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性格都偏内敛害羞的霓裳,如今骤然听到这样的话题,一张脸上瞬间就晕开成了大红布,那娇羞可爱的样子,简直就是神仙本仙,纤手一把就捂住了詹白凤:“你个鬼丫头,让你胡说!”
詹白凤的声音于是成了片段,手上却连连向我招呼,那意思不言自明,正是要我旧事重提的节奏!
如此梦寐以求的事,我当然满怀欣悦,大步就奔到霓裳身边,单膝一跪在地,虽然没有事先准备好戒指,不过我另有法门,从精神之海中直接薅了一把那元神的毛发,继而将那从神匠那里学来的一星半点建造术用上,并不困难的就制作出了一对金灿灿的戒指。
“霓裳,现在你应该再也没有理由拒绝我了吧!”我言辞诚挚:“求你,求你嫁给我吧。”
霓裳手上一松,詹白凤从她治下滑落,在旁当然一把将霓裳促狭的朝我一推:“答应他,答应他!”
灿若桃花,艳若玫瑰,我从未在霓裳脸上见到过这种幸福的表情,那是一种分明娇羞却又掩饰不住幸福的光彩,真真的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身在何处。
詹白凤从旁主动的把霓裳的手指拉出给我,葱白的无名指那么纤细,那么美!
我几乎是带着点颤抖,才将这个戒环戴在了霓裳的左手无名指上,金仙境界的元神之力,当然可以化物,很轻易的缩小戒圈,并且其上很快出现了一个很好看的百合纹路。
是的,霓裳尽管全程羞涩,但很明显在戒环戴上的时刻,她心中也是无限幸福的,看着戒指,又间或瞟我一眼,半天才似乎真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该怎么形容霓裳这一眼呈现出的风情?就像个得到最心仪橱窗里宝贝的女孩,霓裳抬手眼前不住的望着那绣着百合的戒圈,半天,才轻轻开口:“小东,这是你给我戴上的?”
“是啊,是我戴上的!”我以为霓裳是要反悔,连忙补充道:“不过方才这也是你同意过的!你——”
“没事,我没有要反悔,我就是问问!”霓裳似有梦呓着重复:“所以,我到底还是被你骗到手了吗?三生三世了,还是躲不过你!”
“当然!”我用力的挥手:“何止是躲不过!你一辈子都不能躲我!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我们是要一辈子、生生世世都在一起的!”
“是啊,生生世世在一起!”霓裳轻轻的再度重复,眼神中这才恢复了一丝清醒:“另一只戒指呢?你不会忘记我当初对你说过什么吧?”
“没,当然没有!”一面说时,手腕一翻,方才的一对戒指余下的一个已经出现在掌心,不同于戴在霓裳手上的百合花纹,这只戒指通体都是盛放的牡丹,那种灼灼宛若火焰般的纹路,看起来更多了分另类的色彩。
思绪也再度翻回那夜的月光荷叶之上,彼时霓裳一袭白色长裙,晚风撩拨裙摆,翩翩若乘风而去,女子声音宛若夜莺吐乐。
“小东,你还是跟白木禾一起去吧,金莲传承日久,没有那么轻易结束,何必白白浪费韶华!”
“霓裳,到现在你还说这种话吗?”我心中委屈悲痛:“到底要说多少遍你才会相信,我跟白木禾之间根本没什么,而且从来跟你在一起的时间都不是浪费,你不要忘了,我爱你,这不仅仅是一句言语!”
“不!”女声仍旧清澈:“我当然相信你说的,甚至从今往后,每一次你说这三个字时,我都会毫无保留的相信,因为我很了解,你是真的爱我!”
“那你为什么非得让我走?”如果我不是咬着嘴唇,眼泪大抵真的要掉下来了。
“我过不去!”女声低了下去:“小东,一直来你所做的我都明白缘由,也能够理解你一路来一直一直的苦衷,可我还是过不去,我,我不想跟别人分享你,可却不得不——”
“我去告诉小凤,我和她不可能,我要你,也只有你!”我真的慌张了。
“不!不行!”女声断然否决:“没有小凤,我不可能拥有你,甚至一辈子我们都不可能拥有彼此,我没那么容易还阳,乃至仙界脱困,更加没这么容易!
