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年纪的客人道:“我走得慢,你走得快,这还钱一事,便由你去做,我在前面慢慢走,你快点儿赶上来便是!”
    年轻的客人嗯了声,道:“那我便速去速回,金大人慢些走,便在这路上等我!”说罢,小跑着往来路返回。
    上了年纪的客人姓金,名为金重阳,乃是长安吏部的一名主事,是负责官员升迁或降职的官员之一,这次是出差公干,差事结束,返回长安交差。
    他以前倒是不认得张浩元,但他却知道张浩元之父张迟,张迟乃是万年县的县尉,别看县尉官职不高,但却是长安城中的地头蛇,绝对的地方实力派,莫说一般的京中官员,就算是位高权重的权贵人家,也少有不知张大县尉的。
    金重阳一边往长安方向走,心里一边想着事,想的便是张浩元,他认为张浩元值得培养,朝廷需要这样的官吏,尤其是刑部,有功名的官吏不少,可会破案的却没几个,如果张浩元能进入刑部为官,怕是会有很大的前途,刑部不少的案件,也会得以侦破。
    想着想着,便走出了好远,金重阳有个毛病,就是只要一想事儿,就不去记道儿了,在一处三岔路时,他转错了方向,不知不觉又走出了三四里,等到腿酸脚痛之时,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
    金重阳皱了皱眉头,心想:“糟糕,要走冤枉路了,嗯,已经走了不少。”
    既然已经走了冤枉路,他便不急着再往回赶,而是在路边找了棵大树,坐下来休息,打算缓缓力气再赶路。
    歇息了好半天,金重阳这才缓过乏来,自言自语道:“真是不服老不行啊,腿脚真是不如以前了!”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便想要往回走了。
    就在这时,忽听后面吹吹打打的声音传来,金重阳转头看去,竟是一队迎亲的队伍,长长一溜人簇拥着一顶红色的大轿子,正往他这边走来,领头的是一个老者,真的是非常老的老者,但却披红挂绿,也许是新郎的长辈?
    金重阳微微一笑,看来是乡下的土财主家办喜事啊,好大的排场,这迎亲的人怕是没有一百,也得超过八十了,花费肯定不小,估计得是这里头号大财主家办喜事吧!
    金重阳年纪不小,却是个喜欢热闹的,正愁路上一个人走太孤单,见有支迎亲队伍,他便跟了上去,跟着迎亲队伍一块走。
    他走近一个穿着仆人服色的人跟前,笑道:“是你们家的小主人办喜事吧,真没想到,你们家的老主人竟然亲自出来迎接,老主人应该等在家里,等着喝新媳妇儿的茶才对,那么大的岁数了,可是经不起折腾的!”
    那穿着仆人衣服的人忽地一笑,虽然不知金重阳是谁,可见他穿着体面,似乎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便压低声音说道:“不是我家小主人成亲,是老主人成亲,当然要亲自出迎,迎新娘子这种大事儿,可不能由别人代劳啊!”他表情很猥琐地笑了笑。
    忽然想到不能说自家老主人的玩笑,这个仆人忙又小声说道:“新娘子都迎回来了,我们这是回家了,老先生要是有空,不妨到我主人家去吃一杯喜酒,我家主人好客着哩!”
    金重阳啊了声,吃惊之余,几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他忍不住看向那位老的不能再老的新郎倌儿,心中暗道:“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成亲娶小,看他的样子,能坚持到晚上拜堂吗?”
    就在这时,忽然队伍的前面跑来两人,前面一个胖子,身穿着全套的盔甲,盔甲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一看便是最上乘的铠甲,手里提着一根金光闪闪的铜棍,大声吆喝着跑了过来,不知这人是干什么的。
    而这胖子的后面跟着一人,跑得也挺快,这人金重阳却是认识的,可不正是镇子上碰见的张浩元么,想不明白张浩元是先离开镇子的,却走得比他还要慢!
    原来,张浩元被那卖饮子的少女,又硬塞给他一碗饮子之后,只好全都喝了,可能是因为少女特地多加了些冰的原因,张浩元离了镇子之后,又走了一小段距离,便感到肚子疼痛,他只好拐进小树林去方便,可等方便完之后,又是没走多远,肚子又接着疼痛,他只好再进树林里去方便,一来二去的,便耽误了时间。
    等到张浩元方便好了,可天色却也不早,他歇息了一会儿,恢复些体力之后便又接着赶路,却在路上碰见一大群人,领头之人是一个全身盔甲的胖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胖子后面跟着的人是一大群的家丁,个个手持刀枪棍棒,看样子是象去打架,而且是要闹出人命那种的架。
    张浩元为人最爱多管闲事儿,这可能和他是县尉之子有关,他见马上的胖子明显是富贵人家之子,否则也不可能拥有如此好的盔甲和战马,带着家丁这么气冲冲的,看来是要去打架,说不定会出人命!
    张浩元连忙喊了声:“将军,这是干什么去?”说罢,闪到了道路一边。
    胖子咦了声,停住战马,看向张浩元,有些结巴地道:“我,我,我不是将军!”
    如果张浩元喊的是别的什么,那他一定不会理睬,可张浩元喊的是将军,还是冲着他喊的,那这胖子便停下马来了,糊里糊涂地便回了他一句。
    张浩元不给他任何考虑的时间,紧接着便问:“你要去杀谁?”
    “我没有要杀,杀谁,我只是去抢亲!”胖子顺嘴又答了一句,他忽然回过味儿来,自己干嘛要停下马来,回答这个少年的话,自己又不认识他!
    后面的仆人也都跟了上来,他们见张浩元和胖子说话,以为他俩认识,便都没有插口,都停下马来看着胖子,胖子是他们的少主人。
    张浩元使用的是官吏审犯人的招术,就是紧紧追问,而且是用让对方不能不回答的方式,他又说道:“是去杀新娘子吗?”
    胖子大怒,他一晃手中的铜棍,叫道:“当然不是,我杀她干嘛,我是去抢她的!”
    张浩元又道:“要是喜欢她,就自己去,带着这么多的人丢人不,就算抢到了她,也是别人替你抢的,不是你自己的本事,女人的事情,不能让别人帮忙,连马都不行,那样太不爷们儿,你是不是爷们儿?”
    胖子顿时愣住,大唐受胡风影响,长安附近的百姓都有些胡人的习俗,但抢亲却是不多,草原上的胡人喜欢抢亲,可长安的百姓却是没有这个爱好,但抢亲这种事,不少人都是知道的,这胖子显然知道,但却知道的不够详细,被张浩元一诈,他就有点儿发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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