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与钢铁》前传《皇帝的抉择》
    第一章《边军西风烈》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
    烈烈西风,战马嘶鸣,帝国边军,纵横驰骋。
    塔斯曼帝国皇帝阿史那*思迪奥:该国历史上最后一位“铁血皇帝”,军备狂人,塔斯曼帝国现代化(近代化)陆军和现代化(近代化)海军的缔造者。b世纪50年3月10日,这位皇帝继位。当时的帝国早已不复往日荣光,内外都是危机四伏。其实从b世纪20年代起,塔斯曼帝国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到了b世纪40年代,帝国的疲态暴露无遗。
    某些大国依仗船坚炮利已经开拓了大片殖民地,干翻了两位数的古老帝国。这些殖民大国眼见自己身边这个步履蹒跚穿着粗气的古老帝国,有些耐不住寂寞了,看着肉眼馋,这么大一块殖民地,叫人怎么克制的了??!!
    但这些大国多少还是有些历史记忆的。曾几何时,他们的友好邻邦在这个帝国的攻伐下灭亡,他们也只是团结一心,协力抗敌,才保住了国家。曾经,这个古老帝国的军队是何等的强大,何等的恐怖。几百年前,百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历史里的战祸留给这些文明国家心理阴影面积实在是太大了,在经过工业革命,拥有了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后,这阴影依然顽固的存在着。
    殖民大国想吃老虎肉,又怕被老虎咬,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别人去试试这老虎咬人吗。
    “先让个脑残小兄弟去试试这头猛虎,看他到底老了没有。”
    故事开始了。帝国贵族学校的历史书中这个故事叫烈风扫宵小——小国莫纳的灭亡。
    在这些殖民大国的幕后策划怂恿和利益引诱下,塔斯曼帝国曾经的友好邻邦奴仆小国,也是多个殖民大国的贸易伙伴,莫纳王国光荣的承担了惹老虎喂老虎这一作死任务。与讲究办事稳重的大国相比,这些友好小国就太容易被利益诱惑了、太容易自大了,就像中南半岛的“世界第三军事强国”。(我就觉着纳闷,这话怎么说出口的,难道越南这屁猴子国的世界地图上只有三个国家??)
    b世纪充溢着新旧国际势力交替的历史中,远东大陆的白洋联邦并不是唯一的单挑野蛮人霸王龙的做死者,在这肌肉美女之前,小国莫纳王国就底气十足的跟塔斯曼帝国正面全面战争了一回,主动招惹霸王龙。
    莫纳王国是俾格米人种的莫族人建立的王国,长期以来经营跨国贸易,塔斯曼帝国和多个文明国家都是贸易客户。塔斯曼帝国从这帮商人那里获益颇丰,也正因如此塔斯曼帝国才留着这个小国。这些俾格米人很知趣,从不敢赚塔斯曼大爷的钱,“只是安心做帝国特产的搬运工”,“也为帝国购买转运各种物资”。
    b世纪30年代时晚期,莫纳王国依托强大的经济实力开始了近代化军事改革,并于40年代初期基本完成部队换装。在他眼里,他的野蛮人大客户、塔斯曼帝国在主要武器上仍然落后得要命,“似乎没有传说中的那样厉害”,至少“依然在用进口的大马士革钢打制武器”。要知道大马士革钢这种材料可是1000多年前就有了,一直用于制造锋利而不乏坚韧的冷兵器。
    那时的塔斯曼帝国确实还有相当一部分军队依靠冷兵器作战,相对于中央大陆国家的百年前就出现的那些全火器军队,这绝对是远远落后了。可这个小国莫纳也是一叶障目,只看到帝国军进口大马士革钢,却忽略了帝国军昼夜繁忙的火炮铸造厂和火枪工厂。
    “免费给老虎家当搬运工不公平啊不公平,咱可是生意人,咱得赚钱。”b世纪40年代中期起,在几个中央大陆文明国家的怂恿下,这帮俾格米小野人居然也有了大国野心。很快,矮小丑陋的俾格米人跟这些人高马大的塔斯曼壮汉闹翻了,几百年积攒的经济纠纷爆发出来,搬运工开始跟扛把子耍横了。这个小国不仅黑了帝国的钱,还勇敢的在边境线上制造摩擦,对塔斯曼帝国的领土甚至也有了点“梦一般的想法”。
