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杜勋毫不犹豫的点破了他的话,这陈德润倒也不恼,呃~主要是这个理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何况别人呢?
    杜勋叹了口气道,“天涯何处无芳草?张后虽美,却是那瑶池仙草,遥不可及。你为何不就在这宫里头寻一朵普通小花仔细呵护呢?
    那些小宫女身份虽然卑微,却也是知热知暖的,选个漂亮点的普通小宫女对食,岂不美哉?怎么着也比你打张后主意不成,然后身首异处的好吧?”
    彼时崇祯虽然下令禁止对食。
    但是私底下对食的宫女和宦官还是非常多,而且感情相当好,除了不能真正那啥外,比民间普通夫妻的关系都要好,而这杜勋显然也有对食宫女。
    陈德润闷头喝了杯酒,酒气上头,情绪也就更加敏感了,他想到了幼时家贫,面对心爱的小女孩,他因为自卑,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后来进宫当了阉人,在这拜高踩低的宫廷中,他步步为营,八面玲珑,好不容易巴结上了魏忠贤,总算是有了地位,也有了钱。
    也终于可以衣锦还乡了。
    可是当年的小女孩却已然变成了乡野村妇,当年那么高不可攀的小女孩,居然惶恐的跪在他脚下,甚至想要以身相许,呸~特娘的,真是倒胃口。
    后来他便到处追逐漂亮的女孩子,其实就是想寻回当年的心境,——那颗懵懂的少年心啊!
    世上美人那么多,这些美人也确实都惹人喜爱,他恨不得见一个爱一个,可是每当他爱了之后,便又会觉得索然无味,然后无情弃之。
    对于这种变态心理,陈德润从来不觉得是他自己的错。
    他只会怪那些女人,为何在没有得到她们前,这些美人个个都是清风明月,妙不可言;而一旦得到手后,特娘的全部变成了苍蝇屎,简直是臭不可闻。
    这世上——
    真就再也没有谁可以让他感受真正的人间情爱吗?
    在陈德润自以为所谓的“无数情伤'后,他遇到了张后,那个高贵冷艳的皇后。在张后面前,他紧张,畏惧,甚至害怕,他好像又回到了幼年时代,面对心爱的小女孩时的场景。
    就这样,陈德润沦陷了。
    他觉得在阅遍万花后,终于遇到了真爱。
    呃~若是崇祯知道他的心理,肯定会鄙夷的,陈德润的这种心理啊,其实说白了就是——贱。但凡得不到的东西,才会心心念念。
    而唾手可得,往往意味着不会珍惜。
    陈德润仰天叹息,泪流满面,“杜兄啊,你是真不明白啊,我陈德润这些年也算是有权有势了,身边美女不知凡几,但凡是我看中的女人,就没有得不到的。
    可是张后真的不一样,我从未对一个女子这般痴心过,这辈子若是不能与她相守,我还不如死了算球,至少死了后,我可以泉下天天看着她,呜呜呜~”
    闻听此言,把这杜勋恶寒的啊!
    杜勋只得勉强安慰他,“你莫哭啊,这都是命啊,谁叫人家是皇后,你是阉人呢?这张后近过真正的男人,不像别的小宫女那般好糊弄。
    所以她怎么可能会从你一个阉人呐?你还是老老实实选个普通宫女偷偷对食,这宫廷寒冷,有个知热知冷的人陪着也好。”
    陈德润早已陷入魔怔,如何听得进杜勋的苦劝?
    他突然神神秘秘道,“杜兄有所不知,我早已布下大局,只待张后上钩。”
    杜勋赶忙支起个耳朵,问道,“是何大局?”
    陈德润从怀里摸出一本书,递给杜勋,“我在江南的时候,偶尔发现这一本奇书,好奇之余,忍不住的观摩了几页。
    呵呵~就连我这么个半残之身,都觉得口干舌燥,腹部似乎有火烧般?前日我将此书故意丢在张后院里,她这人爱书,必定会将这书捡起来的。
    待她‘无意’间见了这书,我就不信她不动情?若是再辅以媚药,何愁不能拿下这高冷的张后?我已布下大局,愿兄助我。”
    杜勋暗忖:到底什么奇书啊,说的神神秘秘的。
    杜勋好奇的接过书籍,书封写着三字,金瓶梅。
    金瓶梅?书名很高雅啊,梅兰竹菊四君子嘛,以梅为书名,想必是一本极高雅,极有品位的好书。不过——以为靠一本好书就能博取张后的青睐,这厮未免也太幼稚?
