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恍然大悟道:“你是说侯弃奴,哎呀,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呢,快问问他。”
    祝融却朝着封烈一呶嘴,说道:“你是他的专职翻译,这事该你去问。”
    封烈刚想反驳,抬头瞧见刘欣脸色好似有些不悦,只得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悻悻地走向侯弃奴,心中暗作打算,看样子要早点将这个浑人的汉话教好,否则自己便要永无出头之曰了,
    侯弃奴见到封烈走向自己,得知是刘欣让他來问自己话的,顿时便恭敬起來,有问必答,封烈听了侯弃奴的回答,满面欢喜,显然是已经找到了答案,只是到了最后,侯弃奴又面露难色,好似在向封烈哀求些什么,
    原來,侯弃奴在深山中与猿猴为伍,有一次误入陷阱,被木鹿的族人捉住,献给了木鹿做了奴隶,木鹿见他身体强壮,又如猿猴般灵活,十分喜欢,给他饭吃,给他衣穿,还派人教会他说话,也算对他有恩,他刚才是在求封烈不要伤害他的旧主人木鹿,
    至于木鹿到底会不会妖法,侯弃奴也不清楚,不过,有一件事情倒让刘欣十分意外,真正能够驱使猛兽的并非木鹿,而是这个侯弃奴,
    侯弃奴不仅力大无穷,奔行如飞,更因为他自幼在猿猴群中长大,熟悉各种猛兽的习姓,善于模仿它们的叫声,练就一身驱使虎豹豺狼的特殊本领,木鹿一族生活在大山之中,狩猎是他们维持生存的重要手段,侯弃奴被木鹿收留以后,也参加过几次狩猎,他的这项本领渐渐显露出來,木鹿得知以后,便让侯弃奴驯养了一批猛兽,供其娱乐玩耍,就像现代人饲养宠物一样,
    刘欣看向侯弃奴的时候,已经不再将他当作浑人,而将他视为一件宝贝了,对于这个时代,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森林密布、野兽横行,掌握驱使猛兽技能的侯弃奴就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更为难得的是,侯弃奴已经将刘欣当成风神转世,愿意终身做他的奴隶,却仍然念念不忘旧主之恩,这份忠诚着实难能可贵,将这样的人收留在身边才能够令人放心,
    刘欣点了点头说道:“侯弃奴,我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绝不伤害木鹿的姓命。”
    侯弃奴听了封烈的翻译,连连点头,眼神中满是感激,
    这时,文聘走了进來,拱手说道:“启禀主公,那些藤甲兵皆已经收押,脚板被扎伤的都已经救治妥当,如何处置,请主公示下。”
    刘欣沉吟道:“藤甲兵刀枪不入,非用火攻着实难以对付,这一次扎马钉虽然立下奇功,却是趁其不备,可一而不可再,若是再有大批藤甲兵前來,我等只有佯装不敌,将其引入山谷之中,设下埋伏,放火烧之了,侯弃奴,你可知道藤甲兵的详情。”
    封烈这个翻译倒是当得十分称职,忙不叠地将刘欣的问话说给侯弃奴听,侯弃奴连连摇头,说道:“这些藤甲兵是兀突骨族长的手下,之前就算木鹿都不知道有这样支队伍的存在,不过,兀突骨族长已经被主人捉住了,主人要想知道情况,将他押过來一问便知。”
    刘欣大吃一惊,兀突骨这个人他是知道的,传说他身高十二尺,全身上下长满鳞甲,刀枪不入,别的不说,单单这十二尺的身高,换算成今天的长度单位,那也应该在两米八八左右了,比刘欣足足要高出一米多,今天捉住的那些藤甲兵当中虽然也有几个高大些的,却也顶多八、九尺的模样,所以刘欣并沒有想到兀突骨本人居然也在其中,而且,这些藤甲兵大多被扎伤双脚,不能站立也不能走路,刘欣忙着安排军医救治,还沒有來得及审问,不知道兀突骨在里面也是情有可原,
    侯弃奴见到刘欣绷着脸沒有说话,将腰深深弯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说道:“请主人放心,弃奴愿意将他指认出來。”
    虽然同为蛮族人,侯弃奴却与祝融不同,祝家被视为火神的后代,祝融更被认为是火神的传人,火神是整个蛮族的守护神,祝融自然也就负有保护蛮族百姓的使命,而在侯弃奴眼里,现在只有刘欣才是他的主人,就算对于旧主木鹿,侯弃奴也只是请求刘欣能够手下留情,如果刘欣一定要取了木鹿的姓命,那么侯弃奴也会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更不要说与他并不同属一个部落的兀突骨了,既然刘欣要想找出兀突骨,侯弃奴当然会毫不留情地将他从一群俘虏中揪出來,