我们,我们都已经是绑在一起的人了,彼此这辈子大概率是谁也离不开谁了!”
水波叮咚,我们沉默了很大一会,女声才又继续:“小东,答应我一件事!”
“当然!莫说一件,便是一千件,一万件,我也都答应你!”
“不,这不是别的!”女声沉默了好一会,才又继续:“答应我若未来有一天,你要给我带上戒指时,必须制作一对,若不嫁便罢,嫁人的话,我和小凤也必须在一起!”
“......好!”
终究霓裳还是选择让我追着白木禾报恩,而她选择和詹白凤一同留在莲域,如今已经三年过去了,让我有些意外的是,霓裳她竟然还记得!
“恩!”霓裳一面轻轻点头表示赞许:“小东,算你还有良心!”
一面说着时候,霓裳已经从我掌心拈起这戒指,然后牵起詹白凤的左手,不由非说的将这枚代表太多太多的戒指,轻轻的戴在詹白凤的手上。
“姐,你——”
“还用说吗?”霓裳脸上尚有晕红,但却一副大姐大的语气:“我们一路走来的这些年,若是以人间年纪核算,应该已经大过很多人的一生了!若是这样的陪伴还不够,什么才够呢?
如果说小东欠我的是一枚戒指,一份承诺的话,那他亏欠你的,比这更多,是你的无私将他从暗夜中带到我面前,这是我和小东都欠你的,是我们欠你一场盛大的感谢,也欠你场早该兑现的婚礼!”
詹白凤早已经在旁哭成泪人,眼泪扑簌簌的而下,非但没有晕妆,反而更多了梨花带雨的娇俏,也让我心中真切的感受到一阵痛惜,霓裳说的没错,确实没有她就没有我们的现在!
明面上看,我同时给两个全世界最美的女孩戴上戒指,这应该是全天下男人最梦寐以求的齐人之福,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詹白凤的声音于是成了片段,手上却连连向我招呼,那意思不言自明,正是要我旧事重提的节奏!
如此梦寐以求的事,我当然满怀欣悦,大步就奔到霓裳身边,单膝一跪在地,虽然没有事先准备好戒指,不过我另有法门,从精神之海中直接薅了一把那元神的毛发,继而将那从神匠那里学来的一星半点建造术用上,并不困难的就制作出了一对金灿灿的戒指。
“霓裳,现在你应该再也没有理由拒绝我了吧!”我言辞诚挚:“求你,求你嫁给我吧。”
霓裳手上一松,詹白凤从她治下滑落,在旁当然一把将霓裳促狭的朝我一推:“答应他,答应他!”
灿若桃花,艳若玫瑰,我从未在霓裳脸上见到过这种幸福的表情,那是一种分明娇羞却又掩饰不住幸福的光彩,真真的让我一时间不知道身在何处。
詹白凤从旁主动的把霓裳的手指拉出给我,葱白的无名指那么纤细,那么美!
我几乎是带着点颤抖,才将这个戒环戴在了霓裳的左手无名指上,金仙境界的元神之力,当然可以化物,很轻易的缩小戒圈,并且其上很快出现了一个很好看的百合纹路。
是的,霓裳尽管全程羞涩,但很明显在戒环戴上的时刻,她心中也是无限幸福的,看着戒指,又间或瞟我一眼,半天才似乎真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该怎么形容霓裳这一眼呈现出的风情?就像个得到最心仪橱窗里宝贝的女孩,霓裳抬手眼前不住的望着那绣着百合的戒圈,半天,才轻轻开口:“小东,这是你给我戴上的?”
“是啊,是我戴上的!”我以为霓裳是要反悔,连忙补充道:“不过方才这也是你同意过的!你——”
“没事,我没有要反悔,我就是问问!”霓裳似有梦呓着重复:“所以,我到底还是被你骗到手了吗?三生三世了,还是躲不过你!”
