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主的回归,在整座城市都掀起了一阵波澜。
很多贵族们安心下来,在德尔邦骑士团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城市中出现了很多让他们手足无措的事情。
特别是黄金之子的强势,他们对平民的‘爱护’,让所有的贵族们都感觉浑身不自在。
因此他们迫切需要一只领头羊来稳定军心,将他们凝聚起来。
小约翰虽然是未来的城主,但现在他的声望和个人魅力和老约翰相比,还差得远。
罗兰在高高的魔法塔上,看着骑兵团霸气四射地回到城堡中,也看着远处在街边迎接老约翰的贵族们眉开眼笑。
他转身回到书桌前坐下,薇薇安还没有离开。
罗兰问道:“城主老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
薇薇安很乐意和罗兰多聊会天,她坐下来,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老约翰的事情说了出来。
老约翰现在大约四十七岁,是职业者‘枪骑兵’,因为是职业者的关系,虽然年纪已经近五十,但看起来刚三十出头的模样。
为人性格刚强,与人发生矛盾很少退让。
另外因为本身职业的关系,老约翰是个骑兵主义至上者。
在他看来,骑士才是最强的兵种,所以他极力培养骑兵,但他和其它领主喜欢重骑兵的风格不同,他走轻骑兵路线,除了配备有骑枪之外,还配有单手剑,一把手弩和许些弩矢作为副武器。
至于什么步兵和弓兵,在他看来,都是守城作用大些,以及攻城时收尾用的。
至于骑兵怎么攻城……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战略性把城一围,断水断粮,不出三个月,任何城市都不攻自破。
这就是老约翰的战争手段。
因为战争理念上的领先一步,他对外征伐时从未失败过,因此在霍莱汶国内的名望颇大。
而且在德尔邦城中,他的意志会被贯彻地相当到位。
嗯……听起来是个麻烦的人。
罗兰觉得这位老约翰回来后,他们这四名还待在德尔邦城的玩家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事实上,罗兰的直觉很正确。
在凯旋宴之后,已经深夜。
但城堡依然灯火通明。
这次老约翰对外战争依然获得了胜利,带回来了大量的战利品,也就是说,德尔邦城又富了一次。
在二楼的卧室中,老约翰穿着宽松的睡衣,坐在椅子上。小约翰和相貌和他有八成相似,只是老约翰显得更成熟些。
而小约翰则坐在他的对面,且显得有些不自在。
“具体情况我也已经听说了。”老约翰喝了口果酒,微笑道:“你做得很好,面对着四名不死不灭的职业者,你按捺住自己的怒火,没有乱来,很不错。”
本来小约翰还有些担心父亲会责怪自己不够强硬,没有想到却是得到了赞赏,这让他松了口气。
“那么,你对那四名黄金之的性格,都有多少了解。”
“贝塔已经离开德尔邦城,暂且就不说了。罗兰是施法者,很典型的施法者,成天研究魔法,几乎很少见他出来,性格也偏善良向。”顿了一下,小约翰也喝了口酒润润嘴,然后继续说道:“至于霍克和林克,这两人性格相当野蛮冲动,我怀疑他们在黄金之子中,地位也是比较低下的那种,而且他们上次被我邀请的时候,两人明显以罗兰马首是瞻。”
老约翰点点头。
小约翰继续说道:“至于生命牧师杰特,也和罗兰差不多,天天待在生命神殿中祈祷,偶尔会和生命神殿的牧师们去布施,也是一个可以预料行动方式的人。只是他们四人异常团结,很个逐个击破。”
老约翰拿着酒杯,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会,又问道:“你见过女性的黄金之子吗?”
“暂时没有。”
老约翰慢悠悠地说道:“我在想,如果我们和女性黄金之子欢好,生下来的后代,是不是也会不死不灭?”
