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旨到——”
    牧容一身牙色飞鱼服,捋了曳撒双膝跪地,从腰间取下金牌双手奉上。刘福从锦盒中取出另一块金牌,走上前放在牧容的手心,恰好合二为一,其上刻着年号“光宏”。
    牧容眸光清冷的扫了一眼,待刘福取走金牌后,拱手道:“臣锦衣卫指挥使牧容,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章王蓄意谋反,责令锦衣卫速速调查,切不可打草惊蛇,切不可粗斗以降皇威,钦此。”
    刘福走后,牧容又看了一眼密旨,随后放入火盆烧掉。
    君澄身穿飞鱼服,浓眉大眼中携着股狠劲,凝着那火盆中逐渐化为灰烬的密旨,忿忿的攥紧了拳头:“指挥使,章王那个人老奸巨猾,咱们在府邸安插的眼线都被他找理由撵了出去。更有甚者……直接借故给处死了。”
    牧容攒了攒眉尖,锦衣卫旗下的探子受过严格的训练,一般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这么说来,是内部出了暗鬼。
    清亮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鸷,淡淡道:“既然府里插不了眼线,那就让他们都撤出来。吩咐下去,让三大密探去章王府附近乔装蹲守,本官倒是要看看,这老狐狸到底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是!”
    君澄领命,出了衙门后看了一眼黑云压城的天空。
    锦衣卫三大密探武艺高强又各有所长,但凡出动必是任务艰巨,亦或是不宜声张之举。然而这三人究竟长何模样,鲜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名讳并没有登记在册,是个极为隐秘的存在。
    如今指挥使肯出动三大密探,可见这章王着实不好对付。君澄沉重的叹了口气,翻身上马,赶往京城西的秘密府邸传令。
    沿途街巷热闹非凡,人流攒动,整个华朝俨然一副歌舞升平之象。然而,私下翻涌的血雨腥风只有他们锦衣卫才知道。
    ☆、第一章 (修)
    当卫夕发觉自己身处破庙,穿着一件复古的荼白色直裾锦袍时,确认自己是魂穿了。
    不久之前,她正在北京城郊参与一场抢救性发掘,接连几天都没合眼。当墓室门被成功打开后,她却激动地突发心梗,一头栽倒在墓室门口。
    是的,狗血与她同在二十六年。
    就在她欲哭无泪时,破庙的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灰尘从门棂子里弹起来,在阳光下袅袅地打着旋儿。几个乞丐模样的男男女女蓬头垢面走进来,夹带着一股酸腥之气扑面而来。
    卫夕倏尔回过神来,胃里开始翻腾,向后挪了挪步子。
    为首的老乞丐须发花白,瞎了一只眼,看到了她后,瓮声瓮气的说:“诶,你竟然没死?真是菩萨保佑了。”
    真是谢谢菩萨让她穿越了,卫夕心塞的要命,语气无力的搪塞道:“呵呵,我命大。”
    老乞丐被众人簇拥着坐在了麦秆堆上,拿着破碗呷了口水,抬起一只混沌的眼睛看向她,“烟毒一吸,必死无疑。没想到你一介郎中还有如此深厚的内功,没被烟毒迫害,我今日真是开眼了。”
    烟毒?卫夕一头雾水,刚想张口追问,余光忽然瞥到一个物件。她垂头睇望,只见墙角边放着一个黄梨木制成的箱子,上插一杆白色三角旗,写着隶书字样的“药”。
    这具新身体是个郎中么。
    在她愣神的须臾,老乞丐依然在喋喋不休:“小姑娘,我不知你为何要女扮男装,也不知你这是得罪了哪路江湖人士。如今活下来了,那我奉劝你一句,赶紧金盆洗手吧。”
    卫夕头脑发懵,有些听不下去了,扯开嘴角对老乞丐勉强地笑笑,举步离开了破庙。
    外面的景色美得真是让人醉了——
    一眼望去没有半点钢筋水泥的遮挡,简直是一夜回到了前。远处是个湖泊,一条泥路坑坑洼洼的,两侧的野草得有一人多高。
    彻彻底底的原生态,生产力急速倒退。
    她踱到湖边,清湛的湖水如若明镜,清晰地映出了一张略带稚嫩的美人脸。一双小鹿眼甚是清明,丰泽的唇泛着健康的肉红色,下颌处有一道细微的伤疤。
    卫夕皮笑肉不笑,自顾自的嘲讽道:“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果真不是我。”
    侥幸心理被彻底打碎了,她托着沉重的步子回到了破庙。
    好在她是搞考古的,在现代没少跟死去的古代人接触,如今跟活的古代人接触起来倒是更简单了。傍晚时分,她成功的蹭到了乞丐团的一顿晚饭,佯作镇定地和他们促膝长谈,旁敲侧击的问了些许。
    穿过来的地方国号为华,并没有记录在现代史册,兴许是个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小国,可在老乞丐的嘴里却是个泱泱大国的模样。
    而这个女扮男装的少女应该是死于老乞丐口中的“江湖烟毒”,遗物只有一个药箱。
    卫夕检查了一下,药箱里装着不知名的药粉,打开后貌似面粉,嗅起来没有味道。她大着胆子用指尖沾了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确定是面粉无疑,看来这个死去的少女是个卖假药的野郎中。
    除了尴尬的身份外,最为关键问题是没有银子。
    她叹了口气,愁的直挠头,这假药卖的也太不成功了!