    然而“犯我塔斯曼帝国者,必诛之。”历任塔斯曼帝国皇帝从不缺乏维护帝国威严的魄力和勇气。当年3月中旬,新登基的阿史那思迪奥皇帝果断动手了,疾如风,迅如雷。(我装的迅雷下片速度怎么这么慢??!!)这位皇帝以一次边境战争宣告了思迪奥统治时代的开始。这场战争发生在帝国西部边境,对手是西部邻国袖珍小国莫纳王国,但却撼动了整个国际社会。
    …………
    3月12日,登基大典等一系列庆典刚刚结束,新皇帝就发布了第一道密令,这是帝国历史上第一次以电报形式下达作战命令。帝国边防军只是略作准备就立即出击了,这次的作战目标是俾格米特产搬运工,曾给帝国上贡了大量金银才得以苟活的小国——莫纳王国。这份命令具体内容已经无从查起,只是历史记载:“当年的3月17日,只集结了部分兵力的帝国西部边防军部队向摩纳王国发动了进攻,并于次日一举拿下莫纳王国边防重镇那罗城。”
    当天晚上,莫纳王国立即集结力量,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兵力,准备与敌军决战。小国是没有战略纵深的,只能采取“首战即决战”的战争模式。另一个重要原因,莫族人自认为军事改革后兵强马壮武器先进,军队战力已经远在塔斯曼帝国军之上,再加上本土作战,只要指挥得当不犯低级错误就能一战胜敌。
    国王普森摩尼拉比即位前就留学中央大陆先进国家十年,还在某国贵族军校上过高价研修生,深知这些文明国家科技武器的威力。军事改革后不久,这位新国王就高级雇请了一位高逼格军事顾问——中央大陆陆军强国卡尔曼尼亚的前陆军司令查理*卡巴斯基*诺顿上将。只要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位置上,这支新式军队犯低级错误的概率近乎于零。
    3月20日黄昏,莫纳王国的新式军队主力兵团兵临那罗城下,安营扎寨,准备与在那罗城附近集结的帝国军决战。
    海归莫纳人国王对自己的军队有充分的信心,那位高级顾问也从来都是这样。军事改革后的莫纳军队完基本实现了与中央大陆文明国家的同质化,就是普通话国专家称的“与国际接轨”。其实这只是与n年前的国际主流接轨,先进文明国家最先进的武装力量模式这个落后小国是学不成的。文明国际不会把真正的先进武器交给这个小国,只是把这国作为淘汰武器的垃圾回收站。人家“坑的就是这号零科技知识型文盲加不花自己钱的土豪”。
    另外,这位中央大陆陆军强国卡尔曼尼亚的前陆军司令查理*卡巴斯基*诺顿上将也是位军事知识严重落伍的坑爹货,这也是他在自己国家被解职的原因之一。上将对战争的理解和他的战术指挥模式依然停留在n年前。
    n年前的先进文明国家,阵列排枪对射战法一直是常用和各国步兵最擅长的作战形式。b世纪早期,圣苏尼亚王国的一个步兵团在与塔斯曼帝国骑兵的战斗中因撤退不及,全团身陷敌阵之后。该团在被敌骑兵四面围攻的形势之下,组成环形密集排枪射击阵形与敌军展开了残酷反歼灭战,同时,利用战斗间歇积极向己方阵地机动,最终全团建制完好的撤至己方一侧。在那个步枪缺乏精度和射程的前工业革命战争时期,由于近代武器装备系统还不完善,战术也不成熟,只能采取模仿冷兵器时代战术的方式来解决热兵器时代的问题。
    其实,工业革命早期那个时代的部队是冷热兵器混编的,多数骑兵依然是使用冷兵器作战。莫纳王国的军队就是一支工业革命早期战术模式的军事力量,甚至出现了完全使用冷兵器的“马刀骑兵营”,甚至“马刀骑兵团”。某“长刀骑兵营”共有官兵500余人,有单发手枪的枪骑兵仅有60人,完全使用传统马刀的格斗骑兵倒有400多。
    那时,很多中央大陆国家的骑兵部队也是这个样子。那里,骑兵的对手鲜有擅长白刃战者,所以骑兵在白刃战中依靠坚强的意志,铁一样的纪律,骑兵本身的队形和冲击力等等就能轻松取胜。多数骑兵的单兵白刃战水平其实不咋的,也没必要。因为保持着阵形,一冲就赢了。但这些卑格米人的对手却是有着长期白刃战历史传统的塔斯曼蛮军,人家可是会砍会冲会摆阵的。莫族人的确也没指望自己骑兵能战胜塔斯曼军的骑兵。莫纳王国新军的主力部队是步兵,他们手里拿着步枪。1000名该国士兵中,有800人主要使用步枪作战。另外200人,操作“神机箭“火箭装置的准炮兵100人,操作20具火箭发射器,马刀骑兵100人。这支军队的主力,步枪步兵只受过射击训练,“有了枪,谁还去冷兵器格斗??”。但他们的步枪仍是保留了枪刺的。
