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如夏月、朱恒夫的论文《锡剧民间戏班的现状调查与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和田野考察,描述了苏南地区锡剧民间戏班的历史、组织与活动,探讨了锡剧民间戏班和专业剧团的关系。
    还有杨红专著《当代社会变迁中的二人台研究——河曲民间戏班与地域文化之互动关系》从宏观、微观和互动三个方面对河曲民间戏班与西口路地域文化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书中考察了二人台生存的地域背景和历史语境,描述了二牛家族剧团和曲峪二人台艺术团两个民间戏班的内部组织和外部运作机制,揭示了河曲民间戏班与西口路乡俗礼仪文化的互动关系。
    至于张应华的论文《石阡木偶戏的戏班组织与传承》则通过对贵州石阡木偶戏的田野考察,讨论了石阡木偶戏的戏班组织、内部结构、外部关系和传承方式及其与摊堂戏、花灯台子戏之间的关系。
    而赵倩的论文《戏里戏外——内乡县宛梆剧团的音乐人类学研究》又是通过对河南南阳地区内乡县宛梆剧团的深描,从剧团的历史、生存空间、身份地位、经济运作方式、演员的学艺方式、身份认同、观念和行为、宛梆音乐等多方面展现了一个国营剧团的发展变化。
    包括李城的论文《安徽无为县昂家庐剧戏班的调查和研究》则是通过对安徽无为县昂家庐剧戏班的个案调查,认为它既不同于旧社会的戏曲班子,也不同于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性质和集体性质的庐剧剧团,而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解散之后职业演员走向民间和乡村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戏班”。
    此外,还有一些由各界人士从不同角度对当今戏班现状通过一定的观察和分析而发表的一些散篇,如叶秀莲《谈谈农村草台戏班》、李详林《民间戏班:一道不可忽视的风景线》、董尧尧《乡村戏班》、李云《可别小瞧了草台戏班——河南民营剧团侧记》等。
    都分别以不同剧种的民间戏班为研究对象,对民间戏班的经营状况和演出情况做了深浅不一的调查,指出对扎根民间、有广阔市场的民间戏班已成为当下戏曲领域不可忽视的演出团体。
    并且还针对国营大剧团的不景气情况加以分析,认为对民间戏班政府应予以扶持和正确管理,使民间戏班能够扬其长避其短,从而促进我国地方戏曲艺术得到更好的发展。
    而殷晓章的《最后的戏班还能走多远》则是对中国目前唯一能够演绎唐宋大曲、宫廷音乐的河南省濮阳县大弦戏剧团生存现状的调查,但需要说明,由于资金缺乏和后继无人,这个已被列入全国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剧种已濒临失传。
    除此之外,除了专门的戏班人类学研究之外,其他一些相关研究亦为戏班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如对民间艺人团体的田野调查研究:乔健、刘贯文、李天生的《乐户:田野调查与历史追踪》立足于“底边社会”和“底边文化”,从人类学的角度出发,对乐户这一特殊阶层的社会地位和角色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研究。
    还包括山西乐户的历史变迁、地理分布、婚姻家庭、传承方式、执业活动、神灵信仰,及其与中国音乐和戏剧的关系等。
    像是项阳的《山西乐户研究》立足于传统音乐文化和艺术的传承,从乐籍制度入手,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对山西乐户及其后人在历史上各个时期的生存方式、社会地位、信仰崇拜、组织形式、供职机构以及多种音乐形态进行了考察和讨论。
    也有邱永逸的《空间、自我与社会———天桥街头艺人的生成与系谱》直接传承了乔健对“底边阶级”和“底边社会”研究,以口述史和民俗志的方式,对北京天桥艺人的生存空间、传承方式、卖艺生活和今日天桥文化的再生产进行了细致的描述和理论分析。
    因此,这些艺人团体的研究,对戏班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另外,还有日本学者田仲一成的《中国的宗族与戏剧》、《明清的戏曲:江南宗族社会的表象》等著作亦是采取依今知古的人类学研究方法。
    他的书中对中国江南农村的戏剧活动与宗族社会的关系进行探讨,强调了戏剧的社会文化功能,揭示了中国乡村演剧的祭祀、娱乐、维护社会秩序、提高宗族凝聚力、扩大交往联谊乃至工匠行会抗争等功能。
    并且认为只要这种功能还在,这种戏剧就不会消失。
    而2009年易红霞发表的《人类学视野下的戏班研究》一文对以往的戏班研究作了简要综述,认为其以2000年为分水岭形成文献考据和田野考察两大趋向。
    而21世纪以来人类学视野下的戏班研究改变了长期以来戏曲研究自上而下的精英视角,开始从底层、大众和草根的视角。
    关注戏曲的民间生存状态及其与宗教祭祀和乡俗礼仪的关系,为传统的戏曲研究开辟了一片新的天空。
    包括对中国传统戏曲中男女性别反串表演的关注向来不绝如缕,然而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均止于现象之描述或史实之梳理,甚至带有认为这种反串表演有伤风化的偏见。
    这方面像是吴国钦的《中国戏曲史漫话》第95节专话《关于男扮女、女扮男》,从京剧“四大名旦”、“女子越剧”等现象说起,追溯异性扮演的历史。
    根据《魏书齐王纪》裴松之注中对男性优伶扮演辽东妖妇的记载,以及《隋书音乐志》对后周宣帝时期少年扮妇人的记载,和《隋书柳彧传》对柳彧上书禁止男扮女的记载。
    以及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俳优》对唐懿宗以来“弄假妇人”的记载,宋周密《武林旧事》对宋代杂剧戏班男演员孙子贵“装旦”演出的记载,元《青楼集》对女演员“旦末双全”的记载等等。
