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盆中,炭火发出“噼波”的声响。
    火红的炭火让整个卧室温暖如春。
    “不要啊!”
    大医师徐善初从噩梦中惊醒。
    梦中,他又看到了青面獠牙厉鬼般的凌霄,他在狞笑着抽干自己的血。
    汗流浃背,徐善初用肥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才发觉这是个梦,很真实的梦,甚至于他连凌霄那狰狞的模样还记得一清二楚。
    拿起床边的茶壶,“咕嘟嘟”,一口气喝了两杯水,徐善初这才舒服了一些。
    “他这是要我死呀!”徐善初坐在床上大口喘着气。看看自己手背上发青的针口,想起白天自己给高衙内输血的事儿,心有余悸。
    此时,徐善初一点都不关心凌霄哪来的那些医术,他只关心自己,关心自己会不会被凌霄整死。
    有了第一次,保不齐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自己身上也就这么多血,万一全部输给那高衙内,自己哪里还有活路?
    高太尉是得罪不起的,那么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凌霄那小子下毒手之前,先把他搞定。
    深呼一口气,徐善初小眼睛中闪现出一丝毒光。
    ……
    杏林医馆的“藏书阁”内,烛影摇动。
    作为医馆藏书最多的地方,这里汇聚了吕太医吕望溪数十年来收集到的各种医书,其中还包括一些珍贵医药典籍。
    这间“藏书阁”外人是进不来的,只有得到吕太医的允许,才能够得窥门径。
    而此刻,吕太医本人正在藏书阁内忙碌地翻看着书架上的各种医书,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吕望溪吕太医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老眼昏花,即使周围点亮了这么多蜡烛,依旧看不清楚那些典籍上面的字迹。
    不过让他更加觉得老矣的则是白天凌霄那鬼斧神工的一手医术。
    活了这么久,当了这么久医生,自己竟然第一次见到如此给人治病的。
    开膛破肚的惊异,输血救人的诡谲,他也只是在一些医学典籍上面看到过。现在他就在翻看那些曾经被认为是传说故事的惊奇医术。可是越看他越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凌霄所展示的医术已经超出了他所知道的医学范围。
    即便是像华佗那样的神医,开颅治病什么的,也都是被当成是传说和神话来看,要不然这些医学典籍上面为何没有详细记载?
    吕太医摇晃着头,不明白。
    一阵风透过窗户的缝隙吹了进来,烛影在风中摇曳了几下。
    吕太医感到身上一阵寒意,这才发觉由于自己翻看太久,手脚早已冻得麻木。
    因为这里是“藏书阁”,最忌风火,吕太医翻看这些书籍的时候,就没吩咐人准备炭火取暖。
    迅速地搓了搓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脚,吕太医这才叹了一口气,重新把手中的珍贵典籍放回到书架上。
    用衣袖沾了沾因为看书太久略显干涸的眼睛,吕太医离开书架,来到桌旁,拿起那先前热过,此刻却已稍冷的“枸杞酒”,对着壶嘴就喝了一口。
    冷酒下肚,先是浑身一哆嗦,继而一股温热从腹部升腾起来。
    这枸杞药酒是吕太医按照多年心得炮制的健身药酒,除了枸杞外,里面还浸泡有七八种珍贵药草,作为冬天驱寒最有效果。
    一口气喝了差不多三大口,吕太医这才感觉舒服许多。
    “这该死的天气。”吕太医抱怨了一声,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却还是白天凌霄那匪夷所思的医术绝技。
    “想不到我医馆竟然有这种人……以前为何从未听闻?还有,他那一手医术从何而来?师承又是哪家……”吕太医敲着脑袋,感觉头疼。
    好奇心一起,让吕太医差点都忍不住亲自去问凌霄这些问题的答案,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只是吩咐人给凌霄带去了好吃好喝的,因为他知道,在高衙内还没好起来之前,他绝对不能和凌霄走得太近。
    何况,凌霄就算再能耐,身份还是医馆的杂役,他堂堂一个馆长,又岂能自降身份去问他那些问题。
    就算心中一肚子的疑惑,也要先忍着,只要那少年还在医馆一天,就绝对跑不掉,问题的答案总会有的。
    ……
    动完手术的高衙内已经被移进了医馆最好的房间。
    这间房子本来是吕太医自己居住的地方,如今主动腾出来作了高强高衙内养病的地方。
    爱子心切的高俅更是从自己府内唤来了几个手脚麻利的丫头,前来服侍儿子。而高俅的结发妻子孙氏也连夜搭乘轿子过来,带来许多吃穿用的,说要亲自照顾自家孩儿。