    与只会开枪的莫纳王国步兵相比,塔斯曼帝国军,这支彪悍的蛮人军队即使是新训练出来的步兵也受过系统而完善的白刃战训练。某些帝国军精锐部队的枪械装备比例逐渐上升后,由于历史传统习惯和勇武精神,很多本族人战士仍然乐于携带弯月马刀或狗腿砍刀进行白刃战。腰胯锋利弯刀,双手各执一把大口径骑兵手枪,这成了塔斯曼帝国军精锐骑兵的经典形象。当时参战帝国西部边防军队的枪械装备率并不高,1000名士兵中也就300人是在使用单发步枪作战,100人为配有马刀和手枪的火枪骑兵(帝国军的新式兵种,冷热兵器兼用、火力机动作战思想的产物)。传统的长矛方阵步兵300人,重甲弯刀格斗步兵100人,传统格斗骑兵100人。绝对的大杀器——炮兵100人,操作十门大炮。国防第一线,边疆野战部队,每1000人配十门火炮,这是帝国军的规矩。历史上,但凡铁的规矩,必然关联着血的教训,还有哀伤的回忆。这一编制规则是帝国军上世纪在中央大陆被敌方火炮狂虐后心理阴影的产物。
    再看看战线的另一方。
    与以高大威猛著称的塔斯曼帝国军相比,卑格米人种的莫族人始终是一种丑陋的存在。俾格米人即使穿着完好的衣服、精良的头盔,油亮反光的军靴,看上去也是个个都是严重营养不良,没吃饭空着肚子,有气无力的败军样子。这支小国的新式军队在装备和士兵的待遇上,某些方面甚至还落后于古罗马,军队的精神面貌也跟罗马军天壤之别,但人家以为自己是罗马大军,能教训塔斯曼野蛮人。
    b世纪50年3月21日上午10时,两支军队在那罗城西的草原上摆开阵势,那罗战役、那场战争的决战开始了。
    莫纳王国:
    参战兵力:16个步兵团,每团2000人,纯纯的步枪线列步兵,32000名步兵;四个骑兵团,每团1000名骑兵,4000名骑兵;作为支援火力的40个神机箭火箭炮兵连,800具火箭发射器,4000准炮兵操作,本部携行弹药可进行三次发射。参战部队共40000人,王国的新式部队几乎是倾巢而出。老窝里剩下的也就6000多作为治安警察使用的二线部队了。
    阵形上,40个神机箭炮兵连在最前面,分两列一字排开,实施火力准备;后面是12个团的步枪线列步兵,分两个梯队,作为进攻的主力;两翼各两个骑兵团,防止帝国军迂回。后方还有4个步兵团散开休息,作为预备队,未加入阵列。
    莫纳军还有个小秘密。因军火采购方面的腐败,在全部参战的16个步兵团里,只有四个团装备的是正厂出品工业化钢材制造的米涅步枪(实际为米涅步枪降标民用型号,先进国家不会把好武器卖给这种小国),一定距离内可以击穿帝国军板甲。其余都是远东某国的便宜山寨货步枪,乡镇厂废渣钢,装药够了必炸膛,俗称鸟枪,虽然也是发射米涅弹,这威力可就差远了。出于对首战效应的考虑,莫纳军国王把这四个用“合格步枪”的团摆在了前面,希望能“头阵就赢,一上来就打垮帝国军。”
    战役指挥官,名义指挥官:莫纳王国的国王兼陆军总司令普森摩尼拉比,实际指挥者:中央大陆陆军强国卡尔曼尼亚的前陆军司令查理*卡巴斯基*诺顿上将。这位上将当时为莫纳王国国防部长兼陆军副总司令。他从来都是轻视塔斯曼帝国的,声称要在此战中杀灭入侵中央大陆的异教徒病毒。
    塔斯曼帝国:
    参战兵力:6个步枪步兵千人队,共计6000名持步枪步兵,使用帝国自造大口径16mm滑膛火枪;长矛方阵步兵6000人(6个千人队),弯刀格斗步兵2000人,骑兵2000人,手枪骑兵2000人,炮兵2000人,帝国自造标准版野战火炮200门。总兵力20000人,扣除一个团步枪兵和500弯刀格斗步兵的守城部队,实际参战的也就18500人。
    部队编制上,帝国军以千人队为基本战术兵种单位。一个千人队可分为两个500人的牛录(满州野猪皮鞑子的编制单位,借用一下哦),一个牛录可以分为四个蹄髈(没错,一头牛有四个蹄子)。这野蛮人的军队编制也是富有野蛮草原气息的,我有些想吃牛肉了。据历史考证,这种编制源于给部队分配口粮,分牛吃,1000人分两头牛,500人一头。要是分猪吃,会不会因一百人分一头猪,诞生一猪,十猪,百猪等这类搞笑部队编制单位名称呢?
