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如今的陕西虽然看似平静,在孙传庭的努力下,大部分老百姓有了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
老百姓有了吃的,也就不愿意造反了,但是总有例外的……
就比如闯王高迎祥,这家伙狡猾如狐,带着一帮流寇躲入深山老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抢劫一番,一旦遇到官兵,便又再次逃入深山。
高迎祥堪称是陕西大敌,孙传庭和洪承畴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剿灭他,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
后来这家伙更是流窜到了汉中,因为汉中位于川陕交界处,所以高迎祥便很方便的投靠了蜀王,成了蜀王对付陕西的先锋部队。
这一日,傍晚!
孙传庭的桌子上堆着许多书信,这书信是从贺人龙家中抄出来的,皆是贺人龙与蜀中密谋之事。
孙传庭看完后,默不作声,他眉头微微皱着,手指头不停的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筹谋着什么?
“孙巡抚,您可是发现了什么?”叶延桂担忧的问道。
孙传庭冷笑一声,“贼人真是好计谋啊,幸亏有窈娘大义告密,否则陕西真有可能失守,卢总督也会危险。”
叶延桂听到窈娘的名字,不免流露出凄然的神色来,这叶延桂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文人,他不似孙传庭铁血心肠。
“窈娘大义,且又是官家之女,其父更是为国捐躯,下官觉得应该上奏朝廷,以示嘉奖!”
孙传庭点点头,“放心,待陕西真正安定,蜀王被灭后,本官自会亲自上奏陛下,此奇女子绝对不能埋没青史。”
一说起窈娘,这叶延桂陡然兴奋起来,他絮絮叨叨研究着,陛下究竟会给窈娘什么封号,而老百姓又会怎样评说她?
是骂她忘恩负义呢?
还是赞她大义凛然?
或许也会骂她沽名钓誉,为何事先不苦苦哀求宠大海,凭借宠大海对她的爱,没准他会悬崖勒马呢?
孙传庭无语极了……
他看着像个老妈子般的叶延桂,头疼道,“叶兄啊,现在不是讨论窈娘的时候,本官有重要军情,咱们还是先处理军务吧!”
……
子午谷!
又名子午道。
是秦岭七十二峪之一,全长六百六十里,北口叫子谷,在西安府南百里,南口叫午谷,在汉中府洋县东一百六十里。
秦岭古道有六,但是子午谷确是最为凶险的一条,而且不仅凶险,还有点邪门呢!
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军队偷渡过此道,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兵败了,堪称军队杀手。
子午谷外,连营接寨。
孙传庭和洪承畴并列坐在上首,按说以孙传庭的官职,他是没有资格和总督洪承畴并列坐在一起的,因为……总督比巡抚权大啊!
总督,是管军事的。
巡抚,是管民事的。
若是战时,则一切为军事服务,所以战时总督有权管辖巡抚,这几乎是大明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过洪承畴是个有眼力劲的,他早就知道孙传庭得宠,干脆就卖他一个人情算了,而孙传庭在推辞了几次不成功后,也就随他了。
洪承畴捋须而道,“孙巡抚,你说那高迎祥真会走这么条晦气之路?本督总觉得心中不安,不会有诈吧?”
原来洪承畴和孙传庭率大军埋伏于此,就是为了以逸待劳,一举歼灭贼寇高迎祥。
原来高迎祥自打投靠了蜀王后,便一直想建功立业,好成为新朝的开国大将,便主动请缨,从汉中偷偷潜入陕西,一举拿下西安府。
然后再与贺人龙,假孙传庭,宠大海等人汇合,以西安府为阵地,一举剿灭准备入蜀的卢象升部,再顺便干掉洪承畴。
他要走的便是这子午谷!
计划非常美妙,若是此计成功,则不仅可以灭了大明的军威,更加可以让陕西与蜀中连通。
蜀地有钱有粮。
自古秦人善战。
这么强强联合,天下可得啊!
不曾想,孙传庭早就剿灭了贺人龙和宠大海的叛乱,也得知了他们的肮脏计划,遂干脆就在子午道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子。
孙传庭淡淡一笑,自信满满看向洪承畴,“洪总督莫担忧,我等驻军于此,进可攻,退可守,纵然贼寇有诈,吾亦不惧!”
