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
    漫天的黄沙里,最先冲出数骑,最前面的居然是一个怀里抱着孩子的女子。
    当她看到游弋在流沙边上的斥侯时,眼中顿时露出亮光,犹如溺水濒死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她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举起来向南边挥动,同时还大声地呼喊着什么。
    她居然只用两条腿就能坐在飞驰的马背上,显示出极为精湛的骑术。
    几个斥侯远远地就搭弓架弩,警惕地看着这边。
    他们的身后不远,就是刺史府派过来的大军,所以根本不用怕。
    看清了斥侯的动作,女子醒悟过来,连忙用纯正的汉话大声呼救:“救命,救命……”
    本以为她是胡女的斥侯顿时有些迟疑地对视一眼。
    虽然手中的弓弩依旧没有放下,但已经有人手搭凉棚,似乎要看得更仔细些。
    妇人看到汉军斥侯的变化,顿时大喜,更加卖力地呼救起来。
    这时,耳边传来了破空声,一支骨箭从身边擦身而过,同时身后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怒吼,示意她快走。
    第一批冲出流沙的胡人不过是数十骑,但却分成了两波。
    前面的二十多骑,在一个男子的带领下,保护着女子和她怀里的孩子,且战且退。
    后面的敌人数量比他们要多一些,除了从后面追赶,同时还不断地试图从两翼包抄过来。
    虽然汉军的箭矢正闪着寒光,但妇人还是咬牙抱紧自己的孩子,俯在马背上,继续向前冲去。
    能死在汉军手下,总比被后方的追兵掳去强。
    用汉话呼救,救了她和孩子一命。
    斥侯最终没有向她射出箭矢,也或者是看她是妇人,还抱着孩子,没有太大的威胁,所以任由她冲到安全的位置。
    但后面的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
    有人想有样学样。
    但猛然暴射的箭矢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强弓硬弩。
    第一个冲警戒线的胡骑人马皆亡。
    看清了情况的斥侯早就呼啸着散开,同时还有人向后跑去,这是要去向大军报信。
    从侧翼想要包抄过来的胡骑,迎头看到对方三五个汉军斥侯居然也敢过来。
    他们似乎是杀红了眼,当下勒马站住,然后对着斥侯搭弓欲射。
    斥侯是军中的精锐,岂会看不出来对方的意图?
    “杀无赦!”
    斥侯在飞奔的马背上,以间不容缓间,箭矢竟然后发先至!
    虽然没有射中目标,但在这种情况下,仍是让胡骑大尺失色:“射雕手!”
    而且不是一个射雕手,竟然全部都是!
    射雕手对草原人的威慑力,那真是深入了骨髓。
    胡骑也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一想,草原上难得一见的射雕手,怎么会突然就数个出现在自己面前。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得后面传来了唿哨声。
    胡骑听出这是自己部族特有的口哨,当下连忙掉转马头,头也不回地向后跑去。不过是一个照面的交锋,地上就多了几具尸体。
    交战的三方变成了双方,斥侯仍没有放下手中的武器,他们围着这剩下的十多人不断地慢跑,随时可以加速。
    很明显,虽然追兵跑了,但汉军斥侯仍然视剩下的人为假想敌。
    “下马弃械!”
    汉军斥侯有人在高声叫道。
    虽然人数比对方少,但汉军斥侯底气十足。
    可能是隔得远,也可能是听不懂,那些骑士仍是看着执武器对准他们的斥侯,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喊了好两三遍,眼看着对方不听话,斥侯准备开始有所动作。
    最先冲出流沙的女子看到情况紧急,连忙用胡语对着那些人高声呼喊,同时自己先抱着孩子下马。
    听到了妇人的喊话,那十数个胡骑仍是迟疑不定。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直接下马弃械,就意味着自己要被人任由宰割。
    看到对方没有听话的意思,斥侯已经开始举起弩瞄准。
    眼看着才刚刚略有平息的气氛,一下子又剑拔弩张起来,妇人大急,又转过头对着斥侯喊道:
    “你们是汉军吗?我们是来投靠冯郎君的!”