    不过,简单的编制体系确实适用,尤其是对于那些只会掰着手指头算账的蒙古人猪头将领。
    回到正题,看看武器。
    这支帝国军最厉害的武器大概就是野战火炮了。
    帝国军的火炮全部都是前装滑膛炮,通常使用铸铁(castiron)或锻铁(wroughtiron)制造,这与世界上多数国家当时使用青铜铸炮不同,主要还是考虑到铁炮要比铜炮轻便,便于机动作战,铁的价格也够便宜,便于大量装备。当时中央大陆早已出现了工业化生产的铁质线膛炮,其射程和精度均强于滑膛炮,但由于材料和工艺不过关因此寿命要远小于滑膛炮,容易炸膛,膛线磨损较快,膛线磨损后的线膛火炮还比不上滑膛炮好用。价格上,同口径线膛炮居然是滑膛炮的五倍,但使用寿命却不足滑膛炮的四分之一。种种原因,帝国军完全忽略了这一武器变革。
    这次出场的是帝国军b30型帝国陆军标准版通用野战火炮。所谓通用是指这炮既当加农炮、又当榴弹炮,同口径的炮弹都能用。该炮是一种便携式轻炮,火炮炮壁薄,重量轻,便于行军和部署,但火炮膛压低,射程近。口径121毫米(类似于英军12磅炮)、炮长(口径倍数)只有10.5,无法精确瞄准,有效准确射程也就200米,发射轻型弹药时,最大射程能达到350米。这些技术质变实在是太一般般,但是这门炮的重量只有389公斤(火炮全重)。这意味着超强的机动能力。这种装备的技术特点基本与帝国军奉行的大规模野战思想相符合。
    具体火炮战术上,帝国军一直使用“大炮群战术”火炮战术,火炮从来都是几十门上百门规模投入战斗的。这与帝国军大兵团作战的历史习惯有关,也是充分发挥火炮威力的必然选择。
    这集大致说了一下帝国军的轻便野战炮和帝国军炮兵的装备理念,下面两集再说帝国军的火枪。
    阵形上,塔斯曼帝国方阵步兵格斗步兵居前,组成一条密而薄的防线;后方炮兵展开,以标准曲射角度射击,炮弹只会落在己方步兵安全距离前方,步枪兵则在阵列中央最后方,机动部署。骑兵则在阵列侧后方安全区域待命,这是帝国军的预备队。
    帝国军指挥官:帝国西部边防军司令纳尔卡曼尼将军。
    莫纳国王兼陆军总司令李普森摩尼拉比战前就认为“只要第一战赢了,中央大陆友好大国的支援就会源源不断,帝国投入再多的后备力量也赢不了,阿史那家的野人们只有求和……”。亲眼目睹了帝国军因装备落后摆出的“衰阵”,国王更是自信心爆棚——“我们要大赚特赚一笔了。”
    莫纳军兵力占优,查理诺顿一开始就打算进攻,看见敌军兵力完全劣势,又摆开了防守架势,那更是要进攻了。对莫纳王国来说,这仗似乎能赢,这仗也必须赢。在查理诺顿眼里战争从来都是只有进攻才能赢。
    帝国军方面,西部边军司令纳尔卡曼尼以沉稳干练著称,战前他对敌军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虽兵力不足仓促出战,但对赢得此战依然信心十足。这位帝国将军自有妙计,成竹在胸。
    10时20分,战斗开始了。
    双方阵列前沿距离300米,这个距离也是火箭最大杀伤射程的边缘。莫纳军神机箭开火,连续两轮射击,金属动能杀伤战斗部的火箭蝗虫一般飞向了塔斯曼帝国军前沿,大有火力覆盖,全歼敌军的势头。火箭射击刚刚结束,六个步兵团,12000人,以密集阵型向敌军阵列中央区域突击。
    查理*诺顿上将打算指挥他的娃娃兵们来一次经典的中央突破,一招制敌。这些士兵们一边前进,一边射击。其实这种行进间射击准确度不高,几乎没有命中率,只是让这些没打过仗的士兵壮壮胆。枪膛爆燃的火药让战场上腾起一片片烟雾,煞是好看,但却影响了己方指挥官对敌军的观察,也准确的告知敌军后方观察人员这些步兵的位置。