“对对对,贼寇都是群没有脑子的,他们懂什么诈不诈的?这帮人除了会抢,还是会抢,末将愿意为先锋,第一个冲上去杀敌。”
说话之人名叫李猛,这李猛人如其名,能冲会杀,确实是个猛将,曾经非常得洪承畴信任。
为什么是曾经呢?
原来洪承畴手里出过许多猛将,像什么左良玉,贺人龙等哪个不是赫赫战将,可惜都他妈成了叛徒,这让洪承畴相当郁闷。
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识人能力!
以至于都成了一块心病了,看谁都像叛徒,以前喜欢的将领,现在也一个个看不顺眼了。
洪承畴眼睛一瞪,怒道,“休得放肆,一切战事自有孙巡抚部署,你等只需听命行事即可。”
李猛连同洪承畴其余部将,皆噤若寒蝉,大家都看出洪承畴的心情又极度不爽了。
反倒是孙传庭的秦军诸将领比较放松,纷纷请缨,愿意第一拨冲上去杀敌立功。
孙传庭看着诸将领表现,心中不免得意洋洋,暗忖:待这次一举歼灭高迎祥后,我在好好部署一番,助卢总督入蜀,一举灭了蜀王这老贼,我秦军定能名垂青史。
人生在世,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建功立业,才是我辈的追求,我孙传庭这些年的愿望,终于快实现了,哈哈哈!
孙传庭目光威严,缓缓道,“诸将莫急,到时候建功立业人人有份,尔等这段时间定要提高警觉,因为贼人随时会来,到时候我们便杀他妈一个片甲不留。”
……
天公不作美,今日阴雨连绵。
雨天散步很浪漫,但是雨天行军就非常操蛋了,就算是贼军首领高迎祥,浑身也湿透了,何况普通小贼兵了?
而且阴雨天不好生火,大伙只能将硬硬的饼子掰碎了,就着雨水勉强吞下去,苦逼死了。
老百姓有了吃的,也就不愿意造反了,但是总有例外的……
就比如闯王高迎祥,这家伙狡猾如狐,带着一帮流寇躲入深山老林中,时不时的出来抢劫一番,一旦遇到官兵,便又再次逃入深山。
高迎祥堪称是陕西大敌,孙传庭和洪承畴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剿灭他,只不过收效甚微罢了。
后来这家伙更是流窜到了汉中,因为汉中位于川陕交界处,所以高迎祥便很方便的投靠了蜀王,成了蜀王对付陕西的先锋部队。
这一日,傍晚!
孙传庭的桌子上堆着许多书信,这书信是从贺人龙家中抄出来的,皆是贺人龙与蜀中密谋之事。
孙传庭看完后,默不作声,他眉头微微皱着,手指头不停的敲击着桌面,似乎在筹谋着什么?
“孙巡抚,您可是发现了什么?”叶延桂担忧的问道。
孙传庭冷笑一声,“贼人真是好计谋啊,幸亏有窈娘大义告密,否则陕西真有可能失守,卢总督也会危险。”
叶延桂听到窈娘的名字,不免流露出凄然的神色来,这叶延桂本就是个容易伤春悲秋的文人,他不似孙传庭铁血心肠。
“窈娘大义,且又是官家之女,其父更是为国捐躯,下官觉得应该上奏朝廷,以示嘉奖!”
孙传庭点点头,“放心,待陕西真正安定,蜀王被灭后,本官自会亲自上奏陛下,此奇女子绝对不能埋没青史。”
一说起窈娘,这叶延桂陡然兴奋起来,他絮絮叨叨研究着,陛下究竟会给窈娘什么封号,而老百姓又会怎样评说她?
是骂她忘恩负义呢?
还是赞她大义凛然?
或许也会骂她沽名钓誉,为何事先不苦苦哀求宠大海,凭借宠大海对她的爱,没准他会悬崖勒马呢?
孙传庭无语极了……
他看着像个老妈子般的叶延桂,头疼道,“叶兄啊,现在不是讨论窈娘的时候,本官有重要军情,咱们还是先处理军务吧!”
