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胖受) 作者:圈圈猫
分卷阅读26
情脉脉了?
品尝美酒被打断,是一件简直无法形容痛苦程度的悲惨事件。特别是一口酒刚含进嘴里,将要品尝的时候,被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还未充分品尝便滑落胃袋,这已经不仅仅是打断品尝过程的问题了。还涉及到浪费美酒佳酿的大罪名!
如果真要举一个例子来使这种悲惨更加利于理解,那么,这就好像是正憋着劲出恭,而且正在使力,正要解放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吓了一跳,结果不但解放不了,还使得想要排泄废物的冲动都缩了回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加悲惨的事情了吗?
“为什么眼光不错?”还是有好奇心的。我知道自己的眼光很好。
“知府说这几件礼物是你挑的。挑的很不错。”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原本在箱子里的一大块血红色石头,老爷好像非常中意。
……手劲真大。这么重的一块石头,我是要用双手来捧的。老爷居然一只手便翻来覆去。
不过原来老爷是说这个啊!对于古玩的眼光,我阿福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为了重现很多很多失传的佳肴,我年青的时候花了五年时间,跟着玲珑阁的大师傅学古玩。为的就是在那些古物里寻找失传的食谱,当然也收获颇丰。
至于眼光一向高于顶的玲珑阁大师傅怎么肯收我当徒弟,那当然是该归功于我的厨艺了。
知府的宝库里玉器古玩珍品不少。名画、书法、诗集也很多。不过那些东西虽然在绍兴这个地方来说,绝对是超级珍品,但相对于王爷,只怕连瞄一眼的兴趣都缺。
在宝库里转了一圈,我看中了五件东西。只是知府不识宝物,都丢在角落里生灰尘。万幸没有被虫子蛀掉。看来知府大人对于宝库的保护工作做的挺到位的。
34
看中的前三件,是觉得老爷一定有兴趣的。
第一件--黄山松月夜。
玩石之风,在两朝之前甚为流行。但后来渐渐式微,名石佳品也一一散落,失去踪影。而这块雨花石,便是失传的珍品之一。
这块纯黑色的雨花石只有一个拳头大,石质坚硬,表面光滑如玉。石上天生图案,黄色怪石狰狞,古松作蟠龙之姿。黑色是夜的背景,一弯皎洁眉月高挂中天。端的是黄山松月夜,栩栩是天生。
若是京城里那些自认高雅之士,不一定会喜欢这块石头。那些人是浮夸比拼之风的推广者,认为只有当世盛行之物,才是值得欣赏和花巨资买下的。但在拂去石上灰尘,看清楚它的第一眼,我就确定--王爷会喜欢它。因为王爷不是那些把古玩珍品作为攀比之人。每每造成新的流行之风伊始的,便是王爷。只要是值得欣赏之物,便值得收藏观玩。
第二件,方才已经说过了,是乞巧子的璇玑盒。
乞巧子自称乞巧,是天下第一巧手。擅长制造兵器、机关、锁链、暗器以及玩具。
传说乞巧子一生只做了十件玩具,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女儿所做。其中最精妙的,便是这个璇玑盒。用的材质是最好的黑檀木,经过数十道防腐防蛀工艺处理,经历几百年没有一丝破旧腐蛀之相。
第三件,也是石。而且是一块方正高大的血红色石头--鸡血石。
鸡血石,仅产于昌化,与寿山田黄石和芙蓉石同称治印“三宝”。这块重达数斤的鸡血石,通体纯红,质地细腻微松,色月白如素玉,微冻,仅微露白底,白底红心,鲜艳夺目。而更由于通体血斑,对空而视可见反光闪闪,极为美丽。
做印章的石,如今最流行的当属田黄。知府大人亦是极其喜好田黄,单单上品田黄石印便有一十二方。只是石质皆归于上品中等,没有一块能称为极品的。毕竟寿山相去甚远,制成印章者,皆为价高于质,真正稀罕的极品,都已经进贡入了皇宫。
鸡血石亦是珍贵无比,喜好者甚众。在知府的仓库里,居然能够看到这块极品中的极品鸡血石,万金难求,却被随随便便,如同杂物一般丢在角落里,不由得叹息宝物蒙尘,可惜可惜。昌化亦属知府管理的范围,不难想像这极品石是从何而来。
幸好没有告诉知府大人这是什么石头。若是知道,怕是要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了。这块极品鸡血石,粗略估算一下,可以做大大小小十对印章,若印章制成,只要其中一对,便足以让王爷赏玩许久了。
“其实除了这三件给你的礼物,我自己还挑了两件。”反正老爷不会在意,告知一声,免得落个中饱私囊的坏名声。
“哦?有什么东西是你喜欢的?我怎么这么久了,都没看出来你除了酒,还喜欢什么?”老爷面露好奇之色。“难道你拿了知府的两坛好酒不成?”
