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人呢,很讲道理的。”
    看着眼前这个满口黄牙,身躯强壮的牧民,王霄微笑着说“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你若犯我,那我就弄死你。”
    现在是后半夜,牧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来。身躯强壮,可却是连眼皮都合不拢。
    因为他被王霄点了穴道,此时此刻已经是成了一尊人形雕塑。
    那你看王霄孤身一人,穿的还很不错。甚至还背着一把巨大的铁剑。
    这一切在匈奴牧民的眼中,那就是长生天赐予他们的肥羊啊。
    只可惜他这次的运气太差了,虽然王霄只有一个人,而且牧民还选择了后半夜人最困的时候悄悄来动手,甚至王霄所在的帐篷原本都是牧民的,熟悉到不能再熟悉。
    哪怕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可也挡不住遇上挂壁啊。
    “我给钱了。”
    王霄打了个哈欠,从皮垫子上站起身来“本来你可以轻松赚上一大笔的,可惜你太贪心了。”
    没有理会牧民目光之中的惊恐与哀求,王霄挑起掉落在地上的刀子“想用这个来杀我?瞧不起谁呢。”
    不是王霄自夸,这种废铜烂铁连他的脸皮都割不破。
    将牧民的双手背在其身后,王霄将牧民最值钱的东西,一口铁锅放在了他的脚后跟旁边,然后用小刀割开了牧民手腕上的血管。
    鲜血滴答滴答的滴落在铁锅之中,宛如来自阴曹地府的催命声。
    “坚持住。”王霄在牧民身边微笑着说了一句“等到天亮我再过来,那时候你若是还没死,我就饶你一命。”
    这话说的,王霄自己都不相信。
    现在到天亮,少说还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一个人就算是再强壮,又能有多少血可以流的?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牧民自己动了贪念,想要杀人劫财呢。
    杀人偿命,劫财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次借宿遇上黑店的事情,对于王霄来说是理所当然。
    因为这个时代的草原牧民,可不是后世那些载歌载舞的牧民。他们接受的教育就是做个优秀的强盗,跑到强盗家里借宿,后面的事情自然不会有什么意外。
    天亮之后,换了帐篷睡觉的王霄,来到了牧民这里查看情况。
    很明显,早已经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对于王霄来说,这次的事情不过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情罢了。
    他坐上飞剑腾空而起,继续去追卫青的大军。
    李广程不识那边完全不用去看,他们虽然人数众多可却是以步卒为主。
    想要追上一人几匹马的军臣骑兵,根本不可能。
    这次的大动作能不能有所收获,还是要看卫青这边的行动。
    王霄可不想落个跟历史上一样,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最后一根毛都没捞到的结果。
    卫青的行动极快,天色未亮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埋锅造饭。
    当王霄还在酣睡的时候,卫青这里已经是吃饱喝足,就连马匹都已经喂好了。
    王霄坐着飞剑懒洋洋的追上来的时候,下边卫青的大军,已经是浩浩荡荡的向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三百里平坦的草原之路,对于卫青来说需要几天?
    答案是两天!
    卫青带着两万骑兵,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赶了三百里路。汇合之前先行出来打探消息的公孙敖之后,终于是在一条蜿蜒的清澈河流旁边,找到了匈奴的大营。
    带着暖意的阳光,辉映着清澈的河水。
    辽阔的草原西北方向,有一座山峰兀立在那里。
    蜿蜒的河水从山脚下流淌而过,好似一条玉带一般,分开了翠绿的草地。
    此时天色刚亮,太阳离开地平线拖着朝霞升起。
    万丈光芒穿透朦胧的薄雾,为大地带来了光明与温暖。
    王霄盘膝坐在飞剑上,一手拿着水壶,一手拿着干粮吃着早饭。他现在披头散发的毫无大汉天子的形象。
    实际上王霄刚刚学会御剑术的时候,那是很看重形象的。
    白衣飘飘宛如西门吹雪一般的英姿勃发,那是他当时追求的形象。
    只不过,西门吹雪也有可能是个秃头啊。
    等到时间久了,王霄也就随之皮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也没人能够看到他。
    甚至站在飞剑上迎风尿三尺的事儿都干过。
    没办法,本钱雄厚三尺不过是起步距离,主要还是在于迎风。
    地面上那些早起的匈奴牧民们,拎着水桶去河边打水,这要是准备要生火做饭了。
    可他们走出营地没多久,就感觉地面微微颤抖起来。
    抬手擦掉眼屎,疑惑的向着朝阳升起的方向看过去。
    ‘咚。’
    木制的水桶跌落在了草地上,水桶的主人面容呆滞,目光惊恐。
    远处在朝阳的映照下,如山似海一般的庞大骑兵集团,沐浴在阳光之下,向着他们这边缓缓压过来。
    高举赤红色旗帜的骑兵集团,宛如钢铁洪流一般,带来了山岳一般的压迫感。
    哪怕这些匈奴牧民们不识字,可也知道赤红色旗帜代表着的是汉家军队!