“当然!”我用力的挥手:“何止是躲不过!你一辈子都不能躲我!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我们是要一辈子、生生世世都在一起的!”
“是啊,生生世世在一起!”霓裳轻轻的再度重复,眼神中这才恢复了一丝清醒:“另一只戒指呢?你不会忘记我当初对你说过什么吧?”
“没,当然没有!”一面说时,手腕一翻,方才的一对戒指余下的一个已经出现在掌心,不同于戴在霓裳手上的百合花纹,这只戒指通体都是盛放的牡丹,那种灼灼宛若火焰般的纹路,看起来更多了分另类的色彩。
思绪也再度翻回那夜的月光荷叶之上,彼时霓裳一袭白色长裙,晚风撩拨裙摆,翩翩若乘风而去,女子声音宛若夜莺吐乐。
“小东,你还是跟白木禾一起去吧,金莲传承日久,没有那么轻易结束,何必白白浪费韶华!”
“霓裳,到现在你还说这种话吗?”我心中委屈悲痛:“到底要说多少遍你才会相信,我跟白木禾之间根本没什么,而且从来跟你在一起的时间都不是浪费,你不要忘了,我爱你,这不仅仅是一句言语!”
“不!”女声仍旧清澈:“我当然相信你说的,甚至从今往后,每一次你说这三个字时,我都会毫无保留的相信,因为我很了解,你是真的爱我!”
“那你为什么非得让我走?”如果我不是咬着嘴唇,眼泪大抵真的要掉下来了。
“我过不去!”女声低了下去:“小东,一直来你所做的我都明白缘由,也能够理解你一路来一直一直的苦衷,可我还是过不去,我,我不想跟别人分享你,可却不得不——”
“我去告诉小凤,我和她不可能,我要你,也只有你!”我真的慌张了。
“不!不行!”女声断然否决:“没有小凤,我不可能拥有你,甚至一辈子我们都不可能拥有彼此,我没那么容易还阳,乃至仙界脱困,更加没这么容易!
我们,我们都已经是绑在一起的人了,彼此这辈子大概率是谁也离不开谁了!”
水波叮咚,我们沉默了很大一会,女声才又继续:“小东,答应我一件事!”
“当然!莫说一件,便是一千件,一万件,我也都答应你!”
“不,这不是别的!”女声沉默了好一会,才又继续:“答应我若未来有一天,你要给我带上戒指时,必须制作一对,若不嫁便罢,嫁人的话,我和小凤也必须在一起!”
“......好!”
终究霓裳还是选择让我追着白木禾报恩,而她选择和詹白凤一同留在莲域,如今已经三年过去了,让我有些意外的是,霓裳她竟然还记得!
“恩!”霓裳一面轻轻点头表示赞许:“小东,算你还有良心!”
一面说着时候,霓裳已经从我掌心拈起这戒指,然后牵起詹白凤的左手,不由非说的将这枚代表太多太多的戒指,轻轻的戴在詹白凤的手上。
“姐,你——”
“还用说吗?”霓裳脸上尚有晕红,但却一副大姐大的语气:“我们一路走来的这些年,若是以人间年纪核算,应该已经大过很多人的一生了!若是这样的陪伴还不够,什么才够呢?
如果说小东欠我的是一枚戒指,一份承诺的话,那他亏欠你的,比这更多,是你的无私将他从暗夜中带到我面前,这是我和小东都欠你的,是我们欠你一场盛大的感谢,也欠你场早该兑现的婚礼!”
詹白凤早已经在旁哭成泪人,眼泪扑簌簌的而下,非但没有晕妆,反而更多了梨花带雨的娇俏,也让我心中真切的感受到一阵痛惜,霓裳说的没错,确实没有她就没有我们的现在!
明面上看,我同时给两个全世界最美的女孩戴上戒指,这应该是全天下男人最梦寐以求的齐人之福,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