原来我这么容易被看穿吗?“没错。其中一件是美酒一坛。”
“什么酒?”老爷好奇的问。仔细想想,他这几年贡献的美酒已经很不少了。
想到就收藏在屋外我这两年来辛苦挖就的小“酒窖”里的美酒,就觉得已经开始醉了。连手上的小酒杯也拿不稳了。
暂时放下手中的美酒,深深的吸一口气,无比幸福的说--
“茅台!”
纯粹的美味啊!喜欢喝酒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哦?原来是茅台啊!难怪看你这么高兴。”老爷恍然大悟。“那另外一件是什么?”
“另外一件嘛,当然是食谱啊。你以为我喜欢的东西很多吗?”
失传了三百年的食谱--《味记》,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我眼睛花了。因为是以蚕丝纸写就的,居然能够保存得如此完好,简直就是奇迹!幸好有跟师傅学过古玩,不然,还真看不懂那些古字。
本想有空立即就把食谱里的记载重新誊抄一遍的,谁知道过了这么久才放我回来。
“唉,阿福啊,我就知道,你除了美酒跟佳肴,还喜欢什么呢?”老爷好笑的摇摇头。
有这么好笑吗?我就喜欢美酒佳肴啊。老爷你还不是饕餮一个?
“没错。我就喜欢美酒佳肴。过几天我就做做看那些失传的美食。老爷既然这么不感兴趣,那想必就不需要品尝了。”冷着脸,赌气的说。
喜欢归喜欢。即使大家都知道,也不喜欢听老爷这样揶揄的取笑。一报还一报。你笑我一次,我急你一次。很公平。
35
“啊?”老爷一脸呆呆的表情,看着倒也顺眼。
“阿福……”超大水蛭黏
分卷阅读26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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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尝美酒被打断,是一件简直无法形容痛苦程度的悲惨事件。特别是一口酒刚含进嘴里,将要品尝的时候,被突然出声吓了一跳,还未充分品尝便滑落胃袋,这已经不仅仅是打断品尝过程的问题了。还涉及到浪费美酒佳酿的大罪名!
如果真要举一个例子来使这种悲惨更加利于理解,那么,这就好像是正憋着劲出恭,而且正在使力,正要解放的时候,却突然被人吓了一跳,结果不但解放不了,还使得想要排泄废物的冲动都缩了回去。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加悲惨的事情了吗?
“为什么眼光不错?”还是有好奇心的。我知道自己的眼光很好。
“知府说这几件礼物是你挑的。挑的很不错。”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原本在箱子里的一大块血红色石头,老爷好像非常中意。
……手劲真大。这么重的一块石头,我是要用双手来捧的。老爷居然一只手便翻来覆去。
不过原来老爷是说这个啊!对于古玩的眼光,我阿福还是非常有自信的。为了重现很多很多失传的佳肴,我年青的时候花了五年时间,跟着玲珑阁的大师傅学古玩。为的就是在那些古物里寻找失传的食谱,当然也收获颇丰。
至于眼光一向高于顶的玲珑阁大师傅怎么肯收我当徒弟,那当然是该归功于我的厨艺了。
知府的宝库里玉器古玩珍品不少。名画、书法、诗集也很多。不过那些东西虽然在绍兴这个地方来说,绝对是超级珍品,但相对于王爷,只怕连瞄一眼的兴趣都缺。
在宝库里转了一圈,我看中了五件东西。只是知府不识宝物,都丢在角落里生灰尘。万幸没有被虫子蛀掉。看来知府大人对于宝库的保护工作做的挺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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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的前三件,是觉得老爷一定有兴趣的。
第一件--黄山松月夜。
玩石之风,在两朝之前甚为流行。但后来渐渐式微,名石佳品也一一散落,失去踪影。而这块雨花石,便是失传的珍品之一。
这块纯黑色的雨花石只有一个拳头大,石质坚硬,表面光滑如玉。石上天生图案,黄色怪石狰狞,古松作蟠龙之姿。黑色是夜的背景,一弯皎洁眉月高挂中天。端的是黄山松月夜,栩栩是天生。
