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惇跟着归有光来到废墟前,他想起自己在大火冲天而起的时候,曾闻到一种刺鼻的怪味,后来他忙着救人,就将这味道忽视了。现在想起来,似乎很有问题。
陈惇在废墟中仔细搜检起来,他在黑灰之中,还真搜到了一点点黄黑色的粉末,用手一搓,焦味之后便是那股熟悉的味道。
“怎么样梦龙,看出什么蛛丝马迹了?”归有光问道。
陈惇用筛网将粉末析出来,倒入一个瓷碗,投了火星进去。只见瓷碗中猛地蹿起耀眼的火光,“这是土硝,不太纯,家家户户都有。”
这种东西就是之前陈惇在集贤庄搜集到的硝石所研磨的粉末,有了这东西,就说明是有人故意纵火,要不然昨晚的火势不会那么猛烈。
“是谁故意要放火?”归有光又惊又怒:“他为什么要放火?”
“鉴于陆氏丢了绣画,我觉得窃贼偷了画然后故意放火,让人以为绣画损毁于大火之中,”陈惇道:“这种可能还是很大的。不过……当然这绝不是唯一的可能。”
苏州知府王廷带着两名仵作正在检验尸体,陈惇走了过去,就听到仵作道:“确系火烧而死。死者口中有烟灰,与唾液交融形成糊状,而且身体蜷缩,是火烧上身的时候,奋力挣扎的迹象。”
这死者正是守夜的婢女,陈惇检查了一遍,和这仵作说得相同。不过他没有见到另一具尸体,不由得道:“不是说还有一名烧炭的婆子吗?”
“连骨头都烧成灰了,”仵作摇头道:“勘验不了了。”
如果说大火是从这个婆子这里引发的,那么的确有可能被烧得尸骨无存,但陈惇已经确定是有人故意纵火,那么这婆子就成了关键。
陈惇在废墟中确定了炭房的位置,画出了一个前后五米左右的空间来,命人清扫了上面的灰烬。
“你要做什么?”府尹王廷道。
“学生要让焦土复影。”陈惇言简意赅道。
陈惇就让人在这处地方架起干柴猛烧,并且撒上一层芝麻。过了半个时辰,用扫帚轻轻拨扫,只见这焦土之上,竟然出现了一具倒伏着的人形来,手脚四肢头颅身体俱全,围观者无不目瞪口呆。
“这、这是什么?”府尹王廷和归有光全都大吃一惊。
“这是伏尸之处,”陈惇道:“这是尸体的影子。”
“为什么会出现影子?”归有光只觉得惊讶万分。
“尸体被焚烧时,身上油脂熔化入土,用火猛烤,就会从土中溢出,”陈惇解释道:“撒在上面的芝麻也会因为受热而爆油,两相融合之后就会出现尸体的影子。”
他说着不由得“咦”了一声,只因这影子四肢平缓,上面的芝麻分布均匀,没有粘连成片的地方,这并不符合他原先的猜想。因为如果死者是先被杀害然后纵火焚尸灭迹的话,血流出的地方,芝麻会尤其多,而且会粘连一片。
“难道真的是因为吸入浓烟导致的窒息而亡?”陈惇眯起了眼睛:“尸体上没有出血的地方,古怪古怪。”
不过他也知道,在火场中很多人不是被烧死的,而是吸入浓烟昏迷窒息而亡的。甚至也有人,因为惊吓过度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发作而亡,如果这老婆子有心血管疾病的话,一时之间还真有可能受惊而亡。
“拿酽醋和酒来,继续烧!”陈惇抬头道。
陈惇将酽醋泼在影子上,又在上面倒上酒,大火猛烈烧起来,然而地上还是那个黑色的影子,他往上面撒了一把芝麻,吩咐停火。
“影子不是出来了吗,”王廷屏气凝神道:“为什么还要烧?”
“第一遍是烧油脂,这一遍是烧血迹。”陈惇道:“醋与血渍中凝固了的蛋白质……某种物质作用,会使之溶解显现,因而能显示出血迹来。”
陈惇趴在地上细细看,他将每一粒芝麻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发现没有一粒沾着红色的血迹。
“怎么会没有呢?”陈惇默默道:“难道我真的多心了?”
他刚要站起来,却忽然听到身后的仵作惊呼道:“这里、这里有血迹出来了!”