    汉家音,冯郎君。
    妇人这句话救了这些胡骑。
    斥侯终于有人策马到她面前,居高临下地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从居延泽过来的,准备过来投奔冯郎君。”
    妇人抱着孩子,语气快速地回答,不敢有一丝怠慢。
    斥侯伸出弓,挑开妇人凌乱的长发:“汉女?胡女?”
    “我是汉人。”
    斥侯点点头,又看向不远处的胡骑,“那怎么和胡人在一起?”
    妇人低下头,喃喃地说道:“我大父是被朝廷迁到居延泽屯垦的人家,后来朝廷大军撤走了。”
    “我们没有办法回祖籍,只能遗落在居延泽,成了遗民……”
    边疆之地成了胡地,汉家遗民能怎么办?
    如今还能讲一口流利的汉话,已经是心怀汉家地了。
    “不过我的孩子是汉家子,真的,我给他取了一个汉家的名字……”
    妇人抬起头,脸上满是乞求之色,“求求你!让我们过去吧,让我的孩子活下去。”
    “到哪去?这里已经是大汉凉州刺史府的地界,一切都要听从刺史府的安排。”
    “冯君侯早就知道有人要从弱水南下,所以早早派了我们在这里守着。”
    斥侯遥指那些胡骑,“为什么他们还不下马?”
    听到斥侯正式承认是冯郎君麾下,妇人大喜而泣,连忙对着那些人喊了起来。
    冯郎君的名声很好用。
    胡骑听了,终于开始迟疑地开始下马。
    “你们两个,继续在这里守着。剩下的,跟我把他们带回军中。”
    这些斥侯,有胡有汉,但领头的是个汉人。
    他吩咐了一番,然后带着这些南下的人,向后方的营地而去。
    有了这些人带过来的消息,居延泽的情况很快就清晰起来。
    去年冬日里,北边大漠比凉州的白灾还要严重得多。
    刚一开春,大漠的许多部族就开始南迁到居延泽。
    居延泽因为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所以原本在这里生活的汉胡,日子还能过得去。
    如今大批河西鲜卑的涌入,一开始就造成了摩擦。
    再后来,直接就是部族之间的掠夺。
    人为了活下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更别说是把劫掠刻在骨子里的胡人。
    居延泽最后变成了屠宰场。
    屠牛羊,也宰活人。
    这个妇人嫁给了一个小部族的头目,在居延泽的这场混乱中,根本没有存活下来的资格。
    所以只能是顺着弱水一路南下。
    即便是这样,那些从大漠跟过来的胡人仍不愿意放过他们。
    了解到居延泽的情况后,刘浑与秃发阗立面面相视。
    所谓的居延泽胡人异动的真实情况,原来是这样?
    “他们肯定还是要南下的,居延泽那点东西,没办法养他们一年。”
    刘浑缓缓地说道,“现在的关键是,他们南下想要做什么?”
    如果是投靠,那一切好说。
    如果是死性不改,那就改一套说法。
    但不管如何,军中加紧防备,那是必须的。
    鲜卑胡人来得很快,比刘浑预料中的还要快。
    两日后,大批胡骑就出现营地前方不远处。
    胡人还派了使者到军中,告知刘浑,他们想要进入凉州,前去依附冯郎君,希望大军让开道路,给予放行。
    “自从跟随君侯以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有胡人敢这么说话的了。”
    刘浑气得笑了“他们是不是觉得,我们也是和他们一样,只是比他们提前进入凉州的胡人?”
    此次前来防备西部鲜卑南下的,虽说有刺史府的新营,但秃发部精骑是主力,同是鲜卑人出身。
    再说了,凉州以前的各方势力,军中本就是汉胡混杂。
    所以对方误会新营是秃发部的依附也正常。
    而且对方的语气也并不如刘浑所说的那样不堪。
    但事情是比较出来的。
    这些年来,从南乡到陇右,再到凉州,哪个胡人部族敢这么对冯君侯麾下这么说话?
    更别说刘浑本就是以汉家度辽将军后代自居,当上了大汉归义侯,更是觉得自己名正言顺。
    自是对汉胡之别看得比真正的汉人还要重。
    “将军,那我们怎么办?以我看来,他们现在这个样子,气势正盛,怕是不听劝告。”
    气势当然盛,毕竟才在居延泽屠戮一场。
    “他们手里,当有不少从居延泽掠夺的汉家子民,先让他们交出来,以示诚意吧。”
    刘浑淡淡地说道。
    “要是他们不愿意呢?”
