沮授皱了皱眉头:“子经,他的脑袋没有被驴踢,这法子是笨,但是最有效。命令城中投石车、大黄弩,全力支援左侧卫堡,尽可能地杀伤对方步卒。等卫堡的第一道防线被填平后,就命令我们的士兵撤出来。”
    “是,军师!”传令兵飞快地转身去传达命令。
    看着卫堡前被一层层地垒起一道斜坡,拓跋鲁耶满意地笑了,虽然要塞的远程打击给勇士们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这种程度的损失他完全能够接受,以这个速度,今天拿下两个卫堡,完全不成问题。
    城下的黄忠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咬牙想了片刻,他决定作一次反冲击,汉军是要拖住拓跋鲁耶,并有效地对他的部众进行杀伤,那这时自己作一次反击,效果应当不错。
    猛地转身,对着部下道:“我需要一支敢死队,和我一起去冲锋,谁敢去?”
    “我!”
    “我。”
    一连站起了几个屯长,黄忠扫了一眼,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燕甲,你率你屯和我去冲锋!”
    燕甲估计是讨虏营左部升官最快的一名屯长了,昨天他还不是屯长,连伍长都不是,但那天上午一波攻击后,他的伍长、什长都死了,他活了下来,于是重新整编后,他便成了什长,到了下午,他所在的这个屯被打残了,又撤下来整编,于是他便又成了屯长。
    屯长类似于后世的连长,只是现在尚在战时,顾不上这些,只是临时任命,正式的任命要等到战后,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活下来。
    “是。”燕甲兴奋地答道,紧紧地握着手里的长矛,再将腰里的刀鞘仍掉,将刀斜斜地插到了后背上。
    黄忠点点头,看来战争还真是磨练人,这个燕甲只不过经历了短短的两次战争,就已经学会了抛弃掉不必要的东西,让自己能更节省时间。
    “弟兄们,看到了吗,我们左侧的卫堡形式很危急,我们必须去救援他们,从我们到那里,有五百米,但我们步卒,我们冲锋的时候,对方必然会出动骑兵,所以我们千万不要冲得太深,冲上去,干一票便跑,往回跑,不要被对方的骑兵缠住。记住了没有?”
    “记住了!”燕甲等人大声应道。
    黄忠邪邪地一笑,对方的骑兵还在阵中,距这里大约有二千米,自己跑上去,将麻袋兵做掉一批便往回跑,估摸着对方的骑兵冲上来时,只能摸着自己的尾巴。
    “给主城打旗语,让他们的投石机和蹶张弩到时掩护我们往回跑。”黄忠低声对身边的传令兵道。
    看到黄忠部打来的旗语,沮授心中一凛,这样的反冲击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出击人数不能太多,因为还要保持阵地上有充足的人手,不能让敌有可趁之机,如果出击的人一旦被敌人缠住,那能回来的机率是很低的。
    特别是黄忠部全部是步卒,虽然交战的地点距双方较远,但草原铁骑的短途突击能力是非常突出的,这两百米的距离,其实双方机率对等。
    “军师,反冲一下也好,可以有效地缓解卫保的压力,是不是让伯誉部作好准备,以便接应汉升部。”牵招低声道。
    沮授想了会,摇摇头,“真正的恶战还没有开始,徐荣的骑兵还没有到出场的时候,汉升只能靠自己。告诉他,千万不要贪功,出击要迅速,返回要果断,我在这里看着他。”
    看到主城的旗语,黄忠兴奋地舔舔嘴唇,抹抹自己的大胡子,道:“弟兄们,仔细了!我们出击要快、准、猛,干一票后马上往回跑,千万不要冲杀得太凶、太深,那样你就回不来了。”
    燕甲脸色潮红,“军司马放心,命都是自己个的,大家不会不当回事。”
    “出发!”
