兜了多少圈,幸亏他早有准备,事先只吃了很少的一点食物,嚼了一路的藿香,所以他那晕车的毛病到现在还能勉强压得住。
一到家,马玉雪就蹦蹦跳跳的跑回房里,不知道去捣鼓什么了。元清河只得耐着性子原地待命,一边从军装口袋里掏出一朵绿色的藿香,凑在鼻尖深深嗅了一口。
思绪不自觉的飘回家里的那个人身上。
他时常在工作的间隙走神,时常会想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
自从石诚从长久的消沉之中恢复过来之后,他觉得日子变得轻松了许多,不再担心他会做什么让他恐惧的事情。
之前石诚整日练习平衡身体走路,如今总算是不再时常跌倒了。
他每天回家都会看到石诚拖着一条残疾的腿院里院外的在忙活,担水、洗米、煮饭、择菜,他行动不便,这些活计做得很慢,因此看起来一整天都很忙。
但他很乐意看到这样的石诚,就像石诚当年惊喜的看着他重新振作起来一样。
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有家的人,有时候很晚到家,走入那个破旧却温馨的小院子,远远就能闻到饭菜的香味,以及昏暗的油灯下那人单手托腮的等着他的表情,虽然,那个人的厨艺他实在是不敢恭维。
他像一个凡夫俗子,终于独占了那个人,慢慢的融入了这样平凡而宁静的幸福生活之中,与他不堪回首的过往一刀两断。
思绪被打断,淡雅的香水味重新充斥在鼻端,盖住了藿香的清冽香气。
马三小姐换了一身花色时髦的丝绸旗袍,蹬着高跟皮鞋嗒嗒嗒的走下楼梯,一头大波浪发辫弹性十足的上下跳动,马玉雪一路小跑到他面前,兴奋得原地转了一个圈,满含期待的问道:“这一套怎么样?”
元清河淡淡的点点头,他从小到大没怎么接触过女人,不大懂女人的心思,只知道例行公事,即使是面对自己的上司,也不懂得恭维和奉承。
马三小姐不高兴的撅起红唇,冲他做了个鬼脸:“土包子!”说罢大步开路,带着这位沉默寡言的警卫团长,继续赶场子去了。
周末的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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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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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这种焦虑之中,他每日坐立不安心神不定,生怕晚上回到家的时候那人会做出什么会令他疯狂的事情来,要知道,他是花了多大的心血才能保住他的一条命,原本以为守得云开,却没想到陷入一个更加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些焦灼不安一天一天的积蓄,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最终在他心中爆发了,冲破了理智,让他差点做出伤害他的事。
他在这种不安和自责之中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外面已经临近中午,他翻身下床,像往常一样走进院中,他满以为会看到那个百无聊赖在树荫下呆坐的人,却没想到院中空空如也。
心中咯嗒了一下,像是有根维系全部秩序的弦断了,所有的意识、情感、理智乱糟糟的撒了一地。
元清河慌了。
他跑遍了院中所有的房间都没有找到那人的身影,他觉得眼眶有点潮湿,胸腔中仿佛被巨大的阴影哽住了,那阴影压得他喘不过气。
走了?
他会去哪里?
他能去哪里?
他会不会去寻死?
他会去哪里寻死?
他不停的问自己,眉毛几乎纠结在一起。如果那人出了什么事,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他捏紧拳头,指甲几乎掐进掌心里,红着眼睛冲出院子。
他在院墙外停下脚步,整个人浑身像过了电一般僵硬在那里。
他看到石诚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拿着一个报纸包,正以奇慢的速度一点一点的往大门口这边挪过来,看到元清河快步冲出门,他的表情也是明显愣了一下,怔在那里。
元清河阴沉着脸走过去,就是为了这个混蛋,他的灵魂刚刚在地狱里走了一遭,差点连活下去的信念都丢失了,而这个混蛋、这个混蛋……
他一把拽住石诚的手臂,报纸包从他手中掉出来,在地面摔散了,两个圆烧饼骨碌骨碌的滚出来,朝不同的方向滚去。
石诚的注意力似乎都在那两个烧饼上面,他蹲下身去,一边去捡那两个烧饼,一边用低沉却温和的声音说道:“原本想着你一定没吃早饭,特意出去买的,没想到买回来已经到中午了,我真是慢……”
元清河怔在那里,他觉得眼眶发热,喉头发紧。
他看着石诚艰难的蹲下身,捡起滚到脚边的烧饼,又拄着拐杖挪向前方,捡起另一个烧饼,很认真的拍了拍吹了吹,淡淡笑道:“似乎还能吃……”
后腰一紧,却是被元清河从后面拥进了怀里。
元清河一言不发,只知道紧紧抱着他,似乎想把他勒进自己的身体里,他觉得自己好像从濒死的混乱状态下活过来了,无法控制的浑身颤抖。
石诚表情一滞,然后缓缓的柔和下来:“我这些天已经想通了,我这个样子,以后也不能帮你什么了,但至少要能照顾自己,让你少操点心……”
“对不起……”元清河把整张脸都埋在他脖颈里,颤声说道:“对不起!”