    身为鲜卑人,秃发阗立比刘浑更了解同为西部鲜卑的心理。
    想起当年他第一次与冯君侯见面的时候,可是坐在马上,手执马鞭,指着冯君侯说话呢。
    “那他们就不是诚心过来投奔君侯,不过是想借此名义,进入凉州劫掠一番。”
    刘浑冷笑道。
    秃发阗立看了坐在一旁沉默不语的张远一眼。
    此行刺史府新营,就是张远带领的。
    大部是刚出新兵营的新卒,军中的校尉军侯之类,都是从讲武堂出来的学生。
    仅有一些老兵作为骨干。
    张远感受到了秃发阗立的目光,缓缓地说了一句:
    “在胡地为恶,是因为不懂华夏之礼,可以理解;但此时在汉地,需遵汉家礼仪。山长不需要那些不懂规矩的胡人。”
    秃发阗立懂了,只见他目露狠绝之色:
    “此事就交与我吧,若是他们不懂,我便教他们。”
    相比于刘浑,秃发阗立更相信冯君侯亲自带出来的学生。
    大腿嘛,肯定是要挑那条最粗的抱。
    对面的鲜卑人很快就收到了对方的要求:
    全部释放从居延泽劫掠过来的汉民,同时还要把所得的牲畜粮食全部归还。
    这个要求,一下子就把鲜卑人惹怒了。
    他们南下,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这些?
    现在对面一开口就把自己辛辛苦苦抢到的战利品拿走?
    疯了吧?
    再说了,抢来的奴隶谁知道哪是汉哪是胡?
    这根本就是故意在为难!
    反正凉州这地方,乱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汉人官府根本就管不过来。
    组建胡骑对付胡人,本就是汉人的伎俩,没什么大不了。
    只要把眼前的敌人打败,相信汉人官府就会知道,什么叫从草原来的猛士……
    呜呜的牛角声起,还间或夹着尖锐的鸣嘀声。
    鲜卑人很干脆,一看谈不拢,就开始准备动手了。
    老本行了,老顺手了。
    “列阵!”
    张远亲自带人布阵,层层叠叠的弓弩手,如同鱼鳞般地布在河岸边上。
    “不要紧张,听好口令,就像平日里的训练。”
    张远一边鼓劲,一边纠正队伍。
    别看他年纪不大,但实际上,和他一起的那些讲武堂学生,早几年就已经跟着山长征战。
    从陇右之战开始,他们就已经见过血了。
    再加上在讲武堂的学习,更是进步飞快。
    比起那些新兵,他们已经是军中老卒。
    刘浑领着三百来名的骑军,为新营护航。
    如果真有不测,他要负责把那些学生接应走。
    鲜卑人虽说是由各个部族组成,但一齐呼啸而来,黑压压地也颇有几分震撼。
    新营的士卒不少人露出些许的惊慌之色。
    “不要慌!跟着我!”
    身边的骨干老卒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打气。
    而那些学生,却是露出了兴奋之色。
    这是他们第一次亲自独自领军作战,而且还是同窗团体协作。
    他们是最优秀的学生,不能丢山长的脸,不能丢南乡的脸,不能丢学堂的脸,不能丢讲武堂的脸……
    负责测距的学生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望山,一眨也不敢眨,嘴里默默地念着:
    “三百五十步,三百四十步,三百二十步……”
    张远则是最冷静的。
    他笔直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三百步!”
    负责测距的学生突然高声喊起来。
    “举旗!击鼓!”
    鼓声响起,各个军侯校尉开始下令:“举!准备,瞄准!”
    “哗啦……”
    “两百五十步!”
    “放!”
    “蓬蓬蓬!”
    箭如蝗飞,密密麻麻,把明亮的天空遮成了阴天。
    汉阳标准制造的强弓硬弩成了生命收割机。
    长长的箭矢穿透了马匹,人体,炽热的鲜血喷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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