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的机杼之声和女子们的说笑之声,略微让萧定有些焦燥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
    前面一大排的平房,是高旖的织房。
    高旖不但养鸡鸭鹅,还养猪、羊,薅羊毛,纺毛线,织毛衣。
    在她的带动之下,兴庆府官员们的家卷,也是家家户户都效彷。
    高旖这么做也是不得已,因为他的丈夫,似乎就一直没有宽裕过,一直都是穷得叮当响。
    在兴庆府,女子们会琴棋书画并不怎么讨人喜欢,但会养殖、会纺线,倒是能赢得交口称赞。
    高旑从织房里走了出来,手里却还捧着一件完成了一大半的毛衣,两根木针灵活交错,便将一根长长的线织成了片状的毛衣。
    “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吗?”坐在了萧定的身边,高旖柔声问道。
    十余年的时间,早前那个明艳的年轻贵妇,如今眼角却是也有了细细的鱼尾纹,身子也更丰腴了一些,不过不变的是,说话仍然是细声细气,不紧不慢。
    萧定每每心中焦燥的时候,总是会来这里听听机杼之声,在听听妻子说话,心情便会好上许多。
    “西军现在危若累卵,辽国磨刀霍霍,只怕用不了多久,便会大举西来,如此危局,文武百官们看不到,倒是一个劲地劝上自立,你说可笑不可笑!”萧定一脚踢飞了一小块土坷垃,看着那块土坷垃在一株树上撞得粉身碎骨。
    “谁都想出将入相。”高旖是豪门贵女,自小便在东京这样的地方长大,又嫁给了萧定这样的人物,对于政治自然是不陌生的。“你不进一步,大家便都动弹不得。如今西军控弦十万,御地几千里,子百数百万,这些人有想法,其实也不足为奇。自古名利最动人!”
    萧定长叹:“是啊,便连张长史,也过不了名这一关。”
    “大郎,此事,宜疏不宜堵,大家跟着你,不就是求一个荣华富贵吗?别说是在这里了,便是在中原教化之地,还不是如此!如今各族混杂,大家的心思也就更迫切了。”高旖道:“但只要讲明了厉害关系,我想以大郎的威信,还是能过这一关的。”
    “我与长史谈了,他的意思,还是让我模棱两可,给大家一个希望。”萧定苦笑:“我知道,他一直想成为名留青史的宰执,所以也想推我更进一步。”
    “二叔他是什么意思?”高旖问道。
    “这还用说吗?”萧定道:“当年他运作我到这西北来,便是为了贯彻三路伐辽的策略。当时他准备用十到二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一件事。先是让我在西北立足,建立起一支偏师,然后他再去南方,整合南方军伍,经济,然后再挟这些功劳一举杀回京师,做上那政事堂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再推动以举国之力伐辽。”
    听到这里,高旖不由有些发呆:“当年二叔就想了这么远?”
    “又有什么用,谁能想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萧定摇头道:“我在西北倒是站住脚了,可大宋却完蛋了。现在他在南方虽然重建了新宋,但万事开头难啊,现在也是举步维艰,内部矛盾重重,外部战乱不休,伐辽,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做起来呢?”