    一行三百人压低身子,沿着胸墙摸到第一天被摧毁的防线之后,藏身于那些尚未被击垮掉的墙后,黄忠抬起头,二百米外,蚂蚁般的鲜卑步卒正身扛麻袋,喘着粗气奔向卫堡前已被高高垒起的斜坡,将身上麻袋一扔,转身便跑。也有一些很不走运的,刚刚跑上坡顶,便被弓箭命中,骨碌碌地滚下来,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却未命中要害,能爬起来的一个翻身便跳起来向回奔,爬不起来的就只能躺在地上哀号求救,但这个时候没有人去顾及他们,因为在这个距离上,自己也随时可能毙命。
    “冲!”黄忠一声断喝,像一头豹子般一跃而起,迈开大步,埋头疾冲,他的身后,三百敢死队齐声呐喊,紧随着黄忠冲了出来,如同一道狂风席卷向左侧卫堡。
    黄忠的反击出乎了拓跋鲁耶的意料,他实在想不出在自己兵力占有如此优势,且在形式也占优的情况下,对方居然会放弃坚固的阵地而实施反冲击,这在他看来,完全是自杀。
    但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老将,他只在短短的一个楞神之后,便立即发出命令,一队骑卒风驰电挚般地奔向战场。
    黄忠和他的三百敢死队速度极快,因为他们明白,留给他们的时间是有限的,给对方造成有效的杀伤,然后安全的退回来,是他们的终极目标。
    看到对方骑兵出击,主塞之上的投石机和大黄弩立即开始加大攻击,将打击范围从卫堡转到封闭对方的进攻路线,只不过对方骑兵速度极快,而且阵形分散,想要给对方造成很大的打击是不可能的,只能尽量地延迟对方赶到战场的时间。
    扛着麻袋的鲜卑士卒看到凶神恶煞般出现在汉军士兵,脑袋先是一蒙,然后丢下麻袋,转身便跑,不要开玩笑了,扛着几十斤重的麻袋狂奔了近两千米,哪里还有力气厮杀。
    黄忠的目标也不是他们,而是那些刚刚丢下麻袋从斜面上狂奔下来的鲜卑士兵,三百人从右侧斜插进战场,挡住了这几百兵的退路,一声呐喊,便挺起手中的长矛,齐齐向对手扎去。
    即便是在短途冲刺之后,这些汉军士卒仍在眨眼之间的功夫,便排成了两列整齐的队伍,按照平时的操练,一丝不苟地冲杀起来,只不过将平时的走改成了跑,没办法,赶时间啊!
    虽然这样会让队伍显得不是那么整齐,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手也不是养精蓄锐的虎狼之师,而是累得吐着舌头的野狗一般,即便难伍此时弯曲得像一条长蛇,但仍然有着巨大的杀伤力。
    刚刚抛下麻袋的鲜卑士兵迎头碰上这些凶神,有些转身便又向回跑,但更多的是下意识地拔出腰上的弯刀,呐喊着冲上来,但此时他们又还有什么战力呢?
    黄忠不用管什么阵形,舞着他的斩马剑,一头便撞进对方人从中,斩马剑在这个时候的确威力巨大,特别是在黄忠这种人形凶兽的手中,十几斤重的斩马剑一般人都很难使用,因为他太重,但在他的手里,舞得如风车一般,犹如玩具,当真是挡者披糜。
    黄忠一路冲过,身后便留下了一条血胡同和满地的残肢断臂。燕甲不能如黄忠一般,他还是一屯之长,但屯长吹的那种哨子他却还不能吹出节奏来,便只能靠吆喝,好在人不多,大家也站得很紧,他的吆喝声大家都还听得见,但比起其它的士兵他就显得累多了,别人只要闷头刺杀,他还得一边刺杀一边声嘶力竭地喊着号子,不大会儿,便口干舌燥,喉头发痒。
    一部分鲜卑士兵被赶得奔上了斜坡,但卫堡的守卫明显得了信息,他们自棱保里冲出来,自上而下,刀枪箭雨齐下,杀得这些鲜卑士兵上下不得。
    黄忠闷头一阵狂杀,陡地眼前一空,已是到了斜坡的底部,被他追赶的鲜卑士兵情愿奔上斜坡,到那些棱堡守卫那里寻求一线生机,也决不愿与这头人形凶兽当面。
    猛回头,黄忠看到骑兵已突破了主城的封锁,正向自己奔来,当下一声狂吼:“大家往回跑啊!”
    燕甲一直在注意黄忠,听到这一声吼,也立即大声叫:“向左转,跑!”
    黄忠怒:“转你老母,不要队列了,撒丫子跑便是,越快越好。”
    燕甲恍然大悟,这个时候还管什么队列,跑得快便行,当下便一声大喝,:“各跑各的,往回跑!”
    来时黄忠冲在最前,回去的时候他却落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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