    大雪天的,如此不辞辛苦仓促而来,可见孙氏对这个螟蛉子高强的喜爱。
    说起这孙氏,端坐在椅子上,正在烛光下读书的高俅心中不免愧疚,当初自己未曾发迹时,让她吃了不少苦。待到发迹后,孙氏又因为一直未曾给高家生出一儿半女,而深深自责,埋怨自己肚子不中用,又数次向高俅提议让他多纳妾,以便高家能够有后。
    可是高俅清楚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当初自己侍奉端王也就是当今圣上时,一次蹴鞠比赛,不小心伤了下体,以至于那方面力不从心……
    夫妻床第之间的秘密是瞒不了不多久的,待到孙氏知晓这样的情况之后,并无埋怨;相反,反而开导高俅可以把自家哥哥的儿子过继过来作为养子,以便继承香火。
    高俅没想到妻子这么善解人意,于是就按照妻子的意思,把侄儿高强过继到自己身边,当成亲生儿子来养。
    这高强小时候还不错,只是孙氏对他太过娇宠,以至于长大后,无所寸进,整日里只懂带着几个帮闲,拿着弹弓,吹筒,粘竿等追女人,完全辜负了高俅对他的期望。
    想到这里,高俅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见结发老妻俯身在儿子床边,似乎已经困倦,他就放下手中书籍,起身,拿起锦被轻轻地披在了孙氏的身上,那原本阴沉的目光露出一丝难得的温柔。
    烛光下,孙氏那原本乌黑的鬓角不知何时沾染了许多白发,高俅忍不住伸手去抚摸
    孙氏被他惊醒,抬头看了他一眼,模样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年纪真的大了,不知不觉差点睡着。”
    高俅怜惜地伸手握住她的手,说:“困了就去床上歇息莫要着凉。”
    孙氏摇了摇头,“你呢,怎么还不去睡觉?”
    “我再看一会儿书……你还是休息去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还有一帮丫鬟,不会有事儿的。”高俅劝道。
    孙氏叹口气,道:“虽然很困,却不敢睡着……不如你陪我说说话吧,自从你官儿越做越大,强儿我们一家三口很少有机会聚在一起了……”说完,忍不住看了病床上的高强一眼。
    高俅心中又是一阵愧疚,朝堂上的勾心斗角,早已磨去了他过多的心思,难免忽略了对家人的照顾。
    “也好,今晚我和你就‘秉烛夜谈’说一说以往的趣事儿。”高俅牵着妻子的手,走到了暖和的火炉旁。
    两人说起了悄悄话,一些说过很多次的往事儿。比如当年高俅喜欢吃鱼,可惜家里穷买不起,于是孙氏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人,拿了纱布织成的渔网,学人家去河里捕鱼。
    一个妇道人家,在河中捕鱼,难免被人说三道四,这些孙氏都忍住了。只要能让自家相公吃上河中鲜美的鱼,这点苦又算什么。但那河水湍急,一次捕鱼时孙氏差点被河水冲走,要不是高俅听闻此事,及时赶到,孙氏就可能淹死在河里。
    如今,孙氏自己制作的那渔网还在家中留存,被高俅当成宝贝一样珍藏。
    两人再往前,又说起了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孙氏那时候还是黄花大闺女,高俅则是市井无赖一名。没人看得起他,正经人家的女儿更不会多看他一眼。可偏偏在一次蹴鞠比赛上,高俅精湛的球技引起了孙氏的注意。也是那一次,刚踢完球,大汗淋淋的高俅第一次遇到有女子给自己递汗巾阳光下,孙氏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温柔。
    一次邂逅,让高俅辗转反侧,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孙氏这样好的女子娶到手。他到处去借钱,去做一些原本自己不屑的活计,并且一改平日懒散模样,靠着一手好字,更成了苏大学士的门下小吏……
    他成功了,如今不仅娶到了梦寐以求的孙氏,还成了大宋朝掌管军权的高太尉。
    可是那些曾经美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孙氏不再为他捕鱼,他不再奔波在球场上,也没人再丢给他汗巾擦汗……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高俅紧握妻子孙氏的手,再看向躺在床上的螟蛉之子高强,心想,如果高强去世的话,孙氏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强儿,三天后你能不能醒来;若不能,我会让这里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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