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下头,把脑袋埋进对方宽大的掌心,眼睫毛在男人手中不断眨动,痒痒的。
    顾阳又扬起头,对楚今夜笑着说:“您休息好了吗?”
    那个笑容,已经能说明一切了,明明是天真的,疑惑的,却又是诱惑的,妩媚的,他渴求着他,需要着他,不是出自孩子的身份,而是出自爱人。
    谁能拒绝呢?看着他,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有,你忘记了你的来历,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想做的事。你此时此刻最想要的,就是亲吻他,占有他,狠狠地侵犯他。他,是个绝世的美人,是路西法送给人间的礼物。他尚且青涩时就是个顶尖的尤物,一旦成熟,就会所向披靡。
    ‘假以时日,他会长成了不得的美人。’
    卫余的话还在耳侧作响,少年的嘴唇却已经熟透,昨日的玫瑰都没有他的嘴唇千分之一红,那片花瓣掉落在床上,被碾出了汁水。
    “……阳阳”
    “嗯。”顾阳抬起头,看着他,微笑着说:“我爱您。”
    楚今夜一动不动看了他三秒钟,然后猛然把他压在了床上。
    第二天,顾阳上午来的比平时晚一些,戏剧老师好整以暇地等着他,看人来了就笑着问:“成功了?感觉怎么样?”
    “嗯……”顾阳想了想,微笑着说:“挺好的。”
    他的笑容,就像一朵即将腐烂却依然美艳浓郁的玫瑰,在汁水最丰盈的时候,散发出最甜腻的香气,吸引着人来采摘。戏剧老师盯着他看了数秒,倒吸了一口气,脸红了起来。
    勘破了心里那一关,接下来的学习进度就很快了。在一段漫长艰苦的练习之后,有一天,顾阳一个人站在舞台上,身着薄纱,容貌璀璨。他抬起手臂,一连串细碎的珍珠宝石发出了碰撞的声响。
    他注视着空荡荡的台下,神色是轻蔑的,漫不经心而厌倦的,他就像任何一个听惯了奉承之词的绝世美人一样,对这些产生了厌倦。
    忽然,有特别的声音传来了,像是风声,又比风声更神圣,它朗诵着主的名,对天上的天堂发出虔诚的呼唤。
    她抬起眼,傲慢又好奇地问:“是谁在哪里?”
    “是谁在说话?”
    “是谁在敲打我的心,像妈妈用纺锤敲打着布?”
    她不顾周围人的阻拦,走向了那处禁地,啊——她看到——
    约翰。
    惊恐的,迷醉的,癫狂的神情在少年的脸上稍纵即逝,他缓缓后退了一步,赤裸着脚。这个骄傲的公主,首次退了一步。
    “你真美。”他喃喃道:“你叫什么名字?我爱上你了,啊,约翰,我知道了,你是约翰,不,你太可怕了,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可怕的人。你的身体像个麻风病人,头发沾满了泥巴灰尘,眼睛像恶龙的洞穴——你太可怕了,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可怕的人,可,可我爱你,没错,我爱上了你,我要吻你的嘴。”
    一方面,这个圣贤的一切看上去是那样可笑,他不是贵族,他衣衫褴褛,嘴里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一方面,他又深深地吸引着她,为什么呢?她第一眼,就爱上了他,那是爱情,是苦涩的,是甜美的。
    “约翰。”他下定了决心,朝前走了过去,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热出现在了他的脸上,他重复道:“让我吻你的嘴,约翰,我要吻你的嘴。”
    那位虚幻中的先知激烈地反抗着她,大声地辱骂着她,说她是乱伦母亲的女儿,是世间最邪恶的女人。这激怒了莎乐美,她说:“我——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你竟然蔑视我,反抗我,我分明是个处女,你却鄙夷我的贞洁,你不看我——好,你总会看着我。”
    她离去,去参加希律王的生日宴会,这位冷酷的国王也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吃她剩下的水果,乞求她坐在他身边,坐在原本属于她母亲的位置上,他向她允诺,只要她为他跳一支舞,他就愿意把半个王国送给她。
    莎乐美得到承诺,跳起了舞,她的舞姿比天上的女仙还要美,比梦中的女神还要恶,她踩在鲜红的血泊上,穿着七层纱组成的裙子,跳起了把月亮染成血红的舞。
