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愣看着这一切的何瑾,因同是华夏儿女的缘故,忽然也对这一古礼,产生了一种深深的认同。
    虽然,这以誓结发同心、生死相依,永不分离的美好愿望,最终可能敌不过世事多舛,柴米油盐。但至少,两人就在这一刻发结心同,许下了白首不离的承诺。
    这等私密间的信诺,会在两人艰难的时刻,蓦然给予生活一抹温馨和坚守。远比前世弄一场哗众取宠的婚礼,要有意义太多。
    思念至此,他也不由想起一段话,反手握住沈秀儿的柔荑。
    在她期期艾艾的目光中,缓缓开口言道:“浮世三千,吾爱有三:一为日,二为月,三为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情话一入耳,便是对陷入爱河女人最好的药。瞬间可见的,沈秀儿明眸迷茫,似要沉沦殆尽。
    可就在何瑾以为大功告成,准备按照古礼解开沈秀儿发髻,然后相拥相抱、恩爱缠绵、如胶似漆。
    却发现沈秀儿沉沦的眼神儿,渐渐又恢复了一丝清明。神情面容上呢,也有一丝的纠结和挣扎。
    两人毕竟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比盲婚哑嫁多几许多琴瑟和谐。
    她也没有阻止何瑾的动作,只是略带幽怨地提醒了一句:“相公,还要喝合卺酒呢......”
    “哦哦,也对,喝些酒也好放松。”深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何瑾,自然从善如流。丝毫不会因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便辜负自己女人的期许。
    卺,其实就是一种瓠瓜,味苦不可食,俗称苦葫芦,多用来做瓢。
    合卺酒的仪式,是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而又以线连柄。新郎新娘各拿一瓢,将香甜的米酒或果酒倒入其中,共饮一卺,寓意从此合为一体,同甘共苦,患难与共。
    喝完那没多少度数的甜酒后,何瑾再次望向俏颜娇美的沈秀儿,才眉毛轻轻一挑:“发也结了,酒也喝了,接下来又该是什么?”
    沈秀儿此时也有些情动,忍不住风情万种地瞥了何瑾一眼。随即侧过身躯,自己解开了吉服的纽扣,露出里面欺霜赛雪的一段肌肤。
    柔顺的身体线条在红烛光线下,折射出诱人的光晕,曲线跌宕,明暗相间。令眼界大开的何瑾不由感叹,果然灯下观美人,自有一番美景。
    “秀儿,你知道女儿家最美的时候,是什么时刻?”何瑾呼吸渐渐粗重起来,深嗅一番美人的体香,不由已然陶醉。
    不胜娇羞的沈秀儿一愣,星眸如醉眼迷离一般问道:“什么时候?”
    “就是为她的夫君,脱下嫁衣的这一刻啊......”搂住怀中再无防线的玉人,轻压下去,何瑾发出了一声愉悦的感慨,嘿嘿坏笑道。
    今夜雨疏风骤,正是被翻红浪之时。窗边红烛缓缓烧着,映出红男绿女,真正合为一体的美景。
    可小两口儿却不知道,此时安阳城的赵王府里,却是另一番光景。
    还是那间奢华的花厅,还是那对儿面色阴沉的父子。朱佑棌忽然一拍那大紫檀雕螭案,怒道:“何瑾,你简直欺人太甚!”
    这话要是被别人听到,估计会笑破肚子:堂堂明朝一方藩王,竟然只敢躲在背后,叱骂一介虚衔的锦衣卫副千户?
    然而,朱厚辉却一脸的认同,愤慨道:“不错,实在太过分了。说好了从此再无瓜葛,却让陛下降了我们的爵!”
    说起这事儿,赵王父子是真冤枉何瑾了。
    何瑾虽说给王华出了主意,但目的不过提醒弘治皇帝,不要忘了自己的功劳。最多呢,也就是士子们去王府那里闹一闹,没啥大不了的。
    然而,所有人都忽略了这场事件中,另一位重要人物——那个孜孜不倦、事无巨细,喜欢给弘治皇帝打小报告的孟文达!