    “三妹她真会来打我们吗?”高旖放下了手中织了一半的毛衣,问道:“怎么说,你也是他的大哥嘛!大家都是一家人。”
    萧定笑了起来,伸手揉了揉高旖的头:“这个时候,又天真起来了!大家人在局中,身不由己!我是西军统帅,她是辽国承天皇太后,二弟是新宋之首辅,坐在这个位置上,天生就是对头。”
    “你们三兄妹以前相亲相爱,现在却要相杀,想想当年在神堂堡时候,三妹是何等可爱?”高旖神色暗然。
    “三妹将这当成了一场游戏,她大概把在这场逐鹿天下的争斗之中击败二弟当成了她最后的也是最大的一个目标。”萧定道。“而二弟呢,想要收复古土,重建神州,必然也是要击败三妹的,他们两个,早就成了死对头了。”
    “三妹为什么不来拉拢你啊?”高旖突然笑了起来,“要是你也投奔了她,岂不是二叔便要一败涂地了。”
    “三妹知我。”萧定叹道:“我与辽人打了这么多年,可谓是仇深似海,怎么可能投奔他们呢?而且当年二弟定计,可也没有避着三妹。”
    “就怕西军下属有人被说服!”高旖有些担心。
    “这倒不用太担心!至少八大军司我是不担心的,他们投奔了辽人有甚好处?还能有现在的威势和利益吗?肯定是没有的!”萧定笑道:“当年二弟也就是认为众多夷族将领的弱点,所以才把大家用利益绑定在了一起。让他们与新宋结盟很容易,因为大家都明白,只有弱弱联合,才能对抗强敌,真要去抱大腿,等以大腿把一个弱的踩死了之后,另一个弱的,也就活不长了。”
    “兵法上不是说,宜强剩勇追穷寇吗?怎么三妹破了东京之后,却不乘胜南下呢?这不是生生地给了二叔整合力量的时间吗?”高旖不解。
    “她倒是想,可事实上她做不到啊!耶律俊一死,她不把国内的事情处理好,只怕第一个倒下去的就是她!”萧定道:“而且北人习马,南人习舟,南下作战,她一时也没有把握,所以在临离去的时候,便扶持了诸如刘豫、崔昂等人,只不过这些人不争气,在襄阳、徐州两大关键战役之中都被二弟击败,如果这两仗二弟都输了,只怕现在辽军早就滚滚南下了。”
    “她一时啃不动二弟,便要来啃你了?”高旖愀然不乐。
    看着高旖的模样,萧定却是笑了起来。
    “我肯定会支持新宋,支持二弟的,这一点,三妹是明白的,所以现在她要趁着现在二弟还在与刘豫、曲珍等人纠缠之时先把我打垮了。”
    “这么说来,我们还真是危险了!”
    “放心吧,西军可不是谁想打垮就打垮的,只不过接下来有些坎坷罢了。”萧定却是傲然道:“这也是我绝不能如麾下劝进那般自立的道理,真要自立了,江宁那边也要视我为仇敌了,那三妹只怕心里会乐开花。”
    “总是不能安宁!”高旖叹息:“就不能不打来打去,好好地耕田种地,养羊纺线吗?”
    “有人在,就有争斗在。或者真如二弟所言,只有击败了所有的敌人,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度,才有可能消弥绝大部分的战乱吧!”
    “可真要做到这一点,要死多少人啊!”
    “不做这件事,几百年来,死的人便少了吗?只怕更多!”萧定站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笑道:“行了,在你这里倒了这么会子苦水,现在心里好受多了,哦,忘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喜从何来?”高旖有些奇怪。
    “高健回来了。”萧定道:“三年时间,他将一县之地治理得井井有条,今年的上计,排名第一,长史很是欢喜,准备升他的官了。”
    高健是高旖的族弟,也是当年高家派到西军这边的几个高氏族人中的一个,其他几个年纪大些,却都成就廖廖,如今也不过是一撮尔小吏,只有这个高健年纪最小,却也最是好学能吃苦,倒是一步一步地升了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高旖当真是分外开心。
    说起来每每听到几个族兄的抱怨,都让她心中不乐。毕竟都是高家人,拂然众人让她也颇没面子,现在终于有一个出息的,怎能不开心?
    “怎以不见他来见我?”高旖都起了嘴巴,颇有些当年少女的娇憨之态。
    “他是官员,当然得先处理完公务,走完流程才能来见你,不然坏了规矩,升迁一事,便又要搁置了。”
    “我晚上亲自下厨做菜,你得回来吃饭,让靖儿也回来,好生陪她舅舅喝上几杯。高健这一去几年,这才是第一次回家呢!”
    “好,当好生聚上一聚!”
    罗信一睁眼,从床上一跃而起,走到了窗边,推开了窗户,清新的带着丝丝甜意的风扑面而来,他有些贪婪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起得晚了!