石诚安静了,任他用强硬有力的臂膀搂着自己。
他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意志消沉的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面目面对元清河炽烈的目光和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觉得自己成了个累赘,即使无声无息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也不会对任何人任何事物产生任何影响。
他却没想到,有这么一个人,视他如整个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第 54 章
立夏这天,马司令家大门洞开,元清河坐在车里,闻着从身边女孩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车缓缓的开进院子。
这位马玉雪是马司令的亲妹妹,也是马司令现在唯一的亲人,在英国留学,这次跟学校告了两个月的假期回来省亲。
马玉雪是个长得粉嫩娇小的女孩子,打扮得满身西洋味,头发烫成了波浪卷,两颊涂了淡淡的胭脂,一身缀满繁复蕾丝花边的华丽洋装,黑漆皮鞋光可鉴人,性格倒是活泼健谈,张口闭口蹦出的都是英文单词。之前元清河抽空跟着马耀辉学了一点,但马耀辉毕竟只是个半吊子,而这位马家三小姐的英文到底是更流利更正统,他试着听了许久,愣是一句都没能听明白。
马家三小姐一路兴高采烈的东张西望,这也难怪,她已经两年多没回中国了,虽说每个月例行写信回家,三言两语问候了二哥然后就是伸手要钱,但马耀辉还是非常疼爱这个唯一的小妹,他自己忙着去一位世伯家打麻将,就把身边最器重的警卫团长拨给小妹作陪,因此,这一个下午,元清河已经陪着马玉雪坐在车里沿着上海滩的大街小巷不知道兜了多少圈,幸亏他早有准备,事先只吃了很少的一点食物,嚼了一路的藿香,所以他那晕车的毛病到现在还能勉强压得住。
一到家,马玉雪就蹦蹦跳跳的跑回房里,不知道去捣鼓什么了。元清河只得耐着性子原地待命,一边从军装口袋里掏出一朵绿色的藿香,凑在鼻尖深深嗅了一口。
思绪不自觉的飘回家里的那个人身上。
他时常在工作的间隙走神,时常会想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
自从石诚从长久的消沉之中恢复过来之后,他觉得日子变得轻松了许多,不再担心他会做什么让他恐惧的事情。
之前石诚整日练习平衡身体走路,如今总算是不再时常跌倒了。
他每天回家都会看到石诚拖着一条残疾的腿院里院外的在忙活,担水、洗米、煮饭、择菜,他行动不便,这些活计做得很慢,因此看起来一整天都很忙。
但他很乐意看到这样的石诚,就像石诚当年惊喜的看着他重新振作起来一样。
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有家的人,有时候很晚到家,走入那个破旧却温馨的小院子,远远就能闻到饭菜的香味,以及昏暗的油灯下那人单手托腮的等着他的表情,虽然,那个人的厨艺他实在是不敢恭维。
他像一个凡夫俗子,终于独占了那个人,慢慢的融入了这样平凡而宁静的幸福生活之中,与他不堪回首的过往一刀两断。
思绪被打断,淡雅的香水味重新充斥在鼻端,盖住了藿香的清冽香气。
马三小姐换了一身花色时髦的丝绸旗袍,蹬着高跟皮鞋嗒嗒嗒的走下楼梯,一头大波浪发辫弹性十足的上下跳动,马玉雪一路小跑到他面前,兴奋得原地转了一个圈,满含期待的问道:“这一套怎么样?”
元清河淡淡的点点头,他从小到大没怎么接触过女人,不大懂女人的心思,只知道例行公事,即使是面对自己的上司,也不懂得恭维和奉承。
马三小姐不高兴的撅起红唇,冲他做了个鬼脸:“土包子!”说罢大步开路,带着这位沉默寡言的警卫团长,继续赶场子去了。
周末的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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