    由此,作者认为这种“阴阳颠倒”的现象是封建社会的必然产物,而在解放后已越来越少见。
    然而近年来这一课题的研究却取得了一些更进一步的成果——厉震林从性别社会学的角度切入,对优伶性别表演这一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例如厉震林2002年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优伶性别表演研究》分三章,第一章《优伶性别的权力话语和编排》从社会性别的意识形态性质乃是“文化构造”的一种方式说起,阐述了中国优伶性别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也使性别角色符码化,产生了“卑贱者”和“色情者”的社会性别身份。
    第二章《虚构和想象的优伶性别气质》从优伶性别的史学气质角度进行论述,认为男性优伶虽然在社会性别角色中存在女性化倾向,但由于史学天然的男性情结,又对男性优伶产生一种护持和默认。
    第三章《文士和优伶的性别面具人格》又描述了男性文士和女性优伶之间的独特而又微妙的文化人格联系。
    由此作者认为男性文士的社会“价值目标”中均包含有性的因素,但由于男性文士和权力之间存在的“围城”现象而一直处于灵与肉的矛盾中。
    而女性优伶由于特定社会性别身份,也就成为抚慰男性文士的女性客体——既可在诗文中寄托性幻想,又可在现实中饮酒酬唱。
    但需要说明,由于男性文士社会身份的多重性,必然会在与女性优伶的关系中存在一种“表演”性质,而表现出一种双重人格——在使女性优伶成为自我拯救的“假面”以后,又对女性优伶实施一种压抑。
    尔后,发表于2003年的《论优伶性别的历史哲学》一文中,作者重申博士论文中的观点,认为在中国史学中,男性优伶大多呈现出一种政治化气质,而女性优伶则是一种演艺化印象。
    这种本质主义的史学策略流露出一种“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包含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学思想意味。
    发表于2004年的《论优伶的社会性别身份》一文中,作者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认为在中国社会性别角色的“男尊女卑”中,中国优伶性别角色存在着特殊的两性结构性质,即男性优伶的女性化和女性优伶在“公共领域”里的男性化。
    前者使男性优伶也沦为与女性优伶卑贱同格,后者使女性优伶成为一种公共欲望对象,并和男性优伶一起是一种色情消费的社会对象,从而构成为“卑贱者”和“色情者”的“文化象征”,构成了一种历史的性别死结。
    发表于2006年的《性别、社会性别与优伶性别研究》一文中,作者将这一问题向上古追溯,人文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从母系社会到父系制度,经历了一个微妙的两性较量过程,在西周时期基本定型。
    而中国优伶也在这种定型的性别生态环境中开始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构造”方式。
    发表于2007年的《论中国古代权力对优伶性别的利用和消费》一文中,作者对权力和优伶性别之间存在的复杂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
    认为这种互动关系不仅表现为权力对于优伶性别的强制和排斥上,亦体现为对于优伶性别的利用和消费——权力需要优伶性别表演歌功颂德以印证权力的占领和支配情绪。
    因此官宦豪富也循此例通过置有女性优伶的数量和交换以显示权力的力量,而权力对于女性优伶的占有和使用也流露出权力的雄性特征。
    发表于2009年的《论权力话语和优伶性别角色》一文中,作者探讨了中国优伶“卑贱者”和“色情者”二重社会性别角色的形成中最原始和最基础的控制力量。
    即权力采用“话语”的手段,以抵消优伶在舞台和现实中任何可能造成性别和权利的混乱乃至颠倒倾向,而权力话语对优伶性别的这种组织和控制实质上是经济及政治权力的一种本能提防和警戒。
    然而,观诸厉震林近年来的研究,会发现其成果似乎并未有很大的进展,多数仍然是围绕着博士论文的基本观点打转,颇为可惜。
    关于优伶性别的研究更多的是分别从女性优伶或男性优伶着眼进行论述的,在对概述性研究进行了总结之后,下面设两小节分论女性优伶研究和男性优伶研究。
    而关于女性优伶的研究,厉震林亦有专文,乃是其2007年发表的《中国史学对于女性优伶的想象和描述》。
    在文中作者认为:在中国社会性别制度中,女性被定位为远离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似乎成了男性的专权。
    女性优伶却由于特殊职业性质必须进入公共领域,也使中国史学产生一种二律背反。
    然而也正是由于进入公共领域的女性优伶的演艺活动,使得她们更加符合公众男性的性想象并使之达成想象的满足,由此也就成为男性化的中国史家的意识和潜意识的关注目标,演艺也就成了女性优伶在史籍中的生动印象。
    因此,中国史学中的女性优伶演艺描述,是多“色艺俱佳”、“色艺超绝”,具备良好的女性形象。女性优伶在史籍中的这种演艺印象,加剧了男女两性在社会性别制度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原则关系。
    更多的论著或论文则侧重于对某一特定时代女性优伶的描述和考论。
    像是对元代女性优伶的研究有很多,著作中提及的如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元代妓女与曲”,吴国钦《中国戏曲史漫话》“《青楼集》与元代戏曲女演员”。
    论文还有如徐适瑞《元代女演员与戏曲繁荣》认为元代女性优伶戏路较宽(由元杂剧“一人多角”的表演体制决定)、文化艺术修养很高,“为赞助时代文化学术之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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