    接到小报告后,弘治皇帝果然如何瑾猜得那般,并不想将这事儿彻底揭开。但同时又觉得,自己上次给过赵王脸了,结果赵王还敢不好好端着,简直是......飘了啊!
    这怎么能行?
    故而,一张圣旨是写,三张也不算多。
    分别擢升了王华和何瑾后,弘治皇帝又连带着寻了个理由,将赵王削为了清流王,目的就是要敲打敲打他。
    结果,被何瑾坑惨了的赵王父子,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圣旨一下来,他们下意识地就认为:又是何瑾在捣鬼!
    “父王,不能再让那个小子无法无天了。”
    想着何瑾今年才十五岁,朱厚辉不由觉得,以后的人生很黑暗漫长:“如此一而再、再而三下去,我们岂非要被他欺负一辈子?”
    可朱佑棌一听这个,忍不住就是一巴掌过去,怒骂道:“还不是你给本王惹的祸!这时候倒说的一点没错,可全是马后炮!”
    “那小子如今还捏着我们的痛脚,就凭他的卑鄙阴险,肯定早就留了后手儿。本王敢断定,一旦他出了什么差池,必然会拉着我们赵王府陪葬!”
    捂着脸一脸幽怨的朱厚辉,再不复当初王府公子的轻狂豪气,反而一脸的委屈和幽怨,道:“那也不能老让他,这么肆无忌惮地欺负我们啊......”
    “他如今不过一个锦衣卫副千户的虚衔,倘若哪一天成了实权的锦衣卫副千户,还不得骑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
    朱佑棌担心的也正是这一点,闻言气得又扬起了手。
    可手刚伸到半空,忽然就有了主意:“倘若,只是断了他的前程,也不是不可能。而且如此一来,说不定还能讨得陛下欢心,何瑾也不会知道乃我们所为......”
    朱厚辉闻言,立时如久旱逢甘霖一般,欣喜欲狂:“父王,究竟是何等法子?”
    朱佑棌老谋深算地一笑,得意道:“他不是刚纳了沈秀儿为妾,而且过几天,还要纳了柳清霜?既然他如此贪恋美色,为何不助他锦上添花?”
    “啊?......”朱厚辉闻言,顿时傻眼了:“父王,你是不是被何瑾虐出快感了,这么馊的主意,都想得出来?”
    朱佑棌这个气啊:以前觉得这个儿子还挺顺眼的,怎么最近无论怎么看,都觉得是个二傻子!
    于是没商量,直接大耳刮子往脸上招呼。
    老爹打儿子,天经地义。
    平民如此,王府也这个规矩:棍棒底下,才能出孝子!
    而在老爹拳打脚踢、还不敢还手的朱厚辉同学,不知为何就高喊了一句:“父爱如山,可也不能这样啊!父王,你慈爱一些可知否?......”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第二日大清早,何瑾从鸳鸯帐中醒来。望着还沉睡未醒的沈秀儿,不由念出了这句,据说就是隐晦描写红男绿女的诗句。
    随即在沈秀儿的服侍下,穿戴好衣物,一同去厢房同老娘敬茶请安。
    崔氏笑眯眯地喝了茶,又给了沈秀儿红包,随即便向何瑾问道:“瑾儿,准备何时去京城?”
    何瑾随口便答道:“等把清霜也娶回门儿后吧,反正时间上也赶得及。”
    老娘神色不由怃然了一分,却不放弃努力,又问道:“那可有什么要准备的?”
    “没有啊......”何瑾顿时一脸奇怪地望向老娘,警惕道:“娘,你这样的表情,让儿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一旁的沈秀儿都快疯了,赶紧轻轻拉了何瑾的衣袖,小声解释道:“婆婆是问,你带不带她一块儿去京城......”
    “嗯?......”何瑾一愣:果然是女人最了解女人,如此拐弯抹角的暗示,都能听出来。
    可抬眼再看向老娘,顿时一脸的老大不愿意:老娘如此剽悍,带过去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嘛......
    而崔氏一看何瑾竟然还犹豫,顿时心就伤了,冷笑道:“好儿子,你的预感一点都没错!青芽,拿家法来!”
    “娘,儿子都成亲了,是大人了,给儿子一点面子行不行?”
    “你就是当了爹,我也是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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