    塔斯曼帝国方面,敌方密集的箭雨和步枪子弹接踵而至,如果前面是没有受过良好训练的战士,阵形在就奔溃了。历次战争中,摆在前沿阵地的帝国步兵从来都是抗打的,而且这次的还穿着能防御一定火器的板甲,又配有盾牌,挡住弓箭和部分流弹自然是没有问题。敌军的火力准备和行进间射击没有造成多大伤亡,前沿只有6%的损失率。作为一个千年军事帝国的军人,帝国步兵有着钢铁般的战场纪律和战斗意志,1000人中倒下60人很微不足道的,完全不损一点士气。
    冲锋的12000名莫纳军步枪手终于前进到了距离前沿帝国军80米到100米的位置,这个距离他们的火枪可以给敌军板甲士兵造成一定的伤害,似乎可以愉快的排队枪毙敌军了。手持步枪的莫纳军步兵整队,准备射击敌军,其实这个时候他们是很害怕的,万一敌人冲过来一顿砍杀……所以他们只是前进到了80米开外,没有像中央大陆国家的军队那样走到50米内,以确保火枪击穿敌军的板甲。俾格米人从来都是怕死的,他们也一样怕死。
    “怕死者先死”,真实历史不止一次的上演过这种经典的战场理论。莫纳军步枪手还没整完队,帝国军阵地上传来密集的火炮射击声。几百发炮弹在莫纳军步兵阵列中炸响,部队瞬间失去了控制。火炮着弹刚刚结束,一轮曲射火枪射击着弹。更糟糕的是敌军的弯刀格斗步兵冲着自己杀了过来,转眼间就冲到跟前,这些只会开枪的士兵一下子全乱了。手持冷兵器的塔斯曼弯刀步兵肆意屠杀着这些没受过任何格斗训练的步枪手……
    溃军逃了回去,莫纳军的第一轮进攻失败了,在两军阵前都下了几千具尸体。拖回己方伤员后,查理诺顿要准备下一轮进攻了。当时,卡尔曼尼亚军队实施进攻的基本战斗模式依然是:炮兵轰,步兵冲,炮兵轰完步兵冲,步兵被打退了炮兵再轰。可是莫纳军没有真正的火炮,这火箭当火炮使用,对敌前沿实施火力覆盖,对于暴露在开阔地还没有防护的军队确实是有效的,但对身着板甲拿着盾牌的塔斯曼古董就缺乏杀伤力了。
    11时,在简单的用过午餐后,查理诺顿计上心来。“这种盾牌长枪阵正面防御能力是很强的,但缺乏灵活度。侧翼从来都是软肋。”“骑兵,骑兵。”
    查理诺顿下令:“用骑兵攻击敌军侧翼。”
    11时20分,第二轮进攻开始了。
    正面佯攻,火箭一个劲的发射,发射,发射,打光了刚送上来的弹药,火箭部队撤了下去。侧翼主攻,两翼各有一个骑兵团展开侧翼迂回,向帝国军侧后摸了过去。可是这两支骑兵都遇上了帝国军的骑兵……
    …………
    敌军火箭飞蝗过后,纳尔卡曼尼将军也下了一道命令:火炮适度前出至阵前,利用射程优势,直接轰击敌军。帝国军一门门的大炮,出现在长枪阵撤出的缺口处。帝国军的炮兵开火了,这炮打的还算远,够厉害,不过跟中央大陆主流国家的火炮相比就差远了。隆隆的炮声给莫纳军造成了一定的伤亡,更严重的是心理上的恐慌,“新兵怕炮”。
    查理卡巴斯基诺顿从来都是个硬气的人,在遭受了帝国军第一轮大炮火力齐射后,他就立即下令:“全军突击。”除预备队外,全体莫纳军步兵在敌军炮火下开始了冲锋。
    这时候的帝国军也变阵了。步枪手前出射击敌军,步枪手前面是两排跪姿和半蹲姿势的持盾长枪兵,充当工事。火炮在阵形预留缺口出不断射击。莫纳军步兵的冲锋行动伤亡很大,但眼看着就能冲进去了。士兵们一边射击一边朝着各个火炮缺口前进,帝国军火炮似乎也在莫纳军步枪兵们的不断射击下停止了炮击。
    近了,越来越近了。莫纳军步兵明晃晃的枪刺在正午太阳照耀下煞是好看,与他们蓝黑色军服构成了鲜明的对比色差,极具视觉冲击力。但他们的好运也到头了。只见各个火炮射击口的帝国军向两侧散去,那些火炮又开火了,这次好像换了炮,怎么这么利害啊。
    塔斯曼帝国军装备有两种火炮炮弹——榴散弹和散弹。真实历史上的各国军队也是这个配置。