    杜勋心不在焉的翻开金瓶梅,突然——
    他楞了,双眼陡然睁的老大,这这这,这特娘写的什么玩意啊?
    世上为何会有这种该死的书,杜勋快气死了,此书伤风败俗,必须的禁了去。杜勋一口气看了几十页,这才将愤怒的目光收了回来。
    而此时杜勋已然双目赤红,汗流浃背了,他真的感觉到,有一股子火焰从腹部升腾而起,然后烧向了奇经八脉,差点把他给烧干了。
    杜勋气愤道,“此书当禁,待我阅完后,必定上奏陛下,将这种伤风败俗的玩意儿,彻彻底底的禁了去,江南书商,该杀!”
    陈德润尴尬道,“只要杜兄帮我办成了这事,这份大大的功劳就送与你了。呃~不瞒杜兄,像这种书,我收集了不下十来种,甚至还有许多孤本绝本。”
    杜勋听说陈德润手头还有十来种这种书,心里是痒痒的。不过——书虽好,他杜勋又不是买不到?只需派人去江南用心寻找,想要看多少书不行?
    杜勋不动声色的将金瓶梅收了怀里,面色复又恢复平静。
    陈德润暗骂一句:狗日的老狐狸,看来得使出重招了。
    陈德润又拿出一方小锦盒,慢悠悠的打开来,杜勋望过去,但见盒里躺着一颗核桃般大小的圆珍珠,珠光莹莹,浑圆无比。
    最奇的是,这颗珍珠居然一半是红,红若胭脂;一半是白,白似鱼肚。
    珍珠价最贵,区区一分普通珍珠,就价值十几两白银。
    个头大一分,自觉加个零,而像这颗核桃般大小,还能保持如此圆润的珠子,起码价值万两白银,这还没有算上它那奇特的颜色,半红半白。
    这颗珍珠真正是价值连城啊!
    杜勋这人没什么野心,唯一所好无非两样,美食与财货。
    他这人本就贪财,如今见了这般好珠子,哪里还移得开眼睛珠子啊,恨不得当场就将这颗珠子抢来,然后夜夜欣赏。
    陈德润见杜勋如此喜爱这颗珠子,不免有点肉疼,可是——待他又想到张后的美色,便又释然了。特娘的不就是一颗死珠子吗,如何及得上我的张嫣皇后?
    陈德润沾沾自喜道,“孝宗皇帝时,曾于广州得到一颗半黑的墨珠,谓之天地分,此珠甫一出世,便震惊当时。杜兄看我这颗珠子比起'天地分'如何?”
    名珠天地分,乃是皇家秘宝,这个陈德润如何见过?
    不过想必也不及眼前这颗半红半白的珍珠吧?因为这颗珍珠太大,也太漂亮了。
    陈德润继续说道,“我这颗珠之乃是当年海商进献给魏忠贤的,被我私扣下来,然后用别的珠宝混过去了,魏忠贤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呢,哈哈哈!”
    陈德润面露得意之色,反正现在魏忠贤已经彻底失宠了,就是被他知道了又如何?
    陈德润迷醉道,“这颗珍珠因为半红半白,遂名……日月明!”
    日月明?
    陈德润吓得差点将珠子丢了,这名字太僭越了有没有?要是这颗珠子真叫日月明的话,就是再珍贵,咱也不敢要啊,死罪!
    陈德润见这杜勋脸色不好,知道他是怕了,急忙解释道,“名字什么的不重要,当年那位海商是琉球人。
    他想必不懂我大明规矩,这才取了个僭越的珠名。呃,你也可以给它取名叫半边红嘛!”
    陈德润纠结无比……
    他拿着珠子左看右看,简直是无处不美,这么好的珠子,今天若是错过了,只怕此生再难遇到。
    想了很久……
    他干脆一咬牙道,“我帮你这个忙,可是不能用媚药,你用媚药若被抓,我则必死无疑。”
    陈德润的声音,“不用媚药,以张后的高冷,光凭一本金瓶梅只怕撩拨不了她。”
    “呵呵!”