陈惇转头一看,发现居然在伏尸处两米开外的地方,出现了一滩淡淡的血迹。他急忙用大火烧,这血迹渐渐浓了一点,陈惇对比痕迹,发现这一滩血迹的形状,非常奇怪。
他最先确认这是一处血泊,因为可以看出,血量非常大,几乎聚集了有两升的血液,而且血迹中间颜色深、边缘薄,是一个圆饼形状。
陈惇随后又发现,在血泊边缘,出现了滴落状血迹,血液滴落在地面会形成圆滴状血迹,如果血液从一公分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会呈完整的圆状,这种血迹就是完整的圆状。
“还有这里,”陈惇又发现了一处与众不同的血迹:“这是割腕自杀常见的条状血迹,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最古怪的不是血迹为什么会有这三种形状,”陈惇道:“而是这血迹和这尸体完全分开了。”
“就是在这里杀了人,”陆近潜早就忍不住大惊小叫了,自以为聪明道:“然后把尸体挪到了这个地方呗!”
“尸体影子是完整的,没有找到一处出血的地方,”归有光将他拨到一边,道:“如果这血迹是这婆子的,她身体上该有创口,有创口的话,芝麻就会聚集。”
陈惇冥思苦想,依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杀人手法,他一直徘徊了两个多时辰,只觉得头晕眼花了,方才命人守住现场,自己用宣纸拓了一幅尸影图,拿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却不知道,自己让尸体显出影子的办法,已经彻底震惊了诸人,那知府王廷更是由衷称叹,对归有光道:“之前你跟我说,吴江县那个盗库案,都亏了这陈梦龙之力,方才破解了,我原本还不以为然,只觉得此子不过略比旁人聪明一些罢了,真是眼见为实,我今日见到了,方才觉得他本领高超,精明能干,真是个少年俊才。”
“看来他在刑名上,确实很有本事。”聂豹也看了个清楚,点头道:“焦土复影,我聂豹活了大半辈了,还真是第一次目睹啊!神乎其技!”
“神乎其技?”王世贞嗤笑了一声:“那是你们没有读过宋慈的《洗冤集录》吧,书上说,用酽醋泼地,见卧尸之处,浮现血迹,又有什么可称叹的呢?”
“是吗,你和他同样读了这书,怎么他知道用这个方法来鉴尸,你就不知道呢?”唐顺之呵呵道。
“这都是下贱的胥吏所为,”王世贞冷笑道:“一般的书生,会翻检尸体吗?”
别人不知道陈惇的父亲曾当过胥吏,归有光倒是听陈惇说过,顿时变色道:“自古以来,从小吏起家而成为高官的人很多,且不说汉代的萧何、曹参位至相国,唐代就有孙伏伽和张元素,前者成为谏议大夫,后者做到金紫光禄大夫,小吏怎么了?”
“小吏出身的人,屈指可数,”王世贞道:“难道还能比着萧何来?”
“好了,”府尹打断了两人,略有些不满道:“咱们苏州的太守况钟,不也是小吏出身吗?至今百姓都说,况太守,民父母,众怀思,因去后,愿复来。若是能被苏州百姓铭记,什么出身,又有什么重要的?”
“好,好,”王世贞拂袖而去:“到要看他怎么查明这个案子!”
且说陈惇在房里,坐卧不宁,思来想去,一遍遍推演杀人过程,依旧什么头绪也没有。他对着尸影图又看了几遍,忽然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影子的脖子有点长。
陈惇一方面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可能是太过疑心,一方面又总觉得这脖子有点说不出的古怪,干脆翻身而起,召来陆家的婢女,问道:“这个王婆子,是不是个长脖子?”
“王婆子?并不是,”两个婢女都摇头道:“正相反,王婆是个短粗脖子。”
陈惇一顿,他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直觉是对的,尸体的脖子呈现了一种不正常的姿态,很可能就是外力所致,因为但凭王婆子自己,是没法造成的。
“问题就在脖子上,”陈惇暗道:“但脖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惇枯坐一夜,第二天早上刚刚睡了没多久,却又被归有光亲自上门给吵醒了。
“没有头绪,”陈惇揉着眼睛道:“这个凶手杀人的方式,匪夷所思。”
“一个杀人凶手就藏在这世美堂里,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归有光道:“不过我相信你的本事,一定能找出他来。你也不要太过急切,我见你昨晚上就没吃饭,今早上也什么都没吃吧?”