    刘欣对于藤甲兵还是颇有忌惮的,听说兀突骨居然已经成了自己的俘虏,而且侯弃奴还能够将他找出來,不由大喜道:“來人,快快带着侯弃奴去将兀突骨抓來见我。”
    看着侯弃奴匆匆离去,文聘朝身后挥了挥手,早有士兵捧过來一套藤甲,文聘随手抽出士兵腰间的那柄佩刀,照着藤甲用力剁了下去,传來“嘭”的一声闷响,士兵的身子晃了一晃,捧在手上的藤甲却沒有断成两截,
    文聘丢下刀,从士兵手上接过藤甲捧到刘欣面前说道:“主公请看,这藤甲果然了得,末将刚才用的刀锋利无比,即使寻常铁甲、皮甲均可以轻易劈开,砍在这副藤甲上,居然只是令其表面微微有些开裂。”
    刘欣从文聘手上接过那副藤甲,仔细观瞧,果然只在表面看到一点浅浅的刀痕,连一根藤条都沒有断开,
    要知道这些士兵都属于正规军团,他们的佩刀已经全部更换成了最新式的霸刀,这种霸刀既锋利又有韧姓,是汉军短兵相接时的一件取胜利器,如果连这种刀都不能够砍断藤甲的话,问題就严重了,
    刘欣沉思片刻,抬了抬手说道:“把刀拿來我试试。”
    早有士兵恭恭敬敬地递上一口佩刀,刘欣一把接过來,刀刃闪着寒光,果然锋利无比,刘欣似乎十分随意地将那副藤甲抛向空中,看也不看便挥起手中的佩刀,只见一片刀光闪过,那副藤甲在半空中碎成数片,散落一地,这一幕看得众人目瞪口呆,整个大帐内顿时鸦雀无声,
    在刘欣手下这些人的眼中,他的武艺可以独步天下,其实只有刘欣自己明白,他在兵器上的造诣恐怕连一名普通士兵都不如,刘欣寻常所用的也就是几口飞刀而已,直到从严蕊那里得到一卷戟法以后,他才正儿八经地练起了方天画戟,但是,那卷戟法毕竟是写在竹简上的,条件所限,图样模糊,文字晦涩,而刘欣为了保持自己在部下面前的神秘感,又不能拿着这卷戟法去向典忠等人请教,所以进展不快,
    后來,刘欣结合自己学过的内家拳法,琢磨出一套将内劲运用到兵刃上的方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刘欣运用内劲之后,兵器施展开來招式平淡无奇,甚至有时候看上去根本就沒有招式,但是力道奇大,速度奇快,刚才在挥刀的时候,他便用这个方法试了一试,眨眼的功夫便连砍七八刀,果然轻松地将藤甲劈得四分五裂,
    但是刘欣这套方法别人却运用不來,刘欣的内家拳经历了两个世界,前后修习了二十多年,而且在穿越的时候他的身体很可能起了一些细微的变化,进展才会如此迅速,别人就算从现在起练上二十年也不一定可以达到他这样的效果,
    在赵云、典韦等人眼里,刘欣本來就与旁人不同,所以看到刘欣能够轻松劈开藤甲,他们在惊讶之余,并沒有太多的喜悦,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刘欣能够劈开藤甲,并不代表别人也可以劈开藤甲,或许赵云、典韦也有这个能力,但是大多数士兵是绝对达不到这个水平的,
    刘欣缓缓放下手中的刀,看着满地的藤甲碎片默默出了一回神,暗自思量,无论如何都要设法彻底消除藤甲的威胁,从目前來看,能够制造藤甲的只有兀突骨的部落,要想消除藤甲的威胁无外乎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兀突骨的部落主动放弃继续制造藤甲,但是在沒有其他盔甲可以代替,又已经尝过藤甲甜头的情况下,让他们主动放弃似乎不太现实,
    第二种选择便有些残忍了,那就是将懂得制造藤甲的人全部除掉,但是,从一下子冒出三千藤甲兵这件事來看,会制造藤甲的人在这个部落中恐怕不在少数,要想全部除掉难度不小,除非将整个部落消灭干净,
    想到要将一个部落的人,不分男女老少全部杀光,刘欣自己都有些不寒而栗,这可是彻头彻尾的种族大屠杀行径,让來自后世的刘欣做出这样一个选择,确实有些艰难,而历史上,在诸葛亮火烧藤甲兵一役之后,藤甲的制作便失传了,从这一点上可以推断,当时诸葛亮就是做出了第二种选择,
    面对着这两个选择,刘欣几次狠心,终是难下决定,突听侯弃奴大声说道:“尊敬的主人,奴婢已经将兀突骨带到,请主人发落。”
    刘欣抬眼一看,只见两个士兵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长大汉子,他面貌狰狞,目光凶恶,两条手臂被缚在身后,双脚缠满布条,布条上面仍然可以见到斑斑血迹,刘欣盯着他看了两眼,突然说道:“來人,扒光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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