    牧民们感觉难以置信,不是说大单于的大军在进攻汉地吗,这些汉家军队是哪里来的?
    汉军骑兵可不会去为他们答疑解惑,随着阵阵号角声吹响,一群接一群的汉家骑兵呐喊着冲入了营地之中。
    后面的事情,就是非常简单了。
    虽然匈奴营地里的人数比卫青的人还多,可能打仗的都几乎被军臣带走了,剩下的这些哪里是武装到了腚部的精锐汉家骑兵的对手。
    刀光一闪,那些刀把刀身一体化的环首刀,就能轻松将匈奴人的脑壳斩下来。
    环首刀就是汉刀,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跨时代的兵器,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能够承受强大应力的新式武器,汉军在战场上才能更加如虎添翼。
    这刀的形状实际上与剑差不多,长度甚至超过一米四。
    但是刀身走的是轻灵路线,绝非印象之中的那种厚实的九环断头大金刀。
    这是因为骑兵高速移动的时候,讲究的就是一个轻灵锋利,在战马交错擦身而过的那一瞬间,一刀挥过去将敌人半边身体砍开,然后迅速收刀。
    若是用那种又重又短的厚实大刀,要么是活腻味的蠢货,要么是没脑子的编剧虚构出来的笑话。
    从不断降低高度的王霄的角度看过去,那就是一名汉军骑兵呼啸而过,追上背身逃跑的匈奴牧民的时候,手中环首刀在其颈部轻轻的划过。
    那牧民还会沿着惯性再度向前跑几步,然后才是身首分离倒地不起。
    这一幕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大都是那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在表演,又或者是白山黑水的野猪皮们。
    属于汉人的高光时刻,实际上也只有强汉盛唐时期。
    骑兵,就是冷兵器时代的装甲集团。
    汉人骑兵的衰落,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源自于养马场地的丢失。
    没有了北方的草原,就没有了强大的骑兵,没有了强大的骑兵,那就只能是眼睁睁的看着行动缓慢的步兵们被骑兵放风筝。
    王霄的目光很快就越过了下面那混乱的,但是大局已定的战场。
    他看着四周那茫茫然仿佛没有尽头的大草原,心中已经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这片草原,一定要让他姓汉!”
    发生在元光五年的这场马邑之围,标志着难得平息了十多年的汉匈大规模战争,再度开打。
    带着贪念而来的军臣,在马邑城外败了个灰头土脸。
    虽然他成功逃出了包围圈,可后勤部落却是被卫青给端掉。
    斩杀俘获匈奴人三万余人,缴获牛羊马匹超过二十万头。
    卫青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和牲畜,带不走的就全部杀掉烧掉。
    军臣的数万大军没了后勤,只能是忍饥挨饿一路逃亡,靠着吃光沿途的牧民与小部落的一切狼狈逃了回去。
    因为担心汉军的追击,沿途倒毙的马匹与人,至少也有数千之多。
    还是那句话,千万不要对这个时代的交通体系抱有什么希望。
    就连大汉境内的交通体系,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建造与维护,依旧是乡村级别的道路。那就更别提大草原上,这里压根就没有路。
    哪怕是骑兵,想要长途跋涉的快速移动,也是一件非常要命的事情。
    得知后勤部落被灭了之后,军臣压根就没想过去报仇,反倒是拼命逃亡,生怕会被汉军给追上。
    好不容易回到了自己的金帐,回过神来的军臣当即折断了利箭。指天赌咒发誓,自己一定要报仇雪恨!
    对于他来说,这就是毕生的奇耻大辱。
    本以为是轻松愉快的去做强盗,没想到险些被官府的人给包了饺子。
    装逼不成反被草的军臣,深感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羞辱,回到金帐之后就下令匈奴各部落,各万骑进攻大汉边墙。
    这次不会再有丝毫的顾虑,所有人都要全力以赴的去攻打汉人。
    烧毁他们的房子,践踏他们的田地,杀戮他们的男人,抢走他们的女人!
    老实说,军臣的命令的确是杀气腾腾,不过面对着有着边墙保护的大汉,他们能做的真心不多。
    打破边墙这种事情,对于缺乏攻城手段的匈奴人来说,太过于为难他们了。
    王霄没有留下看卫青返程,而是直接飞回了长安城去。
    与地域面积如此广袤的匈奴的战争,注定是一场长期性的大战。现在的话,只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
    回到长安城的王霄,首先接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平阳侯曹寿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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