“一投入就忘了,”陈惇一摸肚子:“还真是饿了。”
“那走吧,”归有光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孔贞宁在稻菽厅里,摆了一桌孔府宴,你跟我过去吃。”
“不去山东,还可以尝一尝孔府宴,”陈惇精神一振:“那敢情好。”
陈惇在废墟中仔细搜检起来,他在黑灰之中,还真搜到了一点点黄黑色的粉末,用手一搓,焦味之后便是那股熟悉的味道。
“怎么样梦龙,看出什么蛛丝马迹了?”归有光问道。
陈惇用筛网将粉末析出来,倒入一个瓷碗,投了火星进去。只见瓷碗中猛地蹿起耀眼的火光,“这是土硝,不太纯,家家户户都有。”
这种东西就是之前陈惇在集贤庄搜集到的硝石所研磨的粉末,有了这东西,就说明是有人故意纵火,要不然昨晚的火势不会那么猛烈。
“是谁故意要放火?”归有光又惊又怒:“他为什么要放火?”
“鉴于陆氏丢了绣画,我觉得窃贼偷了画然后故意放火,让人以为绣画损毁于大火之中,”陈惇道:“这种可能还是很大的。不过……当然这绝不是唯一的可能。”
苏州知府王廷带着两名仵作正在检验尸体,陈惇走了过去,就听到仵作道:“确系火烧而死。死者口中有烟灰,与唾液交融形成糊状,而且身体蜷缩,是火烧上身的时候,奋力挣扎的迹象。”
这死者正是守夜的婢女,陈惇检查了一遍,和这仵作说得相同。不过他没有见到另一具尸体,不由得道:“不是说还有一名烧炭的婆子吗?”
“连骨头都烧成灰了,”仵作摇头道:“勘验不了了。”
如果说大火是从这个婆子这里引发的,那么的确有可能被烧得尸骨无存,但陈惇已经确定是有人故意纵火,那么这婆子就成了关键。
陈惇在废墟中确定了炭房的位置,画出了一个前后五米左右的空间来,命人清扫了上面的灰烬。
“你要做什么?”府尹王廷道。
“学生要让焦土复影。”陈惇言简意赅道。
陈惇就让人在这处地方架起干柴猛烧,并且撒上一层芝麻。过了半个时辰,用扫帚轻轻拨扫,只见这焦土之上,竟然出现了一具倒伏着的人形来,手脚四肢头颅身体俱全,围观者无不目瞪口呆。
“这、这是什么?”府尹王廷和归有光全都大吃一惊。
“这是伏尸之处,”陈惇道:“这是尸体的影子。”
“为什么会出现影子?”归有光只觉得惊讶万分。
“尸体被焚烧时,身上油脂熔化入土,用火猛烤,就会从土中溢出,”陈惇解释道:“撒在上面的芝麻也会因为受热而爆油,两相融合之后就会出现尸体的影子。”
他说着不由得“咦”了一声,只因这影子四肢平缓,上面的芝麻分布均匀,没有粘连成片的地方,这并不符合他原先的猜想。因为如果死者是先被杀害然后纵火焚尸灭迹的话,血流出的地方,芝麻会尤其多,而且会粘连一片。
“难道真的是因为吸入浓烟导致的窒息而亡?”陈惇眯起了眼睛:“尸体上没有出血的地方,古怪古怪。”
不过他也知道,在火场中很多人不是被烧死的,而是吸入浓烟昏迷窒息而亡的。甚至也有人,因为惊吓过度导致原有疾病急性发作而亡,如果这老婆子有心血管疾病的话,一时之间还真有可能受惊而亡。
“拿酽醋和酒来,继续烧!”陈惇抬头道。
陈惇将酽醋泼在影子上,又在上面倒上酒,大火猛烈烧起来,然而地上还是那个黑色的影子,他往上面撒了一把芝麻,吩咐停火。
“影子不是出来了吗,”王廷屏气凝神道:“为什么还要烧?”
“第一遍是烧油脂,这一遍是烧血迹。”陈惇道:“醋与血渍中凝固了的蛋白质……某种物质作用,会使之溶解显现,因而能显示出血迹来。”
陈惇趴在地上细细看,他将每一粒芝麻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发现没有一粒沾着红色的血迹。
“怎么会没有呢?”陈惇默默道:“难道我真的多心了?”
他刚要站起来,却忽然听到身后的仵作惊呼道:“这里、这里有血迹出来了!”