    军事科普开始:
    榴霰弹是一种先进的弹药,由英国人henryshrapnel发明。其结构是将若干铁质或者铅质弹丸和起爆药一起装进弹体内,由一根延时引信控制其在合适的高度和距离起爆。由起爆药炸开弹体后,内容的弹丸就会保持着此前的速度飞向前方的敌人,其威力不亚于一发霰弹的抵近射击。当然,榴霰弹能否有效的发挥自己的威力,取决于引信是否能准确的在预定位置引爆起爆药,而这就需要靠炮手的经验和引信的可靠来共同保证了。一般来说,一发榴霰弹在正确的位置起爆的几率不比使用滑膛枪射击200码外的单个目标并命中的几率高到哪里去。尽管如此,榴霰弹依然是在中远距离上杀伤效果最好的炮弹,没有之一。
    从榴散弹出现的那天起,更有效和更成功的改进方案就一直在进行。最著名的大概就是霍奇基斯榴霰弹。霍奇基斯榴霰弹的弹体经过精心的设计,弹丸装在弹体的前部,由一块铁质的分隔板和后方的起爆药隔开;尾部则装有一个既可以防止弹丸在炮膛内翻滚,又会在发射时的燃气压力作用下膨胀以起到闭气作用的杯状尾垫。此外,由于其此种设计导致整枚弹丸后轻前重,加上结合了尾垫之后的独特形状,其飞行相当稳定,精度也比同时代的榴霰弹高上很多。当延时引信引爆起爆药后,弹体被炸开的同时铁隔板就会将弹丸向前方推送,使它们成一个锥角向前射出,而不是像其他榴霰弹那样无规则的散布,这样就进一步提高了其杀伤威力。此外,还有一些榴霰弹增加了装药量并使用碰炸引信,这样就在模糊了榴霰弹和榴弹的区别,为军工层面的弹种界定增添了难度。
    再说散弹。散弹枪都知道的,不知道的可以去找银行押款人员试一下,去的时候记得要拿砍刀或者大号菜刀,你可以没有贺龙的战斗力,但一定要有张君的气势,一定要高喊:“打劫!!”这样你才会爽。
    战场上,当敌人越过障碍物、步兵的阵地和步兵的尸体冲向炮兵阵地时,使用霰弹是最好的也可能是唯一的选择。美国内战时期,每门野战火炮的前车上都要携带至少8发霰弹,而且还要在弹药车上再至少携带12发。霰弹弹体上要作简要标示,并得到仔细保存以备在必要时可以随时使用。由于其独有的特性,霰弹在射击时无需考虑是否已进行了精确瞄准,因为其可以在一个锥形的范围之内散布大量的致命的小型弹丸,横扫一大片敌军。霰弹的射程通常不超过400码,但是在其有效射程内杀伤力极大。
    霰弹基本上算是除了实心弹以外最简单的一种炮弹。其弹体往往是一个尺寸和炮膛相适合的锡制或铁皮制圆筒状容器,内装铅质或铁质弹丸,完全不需要引信和爆炸装药这些东西。标准的12磅拿破仑炮发射的霰弹内装82个弹丸,每个弹丸的直径为0.69英寸,弹体内由锯末或者其他松软的粉末状物质塞紧,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薄薄的弹体受挤压变形,另一方面也为了不让内装的弹丸在行军时因互相碰撞而发出声音。12磅榴弹炮用的霰弹弹丸相对更大,每枚霰弹内装68枚1英寸直径弹丸。霰弹很容易制造,弹体甚至可以使用纸筒或者木头来制作,内部装填的弹丸也可以用普通步枪子弹甚至铅块、铁链、碎石子等杂物代替,据说里士满的南军还使用过瓷器的碎片和长芽的土豆来装填霰弹,但是具体是否取得了战果就不得而知了。
    易破裂的霰弹弹体在发射后就会破裂(一般倾向于是在飞出炮口后因内外压力差而破裂的),内装的弹丸则会像一阵金属的豪雨一样飞向敌人。这些沉重的小弹丸在400码外依然会有一定的杀伤力,而在400码的距离之内,几乎没有人能幸免于难。