小约翰神情一愣,然后便是佩服,父亲考虑问题的角度,果然和自己这种年轻人不同,角度相当刁钻。
贵族很看重血脉传承,而且很喜欢优化家族血脉,所以什么精灵啊,狐人啊,魅魔啊,都是他们心头好。
“有男性的黄金之子,必定也会有女性的黄金之子。你明天就带一支骑兵小队,去别的城市逛逛,想办法弄一两个女性黄金之子回来,不管什么手段,弄回来就行。”
小约翰有些为难:“她们不死不灭,抓起来很麻烦。”
“那就骗啊,要么就用金币砸她们脸上,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感性且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只要用心下些功夫,总能骗到一两个。”
小约翰站起来,表示受教。
等儿子离开卧室后,老约翰站了起来,他打开书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份刚收到的羊皮纸。
上次写着一句话:经测试,食用黄金之子肉可延寿的消息,是造谣。
老约翰轻轻叹口气:“果然永恒的寿命没有那么容易吗?”
虽然老约翰之前一直在外征战,但关于黄金之子的消息,他在军也也听了不少。
也派人留意过。
他对黄金之子的降临,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也有过思考。
但目前来看,影响不大。
这是黄金之子还没有完全渗入这个世界的原因,等他们再待得久些,和这个世界产生更多的联系,并且强大起来之后,就会是一股夸张到能灭国的力量。
所以在那之前,必须得分开掉他们。
性别分化可以当作第一步来实行。
根据情报显示,那些女性的黄金之子,大多数对贵族的生活相当感兴趣,很想融入其中。
而男性黄金之子普遍对精灵女性,漂亮的兽人女性,魅魔等异族相当有兴趣。
可以从这个方面出手。
老约翰想了想,拿出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将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然后摇摇铃铛,对着进来的管家说道:“把这卷轴送到王城,交给国王陛下,最高优先级别。”
管家拿起羊皮纸离开房间,然后来到一楼的工作室,小心翼翼把羊皮纸卷起来,塞进一个圆筒中,再用黑漆小心翼翼地封上。
最后,圆筒到了一名家族信使的手中。
很多贵族们安心下来,在德尔邦骑士团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城市中出现了很多让他们手足无措的事情。
特别是黄金之子的强势,他们对平民的‘爱护’,让所有的贵族们都感觉浑身不自在。
因此他们迫切需要一只领头羊来稳定军心,将他们凝聚起来。
小约翰虽然是未来的城主,但现在他的声望和个人魅力和老约翰相比,还差得远。
罗兰在高高的魔法塔上,看着骑兵团霸气四射地回到城堡中,也看着远处在街边迎接老约翰的贵族们眉开眼笑。
他转身回到书桌前坐下,薇薇安还没有离开。
罗兰问道:“城主老约翰是一个怎样的人?”
薇薇安很乐意和罗兰多聊会天,她坐下来,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老约翰的事情说了出来。
老约翰现在大约四十七岁,是职业者‘枪骑兵’,因为是职业者的关系,虽然年纪已经近五十,但看起来刚三十出头的模样。
为人性格刚强,与人发生矛盾很少退让。
另外因为本身职业的关系,老约翰是个骑兵主义至上者。
在他看来,骑士才是最强的兵种,所以他极力培养骑兵,但他和其它领主喜欢重骑兵的风格不同,他走轻骑兵路线,除了配备有骑枪之外,还配有单手剑,一把手弩和许些弩矢作为副武器。
至于什么步兵和弓兵,在他看来,都是守城作用大些,以及攻城时收尾用的。
至于骑兵怎么攻城……利用轻骑兵的机动性,敌进我退,敌退我扰,战略性把城一围,断水断粮,不出三个月,任何城市都不攻自破。
这就是老约翰的战争手段。
因为战争理念上的领先一步,他对外征伐时从未失败过,因此在霍莱汶国内的名望颇大。
而且在德尔邦城中,他的意志会被贯彻地相当到位。