陈惇转头一看,发现居然在伏尸处两米开外的地方,出现了一滩淡淡的血迹。他急忙用大火烧,这血迹渐渐浓了一点,陈惇对比痕迹,发现这一滩血迹的形状,非常奇怪。
他最先确认这是一处血泊,因为可以看出,血量非常大,几乎聚集了有两升的血液,而且血迹中间颜色深、边缘薄,是一个圆饼形状。
陈惇随后又发现,在血泊边缘,出现了滴落状血迹,血液滴落在地面会形成圆滴状血迹,如果血液从一公分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会呈完整的圆状,这种血迹就是完整的圆状。
“还有这里,”陈惇又发现了一处与众不同的血迹:“这是割腕自杀常见的条状血迹,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最古怪的不是血迹为什么会有这三种形状,”陈惇道:“而是这血迹和这尸体完全分开了。”
“就是在这里杀了人,”陆近潜早就忍不住大惊小叫了,自以为聪明道:“然后把尸体挪到了这个地方呗!”
“尸体影子是完整的,没有找到一处出血的地方,”归有光将他拨到一边,道:“如果这血迹是这婆子的,她身体上该有创口,有创口的话,芝麻就会聚集。”
陈惇冥思苦想,依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杀人手法,他一直徘徊了两个多时辰,只觉得头晕眼花了,方才命人守住现场,自己用宣纸拓了一幅尸影图,拿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却不知道,自己让尸体显出影子的办法,已经彻底震惊了诸人,那知府王廷更是由衷称叹,对归有光道:“之前你跟我说,吴江县那个盗库案,都亏了这陈梦龙之力,方才破解了,我原本还不以为然,只觉得此子不过略比旁人聪明一些罢了,真是眼见为实,我今日见到了,方才觉得他本领高超,精明能干,真是个少年俊才。”
“看来他在刑名上,确实很有本事。”聂豹也看了个清楚,点头道:“焦土复影,我聂豹活了大半辈了,还真是第一次目睹啊!神乎其技!”
“神乎其技?”王世贞嗤笑了一声:“那是你们没有读过宋慈的《洗冤集录》吧,书上说,用酽醋泼地,见卧尸之处,浮现血迹,又有什么可称叹的呢?”
“是吗,你和他同样读了这书,怎么他知道用这个方法来鉴尸,你就不知道呢?”唐顺之呵呵道。
“这都是下贱的胥吏所为,”王世贞冷笑道:“一般的书生,会翻检尸体吗?”
别人不知道陈惇的父亲曾当过胥吏,归有光倒是听陈惇说过,顿时变色道:“自古以来,从小吏起家而成为高官的人很多,且不说汉代的萧何、曹参位至相国,唐代就有孙伏伽和张元素,前者成为谏议大夫,后者做到金紫光禄大夫,小吏怎么了?”
“小吏出身的人,屈指可数,”王世贞道:“难道还能比着萧何来?”
“好了,”府尹打断了两人,略有些不满道:“咱们苏州的太守况钟,不也是小吏出身吗?至今百姓都说,况太守,民父母,众怀思,因去后,愿复来。若是能被苏州百姓铭记,什么出身,又有什么重要的?”
“好,好,”王世贞拂袖而去:“到要看他怎么查明这个案子!”
且说陈惇在房里,坐卧不宁,思来想去,一遍遍推演杀人过程,依旧什么头绪也没有。他对着尸影图又看了几遍,忽然莫名其妙地觉得这影子的脖子有点长。
陈惇一方面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可能是太过疑心,一方面又总觉得这脖子有点说不出的古怪,干脆翻身而起,召来陆家的婢女,问道:“这个王婆子,是不是个长脖子?”
“王婆子?并不是,”两个婢女都摇头道:“正相反,王婆是个短粗脖子。”
陈惇一顿,他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直觉是对的,尸体的脖子呈现了一种不正常的姿态,很可能就是外力所致,因为但凭王婆子自己,是没法造成的。
“问题就在脖子上,”陈惇暗道:“但脖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惇枯坐一夜,第二天早上刚刚睡了没多久,却又被归有光亲自上门给吵醒了。
“没有头绪,”陈惇揉着眼睛道:“这个凶手杀人的方式,匪夷所思。”
“一个杀人凶手就藏在这世美堂里,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归有光道:“不过我相信你的本事,一定能找出他来。你也不要太过急切,我见你昨晚上就没吃饭,今早上也什么都没吃吧?”
“一投入就忘了,”陈惇一摸肚子:“还真是饿了。”
“那走吧,”归有光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孔贞宁在稻菽厅里,摆了一桌孔府宴,你跟我过去吃。”
“不去山东,还可以尝一尝孔府宴,”陈惇精神一振:“那敢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