    在霰弹的最佳射程——200码的距离上,这些弹丸甚至能打穿一个敌人的身体之后再撂倒第二个敌人(仅限于不易变形的铁质弹丸)。前线的一个炮兵连在这段射程内发射霰弹时,每一轮射击都可能会令数百名敌军毙命。当如此密集的火力击中敌方士兵时,炮手们常常可以听见哭天喊地的集体惨叫和呻吟声。这次的效果也是这样。
    …………
    塔斯曼帝国军炮兵果断的使用了散弹,向冲到跟前的莫纳军步兵猛烈开火,连续的散弹炮击,给力的炮击。第一次齐射,炮口前,莫纳军步兵倒下一大片,而多次射击过后,一地尸体,一地尸体……残余的莫纳军步兵崩溃了,进攻被彻底瓦解。
    塔斯曼帝国军顺势冲了出去,不仅仅是体格强健的帝国军重甲格斗步兵,还有后方待命的一个团的手枪骑兵……帝国军追了上去,砍翻了一堆溃军又杀入敌军军阵中,愉快地砍杀,射击,穿刺……
    查理卡巴斯基诺顿玩砸了,这个时候国王果断的要回了指挥权。“你这个诈骗犯,你被捕了。”曾是贵客的上将被关进了囚笼里,小国的领导人个个都是变脸高手。面对塔斯曼帝国,这小国不是不想变脸,可他们清楚塔斯曼帝国野蛮人从来都是一根筋,你变了脸跪舔装孙子也没有用。唯一的办法只有死战到底了。
    莫纳军近卫军督战队上阵,又一次吹起冲锋号,全军冲锋了,全军回身冲锋,预备队也来了,这支生力军分分钟就投入了战斗。
    国王上过贵族军校,那里的逃课大王就是他。俾格米人从来都是好色的,他老爹给的生活费几乎都扔在了红灯区,以至于军校高才称其实只是略懂军事。这位空有一纸文凭,实则不学无术的国王总以为打仗就是打群架,自己这边人多,帝国那边人少,人多打人少,白刃战好欺负。然而,事实可不是这样子的,军事行动从来都是个技术活,专业人员是必须的,尤其是战争指挥官这个位子。
    大兵也是须要专业技能的,没有训练好就上去,只能是被别人家刷人头。抗战历史上,中国“抗日农民正规军”白刃战打日本,人比日本武士多的多了,可是人多死得也更多,遍地死尸,一片一片的到处都是。这里是没长出人样有没受过正规格斗训练的俾格米矬子跟强壮高大的武士民族塔斯曼人玩白刃格斗,矬子注定是要悲剧的,这是基因决定的。
    矬子步枪算上枪刺枪托才1.3米长,帝国长枪方阵都是三米半拒马长枪的,再说帝国军各个都板甲加金属头盔,白刃战貌似更吃亏。冲在最前面,第1、2排的枪兵枪短被帝国拒马长枪刺穿后,第3排的步枪兵聪明的开火了,可子弹在敌军步兵的铁甲上只是冒着火星,敌兵受到的损伤却很小。
    国王恼羞成怒,后面火箭兵奉命发射,火箭像雨点一般的飞来,无差别火力射杀。可帝国军的兵和长枪兵都是有盾牌的,盾牌挡住了大量火箭,帝国军格斗步兵只遭受了很少的损失。
    预备队上来了,两军再次贴身后,刺刀似乎不如弯刀更适合近身格斗,主要是俾格米劣等人没受过正规拼刺训练,另外帝国军的盾牌也是保命杀敌的神器。近身格斗中,1个穿着铁甲、拿着大盾的帝国兵至少能杀死5个督战队逼过来的炮灰兵,塔斯曼军人的铁靴子一脚都能踹倒一个像乞丐一样的劣等人种,帝国军锋利的弯砍下来,俾格米炮灰兵没有盔甲直接身首分离……
    最后步兵打得差不多的时候,双方的骑兵都开始冲锋了,对冲。这一时期标准的骑兵格斗战术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战场上仍能见到,但在欧洲,这就要被当作笑料了。你见过希特勒德军的马刀骑兵吗??
    塔斯曼帝国的格斗骑兵是职业骑兵,类似于欧洲骑士,从小就受过良好的军事训练,战斗中穿着板甲、使用类似关公大刀塔斯曼骑兵长刀,还备有盾牌的短兵器。平民出身的手枪骑兵也是穿板甲、防护完善的。
    俾格米人种体质渣,穿不了板甲。以破落穷民乞丐为兵员的莫纳军骑兵几乎是光着身子的,就一身粗布军衣、横眉冷面,疯狗一样嗷嗷叫着冲。面相丑陋猥琐的俾格米骑兵军官大叫着:“骑兵连,给我冲啊!”
