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没怎么你?你做什么总是看她不喜?”
    沈采蘅把头靠着小枕上,枕头软软的,弄得她也整个人懒懒的,说起话来说不出的慵懒:“她总是想要试探我们,压过我们。祁先生常说的‘心思不正’不就是如此。我又不傻,才不会看不出来呢。”
    沈采薇摸了摸她有些醉红的面颊,笑着道:“是啊,你又不傻。”
    沈采蘅凑上来拉她的手,像是说悄悄话似得小小声的道:“二姐姐,你胎记全都没了呢,真好看。”她是真心替人高兴,说起话来也很有兴致,“我就知道二姐姐你最好看了,和我一样好看。”
    “你这是换着方法夸你自己吧......”沈采薇的声音也小了下去,轻松惬意的把头靠在枕头上。
    沈采蘅像是默认了,傻傻的笑了笑,口里呼出的气都是热热的。
    沈采薇被她的笑声引得,也情不自禁的伸手捂住自己发热发红的面颊微笑起来。她想:我果然还是喜欢弹琴的,也高兴有人能听我弹琴。多美啊,多好啊。
    我这一辈子,都要开开心心的弹琴,开开心心的读书,开开心心的去生活。
    她今日兴头上也喝了些酒,一静下来,就觉得整个人晕晕的,脑子里也不知胡思乱想些什么。好一会儿才有些迟钝的想到件重要事:过些日子便是女学考试了,也不知道到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就这样,她和沈采蘅并排坐在马车上,靠着枕头,微微带了点醉意和期待的向往起了下个月的女学考试。
    比起沈采薇这般的期待,已经从女学毕业的郑宝仪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一件事经历了两遍,就没什么意思了。而且,太子的病势越发严重,叫她不得不惶恐,不得不去相信所谓的天命所定。
    这一日,她自太子宫中出来,心中郁郁。略一犹豫,还是去了圣人的寝宫。
    因太子病重,圣人和官家都心焦如焚,满宫上下无人敢高声说话,都是屏息敛容的模样。入了圣人宫中更是满殿寂然,各个宫人都是谨言慎行的模样。
    郑宝仪入了内殿,便见一个中年妇人穿着一件宽松的便服坐在榻上对着她轻轻微笑。那妇人生的并不是很美,但眉宇之间的威仪和雍容却是不容置疑的。仿佛她生来便是要坐在那最高的地方,轻描淡写间决人生死。
    那是她的姑姑,大越的皇后。她十五岁与还是太子的皇帝结发,从此同舟共济,恩爱不移。她在时,六宫粉黛无颜色,她一去,天子为之哀痛欲死。郑家满门荣耀皆来自于此。
    可惜,这般的恩爱,却还是出了一个萧齐光。郑宝仪缓步上前行礼,那种微妙的心绪一掠而过。
    郑家女儿并不少,但也只有郑宝仪最讨圣人喜爱,自小便长在宫里。圣人待她便如待太子和公主一般,即便是这样的时候,见了她也不免露出一丝少见的笑,柔声道:“阿仪......”她招手将她搂到怀里,抚了抚她的头顶,语声微微有些怜爱,“是从二郎那里来的吧?他可是睡下了?”
    “嗯,”郑宝仪把头埋在她怀里,嗅着那熟悉的香气,似乎下了一个大决心,好一会儿才道,“姑姑,我前些日子听到件有趣的事,我想和你说一说。”
    圣人神色不变,以手为梳替她理了理有些乱了的鬓发,轻而缓的道:“说罢......”
    ☆、第26章 可怜人
    郑宝仪深呼吸了一下,缓缓的把自己编好的故事说出来:“我听人说,从前有一户姓黄的人家,家财万贯,夫妻恩爱,旁人来看最是美满不过。但认真论起来,还是有一个缺憾,那就是没有个继承家业的男丁。”
    圣人抚着她头顶的手顿了顿。郑宝仪觉得自己头上仿佛悬着一把尖刀,殿中有冷风拂过,毛骨悚然。她不敢耽搁,狠了狠心,干脆直接的把话说下去:“眼见着黄夫人年过三十还未有孕,请了许多医生都说子嗣艰难。不仅家中催逼的急了,黄老爷和黄夫人自己也都急了。毕竟为了这偌大家业两人都呕心沥血,历经艰辛,实在不愿落到他人手里,付之东流。黄夫人想了又想,便想出了个借腹生子的法子,送了个好生养的丫头给黄老爷。果然,过了不久,那丫头便有孕了。黄家上下便等着那孩子出世,去母留子......”