    杜勋冷笑道,“你这厮太愚昧,用媚药虽然见效快,但事后张后必会察觉,万一她要鱼死网破,告到陛下那儿,你必死!”
    陈德润,“所以我才想求无色无味的媚药,这样张后便察觉不了。”
    杜勋鄙夷道,“还无色无味呢,你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张后又不是傻子,她感觉不出来?”
    顿了顿,杜勋继续道。
    “杜某我自幼专研饮食之道,这药食其实同源,你只知媚药助晴,却不知食物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且无声无息,不引人怀疑,而且就连中招之人,也不会有丝毫怀疑的。”
    陈德润急忙倾耳而听。
    杜某神秘一笑,“我掌管这宫廷饮食,到时候就在张后饮食中加入乌鸡骨,鸽子蛋肉,韭菜,雪蛤,秋葵,牡蛎,海参,枸杞等物,这些既是食物其实又是药物。
    张后天天吃这些东西,迟早会阳气上亢,必会晴难自禁。到时,再经由书籍诱惑,何愁事情不成?只是——你要记住,千万莫泄露出去。”
    陈德润急忙点头,“杜兄待我恩重如山,事成之后,陈某必将再次携带重礼来谢,干!”
    话音未落,陈德润便率先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紫禁城,慈庆宫。
    张嫣突然发现最近的伙食变了,尽是一些她不爱吃的菜肴。张嫣自小就饮食清淡,喜食素材清粥,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尚膳监呈上来的尽是一些荤腥之物。
    “娘娘!”
    瑞香的声音,“您最近葵水不畅,我与尚膳监说了,他们特意给你做了好些补品,您看这乌鸡骨,最是治女人病了的,还有这鸽子肉和鸽子蛋,海参,都是滋补佳品,对女人尤其好,娘娘您多吃点啊。”
    张嫣并没有多想,因为民间确实有女人要多吃乌鸡的说法,而大病之人确实会以鸽子肉和鸽子蛋还有海参还滋补身体,没有毛病。
    张嫣不知道的是,这瑞香偷换了概念。
    这些东西确实补,但若是天天吃这种补的东西,而且还有秋葵,韭菜,枸杞等等也是大补,却偏偏很常见的菜肴助阵,简直是补上加补啊!
    所以张嫣还是吃了,自然以她的性子,韭菜和秋葵这种素材吃的依旧非常多,枸杞是放在汤里的,几乎每道汤里都有枸杞。
    这并不稀奇,民间打汤的时候,也会加枸杞,宫中也是常用枸杞为汤的。
    可是张嫣不知道的是,尚膳监给她枸杞用的量有问题,剂量很大,所以效果相当明显,呃~张嫣的葵水畅通多了,不仅颜色更加正,肚子也没以前凉了。
    同一时间,李天经紧紧抱着马头,任凭马儿奔驰。
    风呼呼吹过,耳朵生疼。
    李天经不会骑马,他就是个佃农家的孩子,哪有马骑啊!
    甚至李天经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马呢!
    民间其实不愿意养马,就连一些小地主和自耕农都不愿意养马。因为马太娇贵了,动不动就爱生病,而且马必须要用好饲料养,就是说必须要天天吃粮食,否则也会生病。
    最蛋疼的是,马讲卫生,住所要经常清洗,容不得一点点污物,吃的东西也必须要干净,喝的水就更不要说了,必须清洁,否则——分分钟生病给你看。
    老百姓好不容易养了匹马嘛,拉东西还不如骡子和驴呢!
    所以民间养马,多是用来配种用的。
    母马与公驴所生,称为马骡。
    公马与母驴所生,称为驴骡。
    甭管是马骡还是驴骡都受到庄稼人的喜爱,它们各自都有不同的优点,比单纯的马儿要好使多了,唯一的缺点便是不能繁衍后代。
    连一般的小地主都不愿意养马,李天经没有见过马也不稀奇。他自小见的最多的是牛,幼时,他经常给东家放牛。
    而靠着骑牛练的那点骑术,用来骑马显然是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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