    20世纪中叶,中国对日作战战中,中国骑兵遇上了拿着武士刀的日本骑兵,即使打不过,至少还能杀死一点日本骑兵,算是给敌军造成了点伤亡。不过,有时候是真的打不过日本骑兵,某部数百骑兵被人家打的跳河全部淹死,也不敢返身去跟日本骑兵一战。不信可以百度,这丢人事是被搅混洗白成正面事迹宣传的。中国人无脑儿太多,也就有人信了。
    俾格米人种的莫纳军骑兵不会使长兵器,只有马刀。塔斯曼的骑士大长刀有三米长,先发制人把劣等人种骑兵砍翻下马,甚至马上分尸。当莫纳军的马刀砍到帝国军的板甲上时顿时傻了眼,微笑的帝国军骑兵似乎在说,“我没给你们按摩费,别给我按摩了”。
    双方骑兵纠缠混战在一起,长刀不好用了,但是帝国军骑兵拔出弯刀,挂起盾牌,锋利的大马士革钢弯刀砍瓜切菜般秒杀了没有盔甲和盾牌的垃圾人口骑兵。帝国军骑兵不仅人能披板甲,马身上也有革甲,帝国军的战马从来都是适宜骑兵突击作战的优良马种,比某些落后国家那些连日本马都不如的劣种马战斗力和速度都强得多。俾格米人种的莫族人打不过闪米特人种的塔斯曼人帝国军,剩下的人想逃,可逃都逃不掉的。
    莫纳军的最后残兵败将据守军营,被帝国军的大炮炸成炮灰,而逃难的国王等王国高层则被轻装追击的帝国手枪骑兵追上,射击之后,弯刀亮相,这群逃难者被砍掉了最后一颗脑袋,刚好到了帝国军的晚餐时间。
    决战就这样结束了。战争的结局是塔斯曼帝国西部帝国边防部队虽兵力并不占优,但仍以雷霆万钧之势灭掉了这个装逼小国,一个都不留。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随着更多帝国大军的到来,莫纳人彻底败了,抵抗的莫纳人被杀绝了,没有抵抗但帝国军认为有必要杀掉的也被杀绝了,剩下的幸存的莫纳人被卖做奴隶。
    没有当上奴隶的幸存者也是有的。决战那天,跨国高级军事打工仔查理卡巴斯基诺顿将军很意外的活了下来。帝国骑兵冲入莫纳国王的中军大帐,那里早已空无一人,地上散乱的躺倒着舞姬和侍女的尸体,国王在逃难前大开杀戒,俾格米人也就只有杀女人的本事。帝国军四下寻找,发现了唯一的活物——这位来自中央大陆陆军强国的异国上将,敌军的高级军事顾问。塔斯曼帝国军士兵惊愕的打量着这位笼中怪物,直到几位高级军官到场。纳尔卡曼尼将军亲眼目睹了自己对手的这般狼狈样子,忍不住笑了,他觉着自己没有权利处理这位外国前高官,遂将他礼貌的送到了首都。
    战后这位“前敌军”打工仔将军被释放回国,没有受到塔斯曼帝国方面的任何责罚。更令中央大陆各国惊愕的是,塔斯曼帝国不但慷慨的替莫纳人支付了工资,还给了这位将军一大笔额外的路费,整整一大袋金币,一个壮汉才勉强扛得动。据说这两笔钱加在一起足足有50公斤黄金,也许这些黄金应该叫广告费更为合适。对帝国来说,这钱真的不多,阿史那思迪奥皇帝的军队仅是在莫纳王国的中央国库里就劫掠到8619公斤黄金……50公斤这点就算是洒洒水了,给敌军那边的友军一点胜利赏赐。
    这场战争也就这样结束了,莫纳王国灭亡了,塔斯曼帝国又一次开疆拓土,奴隶,金银,各种物资,爆赚一笔。这种事情在帝国历史上实在是太平常了,几乎每一任皇帝都要来他几场仗,增加帝国的版图。
    这场战争中,不平常的是一向信守诺言的中央大陆强国集体违约失信。战前,莫纳王国中央大陆的朋友们许诺了出兵军火军费等等援助,可从头到尾,这些朋友都没有派出一兵一卒,没支援过一粒子弹,反倒是一分不剩的瓜分了莫纳王国的海外财产——那些应付贸易收支账款,还有大批存在各国银行的实物黄金。“塔斯曼老虎吃肉了,我们总得喝点汤吧。”每个“老朋友”都从这只土拨鼠身上捞到了好处,总体上一场够愉悦的晚宴,唯一的遗憾是餐品有点少,让人吃不饱。
    思迪奥皇帝的这场战争有两个目的,对内给自己立威,对外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这两个目标都顺利达成了。塔斯曼帝国赢了,但中央大陆国家似乎也赢了。在文明与野蛮这一回合较量中,唯一的输家只有莫纳人。这些沦为奴隶的俾格米土拨鼠跟凶残的闪米特老虎不可能成为朋友,跟高傲的雅利安狮子们更不可能。
    文明狮子们试探了野蛮老虎,果然功夫了得。土拨鼠死了,只是死了只土拨鼠而已。
    “塔斯曼帝国军依然是强大的,虽然装备落后,但战力依然强悍如当年,足以扫荡一切宿敌的新式军队。”——卡尔曼尼亚王国前陆军司令查理卡巴斯基诺顿上将。
    中央大陆多数国家将这位上将善意的警告视为塔斯曼帝国国家电视台发布的广告。
    “这位前陆军上将收了50公斤黄金后,满口诳语,给那些落后的野蛮人鼓噪声势。”
    所以,下一次试探行动就成为了历史的必然。“大英雄”是必须有的,只是这次的土拨鼠来自中央大陆文明国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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