    他有些自责。
    或者是因为马上就要到地头了,心神松懈了吧!
    这一趟可真是距离不近。
    从江宁一路到了秦风路,然后由秦凤路进入西军控制区域,在路上,他足足走了一个月有余。
    进入西军控制区域之后,他反而比在秦风路还要更放松一些。
    秦凤路安抚使李淳,现在有些心思难测。
    大宋再立新廷,赵安江陵登基,然后又移驾江宁府,在这个过程之中,秦凤路安抚使李淳虽然都上表表示自己支持,表示自己绝对忠诚于新朝廷,新皇帝,但他本人,却就是不肯去江宁拜见皇帝。
    知秋院当然不是吃素的。
    查到了辽国正在拉拢他,而且现在的赵王曲珍也在拉拢他。
    他成了一个香饽饽。
    秦凤路上也是部族众多,李淳在秦风路上任职多年,已是将秦凤路经营得铁桶一般,而且此君又滑熘无比,数次大战,不管是当时征讨西军,还是后来辽军南下,他都在缝隙里过着他的小日子,你还抓不到他任何的把柄。
    现在秦风路是联结西军控制区域与新宋朝廷的关键之地,其它诸如益州路往西去,道路委实艰险难走。
    所以萧诚一时之间,竟是还奈何不得他。
    不能动,便只能哄着了。
    罗信是萧诚心腹嫡系,这一次是带着重要的任务到兴庆府,但要说起心里不安,还真就只有在秦凤路上之时,罗信怎么都觉得秦凤路上的那些官吏官兵瞅着他的目光有些怪怪的。
    直到踏上了西军区域,才算是真正地睡了一个好觉。
    这家官驿就建在大路边上,路两边便是一望无际的麦田,站在二楼的窗前,能看到滚滚麦浪,也能看到田间沟渠间那潺潺流动的清凉的水。
    在江宁的时候,他只觉得西北之地必然是苦寒贫瘠,百姓也肯定都是衣不蔽体,面有菜色,但直到兴庆府的真实面貌呈现在他的眼前的时候,他才真实感受到,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兴庆府的富庶,超乎了他的想象。
    一路行来,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在田间劳作的多有残疾伤者、女子、少年、老者。
    西军人丁不足的弊端暴露无遗。
    但同时也表明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西军对于退役军人的安置是相当的成功的,兴庆府不筑墙,以人为墙,这些人,便是萧定的墙。
    兴庆府三万户人家,近二十万人丁,都是西军最忠实的拥甭。
    因为他们必须依靠西军,才能保有现在的幸福生活。
    是的,幸福的生活。
    日出而作,荷锄牵牛,日落而息,小酌几杯,看孩童嬉戏,听鸡鸣狗吠,悠哉游哉!
    谁想剥夺他们这样的日子,岂有不拔刀而战的道理?
    换了罗信,也会这样做。
    今天,兴庆府里头来接自己的官员就会抵达,看看时间,只怕是快到了。
    赶紧洗了一把脸,下了楼,招呼着一众随从草草地吃完了早饭,外头已是传来了马蹄之声。
    只怕来迎接他的人,还没到五更,就出发了。
    出乎罗信意料之外的,来迎接他的人,居然是个瘸子,而且脸上还有数道伤疤,西军没一年不打仗的,伤残本是常事,只是这人又穿着文官的服饰,难不成还是一个文武全才不成?
    “下官崔瑾,奉长史命,接来迎接大宋使节。”来人叉手向罗信行了一礼。
    罗听到这个名字,却是有些发呆。
    崔瑾?
    同名同姓吗?
    崔昂次子,便名崔瑾,罗信听萧诚多次提起过这个人,语气里不乏惋惜,说这是一个人才,可惜让他爹给坑了。
    看着罗信的模样,崔瑾似乎是明白了什么,直起身子,坦然道:“使节不必疑惑,下官正是你心中所想之崔瑾,一个无国无家之人,幸赖萧总管收留,总算没有饿死冻死。”
    罗信有些尴尬地连忙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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