    “只是没想到,黄夫人却忽然又孕了。”圣人冷然打断她的话,面上犹如凝冰一般的冷,眼中仿佛有电光一闪而过,下一刻那如刀尖一般锋利的冰凌就抵在面前,“阿仪,这些话你都是从哪里听到的?”
    郑宝仪咬咬唇,垂头掩饰了面上的神色,轻轻道:“姑姑,这事,二郎也知道。”这事实在不是现在的她所能知道的,所以她也只能抬出太子萧天佑来,据她所知萧天佑的确已经知道了这事。
    圣人一听到儿子,果然神色大变,好一会儿才低语道:“是了,二郎心思机敏,什么都要握在手里,却是瞒不过他的。”她怔怔的出了一回儿神,忽而抬了眼,目光犹如刀剑一般在郑宝仪的面上划过,几要见血,“你来寻我说这事,为了什么?”
    郑宝仪垂头看着自己握成拳的手掌,轻声道:“姑姑,此事,不能不早做打算。”她语声艰涩,带着一点难以形容的悲苦,“您一贯行事果断,为何唯独在此事上犹豫不决?”
    这是郑宝仪前世一直都为之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圣人若要杀萧齐光,不知有多少机会。可是,圣人却偏偏不动手,反而叫萧齐光活到了最后,反而成了那最后的胜利者。
    圣人低头看着她,见她面色茫然悲痛,心中一痛,好一会儿才又伸手将她搂到怀里,轻轻叹气道:“傻孩子......”她抚了抚郑宝仪的脊背,依稀有些惆怅,语声却依旧是冷静的,“那不是我的儿子却是你姑父的儿子。他顾着我,一句话也不曾提过,我又何必为了这个坏了夫妻情分。”
    她有太子的时候也曾起意要除了那个有孕的宫人,只是那时不知怀的是男是女,又有些心软,没下定决心。后来,官家被那宫人求得起了恻隐之心,将那人赐去了汝阳王府,既是保全了那孩子的性命也是为太子扫清了障碍。
    为着这个意外出生的孩子,汝阳王府上上下下都提心吊胆,把人捂在府里不给出门,生怕被她看见了起了杀心。之前太子病重,汝阳王府那边怕她迁怒或是疑心,不用多说就吓得借着裴家子的名头将人悄悄送去松江。
    只是,时间隔得越久,她反倒越发没了最初的杀意——说到底,那孩子也是她点头才有的。若太子在,那孩子这辈子都只能战战兢兢的活在刀尖下。若太子不在......他到底是官家唯一仅剩的血脉。
    郑宝仪小心翼翼的道:“可我爹爹......”郑宝仪说到一半,心中一酸,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去说才好。
    她心里清楚,若是在话本里面,自己的爹就是个贪财好色、活该去死的狗官。只是,再不好却也是自己的爹,会教她读书写字,会把她抱在膝上轻声细语说话。姑姑在时还好,有个能管着、兜着的人;姑姑不在了,心里没底又没个管着的人,越发是胡天胡地的作,生生是要福气给耗没了。叫人如何不担忧。
    圣人摸摸她的头顶,道:“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爹的性子,确是有些眼高手低,我和二郎在时还有人压着,若不在了,想来是要出事的。”她抬起头,望向殿外的高墙,语气淡淡的却别有峥嵘而出,一种叫人不得不叹服的魄力和傲然,“放心吧,就算他是你姑父唯二的儿子,倘若不能叫我满意,我亦不会叫他上位的。”
    郑宝仪知道圣人的意思——她是想要让萧齐光娶个郑家的女儿。和前世一般。
    这些年,她静下心来,反倒不似初时那样迁怒怨恨沈采薇和萧齐光。说到底,郑家的事大半是因为郑家自身的缘故,萧齐光和沈采薇不过是无意间在她死前说了那么些话,叫无能为力又满心悲痛的她迁怒了。
    就算萧齐光坐拥天下,被人称作中兴明君;就算沈采薇美貌心慈,世人仰慕尊崇。那,又如何呢?有些时候,她甚至还要可怜那两人......
    郑宝仪静了许久才轻声道:“午娘马上就要考女学了,不如叫她去松江女学吧?”