嗯……听起来是个麻烦的人。
罗兰觉得这位老约翰回来后,他们这四名还待在德尔邦城的玩家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事实上,罗兰的直觉很正确。
在凯旋宴之后,已经深夜。
但城堡依然灯火通明。
这次老约翰对外战争依然获得了胜利,带回来了大量的战利品,也就是说,德尔邦城又富了一次。
在二楼的卧室中,老约翰穿着宽松的睡衣,坐在椅子上。小约翰和相貌和他有八成相似,只是老约翰显得更成熟些。
而小约翰则坐在他的对面,且显得有些不自在。
“具体情况我也已经听说了。”老约翰喝了口果酒,微笑道:“你做得很好,面对着四名不死不灭的职业者,你按捺住自己的怒火,没有乱来,很不错。”
本来小约翰还有些担心父亲会责怪自己不够强硬,没有想到却是得到了赞赏,这让他松了口气。
“那么,你对那四名黄金之的性格,都有多少了解。”
“贝塔已经离开德尔邦城,暂且就不说了。罗兰是施法者,很典型的施法者,成天研究魔法,几乎很少见他出来,性格也偏善良向。”顿了一下,小约翰也喝了口酒润润嘴,然后继续说道:“至于霍克和林克,这两人性格相当野蛮冲动,我怀疑他们在黄金之子中,地位也是比较低下的那种,而且他们上次被我邀请的时候,两人明显以罗兰马首是瞻。”
老约翰点点头。
小约翰继续说道:“至于生命牧师杰特,也和罗兰差不多,天天待在生命神殿中祈祷,偶尔会和生命神殿的牧师们去布施,也是一个可以预料行动方式的人。只是他们四人异常团结,很个逐个击破。”
老约翰拿着酒杯,抬头看着天花板,想了会,又问道:“你见过女性的黄金之子吗?”
“暂时没有。”
老约翰慢悠悠地说道:“我在想,如果我们和女性黄金之子欢好,生下来的后代,是不是也会不死不灭?”
小约翰神情一愣,然后便是佩服,父亲考虑问题的角度,果然和自己这种年轻人不同,角度相当刁钻。
贵族很看重血脉传承,而且很喜欢优化家族血脉,所以什么精灵啊,狐人啊,魅魔啊,都是他们心头好。
“有男性的黄金之子,必定也会有女性的黄金之子。你明天就带一支骑兵小队,去别的城市逛逛,想办法弄一两个女性黄金之子回来,不管什么手段,弄回来就行。”
小约翰有些为难:“她们不死不灭,抓起来很麻烦。”
“那就骗啊,要么就用金币砸她们脸上,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感性且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只要用心下些功夫,总能骗到一两个。”
小约翰站起来,表示受教。
等儿子离开卧室后,老约翰站了起来,他打开书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份刚收到的羊皮纸。
上次写着一句话:经测试,食用黄金之子肉可延寿的消息,是造谣。
老约翰轻轻叹口气:“果然永恒的寿命没有那么容易吗?”
虽然老约翰之前一直在外征战,但关于黄金之子的消息,他在军也也听了不少。
也派人留意过。
他对黄金之子的降临,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也有过思考。
但目前来看,影响不大。
这是黄金之子还没有完全渗入这个世界的原因,等他们再待得久些,和这个世界产生更多的联系,并且强大起来之后,就会是一股夸张到能灭国的力量。
所以在那之前,必须得分开掉他们。
性别分化可以当作第一步来实行。
根据情报显示,那些女性的黄金之子,大多数对贵族的生活相当感兴趣,很想融入其中。
而男性黄金之子普遍对精灵女性,漂亮的兽人女性,魅魔等异族相当有兴趣。
可以从这个方面出手。
老约翰想了想,拿出一张空白的羊皮纸,将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然后摇摇铃铛,对着进来的管家说道:“把这卷轴送到王城,交给国王陛下,最高优先级别。”
管家拿起羊皮纸离开房间,然后来到一楼的工作室,小心翼翼把羊皮纸卷起来,塞进一个圆筒中,再用黑漆小心翼翼地封上。
最后,圆筒到了一名家族信使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