若是京城里那些自认高雅之士,不一定会喜欢这块石头。那些人是浮夸比拼之风的推广者,认为只有当世盛行之物,才是值得欣赏和花巨资买下的。但在拂去石上灰尘,看清楚它的第一眼,我就确定--王爷会喜欢它。因为王爷不是那些把古玩珍品作为攀比之人。每每造成新的流行之风伊始的,便是王爷。只要是值得欣赏之物,便值得收藏观玩。
第二件,方才已经说过了,是乞巧子的璇玑盒。
乞巧子自称乞巧,是天下第一巧手。擅长制造兵器、机关、锁链、暗器以及玩具。
传说乞巧子一生只做了十件玩具,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女儿所做。其中最精妙的,便是这个璇玑盒。用的材质是最好的黑檀木,经过数十道防腐防蛀工艺处理,经历几百年没有一丝破旧腐蛀之相。
第三件,也是石。而且是一块方正高大的血红色石头--鸡血石。
鸡血石,仅产于昌化,与寿山田黄石和芙蓉石同称治印“三宝”。这块重达数斤的鸡血石,通体纯红,质地细腻微松,色月白如素玉,微冻,仅微露白底,白底红心,鲜艳夺目。而更由于通体血斑,对空而视可见反光闪闪,极为美丽。
做印章的石,如今最流行的当属田黄。知府大人亦是极其喜好田黄,单单上品田黄石印便有一十二方。只是石质皆归于上品中等,没有一块能称为极品的。毕竟寿山相去甚远,制成印章者,皆为价高于质,真正稀罕的极品,都已经进贡入了皇宫。
鸡血石亦是珍贵无比,喜好者甚众。在知府的仓库里,居然能够看到这块极品中的极品鸡血石,万金难求,却被随随便便,如同杂物一般丢在角落里,不由得叹息宝物蒙尘,可惜可惜。昌化亦属知府管理的范围,不难想像这极品石是从何而来。
幸好没有告诉知府大人这是什么石头。若是知道,怕是要捶胸顿足,懊悔不已了。这块极品鸡血石,粗略估算一下,可以做大大小小十对印章,若印章制成,只要其中一对,便足以让王爷赏玩许久了。
“其实除了这三件给你的礼物,我自己还挑了两件。”反正老爷不会在意,告知一声,免得落个中饱私囊的坏名声。
“哦?有什么东西是你喜欢的?我怎么这么久了,都没看出来你除了酒,还喜欢什么?”老爷面露好奇之色。“难道你拿了知府的两坛好酒不成?”
原来我这么容易被看穿吗?“没错。其中一件是美酒一坛。”
“什么酒?”老爷好奇的问。仔细想想,他这几年贡献的美酒已经很不少了。
想到就收藏在屋外我这两年来辛苦挖就的小“酒窖”里的美酒,就觉得已经开始醉了。连手上的小酒杯也拿不稳了。
暂时放下手中的美酒,深深的吸一口气,无比幸福的说--
“茅台!”
纯粹的美味啊!喜欢喝酒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哦?原来是茅台啊!难怪看你这么高兴。”老爷恍然大悟。“那另外一件是什么?”
“另外一件嘛,当然是食谱啊。你以为我喜欢的东西很多吗?”
失传了三百年的食谱--《味记》,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我眼睛花了。因为是以蚕丝纸写就的,居然能够保存得如此完好,简直就是奇迹!幸好有跟师傅学过古玩,不然,还真看不懂那些古字。
本想有空立即就把食谱里的记载重新誊抄一遍的,谁知道过了这么久才放我回来。
“唉,阿福啊,我就知道,你除了美酒跟佳肴,还喜欢什么呢?”老爷好笑的摇摇头。
有这么好笑吗?我就喜欢美酒佳肴啊。老爷你还不是饕餮一个?
“没错。我就喜欢美酒佳肴。过几天我就做做看那些失传的美食。老爷既然这么不感兴趣,那想必就不需要品尝了。”冷着脸,赌气的说。
喜欢归喜欢。即使大家都知道,也不喜欢听老爷这样揶揄的取笑。一报还一报。你笑我一次,我急你一次。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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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老爷一脸呆呆的表情,看着倒也顺眼。
“阿福……”超大水蛭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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