    圣人闻言低了头,垂眸看她,若有所思的道:“我还以为你要说的是阿菱呢。”
    郑宝仪只觉得自己一颗心平静的听不到声响,冷在胸膛里面一如死了一般,语气却和初时一样:“阿菱虽是长房且自幼养在母亲膝下,但到底是庶出,比不得午娘尊贵。”
    如今郑家的适龄女儿除她之外只有两个,郑菱和郑午娘。郑菱虽是长房所出却是庶女,郑午娘虽是嫡出却是二房的。前世圣人百般权衡之下却是选了郑菱。而现在郑宝仪只盼着,这一回换个乖巧文静的午娘,早些和萧齐光养出感情,能够维持住郑家和萧齐光岌岌可危的关系。
    圣人揉了揉她的面颊,似是叹了口气,眼中神色不定,笑道:“无论是阿菱还是午娘都是我郑家的女儿,便是庶女,又哪里由得人挑三拣四?”
    郑宝仪知道,这是应许了的意思。其实这事也只能由她说,换了旁人,必是要被圣人疑心要咒太子死的。换到了她身上,圣人反倒要怜惜她的不容易,生出同病相怜的感觉。
    人啊,说到底便是感情动物。
    沈采薇自是不知道郑宝仪和圣人的谈话的,亦是不知道不久将来会多一个同窗。她此时正卖力的帮着沈三爷在——正今日值天色大好,乃是晒书的好时候。
    满园的书香和墨香,叫人心中生出一种说不出的自豪。
    裴越和沈怀景来时正好看见沈采薇弯着腰翻着书卷,她穿着红色绣白色团花的褙子,看上去神色快活,就像是一只小燕子,上下扑腾着,叫人看了也欢喜。
    裴越克制着把自己的视线拉回来,和沈怀景一起上前对着沈三爷拱手一礼:“姑父。”声音礼貌而温淡。
    沈三爷瞧了他们一眼:“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沈怀景进学之后就拜了裴赫为师,常往山上去学习,这时候回来却是少见。
    裴越年纪稍长,代为回答:“家父出门访友去了,我和表弟回来温书。”
    “是躲清闲吧?”沈三爷笑笑,一边说话一边抬手招他们一起入书房,“正好三娘说要露一手,给我泡茶喝。你们既然赶了巧,也来喝一杯吧。”
    裴越闻言忍不住又瞧了瞧沈采薇,见她正拼命对着沈三爷瞪眼,就像是一只撒娇的小猫,说不出的可爱娇气。撞上他的目光了,她便不太好意思的眨眨眼,低头一笑,安安静静的站在那边,看上去还是斯文乖巧的模样。
    不知怎的,裴越心中一软,情不自禁的跟着她露出一丝笑容来,不由自主的应声道:“敢不从命。”
    茶艺很能看出功夫的事情。沈采薇前世学校里面还有一门茶艺的选修课,可惜她没选——比起茶,沈采薇那时候接触的圈子更喜欢喝酒。到了古代,茶艺反倒成了装点门户的必要功课。沈采薇自己喝不出好茶坏茶,但多得是人能喝出,什么湖心水、露水、雪水,雨水,反正都能喝出来。
    裴氏这方面也有些讲究,夏秋多雨的时候就寻了许多颜色亮丽的大瓮接雨水。那雨水初时看着还有些浊但放的久了,东西就会慢慢沉淀下去,到霜降的时候看着就清了许多,然后滤去了沉淀物再静置,如此二三回,等水干净透了再令人埋在花树底下,春天时候就能用上了。还有那冬日里的雪水,专捡花蕊花瓣上的,也能积出几大瓮。
    这要是搁现代,想想工业化后的污染和酸雨,沈采薇除非怀着毒死人的念头否则是绝不敢拿雨水来泡茶的。不过既然是古代,讲究什么无根水,似乎也还能接受......
    沈采薇跟着祁先生和裴氏都学了许久,一套泡茶的动作做起来也说得上是行云流水一般的好看。等泡好了茶,她便礼貌的起身告退了:“我还有功课未做,先回去了。”
    沈三爷扬扬手,放了人。
    裴越低头抿了口茶水,心中一如茶水一般,既清且甜。
    ☆、第27章 入学考(一)捉虫
    四月二十日是光烈皇后的生辰,也是书院开考的日子。
    沈采薇和沈采蘅顶着裴氏絮絮叨叨的嘱托从马车上下来,踩在松江女学的青石道上。石道两边种着一些桃树,粉白/粉白的花瓣随风飘着,沿途则有不少碑文,记载着书院的旧事或是毕业于松江女学的传奇女子。因为昨日刚下过一场雨,雨打桃花湿,青石道上还有一些未来得及扫净的粉白花瓣以及雨水,一脚踩上去,鼻尖隐隐可以嗅到了一种温软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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