    在卫夕怅然若失的时候,自来熟的老乞丐也没闲着,一直嘟囔她内功深厚什么的,好像他有一双慧眼似得。
    她一听就是胡诌的,将药箱阖上,偷偷翻了个白眼。这少女早挂了,内功深个屁!
    夜深后,卫夕找了个角落倚着,阖上眼却没丁点睡意。
    穿过来容易,可她没有显赫的家室背景,活下去可难了。
    要不去死一死?或许还能回到现代。
    她很认真的忖度了一会,没奈何的摇了摇头。听说魂穿的都是阎王不收魂的人,再死一次也不一定能重回现代,在这古代当个孤魂野鬼可算是雪上加霜了。
    天人交战了许久,卫夕妥协的叹气。
    好死不如赖活着,万不得已她就重操旧业,组织个民间小番队,挖坟盗墓去算了。
    .
    翌日清早,卫夕背着药箱离开了破庙,老乞丐昨天告诉她,几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叫张家村,兴许到那里能讨口吃的。
    途中遇到了一家野户子,门口晒了几件布衣裳。
    卫夕踌躇了一会,偷了竹竿上的衣裳,撒丫子开始狂奔。第一次做贼,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好在她脚底抹油,没一会就窜进了小树林里。
    换好肥大的粗布短竭后,她将带血的锦袍扔在了林子里,走之前遗憾的叹了口气,这件衣服要是能完好无损的带回现代,一定可以拍卖不少钱。
    在小河边洗了把脸,卫夕整理了一下仪容继续进发,直到太阳开始偏西这才找到张家村。这个村子不太大,只有十几户的黑瓦房子,家家户户都有高墙,看起来经济比较富足。
    进村的时候,恰巧遇到了一个肩部受风的老头。老头见她一副郎中模样的打扮,便询问她有没有止痛膏药卖。
    摆出一套“外用治标,内服治本”的说辞,卫夕入戏颇深,成功向老头兜售了假药,换来了穿越后的第一桶金。当然,这还真得感谢无良媒体播放的电视广告,让她受益匪浅。
    既然现在有钱了,当务之急要先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
    卫夕按捺着心头的窃喜,将珍贵的铜板塞进了空空如也的钱袋里,淡定问道:“老大爷,这附近有没有大点的城池?”
    “有啊。”老头将药包塞进了布腰带里,扬手一指,“往南走,约莫十多里地就到京城了。”
    循着他手指的方向,卫夕很快找到了一条宽阔夯实的黄土道。道上行人车马众多,想来都是往京城去的。
    她拦了一辆商队的马车,主人笑容可掬,态度和善,爽快地把她捎到了传说中的京城。
    下了马车,卫夕礼貌的对主人拘礼道谢,一踅身,便被巍峨气派的城门慑住了——
    鸦黑石砖城墙约有数丈高,楼阁式的城楼上有身穿铠甲的官兵把守。门洞上方挂一青黑牌匾,上书“承安门”,里面豁然开朗,人头攒头,好不热闹。
    能亲自体验一下古代生活对于考古工作者来说真是件大幸,短暂的惊愕过后,卫夕难掩兴奋之心,背着药箱疾步朝前走。
    城门下驻守着二十几名官兵,各个都是孔武有力的小伙子。本以为他们会上前盘问,好在只是警觉的看她一眼。
    角落的木桌旁坐着一个年轻男人,乌发高束,衣着黛蓝锦袍,看起来器宇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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