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胜曼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心里也知道姐姐是为自己好,一时间两姐妹都陷入了沉默。
    良久之后金德曼主动开口了:“当年父亲被逼惨死之前,就已经说过了,是他鬼迷心窍舍不了新罗富贵跟百济订下了婚约,后来也是我这个做女儿的不孝,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这才让父亲进退两难。
    我等为了求个平安而放弃新罗投降大唐,本来就受人排挤非议,处处如履薄冰,偏偏还给大唐招来百济的麻烦,都是姐姐我惹的祸。
    百济王子逼死父亲,你找他报仇无可厚非,但是你不该将一切算在大唐皇帝身上,也不该波及其他人。”
    “大唐贪图我新罗地盘和财富,只当我们是政治博弈的工具,不该我们恨吗?
    还有你那个心上人,已经跟我们说要娶你了,可是为什么临时反悔?还见死不救?以他的本事,哪怕是只说上一句话,百济人敢逼上门来吗?
    我就是恨,恨这天地不公,恨他们太过绝情,一群只知道利益的伪君子。”金胜曼争辩道。
    金德曼拉住妹妹的手说道:“大唐皇帝乃至大唐朝臣因为我新罗而政治博弈,这难道错了吗?你别忘了,新罗不是我们金家的私产,我们也不过是接过了一块政治基业罢了,成王败寇,力量不足被人争夺走我们无话可说。
    至于说蓝田侯白凡,当初姐姐在长安城外河边与他相遇的时候就发现了他的不凡,后来听说他是长安至贵之人,就想着可以借助他的身份上位,或者委身于他求得我们新罗的生存,若说我们之间真的感情,那是后来慢慢接触我才爱上他的。
    他是个聪明的人,又怎么会看不懂我所作的一切?
    同时他又是个高傲的人,一个比大唐皇帝都傲气之人,又怎么会甘心让自己成为一个女子政治博弈的工具?即便是被借用一句话。
    所以他拒绝了我,即便是后来明知道我真的喜欢上了他,或许在他心中,不愿意要一个心机深沉的女子吧。
    可惜我明白的太晚了,如果遇到他之前就了解了他,我想我们也并不是没有可能,即便他的两个妻子都不是凡人,姐姐也从未心服过,只是可叹聪明反被聪明误,是我急功近利了。
    长安城中尊号他为大唐情圣,这些年的接触我才知道,他是个重情重义的痴情之人,可是他要的情却不能掺杂任何其他,当年的我身负家国重任给不了这些,所以姐姐我不后悔,也不恨他。
    我们一直以好友相称,父亲的事情,大义占在百济手中,蓝田侯作为友人,帮我们是情分,不帮我们是本分,怪不得他。”
    “可是,可是难道父亲的仇我们就不报了吗?”金胜曼红着脸争辩着,姐姐说了这么多,她又是个心思玲珑之人,怎么会不明白这些大道理。
    摇了摇头,金德曼叹息道:“报,杀父之仇自然要报,所以我当年明知道你要离家出走也没拦住你,现在我好后悔。
    我当初在想,哪怕你举新罗全国之兵复仇百济,我都全力支持你,可是你万万不该站错地方与虎谋皮,跟倭国、跟高句丽合起来坑害大唐。
    大唐支持新罗是因为我们举家投唐的名分,大唐皇帝和朝廷最是忌讳投敌反复之人,而大唐跟异族作战又是蓝田侯的禁区,在大唐谁都知道蓝田侯杀异族最狠。
    我当年也恨过他,恨他的无情,可是我非常知道他的可怕,根本不敢跟他为敌,大唐皇帝做不到的事情,兴许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情,这样的人,不是我们两个女子可以敌对的,甚至整个新罗都不行,所以我没有选择回到新罗,而是留在了大唐。
    我没想到你却惹到了他,可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这些年他才没出手吧,要不然,早在你回国自立的时候就被他的人灭杀了。”
    “这么说,你留下难道就是为了求他保护我?这样的说法,恐怕你自己都不信吧,父亲他都能看着死,非亲非故的,人家为什么会保护我们?”
    金德曼点了点头道:“你说的不错,不是为了这个。
    我留下也是为了报仇,你以为我作为大女儿,就真的忘记了父仇吗?那百济夫余义慈必须死,还要我亲手所杀,所以我留在了这里。
    因为我明白一个道理,只有跟强者在一起你才能越来越强,报杀父之仇靠政治博弈太过困难了,我要强大自身,以一人之力报仇。
    留在大唐这几年,我跟随大剧院的姐妹加入了大唐峨眉派,习得了一身武艺,现在已经得到真传,突破二流步入一流高手的水平了。
    这次百济王子被带回长安就是个机会,等着吧,我会亲手杀了他的。”
    你……
    金胜曼这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姐姐是有自己的苦衷,是要留下习武成为游侠报仇的,是自己错怪姐姐了。
    “可是夫余义慈既然投降了大唐,就会被封王封侯,你若是杀了他,大唐能饶过你吗?”
    “呵呵,妹妹身陷牢狱,姐姐无力救你出去,杀了仇敌正好可以来跟你做个伴,说不定黄泉路上你我姐妹可以一起去找父亲了。”
    说完这句话,两姐妹再没有开口了,相顾无言,也许这就是两个孤苦女子的命吧。
    金德曼不禁想着,上一次父亲惨死他没出面,这一次不知道他看到我要死了,会不会……
    百济老国主投降前一日身故,由百济王子夫余义慈举国而降,夫余义慈被大唐皇帝封为大唐百济王,身在长安得享三代世袭富贵,三代之后家族子弟量才适用,亡国之人,夫余义慈显然没多少路子可选,也就低头应下了。
    这天夜里,已经适应了大唐平静富家翁生活的夫余义慈睡的很安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无官一身轻吧。
    当夜子时,夫余义慈被一声破门声惊醒,翻身起床的时候,屋内的灯盏已经被点燃,一看来人,顿时惊呆了,怎么会是她?
    没错,就是大唐新罗公主金德曼,而且金德曼这天并没有夜行衣隐身潜行,而是一身新罗公主盛装,明显是要以自己的身份光明正大的杀人报仇。
    看着面前这个当年自己差一步的未婚妻,夫余义慈突然不再紧张了,仿佛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似的。
    “家父说过,大唐的富家翁生活是他向往的生活,当时我还以为他是临终的胡言。
    最近我突然明白了,父亲说的是真心话,在这里没有朝不保夕,没有勾心斗角,不用整天算计这个算计那个,也不用担心有人杀你害你,虽然算不上每日锦衣玉食奢华无比,可至少每天能够睡个安稳觉。
    看到你我才明白,我似乎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在大唐我还有熟人私事未完。”夫余义慈微笑着主动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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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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