……
子午谷!
又名子午道。
是秦岭七十二峪之一,全长六百六十里,北口叫子谷,在西安府南百里,南口叫午谷,在汉中府洋县东一百六十里。
秦岭古道有六,但是子午谷确是最为凶险的一条,而且不仅凶险,还有点邪门呢!
历史上曾经有很多军队偷渡过此道,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兵败了,堪称军队杀手。
子午谷外,连营接寨。
孙传庭和洪承畴并列坐在上首,按说以孙传庭的官职,他是没有资格和总督洪承畴并列坐在一起的,因为……总督比巡抚权大啊!
总督,是管军事的。
巡抚,是管民事的。
若是战时,则一切为军事服务,所以战时总督有权管辖巡抚,这几乎是大明不成文的规矩了。
不过洪承畴是个有眼力劲的,他早就知道孙传庭得宠,干脆就卖他一个人情算了,而孙传庭在推辞了几次不成功后,也就随他了。
洪承畴捋须而道,“孙巡抚,你说那高迎祥真会走这么条晦气之路?本督总觉得心中不安,不会有诈吧?”
原来洪承畴和孙传庭率大军埋伏于此,就是为了以逸待劳,一举歼灭贼寇高迎祥。
原来高迎祥自打投靠了蜀王后,便一直想建功立业,好成为新朝的开国大将,便主动请缨,从汉中偷偷潜入陕西,一举拿下西安府。
然后再与贺人龙,假孙传庭,宠大海等人汇合,以西安府为阵地,一举剿灭准备入蜀的卢象升部,再顺便干掉洪承畴。
他要走的便是这子午谷!
计划非常美妙,若是此计成功,则不仅可以灭了大明的军威,更加可以让陕西与蜀中连通。
蜀地有钱有粮。
自古秦人善战。
这么强强联合,天下可得啊!
不曾想,孙传庭早就剿灭了贺人龙和宠大海的叛乱,也得知了他们的肮脏计划,遂干脆就在子午道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子。
孙传庭淡淡一笑,自信满满看向洪承畴,“洪总督莫担忧,我等驻军于此,进可攻,退可守,纵然贼寇有诈,吾亦不惧!”
“对对对,贼寇都是群没有脑子的,他们懂什么诈不诈的?这帮人除了会抢,还是会抢,末将愿意为先锋,第一个冲上去杀敌。”
说话之人名叫李猛,这李猛人如其名,能冲会杀,确实是个猛将,曾经非常得洪承畴信任。
为什么是曾经呢?
原来洪承畴手里出过许多猛将,像什么左良玉,贺人龙等哪个不是赫赫战将,可惜都他妈成了叛徒,这让洪承畴相当郁闷。
甚至一度怀疑自己的识人能力!
以至于都成了一块心病了,看谁都像叛徒,以前喜欢的将领,现在也一个个看不顺眼了。
洪承畴眼睛一瞪,怒道,“休得放肆,一切战事自有孙巡抚部署,你等只需听命行事即可。”
李猛连同洪承畴其余部将,皆噤若寒蝉,大家都看出洪承畴的心情又极度不爽了。
反倒是孙传庭的秦军诸将领比较放松,纷纷请缨,愿意第一拨冲上去杀敌立功。
孙传庭看着诸将领表现,心中不免得意洋洋,暗忖:待这次一举歼灭高迎祥后,我在好好部署一番,助卢总督入蜀,一举灭了蜀王这老贼,我秦军定能名垂青史。
人生在世,荣华富贵都是虚的,唯有建功立业,才是我辈的追求,我孙传庭这些年的愿望,终于快实现了,哈哈哈!
孙传庭目光威严,缓缓道,“诸将莫急,到时候建功立业人人有份,尔等这段时间定要提高警觉,因为贼人随时会来,到时候我们便杀他妈一个片甲不留。”
……
天公不作美,今日阴雨连绵。
雨天散步很浪漫,但是雨天行军就非常操蛋了,就算是贼军首领高迎祥,浑身也湿透了,何况普通小贼兵了?
而且阴雨天不好生火,大伙只能将硬硬的饼子掰碎了,就着雨水勉强吞下去,苦逼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