    舞蹈结束了,人们被她所折服,心甘情愿地去舔她的脚尖,可是不详的征兆从那一刻开始呈现——莎乐美说:“我什么都不要,陛下,我不要王国,不要珠宝,我只要一样东西,那是你力所能及的。”
    “我要一个银盘子,里面装着圣贤者约翰的头。”
    希律王大惊失色,苦苦哀求她改变主意,可誓言一旦出口就无法反悔,最终,伴随着斧头落下的声音,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这位魔鬼的女儿,王国的公主跪在地上,狂热地吻着那颗被砍下的头颅,她说:“你不是说你不看着我吗?难道你怕我吗?我,莎乐美,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我爱上你,你就必须回应我的爱,现在,我活着,你却死了,我赢了,我能对你为所欲为。约翰,你是我唯一的爱人,我要吻你的嘴。”
    他跪下来,心满意足地吻了他的嘴,在一阵剧烈的眩晕之中,角色的饱满度达到了极点。顾阳醒了过来,大口地喘气,他刚刚跳完一支舞,浑身乏力,头晕目眩。他转过头望着台下,不知什么时候,剧团里的人都来了,他们都仰望着他,像在敬畏一个神明,畏惧一个魔鬼。
    “……完美。”剧团长说,他看着顾阳,很慢地咂了一下嘴:“已经没有什么需要教给你的了,男孩,我们马上开演。”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有原文引用改编,台词设定需要,不是很多,希望大家谅解。
    《莎乐美》真的是个三观特别不正的戏剧……可是好看,那是我对病娇的第一印象,就是你不爱我你就倒大霉……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初中,完全被吓到了。
    王尔德的集大成作应该是《自私的巨人》,也是个三观很歪的童话,唉,童年阴影系列。
    阳阳美不美!爱你们!
    第53章 爱情的化身
    莎乐美的票,卖得比夜莺与玫瑰还要好。
    这有黄金剧团影响力的原因,这场被搁置了十年的戏剧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主演,这个消息足以惊动业内的资深人士。也有的人,是纯粹为了来看顾阳的,那只东方夜莺的魅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征服了大批的观众,使得他们成为他单独的粉丝,对他的演出抱有热烈的期待。
    其中,有一些熟人。
    比如谭昱。
    他在顾阳夜莺与玫瑰的首演就来看过,当时他坐在台下,被震撼地说不出话。谢幕之后,在原位足足待了两分钟。这位黑道少主从未想过,有人能将角色演绎到这个地步。
    一开始,他是喜欢着阿明,从而将对电影角色的喜爱蔓延到演员身上,也喜欢着顾阳,可是后来,他意识到,这是不对的,是错误的。他看轻了这个男孩子的心灵与灵魂,不需要角色加成,他本身就是一首诗。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谭昱是很真诚地对顾阳感到抱歉,他很少很少,将别人放在平等的位置上对待。这和他所在的阶级以及接受的教育有关,如果一开始,别人就心甘情愿地降下身段,抛弃尊严来侍奉你。你又怎么能把他当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呢?
    可是顾阳是不同的。
    当看到少年站在舞台上,以歌唱的方式吐出台词,谭昱感到了剧烈的心悸,他望着他,看到了那闪亮的,璀璨而高贵的灵魂。那是一种非常奇异的感受。他知道了,他还是喜欢着这个少年,不因为他的演技,纯粹是仰慕着他本身,他干净,却不清高。善良,却有原则。他真的是个非常独特的人。
    独特的让他不能不喜欢。
    可是顾阳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他有喜欢的人,已经向他表白。谭昱并不是强求的那种性格,这在他的人生里也是没有过的——就是纯粹地喜欢着一样事物,无所谓他属于不属于自己,只要看着就很高兴——这可真奇怪。
    好像现在,他坐在头号的包厢里,坐在天鹅绒垫的椅子上,票非常难买,包厢都有两位,谭昱本来可以全部买下来,自己单独享用一个,可他不太想这样做。
    也许是太美了,需要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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